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高度重视邓玉娇事件并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0:49:46
邓玉娇,一名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女服务员。因为刺杀镇政府三名工作人员,名声大振。

  新闻报道:镇政府三名工作人员喝酒后,到达梦幻城消费。在三楼休息室遇到女服务员邓玉娇在洗衣服,他们问邓玉娇是不是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回答:自己是三楼ktv包间服务员不提供特殊服务。但是三人仍然纠缠不休。并且把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为首者邓贵大以为邓玉娇是要钱于是掏出一打钱扔过去,但是邓玉娇并不理会。当第二次邓贵大把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时候,邓玉娇用手中的刀连刺邓贵大三刀,其中一刀刺中喉部。伤及动脉血管和肺部,在运往医院途中死亡。年44岁。同行的另外两人也被刺伤。
  案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邓玉娇投案自首。案件最后处理结果还没有公布。时间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几天,网上热议仍然不断。

   一、 5月15日,北京刘晓原律师发表《邓玉娇刺死好色公务员,妇联请站出来说话》。

内容如下:

“在一个正常社会里,每一个社会群体都会有这个群体的代言人,否则就是一盘散沙。万幸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妇女就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妇联。

 曾经读过第一届全国妇联工作报告,早在解放之初,中国各级妇联就把解救妓女这个最弱势的群体,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这是妇联的功勋,这是妇联的自豪,同情弱者、保护弱者、救助弱者,匡扶正义,这更应该成为妇联的传统。这也是为什么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半边天”们把妇联称为“女性的娘家”的缘故。

 并非只有在保卫集体财产、维护他人生命安全时挺身而出的女性,才是“巾帼英雄”,像邓玉娇这样,为了女性的尊严和人格,而奋起抗争的女性,同样是共和国女性的骄傲,同样是共和国的“巾帼英雄”,同样受到人们由衷的敬佩。

 这么多年来,我们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在与女性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我们从来看不到妇联的任何踪影。湖南黄静案,你们没有出来;广州谭静案,你们没有出来;深圳梁丽案,你们没有出来。

 巴东县妇联,湖北省妇联,全国妇联,是你们站出来说话的时候了!

 这一回,如果对一个因为维护你们妇女本身权益而发生的抗暴事件,你们还不出来为她说话,人民的温总理是否会出来大喝“人民养着你,你们看着办”?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邓玉娇获刑入狱的那一天——这一天会越来越迫在眉睫——对于因维护妇女权益而存在的全国各级妇联,将是你们历史上永远无法抹去的最长的一天。
    其一,首发消息的《长江商报》,在标题中即注明县招商办主任被“修脚刀”刺死,巴东警方却宣布为“水果刀”。且不论警方刻意强调这个用意何在,管它“修脚刀”、“水果刀”,巴东警方能不能略略与时俱进些,就将你们说的“作案凶器”——正确表述应该是“自卫工具”——的图片放在网上,由大家来辨认?行不行?

  其二,邓玉娇患有抑郁症。巴东警方说,就此还调查了邓玉娇的父亲。我不知道抑郁症与抗暴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我只想提醒巴东警方:邓玉娇有什么病症,这在目前还属于她个的隐私。警方既然将她的个人情况予以公布,那么请问巴东警方:你们调查过邓贵大的生前行为没有?它有没有过犯罪前科?有没有过性侵倾向?光顾色情场所是否频繁?或者是一个好公仆、好干部、好领导?警方是公器,是主持公道的。警方发布信息不对等,不说是误导,至少是诱导,如果在民主国度,这甚至是犯罪嫌疑。

  其三,邓玉娇有“袭警”行为。据巴东警方自己说:“案发当晚,邓玉娇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一个弱女子,突然经历这么重大的事情,情绪及至行为不稳定在所难免,你们所说的那也叫“袭警”?巴东警察莫非全是弱不禁风的豆腐渣?

  活生生的现实再次证明:光有网民、光有网络是不够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有人站出来为当事者、尤其是为弱势一方说话。”

二、5月19日下午,北京著名作家梅桑榆给全国妇联维权部打了电话,请求邓玉娇“娘家人”关注这起与妇女权益有关的案件。下面是梅老师与全国妇联维权部工作人员的通话记录。
桑榆:请问是全国妇联吗?
    妇联:是,你是哪里?
    桑榆:我是一位作家。
    妇联:你有什么事?
    桑榆:湖北巴东邓玉娇案,你们知道吗?
    妇联:知道。
    桑榆:但是我看中国妇女网连一条有关此案的新闻都没有嘛。
    妇联:无语。
    桑榆:此案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的强烈关注,但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妇联,好像并未介入。
    妇联:我们的信访部门已经介入了。
    桑榆:但我并未从网上看到妇联发出任何声音。
    妇联:这个案子目前正在审理中,尚未定案,我们不好表态。
    桑榆:网民们并没有要求你们表态,作为妇联,你们起码得发出一点声音吧,比如要求地方公安秉公办案,及时透明地公布案件真相等等。
    妇联:这个我们目前不好表示什么态度。
    桑榆:巴东警方发出两次案情通告,前后大不相同,把明明属于正当防卫的案情改成故意杀人,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立案侦察,你们怎么看?
    妇联:我们对案情不了解,目前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此案的进展。
    桑榆:现在网上对你们的沉默骂得人很多,我看了都为你们感到难为情。我觉得你们现在很被动。
    妇联:(稍停)你是作家,也可以介入嘛,呵呵。
    桑榆:我既不是律师,也不是记者,缺乏介入的条件,我所能做的,就是加入到网民的行列,进行呼吁。
    妇联:作为妇联,目前不好表态,我们需要等待此案的结果。
    ……
    该女士的口气一直比较温和,但态度是很明确的,我只好把电话挂断。挂了电话,我就想,巴东警方已经在新的通告中为邓贵大等极力开脱罪责,把案件经过描述成邓玉娇故意杀人,并以此罪名立案侦察。若没有省以上青天大老爷出现,其结果已可想而知。等到邓玉娇故意杀人罪成立,妇联就更用不着发出什么声音或表态了。
    这就是号称“妇女的娘家”的妇联啊!有哪个老娘在女儿蒙受冤屈,面临危难时如此冷漠?”

