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执纪和监督职能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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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执纪和监督职能 时间:2007-12-10  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通过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严格管理和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本职,恪尽职守,多角度、全方位提升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基本打造了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素质高、工作方法当、执法水平强的纪检监察队伍,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客观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等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是知识结构单一,纪检专职人才少。从纪检干部队伍结构看,部分纪检干部对纪检业务知识掌握少,业务不通、不精的现象突出,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是后来改行“学习成才”的,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有的纪检干部虽然学历是“大学”、“大专”,但实际是函授文凭,含金量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的专业人才为数不多,执纪能力相对落后。     二是思想不够稳定,作风不够过硬。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辛苦,“栽刺不栽花”,“吃力不讨好”,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别人能拿的自己不能拿,等等这些宽严有别的国民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落差,导致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同时,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对于某些“特权”违纪人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或害怕打击报复,或畏于权势,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     三是视野狭窄,工作前瞻性不足。一些同志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不强,考虑问题往往局限于纪检监察业务角度,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缺乏应有的灵敏性,对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对深化改革开放出现的新形势,对党的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发生的新变化,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重要影响认识不足,了解不深,思想落后于形势,工作预见性、前瞻性不足,应对的办法措施不多,就业务抓业务,就办案而办案,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出现“两张皮”。
    四是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备较弱,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当前,市、县和乡镇部门,工作头绪多,涉及群众利益事项广泛,加之国家惠民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基础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使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也随之变化,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但是,全市194个乡镇(办)纪委只设置一名专职纪委书记、401 个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至2人,49个市直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绝大部分也只配备2人,而基层纪委委员又全部都是兼职,承担着单位的主要业务工作,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纪委工作中来。加之大部分乡镇纪委书记任职时限相对较短, 纪检监察业务不熟悉,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纪检监察职能的发挥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往往是纪委书记“单兵作战”,一个人去搞监督势单力薄,很难发挥好其职能作用,特别是查办案件的力量尤显不足。 五是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提拔慢,不利于干部的培养和成长。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在秉公执纪过程中得罪的人较多,虽然在群众中赢得了支持和拥护,但也使一些领导干部对纪检干部产生了一定的偏见和误解。按照现行的干部提拔使用程序,民主推荐的票数人为的减少,在客观上造成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使用的难度。另外,一些领导误认为纪检监察干部由于常年与党政纪条规打交道,思想僵化、知识单一,难以胜任其他业务工作,也影响了跨行业、跨系统的交流提拔。据调查统计,自1997年至2007年10年间,11个县纪委的两届常委班子成员共提拔到系统外的仅有17人,平级交流到系统外的33人,平均每个县的常委班子成员任职7年左右才有1人被提拔到系统外。而401个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10年来被提拔到系统外的不到20人面。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     1、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     2、重培养,增强综合素质。严把进人关口。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大专院校学生、面向军转干部,公开竞争选拔所需人才,把那些有能力、肯干事、干实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进一步增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养力度。一是要突出培养科学文化素质,组织纪检干部读书成才和自学成才,提高纪检干部的基本素质,打好全面素质的基础;把握新时代反腐倡廉的脉搏,掌握纪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要着力培养纪检业务素质,学懂弄通纪检专业的基本知识,扩大知识面,注重在纪检工作实践中得到提高,增强纪检工作的创造性,努力成为纪检部门的行家里手,引导纪检干部学会“知识、思维、业务” 同步提高,不断提高纪检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适应反腐倡廉的需要。三是要突出重点人员培养。对新进机关人员、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训,对中央、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优先选派新调入的干部和业务骨干去参加,让新手接受系统的业务培训,以便尽快进入角色。让业务骨干更加成熟,进一步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3、抓激励,优化工作环境。一是要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市、县两纪检监察机关可适当提高班子常委的职别格次,同时解决纪委书记在市委、县委班子排名靠后的问题,更有利于工作的协调和开展。在乡镇纪委设兼职委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纪委的固定编制,调配专职纪委副书记或专职纪检干部。市、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应适当增加一至两名专职干部,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工作。建议上级纪委适当地加强同各级党委联系,共同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营造宽松工作环境。在政治上,争取党委和组织的关怀,畅通干部流动渠道,可以采取内部和外部交流,横向和纵向交流,上级和下级交流的办法,建立“入口严、出口畅”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选拔任用机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般情况下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在经济上,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兑现各种奖励机制,千方百计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4、创新机制,加快体制改革。借鉴中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派出机构直接管理的先进经验,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纪检组(纪委)实行直接管理,将现有人员、编制划归市(县)纪委统一调配和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同时,将现行的乡镇纪委由党委和县级纪委共同领导的领导体制,变为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乡镇党委领导为副或由县级纪委垂直领导的领导体制,以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在乡镇繁杂的具体工作和中心工作中解脱出来,相对独立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