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瑞夫斯到奥格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3:47:37

 

 

 

    作为这种广告理念的代表人物,罗斯?瑞夫斯和大卫?奥格威就像是灿烂的广告星空中两颗耀眼的星斗。
    罗斯?瑞夫斯是是达彼思广告公司的董事长。作为一个具有影响的广告人物,他实际上代表了广告领域中的一种复旧思潮,其广告目的主要是为了取得大众注意,而不是为了取悦潜在的消费者。这一点使得他与那个时期同样赫赫有名的其他广告大家,诸如大卫?奥格威、威廉?伯恩巴赫以及李奥?贝纳等人显得有所不同。但是罗斯?瑞夫斯却和他们一样获得了成功,尽管在过去乃至现代的广告行业里,有很多人对罗斯?瑞夫斯不以为然,但是他的成功却没有人可以否认。他曾经做过一些十分著名的广告,在这些广告中,他总是在使用一种非常具有特征性的广告语,并且始终坚持运用。看一看他所做的广告:
    高露洁牙膏--“清洁你的牙齿,也清洁你的呼吸。”
    总督牌香烟--“有两万个过滤气瓣。”
    M&M巧克力--“只融在口,不融在手。”
    这种非常现实而又独特的广告个性,在实践中证明了他对广告理论的贡献。1961年,罗斯?瑞夫斯出版了《广告中的现实》(中文引入翻译为《实效的广告》)一书,在这部著作中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广告主张:“独特的销售说辞。”(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按照罗斯?瑞夫斯的方法,一个产品要进入销售,就必须找到它的独特之处。在罗斯?瑞夫斯的所谓USP观念中,必须要找到产品超越性事实,在他的强销方式中,广告的腔调似乎非常简单,只要平平的说明“购买此物,你将得到特别的实惠”就可以了,因此他的广告往往看上去很没有品位。而每当罗斯?瑞夫斯找到了一个极有个性的USP时,他总是不厌其烦的重复它。比如高露洁牙膏,“清洁你的牙齿,也清洁你的呼吸。”这个USP曾经被用了有几十年之久。USP是典型的产品至上时代的产物,它立足于产品本身,认为只要找到产品突出的个性,就尽可能把它坚持下去。但是,60年代以来,模仿时代和同质化产品层出不穷,试图为单个产品寻找突出特点变的越来越难,于是广告行业的另一位英雄大卫?奥格威又提出了“品牌形象”的观点。他认为,从长远来看,哪怕是牺牲一些很有吸引力的短期方案,也要尽量维护产品的形象。他的看法是:

    每一个广告都应看作是对品牌形象的贡献。如果你采取了这种态度,当今的很多问题就能得到解决。……品牌越相似,理性思考在品牌中选择中就越薄弱。威士忌、香烟或啤酒的不同品牌间并没有明显的不同,它们几乎一样。广告越能为品牌树立一个鲜明的个性,该品牌就越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多的超额利润。
    USP也好,品牌形象也好,说穿了都是在构造一种产品的表象特征,是彻头彻尾的广告手段。他们都是对消费者的心理在下工夫,努力使消费者相信两个看上去相似的品牌中,为什么另一个更好一点,两个人以不同的方式为产品塑造出它的个性。
    USP理论的出发点是产品,作为产品时代的营销传播观念,其核心是每个产品都具有某种独特性,所以广告沟通就是要找到这种独特性,并将其加以放大。大卫?奥格威的品牌形象理论是对瑞夫斯观念的一种发展,他认为,随着产品和竞争的发展,仅仅从产品本身寻求独特因素并不足以为品牌建立个性形象。而最大的威胁是大量同质化产品充斥市场,已经很难从产品本身寻找到什么差异性了,因此必须建立一种属于产品自身的个性形象。应该说瑞夫斯到奥格威,所确定的广告和营销沟通观念,代表了一种早期的传播思想,虽然他们本身也有差异,但是本质上还是有很多共同之处。其共同点都是要为产品寻找一种独特因素,只不过瑞夫斯认为这种独特因素是建立在产品的物理特性之上的,通过对产品自身属性的挖掘就可以找到,而奥格威则认为这种独特性可以由人们追加给他,在某种意义上它可以是超越产品具象而存在的。值得注意的是,从思考的出发点来看,无论是瑞夫斯还是奥格威,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产品,把产品作为第一要素。显然这种认识深深地带有产品时代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