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及相关知识 个人支票为何难以普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6:03:05


    个人支票为何难以普及

    南方周末    2007-03-01 15:01:22

    □本报记者 胡天舒
  
  
    个人支票在国内还难以普及,原因是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个人信用体系,而个人支票恰恰是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的支付工具
  
  刚刚拿到美国一所大学硕士录取通知书的李菲,在国内办理入学注册时遇到了困难:入学注册费100美元必须使用“个人支票”邮寄到系里,学校不接受任何现金和信用卡支付。
  李菲在国内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和信用卡。对于支票,她只有从影视剧中得到的印象:片中人物往往从口袋里拿出支票本,签上名字和金额,“唰”地一撕,递给收款人。李菲觉得,支票离自己的生活很远,大概只有有钱人才有资格使用个人支票。
  “在中国现行条件下发行个人支票确实比较困难,”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理财中心一位林姓职员说,“因为支票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支付工具,而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征信体系。”
  为了完成入学注册,李菲到中国银行购买了一张Money order(现金汇票)。这张和支票功能相似的Money Order是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帮客户开出的支票,它以银行信用为担保。
  为了邮寄100美元的支票,李菲支付给银行近150元人民币的费用办理这张Money order。经办的银行柜台职员对李菲说:“你就是必须花这么多钱来购买银行的信用!”
  支票生存的基础就是良好的信用,个人支票尤其如此。从理论上讲,个人支票是指由出票人(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个人在开设个人支票账户后,只需持支票即可以到指定的银行储蓄所支取现金,还可办理转账结算或在商店购物及支付其他费用。
  无论是10元这样的小数目还是10万元这样的巨款,都可以用个人支票支付,方便快捷。特别是对于一些收付金额较大或收付次数较多的客户来说,个人支票是一种较为合适的选择。目前我国的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正在试点推行“个人支票”业务,但是推行速度比较缓慢。
  
  普及的美国个人支票
  顺利到达美国深造的李菲,第二天去银行开户的时候立刻就接触到了“个人支票”。银行职员让李菲填写了一张个人信息的支票账户表格,当天下午就给李菲两本印有她个人信息的支票本。
  此后的生活中,李菲处处用上了个人支票。小到十几美元的超市购物,大到上千美元的跨国旅行产品,李菲都习惯开一张支票出去支付这些费用,她觉得非常方便,而且服务费便宜。
  “现在美国使用支票的人已经不像十几年前那么多了,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超市的收银柜台前每个人都低着头开支票。”上海一家IT企业的董事Denny Lee说。他介绍说,自己在美国生活时,几乎购买所有的东西都是用个人支票支付。
  其实,支票是在信用卡之前诞生的一种支付方式。大多数美国人收到水电费账单的时候,一般在信封里夹一张支票寄回给电力、自来水公司。在没有信用卡、没有网上付费的时代,个人支票可以说是惟一方便的付款方式。
  随着支付方式的多元化,个人支票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不方便。Denny Lee现在再去美国的超市,已经很少看到在收款处写支票的人了。不过,对于一些金额较大的商品、或者收付次数较多的消费者来说,个人支票仍然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尤其是在一些需要邮寄、又无法接受信用卡的交易中,个人支票更凸显出独特的优势。
  个人支票的安全性也非常高。因为支票的兑现主要是根据支付人的签名,即使丢失了支票本,也不会产生任何损失,且个人支票不局限于柜员机、POS机等硬件设备,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普及的支付工具。
  
