特岗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新思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5:10:50

澳洲风光

2006年以来,国家针对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困难问题,实施了一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特岗计划”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既改善了当地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又减轻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压力。2009年3月,国家决定增加特岗教师名额,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使这项计划发挥更大的政策效益。当前,要把握好国家实施“特岗计划”的有利时机,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特岗计划”统筹毕业生就业与农村教师补充两大难题

1.“特岗计划”是一项颇具匠心的政策设计

近年来,师资短缺成为制约农村地区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瓶颈。一方面农村学校招不来大学毕业生,另一方面大学毕业生下不去,落后的教师补充机制成为最大障碍。如何打通优秀毕业生通往农村教育之路,是对政策设计者智慧的考验。2006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实施“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计划的实施成效明显,到2008年,国家共招聘特岗教师5.9万多人到全国400多个县、6000多所农村学校任教,缓解了受援地区教师紧缺的矛盾,为农村教育发展增添了有生力量。为推广这一计划,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计划特设岗位增加到5万名,实施范围也从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项计划匠心独运,有效破解了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体制性障碍。尽管从实施范围看还不足以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短缺的根本问题,但其政策设计中“四两拨千斤”的清晰思路仍然值得嘉许与期待。

2.“特岗计划”架起了高校毕业生通往农村的桥梁

在当前金融风暴的肆虐下,到农村任教对于不少大学生来说不啻为一种可接受的选择。但受传统教师管理体制局限,能够真正上山下乡的大学生并不多。今年,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达611万人,加上历年沉淀、没有稳定职业的,使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为此,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而实施“特岗计划”即是一项重要措施。“特岗计划”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其政策含金量之大为前所未有。具体包括:一是严格的招聘条件。“特岗计划”的招收对象主要是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招少量应届专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且需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这样的门槛设限规避了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挤进特岗教师队伍的可能性。二是尊重特岗教师期满后择业的权利。“特岗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农村,并对3年服务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将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和其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对重新择业的,各地政府还可以为他们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三是与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相结合。教育部规定,今后凡申报“特岗计划”、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四是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最近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代偿额度最高可达6000元。这一系列与“特岗计划”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的后顾之忧,是继续推行“特岗计划”的重要制度保障。

3.“特岗计划”创新了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

我国农村师资力量相对薄弱,中西部偏远落后地区学校教师缺额现象尤为突出。为此,国家在“特岗计划”中突出了对这些地区的政策倾斜。第一,在实施范围上予以倾斜。“特岗计划”以三种形式实施:一是国家计划。其实施范围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的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也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湖北、海南等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从2009年开始,国家计划扩大到了河北、吉林、黑龙江等三省的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是地方计划。根据“特岗计划”要求,中西部地区在落实国家“特岗计划”的同时,可以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国家计划的名额将根据各地落实国家“特岗计划”及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情况进行分配。三是适应于东部地区的政策。按照规定,东部地区可以根据国家“特岗计划”的原则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地方“特岗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第二,“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工作等费用。“特岗计划”采取中央推动、省级统筹、公开招聘的办法,吸收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义务教育工作,从源头上保证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对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创新具有深远意义。

二、“特岗计划”有效破解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困局

1.编制紧张是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的最大难题

我国中小学实行编制管理,而编制紧张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工作的最大障碍。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6年间,全国约有10%的县连续3年未补充正式公办教师,有的学校甚至十多年未补进新教师。不少农村学校教师长期超负荷工作,仍然无法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尤其在税制改革后,许多中西部地区农业县的财政收入还不足以支付全县教师的工资。对此,一方面,多数地方为了减轻县级财政负担,尽量不补充或极少补充教师编制;另一方面,为了避免中小学因缺乏教师而停课或出现超大班现象,转而聘请大量廉价的“代课教师”。2006年国家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之后,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部分,地方财政负担有所减轻。但在一些地区学校空额仍难以补足,原因是这些地方政府机构臃肿,人员超编现象十分严重,挤占了农村中小学的教师编制。对此,国家编办等部门近年来两次联合发布通知,严令禁止“有编不补”和聘用代课教师现象,农村中小学编制紧缺问题可望得到解决。另外,目前我国执行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存在明显的“城市优先”倾向,生师比优先顺序为城市、县镇、农村,而我国农村地广人稀、生源分散、交通不便,普遍学校规模较小、成班率低,存在大量村小,还有10万个分散教学点。因而即使给这些学校补足了编制,其教师紧缺问题仍将持续下去。实际上,编制标准从2001年实施以来,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大幅减少,许多农村学校已经难以为继,这也是代课教师减不下去的重要原因。在这种教师编制“城乡倒挂”的情况下,如果仍按传统办法来推行“特岗计划”,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2.“特岗计划”以合同管理方式绕开编制障碍