三、5月22日,全国妇联在主办的“中国妇女网”上(http://www.women.org.cn/),发布了“全国妇联高度重视邓玉娇事件并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的头条新闻。

内容如下:
“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日前表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我们通过法律帮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

近日来,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玉娇事件,据我们了解,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在这篇一百多字的新闻中,没有提到全国妇联是否派出了调查组,也没有提到是否派出了法律援助律师。这我就感到有些不解了,不知全国妇联是如何来“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邓玉娇事件?是不是只是在网上谈而论道呢?有没有其他的行动呢?我们拭目以待!

   四、5月22日,北京刘晓原律师发表《就邓玉娇案致全国妇联的公开信》。

  信的原文如下:
就邓玉娇案致全国妇联的公开信

全国妇联并陈至立主席:
     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一案发生后,全国媒体纷纷报道,并引起社会各界与广大网民的强烈关注,但此案于 5月10日发生至今已十余日,作为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责之一的全国妇联,仍保持沉默,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置疑和不满。对于妇联这种出奇的冷漠态度,我们的看法,已远非“遗憾”二字所能表达。
     邓玉娇一案的案情并不复杂,据巴东警方最初通告称,5月10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及同事黄德智等三人,酒后到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娱乐休闲,发现女服务员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遂要求邓提供特殊服务,遭拒绝后,邓贵大掏出一叠钱,一面抽打邓玉娇的头及肩部,一面吼道:“还怕我们没有钱吗?”邓玉娇欲摆脱其纠缠,起身离开休息室,邓贵达两次将她按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用水果刀奋起反抗,致使邓贵大死亡。上前阻拦的黄德智也被刺伤。案发后,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
     此案发生后,许多法学专家与资深律师根据警方通告的案情分析,邓玉娇刺死邓贵大,显系正当防卫。
    但是,巴东警方于5月18日再次发布案情通告,将原先公布的案情,作了多处改动,如将要求“特殊服务”改为要求“异性洗浴服务”,将“按倒”改为“推坐”,将邓玉娇拒绝提供特殊服务改为“双方发生口角”,将邓贵达等人到梦幻城娱乐休闲改为“陪他人消费”,将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改为“自首是否成立,尚待法院依法认定”,等等。并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将其立案侦察,日前,邓玉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巴东警方煞费苦心,对邓玉娇一案作出上述精心改动,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为邓贵大等人减轻罪责,为邓玉娇故意杀人罪成立先做铺垫。稍有法律常识者,根据前后大不相同的案情通告,都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巴东警方起初是想坚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原则,秉公办案的,但后来屈服于来自某一方或多方的压力,才对案情进行巧妙的修改,企图掩盖案件真相。
     巴东警方5月18日的“新案情”公布后,举国大哗,群情激愤,诸多媒体跟踪报道案情进展;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对巴东警方修改案情通告的用意进行评论;搜狐、新浪、凤凰等各大网站均作了专题报道,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集中发表评论文章,并展开民意调查;网民们纷纷发贴、跟贴,对警方的新案情通告提出置疑,为邓玉娇鸣不平。然而,全国及湖北省、市级妇联却集体失声,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网民的强烈不满。
    据5月22日《广州日报》报道:5月21日,邓玉娇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在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邓向律师明确表示,5月10日晚遭到了性侵犯。报道并称,迄今为止,外界没有听到当事人邓玉娇的任何说法,就连在场的几名目击者的说法也求之不得。这一报道使邓玉娇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使全国千百万密切关注此案的人更加怀疑:巴东警方为何要对案情做出修正,依据何在?
     我们认为,邓玉娇一案,是一起为维护人格尊严,维护妇女自身权益的抗暴事件。邓玉娇身为宾馆服务员、打工妹,一个弱女子,不受金钱所诱,不为暴力所屈,为维护自己的尊严和节操,在人格遭受极大侮辱,人身安全遭到暴力侵袭之时,奋起抗争,这正是孟子所倡导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这种精神,是我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然值得大力弘扬。然而,巴东警方自作聪明,玩弄文字游戏,在案情通告上大做文章,已经失去了执法者的公信力,不能不令民众产生这样的怀疑:邓玉娇很可能在巴东执法部门屈于某种压力的暗箱操作下蒙受冤屈。邓玉娇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最终定案,我们当然不能要求全国妇联于此时表明某种立场,或出面为邓玉娇说话,但我们认为,你们应该肩负起“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充分发挥你们应有的参与、监督作用,使巴东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持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使邓玉娇一案得到公正的处理。
     如果我们的要求并非强人所难,希望全国妇联以最快的速度,发出你们的声音,体现你们的存在,使身陷囹圄的弱女子邓玉娇,真切地感受到“娘家人”的关怀。
                此致
敬礼

签名:
梅桑榆(作家,北京)
刘晓原(律师,北京)
赵   牧(传媒人,北京)
夏业良(学者,北京)
王晓阳(学者,北京)
叶匡政(诗人,北京)
吴祚来(学者,北京)
梁发芾 (编辑,甘肃)
2009年5月22日

  五、结束语:邓玉娇案件,我会继续关注!全国妇联有新的消息,我会及时更新我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