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就震惊了 这次是带原文来源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2:56:34
作者:路人甲 返回作者观点专栏>> 当时我就震惊了
  

绵绵春日中来了一条让人震惊的新闻。

《土地管理法》要修订了,其中最扎眼的是关于“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置的修订。以前的说法是“无偿自动续期”,据说修订后可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至于到底“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专家也“说不准”。

于是,有人得出结论,“不管买没买房子,大家最终都是租房子住”。

除了对城镇人的房子用地有了新的规定,对农村人赖以生存的土地也有规定,路人甲在前边的文章中曾经提到过这个,如果新法实施,政府对农村集体用地将有更大的控制权,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对由此产生的收益分成也更加明确。

合着就是一句话:新法案很明确,中国的土地决不会“私有化”。

不私有化,政府、特别是直接从土地获益的地方政府,将能继续通过控制土地获取暴利,而且是源源不断的获取暴利。

房地产是实现土地暴利的最佳方式。按最新年报,32家地产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率平均超过20%,最高达61.64%,但对应的负债高达2860余亿,据潘石屹说,他认识的地产公司“100%的银行到期借款都延期了”。

很明显,政府通过控制土地产权牢牢地把这块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掌握在自己手里,通过自己严密控制的金融系统为其生产注入动力,然后通过各种税费把它的产生的巨额收益吸收进自己的口袋。

土地是有限的,城市里的地用完了就到周边的农村去找地,周边的地用完了修路到更远的农村去找,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用完了就打耕地的算盘,红不红线的都他妈是扯淡,有叫兽砖家帮着论证,说划到哪里就划到哪里。

可这些地最终还是会用完,怎么办?开发国外的土地资源么?

屁话!像我们这样一个只会坐视国土被远近邻居不断侵占的忪国,能保住现有的地就不错了。国外开发?那不成了国际化的没事找抽活动吗。

所以,“拉动内需”才是王道。世卫报告说中国人平均存活是“男性71岁,女性74岁”。70年,一代人就彻底消亡。人已经飞去见马克思老大爷了,地还留在伟大的祖国妈妈怀抱中。正好可以拿来循环利用,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贡献土地暴利。这真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好买卖。

看来,真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是没地的老百姓,不是风流周党鸟生鱼汤的诸葛亮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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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土地为什么不能私有?

有种说法是:土地一旦私有,必然导致动乱和分裂。比如“农民会卖土地,卖土地就会引起土地兼并,就会很恐怖”。这种说法相当无耻,“历代农民战争根本不是因为土地兼并而是因为不公正的土地兼并,不公正才是社会的致乱之源,正常的按照市场价的土地流转,即使流转时候有不公正,事后司法能校正,怎么会导致动乱呢”。

至于分裂,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家族式政治观,让中国人天生就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而且,那些真正让中国陷入分裂的力量,大都来自外部。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而政治就是利益的分配。

土地是最基础的生产资料,政府修改《土地管理法》就是要牢牢地掌握这块生产资料。此外,还有近些年实际发生的“国进民退”,说明政府对关键性生产资料的控制在逐渐加强。这些事情,暴露了政府的信心不足。惟有借此,才能通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去控制民众的生存,进而影响民众的思想,最终以此告诫民众自己手中权力的尊严。

因为无法占有生产资料,生存的压力必然让人卑躬屈膝。就如陈志武文章中说的那种中国人的“普遍句型”:“我知道这样做有降人格,有违原则,但是,没办法,我得……”

这样的生存状态下,越来越多的人会放弃对权力的思考和要求,“只要饭碗掌握在政治手里,民主宪政即使形式上有,实质上也不可能有”。

所以,如果《土地管理法》这样修订,我们丧失的将不仅仅是一套房子。  


#核心提示:据媒体报道,《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该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总计有49条新增法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