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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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2009-03-26)

fieldset {width: 309px;border: 1px solid #990000;}legend {font-family: Arial,"宋体";font-size: 12px;font-weight: bold;color: #990000;}● 殷蔚

  近一段时间以来,前不久闭幕的中国“两会”获得了各级传媒的广泛聚焦。其中一个重要焦点就是,今年初在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试点推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能否获得大会充分积极的回应。

  事实令一些人颇感失望,虽然民间舆论压力大,之前温家宝总理也曾公开表态,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贪腐的重大举措,但是官方发布的工作报告里并未就此议题有进一步的表述。

  以经济尚不发达的新疆阿勒泰为例,原本偏居中国西北边陲,默默无闻,却因地方政府大力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并坦然接受社会监督的创举,一时声名鹊起。

  盛名之下也有不谐之音。由于阿勒泰推出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把申报人的汽车、住房、个人银行存款、购买的理财产品及由遗产继承、赠与等形式获得的财产等,列为秘密申报范畴,与一些国家精细公开的申报制度相去甚远。因此部分痛恨腐败、对中国的首次官员财产公示抱着极大期望的人士,便毫不容情地斥为雷声大、雨点小的“闹剧”。

触及既得利益而遭受反弹

  显然,如果官员财产不进行细致、完整的公示,不仅不能消除长期以来老百姓对他们为政清廉的高度质疑,而且远远不能发挥公共舆论所具有的强大监督作用,其有效性也会大打折扣。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官场的贪腐现象自古有之,根深蒂固。若想靠一次行动就彻底铲除数千年的封建文化残余,建立一个全新的政治秩序,无异于痴人说梦,此其一。

  其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改革总会因触及既得利益者的福利而备受阻挠。尤其是中国官场关系盘根错节,基于美好愿望的完全透明官员财产公示,势必牵扯到很多人的“软肋”,从而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弹。  最终,轰轰烈烈开展、国民给予厚望而又为媒体所密切关注的首次财产公示行动极有可能落得个无疾而终的境遇。有鉴于此,笔者颇能理解阿勒泰地方政府在审时度势之后的这一折衷做法,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非能一蹴而就,只能一点点摸索着小心翼翼地前进。

须有科学性也须被群体接受

  管理学原理告诉我们,进行决策之前,必须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决策能否被群体成员接受、理解、容纳和执行,它取决于下级的态度、价值观等因素。

  无疑,在提倡民主法治的国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具有相当高的科学性,但另一方面,正是在群体成员——公务员中普遍存在的抵触情绪,成为中国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中的最大绊脚石。

  因此,在阿勒泰地方政府决策的高科学性和低群体认可度之间,必须有一个平衡点,成为一个能让决策循序渐进的平台。而这个平衡点,就是他们目前推行的相对粗糙、简约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毕竟,在决策目标很重要,不宜采取或许会导致决裂的强硬措施的状况下,这一政府和各级官员双方都能接受的折衷做法,是目前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令人倍觉欣慰的是,无论如何,中国已在反腐倡廉的艰辛历程中迈出了试探性的第一步,意义重大。

  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在成功登月之后,曾说过“这是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这一饱含哲理的经典名句至今令人备受鼓舞。但愿新疆阿勒泰地区这尚不够完善的反贪腐一小步,能成为强有力的助推器,推动中国的廉政活动走向深入,实现成为民主法治国家的大步飞跃。

作者是商业管理课程兼职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