  信用基础缺失之困
  从支票的本质来说,拿一张白纸也可以做支票。支票就是一个承诺,承诺对方可以凭借这张纸到银行划扣支付人多少钱。所以理论上讲,如果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所有的信息,签上支付人的姓名,银行方面就能兑现。
  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我国的个人支票业务却一直没有推广开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前我国个人征信体系还不完善。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还不能很方便地在网络上查询到,各个银行之间的个人交易记录也没有登陆一个统一平台。
  “个人信用档案还早着呢!”一位供职于广东某企业的上海籍人士柴先生对记者说,“我的户口在上海,四金全部上缴在广州市,当我需要买房或看病时,我的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只能在广州市使用,无法在上海使用。连‘四金’系统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没有实现对接,就不用说全国性的个人信用体系了。”
  “我发现在国内一个人有很多账号,比如我换了好几本护照,每换一本号码都不一样。后来去了国外才知道,一个公民的号码就是终身的,包括护照号码,”在上海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王悦说,“一人多个账号给管理带来难度,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成本相应就非常高。”
  按道理说,一个国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系统来体现个人的信用情况。但是从柴先生和王悦的经历来看,各地隔离的系统使这个目标还难以实现。
  据了解,上海正在建立居民的个人信用档案,有消息说全国的个人征信系统也将开始运行。不过实际实施和发挥作用可能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因为有很多基础性的问题还没有明朗,比如上海和全国的两个系统到底是兼容的还是各自为政,目前并没有一个权威回答。
  个人支票最大的问题就是出现空头支票。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强大的法律体系保护和支撑,就没有银行敢发行个人支票,也没有用户敢接受个人支票。每个商户拿到支票的时候,必须假设那张支票是可以兑现的。如果他必须到银行调查是否账户里有那么多钱,交易成本就非常高。
  王悦曾经在新加坡生活过两年,他认为中国的金融立法需要跟进。“新加坡作为金融城市,就是依靠强大的金融法律监管,海外才有那么多资本敢进去,因此金融犯罪的处罚必须严厉。”王悦说。
  中国还缺乏对金融犯罪的立法,目前的打击力度也不够严厉。过去几年,我国的金融犯罪从金融业高层至普通信贷员,频频发生。缺乏法律的保护伞,也是目前我国个人支票难以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高门槛手续多
  个人支票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支付工具,国内很多银行一直在试图推行。但正是因为信用基础和法律保障的缺失,导致银行在推行的时候也缩手缩脚,向用户设置了较高门槛和繁琐的手续。
  工商银行作为最大的国有银行,在上海却只有少数大的营业网点可以办理个人支票。办理人首先要开一个5000元以上的支票账户,并提供两个担保人、收入证明、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一年以上暂住证明等材料。
  中国银行在上海则只有卢湾支行可以办理,而农业银行的咨询小姐在说了一大串比工商银行更复杂的申请条件之后,对记者表示:“即使以上条件都能满足,也不一定就能申请到个人支票,目前审核非常严格,批准的客户非常少。”
  那么,当我们终于拥有了个人支票,是不是所有的商户都能接受、所有的银行网点都能兑现呢?
  答案是否定的。记者在上海南京东路的几家大型商场走访时发现,没有一家商场接受个人支票。只有在一家名牌服装专卖店,销售人员表示只有大宗交易才可能接受个人支票,并且只有等“兑现货款”之后才能提货。
  广东金融学院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磊认为,中国之所以大多数银行难以开办个人支票业务,除了使用者的信用问题,另一个层面的原因是银行的结构设置。因为银行在个人业务上把大头放在储蓄上面,而支票属于个人结算,我国的银行历来在这块就比较薄弱。
  现在很多城市的老百姓买房子、车子等大宗商品时,还是提着一大包现金去支付。如果有了个人支票,生活将更加方便和安全。陆磊教授相信,个人征信在技术层面已经没有问题,但是现有的交易数据量积累还不完整,无法比较出谁的信用更好。“个人支票的普及是一个时间问题。”他说。
  (沈亦文对本文亦有贡献)
  
   

  个人支票在国内还是新鲜事物

 

 

    支票填写样式和格式:

    常见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包括余杭和萧山)。支票的填写:

    1、 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 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3)、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 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例如:工行高新支行九 1202027409900088888,帐号小写。     4、 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举例:    (1)、289,546.52  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2)、7,560.31   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 此时 “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    (3)、532.00  伍佰叁拾贰元正,“正”写为“整”字也可以。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4)、425.03    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    叁佰贰拾伍元贰角。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1) 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2) 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

    7、盖章: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8、常识: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    (6)、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空白票据、空头支票、远期支票

    一、空白票据

   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英美法称之为未完成票据(incomplete instrument),日本法称之为“白地手形”,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时,故意将票据上绝对应记载的事项不记载完全,留待持票人以后补充的票据。空白票据包括预留收款人的空白票据、预留出票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到期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金额的空白票据等。
   我国只承认空白支票(见《票据法》第86条、第87条第1款),而不承认空白汇票和本票。且空白票据仅存在于出票行为中,在附属票据行为如背书、保证、承兑中不允许空白票据存在,即不承认空白背书、空白保证、空白承兑等附属票据行为。

    二、空头支票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我国《票据法》关于空头支票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即要求在付款人处必须实有支票金额的存款,这便排除了预期或可能收到的存款,也排除了透支合同。

    我国目前制裁空头支票的法律主要有:《银行结算办法》、《票据法》与刑法。《银行结算办法》第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签发人必以在银行帐户余额内按照规定向收款人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五十元的罚款。对屡次签发的,银行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签发支票。”该办法实施几年后,普遍反映最低罚款额过低,199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已将最低罚款50元提高到100元。我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规定,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远期支票

    远期支票是指出票人不是将出票的当天日期记载为出票日期,而是将未来的某日记载为出票日的支票。只要远期支票的记载形式符合票据法的规定,远期支票就是有效票据。

    由于我国《票据法》没有明文规定不得签发远期支票。《上海市个人使用支票、银行本票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签发支票应填写当天日期,不准签发远期支票,银行对远期支票视为即期,即予支付。《上海市关于对签发空头或印鉴不符支票的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不准签发远期支票。银行对提示储款的远期支票,以其提示日为到期日办理支付,存款不足支付时,即作空头支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