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笔外债:荣毅仁亲自挂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6:04:37
中信公司在日本金融市场发行100亿日元债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在国外发行债券,在国际上反应强烈

    筹建中信公司和发行日元债券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两件大事,影 响深远。中信的招商和引进外资,走出了改革开放政策的第一步;发行外债,结束了我们国家“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历史,成为中国经济观念改变的标志性事件。

    筹建中信公司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刚结束,为了落实把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1979年1月17日,邓小平邀请荣毅仁等5位原工商界人士座谈。小平同志提出,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引进国外的资金和技术,把门路搞得宽一点。要把有本事的人找出来,用起来。他希望荣毅仁同志减少一些其他工作,集中力量从事祖国经济建设,创出一条新路子,并指定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谷牧与荣毅仁具体联系。

    2月,荣毅仁向中央提交《建议设立国际投资信托公司的一些初步意见》,提出为“从国外吸收资金,引进先进技术,为四个现代化服务,似有必要设立国际投资信托公司,集中统一吸收国外投资,按照国家计划、投资人意愿,投入国家建设”。这个设想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赞同。1979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在批准成立中信的同时,中央决定由外贸部原常务副部长、时任外贸部顾问的雷任民协助荣毅仁筹建中信。7月初,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向雷任民通报了中央的决定,并要雷立即和荣毅仁商谈筹建中信的具体事宜。7月8日,国务院正式宣布筹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荣毅仁任组长,雷任民、吴志超任副组长,办公地点暂设在北京和平饭店。

    筹备期间,中信公司一边抓紧从中央各部门选调熟悉金融和外贸等专业的干部,一边开展接待来访、洽谈项目等业务。

    经过近三个月的筹备,10月4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正式成立。第一次董事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召开,会上宣布了国务院批准的董事会人选:董事会由44人组成,荣毅仁、雷任民、吴志超、陈树梓、王兼士为常务董事,荣毅仁任董事长,雷任民任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由荣毅仁担任,雷任民、吴志超、陈树梓任副总经理。董事会上宣布了国务院批准的公司章程。章程规定: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是国务院直接领导的业务机构。公司的任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令、条例,引导、吸收和运用外国的资金,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先进设备,对我国进行建设投资,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

    在公司另外39名董事中,有多年从事经济工作的老干部,有各省、市和各部门负责引进外资工作的领导人,有经验丰富的原工商业者,有知名的爱国人士,也有港澳同胞。

    中信的主要任务是吸引外国资金,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加速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但是直至1979年初,中国尚无一部引进外资的法律,这无疑给中信开展业务乃至全国的对外开放带来不便。为给引进外资创造条件,6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7月8日,也就在国务院正式宣布筹组中信的同一天,全国人大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它表达了中国扩大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合作的愿望,同时也为中信开展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设备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