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不宜与百姓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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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不宜与百姓不宜 2009-05-07 13:14
少儿不宜与百姓不宜
廖保平
这是每天必经的某个房地产项目工地,聚集了不少进城务工人员(我拒绝“农民工”这一歧视性的称谓,即便成了工人,也洗刷不掉“农民”的身份),下班以后,总能看得到他们散落在工栅的里里外外,有的三五成群地蹲在工栅外,地上放着吃过饭的大碗和空空的酒瓶,他们叨着香烟,在这难得的休憩之际,用乡音聊些我不知道的事,时而暴出大笑,有时是爽朗的,有时是淫邪的。也有三五个在埋头洗衣服,用胶管子冲澡,也有三五个围在一起打牌,还有一两个躲在床上看杂志。
在工栅外的马路边,每当华灯初上,就会有两个胡子啦喳的中年人在此摆书摊,在地上铺上一块旧布,卖一些旧书旧报旧杂志。我认真地浏览过,所卖的杂志报刊书籍无非“黄色刊物”,所有杂志的封面,无不是着装暴露的女性,带着勾人的神态出镜,所有标题,无不是情杀婚恋,贪官私生活揭密等等。进城务工人员是主要购买者,他们蹲在地上,认真的翻阅,然后掏出一两元钱,把杂志拿走。
这个时候,也正是录像厅生意红火的时候。像寄生虫一样紧随着这些进城务工人员的小录像厅,为他们准备了A片,价钱很便宜,两三块钱就可以看通宵。偶尔也会有艳舞表演,十元几十元不等,要看看表演的人想要什么样的“档次”。
生活像流水线一样规律到麻木,一天一天就这么过。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一天,猛然发现录像厅不见了,连摆书摊的小贩仿佛也有些时日没碰到。后来听说,市里为了净化环境,为农民工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将这些不健康的东西都扫除了。
说实话,三年前,我对此事的认识,也就一个乡镇干部的水平,觉得进城务工人员确实不应该看这种不健康的东西,应该给他们健康的精神食粮。现在,我不这样认为了,我们必须承认,进城务工人员不是只会干活的机器,他们是跟我们一样活生生的、有生理需求的人。当生理上的正常需求不能满足时,通过看A片,看色情表演,发泄一下苦闷,我觉得虽然是“情有可原”,但在世俗的眼里是是不道德的,甚至是不合法的。
事实上,如果我们阻止进城务工人员看A片,看色情表演,我们又能为他们的所谓精神生活提供什么帮助呢?至少我所见到的那些建筑工,没有电视可看,没有唱歌的地方,没有书籍可读,没有网络可上,除了打牌,除了看看录像,他们还能干什么?
没有人关心他们的苦闷,没有人把他们当成有正常的人,说得难听点连狗都不如。我看到小区里养狗的人,会经常聚集在一起溜狗,除了交流经验,就是让狗找个狗伴,过过性生活,当狗在光天化日之下干那事时,狗主人一脸笑意。可进城务工人员呢,谁关心过他们的“性福”?我且不去长篇大论地论证性是天赋人权,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说性是一个人的基本需求总不至有错吧。一个人在没有危害他人利益,没有强迫他人的情况下,通过“意淫”(看A片,看色情表演)满足一下基本需求,有什么不可以?如果怕麻烦,把他们都阉了最省事,行吗?
如果法律连人最基本的权利和需求都禁止,我对这样的法律有两点质疑:一是这样的法律不合情、不合理、不合乎人性,可能是一个不道德的“恶法”;二是这样的法律或许是单面方的“协议”,立法的过程不是一个各方力量博弈的过程,通过的法律也一定不是博弈的结果,它必然会在实施中遇到权利的再诉求和再博弈。
据说,现在有些老板开通了,为进城务工人员备了一些“性福之家”,让农民工夫妻可以适时团聚,提高生活质量,这是值得举双手赞扬的。但是,没有女人的,或是不能“适时团聚”的进城务工人员怎么办?难道我们非要用压制的,而不是疏导的办法,将他们逼上性压抑,和由性压抑带来的性格扭曲和人格变态之路?将他们逼上铤而走险,强奸犯罪的道路?
进城务工人员,绝大多是成年人,成年人有能力为他的行为负责,是不需要当成小孩子来看待的。可是我们这个社会怪就怪在里,某些“父母官”喜欢把百姓当少儿看待,处处害怕他们“学坏”。因此,“少儿不宜”的事情,在社会管理上就变成了“百姓不宜”。农民工不宜看看A片,居民在家里不宜看黄片,也不宜在从网上下载黄色视频,所以警察不仅要夜袭录像厅,致使农民工跌入粪池淹死,还要突袭居民家里,将看黄片的夫妻带走。
“百姓不宜”的事何止看黄色录像,不宜的事情多了,不宜嫖娼,不宜越级上访,不宜接触“反动”信息,不宜看“不健康”的东西……可是,百姓不宜的东西,往往是规定不宜的人所宜的。也就是说,百姓不宜点灯,但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宜涉黄,官员自己却包二奶三奶四奶;百姓不宜夫妻同营,同营就是“私犯天条,男女皆斩”,天王洪秀全却可以合法地霸占妻妾88人(一说108人)和后宫一千多宫女;文革时期,百姓不宜看资产阶级腐朽电影,八个样板戏和三部战争片天天演,高级干部则可以以供批判的名义,观看各种来自境外的“内部影片”……
少儿心智身体尚未成熟,缺乏自我识别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少儿不宜”十分必要(国外有电影分级制),但是成年百姓仍然要被拿来当少儿,是何故呢?我猜测,要么是有人把自己当“父母”,把百姓当“子女”当习惯了,害怕百姓犯错误,所以大小事都关照到位。要么是把百姓整成少儿,让他们只具有少儿的认知水平,变成“听话的孩子”(愚民、顺民)。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或两者兼而有之,各位看官自有判断。
想起一个段子,拿来当这篇文章的结尾,简直太适合不过:一个老农嫖娼被抓,被要求写出深刻检讨。老农沉痛地写道,由于放松了政治学习,忘记了自己是一个普通农民,把自己等同于党员领导干部,以为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才犯下如此大错。
哈哈,“大人”能做的事,并不是“少儿”能宜能做的,老农的醒悟和总结得很好很正确,这就是我们现实,因此,草民在做事之前,一定要牢记——少儿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