为避免“特岗计划”与现行编制管理相冲突,国家对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公办教师年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一般来说,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总体上财力比较困难,教师缺编现象也比较严重。“特岗计划”的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进行。这就克服了农村中小学的编制局限,使得特设岗位可以集中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及乡镇中心学校。在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特岗教师一般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而且每所学校都安排三至五人,这在传统编制下是不可企及的。由于“特岗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政策支持,并没有改变原先的事权划分,因此可以做到在不突破原有编制管理格局的情况下发挥政策的最大灵活性。

3.“代课教师”成为“特岗计划”的最后“移民”

与农村中小学编制紧缺相伴随的,是大量“代课教师”的存在。代课教师的前身是民办教师。2000年前后,各地通过转正或辞退等方式基本结束了民办教师制度。但随着“两基”的深入和农村中小学缺编现象的加剧,以“代课教师”名义聘用的编外教师迅速增多,并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对此,教育部于2006年提出,要在较短时间内将全国44.8万名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对于其中学历合格、素质较高、取得教师资格的,可以通过考试取得正式教师资格。经过清退与转正,目前仍有农村代课教师21万人。其中甘肃省就有3.2万人之多,占当地农村中小学教师的28.2%;即使在经济发达的广东省,代课人员多达5.2万人,总数居全国第一。按照“特岗计划”,今年我国将在已有5.9万名特岗教师的基础上再增加5万人,力争总数在5年内达到20万人。这个数目与全国现有代课教师总数相当。尽管这也许只是巧合,但用特岗教师置换原有不合格代课人员的做法已是不争的事实。“特岗计划”要求: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今年3月,教育部发布的通知更进一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凡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编制,应立即清理;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为“特岗计划”的继续实施铺平了道路,另一方面也迫使20多万名代课教师成为“特岗计划”工程的最后一批“移民”。能否像安置三峡移民一样安置好被辞退代课人员,成为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关键。事实上,“代课教师”现象是城乡教育不公平发展的曲折反映。他们靠微薄的津贴长期担负着繁重的教学任务,为“普九”工作做出了贡献。当“代课教师”即将成为历史的时候,他们的生存问题无可回避地凸现出来。对此,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用“血淋淋”来形容代课教师的目前生存状态,并指示“要积极稳妥解决好代课教师问题”。最近,广东省出台《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决定通过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方式,到2010年前分步骤彻底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并为此投入10多亿元专项资金。诚然,这种做法并非所有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省份所能效仿的,但其以人为本的科学观念、积极解决遗留问题的科学态度是应当发扬光大的。

三、以落实“特岗计划”为契机推进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

1.严格执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按照方案要求,在“特岗计划”实施期间,受援地区将不允许以其他方式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从今年起,各地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补充,统一组织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不得以其他方式招聘教师。其要点体现在几个“严”字上:其一,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其二,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及时为农村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尤其要及时补充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的教师;其三,严格掌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严格把握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课程修学情况、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情况、教育实习情况及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等前提条件。只有严格执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才能保证把那些真正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吸引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上来。

2.全面推行国家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

编制标准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随着特岗教师聘期结束,他们的安置问题便提上议事日程。根据中央要求,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县(市、区)必须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其工资发放将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为此,最近中央编办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编制作一次全面清查,凡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编制必须予以立即清理退还,将其优先调整到急需编制的学校并用于新任教师的补充。另外,根据农村偏远地区居住分散、班额较小的实际情况,国家也提出了相应的增编原则。国办发〔2001〕74号文件规定,凡内地民族班中小学,举办民族班的城镇普通中学和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班级,寄宿制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安排教师脱产进修、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承担示范和实验任务的学校,山区、湖区、海岛、牧区和教学点较多地区的中小学,可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适当增加编制。因此,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那些确需增编的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分散地区学校要及时做好增编工作,以满足实施“特岗计划”的要求。

3.推进“特岗计划”与其他相关政策接轨

“特岗计划”是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项政策,同时又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密切相关。因此,在推进“特岗计划”中既要把握好政策边界,严把招聘关;又要注重与其他各相关政策的联系,用好用活国家政策。这包括:一是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接轨。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及各地区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财政部、教育部最近提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为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吉林省政府也出台了8项措施、30条具体政策,比如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强化对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等。这些政策含金量很大,一定要用活用好,使其成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有力保障。二是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接轨。今年初,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规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要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为落实国务院精神,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这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必须得到切实贯彻落实,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尽快得到实惠。只有提高贫困地区学校、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才能形成对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持久吸引力。三是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接轨。农村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匮乏,一直是困扰我国高水平、大面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难题。推行“特岗计划”,就是要改善受援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整体素质。但这毕竟是治标之策,只有强化中央及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职责,才能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惟其如此,才能将“特岗计划”的权宜之计转化为长效机制,铺平优秀大学毕业生通向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广阔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