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颖颖:如果我们交的税都拿来买了公务烟(北京商报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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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交的税都拿来买了公务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4日 10:47  北京商报

  毛颖颖

  专栏作家梁文道曾有言:只有一种情况能让时事评论不朽,那就是你说的那点事儿反复出现。比如几年前发生一起矿难,你煞费苦心地分析它的成因,再一二三四地指出怎么处置才妥善、又如何杜绝矿难。但结果是,它不但没消失,反倒发生得更加频繁——你的文章竟N多年都有现实意义,那才是真的悲哀。

  按这个逻辑看,周末曝出的一则消息也许就能给划拉进“悲哀”里边。据报道,湖北公安县最近下发红头文件,文件规定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一年只能抽什么牌子(当然,都是本地牌子)的“公务用烟”、必须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办——凡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由财政部门对其公用经费进行直接折价扣减,凡不服从政府集中采购、从非正规渠道买烟的单位,发现一次对其公用经费扣减1000元。文件后头还附了张计划表,写着全县一年计划要抽2.3万余条公务烟。

  公款支出里,明目张胆列项“烟”,公款抽烟不算,还规定一定得抽多少多少公务烟(且须是本地烟)、抽不满“任务”还要扣钱,这未免也太黑色幽默了点。但稍微回忆一下,也许不少人还能记起来,仅湖北一地,从最早的汉川市政府发文要求公务用酒必须喝“小糊涂仙”、到后来的洪湖市政府发文将全年1.59万条公务烟“指标”摊派到从市到县再到乡镇的各级机关(连全为“娘子军”的某县妇联,也摊到“完成”20条烟),这几年已出了数份大同小异的红头文件。甚至连媒体描绘的,这些文件下发后的“专项检查工作”也给人似曾相识之感:为落实机关抽烟情况,政府专门派员到下边,看烟灰缸、翻垃圾篓,四处寻摸烟头,如发现外地烟头,不是通报批评就是开单罚款。

  从地方保护主义的角度看,咱们可以说,这是地方政府在争夺财源,只有烟厂、酒厂这些利税大户能挣到钱,官员的政绩才体面,为了这个地方政府可以不惜撕破脸皮公然下文件派任务让大家喝酒抽烟。从高档烟高档酒主要指望公务消费的角度看,咱们可以说,那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都不得而知的信息——比如公款吃喝、公款用车、公款出国到底花了多少钱,从一个小县一年动辄一万多条、两万多条的公务烟计划里,也许就可见一斑。如果说,如此雷人的红头文件“生生不息”是一种悲哀,那么这些文件即使是被叫停,叫停的也只是文件,而不是大把花纳税人的钱喝酒抽烟,这是不是更是一种悲哀?

  咱们经常听说一些词,比如“政府投资”、又如“政府为谁谁谁办好事、办实事”,但实际上,政府所有的“资”都来自老百姓,老百姓纳税就是雇你来办好事、办实事。如果“下任务抽烟喝酒”这样的红头文件多了,再面对“依法纳税”、“纳税光荣”之类宣传的时候,老百姓恐怕就会问,我是纳税人,可光荣在哪里?他们还会问,都说国家要是低税收老百姓肯定没有高福利,可要是“漏”出去的多了、自己乱花的多了,岂非是高税收也不一定有高福利?回答好了这些问题,让那些乱七八糟的红头文件们打根儿上反省反省,比说多少句“纳税光荣”都有意义。

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20090504/104761775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