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县抓捕网上批评者 省公安厅长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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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县抓捕网上批评者 省公安厅长道歉2009-04-18 18:23

2009年4月8日中国青年报发出的《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报道了年仅24岁的王帅刚刚经历的一场牢狱之灾。

报道说:3月6日下午两时左右,王帅正在上班,忽然有两名着便装的男子来到他们公司。其中一位对他掏出证件,证件显示对方是上海刑侦5队的警员。他 们要求王帅“跟我到公安局走一趟,我们有点事要问你。”容不得王帅多想,两名便衣将王帅带进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在车里,被灵宝市刑警大队的两个警察铐上, 随后在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待了3天。3月9日下午,上海警方和灵宝警方一起把王帅提出来押上火车,3月10日被带回了灵宝。

王帅遭此祸,只因他在网上发了篇“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的帖子。事情是 2008年5月28日,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 王帅的老家在大王镇南阳村,他在电话中得知此事后,感觉政府所为明显违法,就上三门峡土地局、河南省国土厅网站查批文,并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 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没有结果。 2月12日,在多次求助无果的情况下,王帅“迫于无奈和义愤,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于是将照片发布到网上。”

     这个帖子一上网就红了,网易、新浪、搜狐、雅虎等都放在首页,也惊动了当地相关部门。于是就有了现在的这一幕。3月10日,王帅从上海被带 回了灵宝。在公安局,王帅第一次做笔录。“还是那两个警察,他们想让我写悔过书,想让我承认因为征地补偿不满意,诽谤灵宝市政府不抗旱。”

     “地都征了,还抗什么旱?”王帅反驳说,他认为自己说的都是事实,更没有诽谤。

     警察又让他承认照片是移花接木的,王帅拒绝。

     做完笔录,警察给王帅发了拘留证,罪名是“诽谤”,“这时,警方容许我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我刚说了一句,‘我现在回来了,在灵宝市公安局’,警察就让我挂掉了。”

     下午5时,王帅被送到了看守所。。。。。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迅速为多家媒体转发,4月13日《中国青年报》又报道,针对《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河南灵宝县有了官方回应,对王帅因发网帖批评县政府被囚一事颇理直气壮,“诽谤案正在审理中”,并称中青报报道严重失实,也给灵宝造成不良影响。(灵宝官方回应:“王帅诽谤案”报道伤害领导人民网2009年04月13日08:09 来源:《中国青年报》)此言一出,舆论大哗。

4月12日人民网-人民日报发表李泓冰的评论:官员为何前仆后继抓捕网上批评者,内称“从记者调查看,王帅帖子里所披露的,似乎挨不上“诽谤”的边儿。一个公民对地方政府的举措有意见,多方投诉无果,在网络上正常表达自己的意见——本是合理 合法的举动,竟被视同“犯罪”。相反,身处公权力一方的地方官员,倒有诸多过分举动:且不说千里追捕师出无名,单说抓了人以后,强迫承认莫须有的“照片是 移花接木”,让其家人“砍了地里的果树就放人”,都明显”。舆论纷纷对灵宝警方去上海抓捕王帅纷纷提出质疑和批评。

4月12日淮海晚报发出评论:谁该被“教训”,作者墨客说:“且不说任何公民都有举报、批评政府的权利,单说王帅的帖子内容也根本不是什么“诬蔑”、“造谣”和“诽谤”,况且“诽谤罪”须有受害人并控告才予以 受理,试问王帅“诽谤”了谁?谁控告了他?他诽谤的证据又是什么?在循正常渠道、多方举报无果的情况下,王帅在网上发帖披露政府违法占地的问题,何错之 有?

  如果说王帅网上发帖对当地政府的形象和名声有什么负面影响的话,也是政府一手造成而绝不是发帖行为本身或发帖者王帅。灵宝市政府有关部门违法占 地、侵害农民利益在前,而后又押网络举报者于后,这不仅表明了当地政府的遵纪守法、依法执政的水平低下,视国家法律为无物,还表明当地政府部门对国家依法 保护的公民之“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四大权利的公然漠视和粗暴践踏。

  实际上,真正应该从这件事中获取教训的恰恰是当地公安机关和宣传部门乃至当地的市委、市政府,那些派出警察跨省追捕的主政者,他们应该进行深刻反思,从中获取深刻教训。”

4月13日‎南方都市报发出社论:质疑是公民的权利,释疑是政府的义务;南方日报发表周虎城的评论:究竟是谁在令公权力蒙羞;内蒙古北方新报的评论是又借诽谤打击举报者(作者:盛翔)。其他还有拒绝沉默 上海白领又对“诽谤”说不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成都);被灵宝“诽谤案”伤害的权利与民意 (华商网-重庆时报(陕西西安);灵宝市办理“诽谤政府案”犯了常识性错误 (北京青年报);公民非议政府构成诽谤罪? 刑法学家称"太荒唐"(检察日报--从媒体报道内容来看,王帅的行为只是在网上发了帖,并没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使其内容有不实之处,也难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公民批评政府失实也不该治罪凤(齐鲁晚报);‎钱江晚报:领导受伤了,情况严重了!(作者:刘雪松)‎

4月14日多家媒体转发了CCTV-新闻河南灵宝跨省抓捕发帖人因言获罪政府违宪;衢州日报发出祝云洪的评论“追捕发帖者”让网民寒心

2009年4月14日,北方网编出【综述】网民批评政府被囚禁舆情岂能成为敌情, 称:面对一个小小网民的网络批评,堂堂县级政府,不惜动用公检法千里追捕,且不说于法无据、于理不通,单看这份持之以恒的理直气壮和理所当然,就颇耐人 寻味。事件披露已经好几天了,灵宝县政府没有丝毫反思,坚持将“胆敢”批评政府的网友视为“敌人”和“罪人”,连采访此事的记者都难脱“通敌”嫌 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一个标题: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这是1953年1月22日人民日报头版一篇社论的题目。社论说:“如果党不害怕批评与自 我批评,善于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那么,党就是不可战胜的……”一句话,道出了执政党的底气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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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华媒网编出“青年发帖举报遭警方跨省追捕”评论集收集有多篇评论‎。

事情发展很快,也是在4月16日14:30,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时,就河南公安大走访成效和省内公安工作情况,接受记者在线视频采访并与网友交流互动时向人民道歉。  在谈及灵宝事件时,秦玉海指出,公安机关在王帅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如果定诽谤罪,按王帅 这个情况又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有两个要件,一个是自诉案件,第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这个事情都够不上。

秦玉海指出,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这个事情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河南省公 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法制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查找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应该吸取什么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我看到很多网友对王帅问题提出了很多意 见和自己的观点,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河南公安工作的监督。作为河南省的公安厅长,在我们省出了这种问题,在工作上我也有责任,在这里我也向大家道歉。

至此,问题似乎已解决,但于建嵘发帖指出:仅公安厅长道歉还不够。因为秦玉海虽身兼河南省副省长,但他的发言主要是从公安系统的角度来说的,批评的是公安部门随意执法的问题。但灵宝公安部门介入此案,有没有受到当地政府的压力或直接指使,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