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院常务副院长 为文怀沙辩护——古训:骂人不揭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2:16:07

文怀沙

    作者:白描 鲁迅文学院常务副院长

    2月20日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打来电话,采访我对文怀沙被质疑一事的看法。因我连续几天参加中国作协全委会,没有注意媒体报道,看法也就无从谈起。

    中午上网浏览后,记者又打来电话,我表达了几点意见。

    第二天,《北京青年报》发表记者《文怀沙及家人拒绝回应学术“造假”质疑》一文,末尾报道了我对此事的看法。因为是稍带报道,文中对我所谈表述很不全面,一些我认为重要的观点并未写进。

    几天来,与人接触,关于文怀沙的话题总是被拎出来,看网上和报纸,事情仍被炒得沸沸扬扬、热热闹闹,看来的确触动了大众的“兴奋神经”。

    有的网站还在网民中搞“你是否相信文怀沙学术造假”的测评,结果,百分之九十多接受测评的人相信文怀沙是个“学术骗子”。

    声讨挞伐文怀沙,业已形成一股浩荡激流,文怀沙实在是遇到了劫数,一个长须冉冉、风采迷人的老者,瞬间就被人毁容了。

  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件事情?

    质疑者对其动因自有说道,其背景我无意深究,谅我也是探究不清的;本来就此事不再想说什么,谅我的话也没有多大分量。可是,当我看到人们肆意宣泄的快意刀笔、勇追“穷寇”、落井下石的凶猛势头,觉得有些话还是要讲一讲,否则,我于心不安,也于心不忍。

  质疑者劈向文怀沙的,是三把刀:年龄虚实、获刑原因、学问真假。

  年龄问题,文怀沙究竟是1910年生人,拟或1920、1921年生人,当事者自己的说法,可以放在一边。

    但现在有一位老人出来说话了——1934年曾在章太炎主办的“国学讲习会”担任讲师、现年94岁的朱季海,言之凿凿地证明文怀沙是当年章氏“国学讲习会”门下的学生,年龄要比他自己大几岁。

    我想,朱季海老人是没有必要说假话的。质疑者要在文怀沙的年龄上“打假”,是想通过年龄来说明文怀沙不可能是章太炎的学生。朱季海老人的证词,却对质疑者来了个釜底抽薪,给文怀沙以双重证明,事情至此,再毋庸赘言。

  可是我还想再说说。质疑者本想以文怀沙原供职单位的档案记载,再用简单的逻辑推理办法,为文怀沙减去若干岁,进而戳穿文怀沙系章门弟子的“谎言”。文怀沙自称章太炎“私淑弟子”,这“私淑”已经把受业性质说得很明白了,我们从中甚至可以看出文怀沙对太炎先敬仰有加、不敢高攀的谦卑之态。

    诚然,单位档案记录白纸黑字,是轻易否认不得的,但我以为文怀沙之子文斯对其父当年低报年龄之说是近理之谈。

    我想补充的是, 1995年,文怀沙的亲朋好友,为他置办过一个小型的生日寿宴,仅两桌,地点在昆仑饭店。我和画家、中国诗书画院院长何首巫(可惜首巫不幸英年早逝)参加了这次生日宴会。当时庆贺的,是文怀沙八十五岁华诞。

    其间,我获知,这样的生日寿宴,是从80年代一路延续下来的,每年都办。这就是说,文怀沙生于1910年,早在80年代已经明示于世了。

    那是个什么年代?众所周知,那是个提倡“四化”的年代,“年轻化”是“四化”的硬杠子之一,在这种“宜少不宜老、小香老不香”的社会背景下,谁不想让自己年轻些?宣布自己乃古稀或耋耄老人,无异于宣布自己业已或行将退出历史舞台,若不识时务再要谎增十岁,那就更加离谱了。这也是逻辑推理,以此来推断文怀沙“年龄造假”,实实不通。

    再者,说自己老,无非是要倚老卖老,而倚老卖老者的惯常作为多是打压青年后进,但谁听说过文怀沙打压年轻人?相反,与他结交者多为晚辈后生,他喜欢年轻人,是人人知道的事实。

  关于获刑原因,质疑者引用了当年的判决词,以证明文怀沙“罪有应得”。但质疑者忽略了自身一个很大漏洞:判决书明明判刑一年,文怀沙何以蹲大狱一蹲十七年?显然,这中间肯定另有原委。质疑者如果出于负责任的态度,应该探寻这其中的原委,但遗憾的是没有,反而借题发挥,就势铺排,由此灌输给公众一个概念:流氓罪导致文怀沙十七年刑期。

    文怀沙自谓“1978年,在胡耀邦的亲自过问下被释放”。质疑者在发挥自己观点时换了个概念,“没听说他的劳教是冤假错案而得到平反。”质疑者的诘难,与文怀沙对事实讲述,可谓驴头马嘴。

    但凡稍具历史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上个世纪60年代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背景,拉个手,可以说你调戏妇女,男女在电影院有个亲昵动作,可以被当作“流氓”抓起来。

    文怀沙达到什么性质,不清楚,但早前我却听到过另外一种说法。著名学者、我的同事、鲁迅文学院副院长王彬曾告诉我,著名诗人xx告诉他,文怀沙当年被判刑,其中包含“代人受祸”因素。身居要职的某领导,让婚外女性怀孕了,不敢承担。结果,是文怀沙担待了下来。

    王彬所说的诗人xx,与文怀沙在人民文学出版社曾为同事,想来不会妄言。这是另一说,可不去管它。

    但我们民族素有“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的古训,在这个问题上,质疑者把“全面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年代里文怀沙领获的污垢重新搬弄出来,羞辱一个老者,过分了。

  第三,关于学术“造假”问题,总觉得有点滑稽。

    “国学大师”、“《楚辞》泰斗”、“红学家”,诸如此类头衔,没有一个是文怀沙自封的,相反文怀沙曾在很多场合反对别人对他这种称谓。公众和媒体加在一个人头上的光环,现在抓住这个人来清算,只能说找错了债务人。对此,媒体已多有反思声音发出,这里不想多言。

    可是,倒过来另一个问题又来了,不是大师,是否就是狗屎?现在一些人站出来,包括一些有点名头的学者、教授,评价文怀沙学术水平如何如何,言说之中多有贬损。这些人发了话,于是公众跟着起哄,好像文怀沙真是一个不学无术之辈了。这同样表现出的是滑稽,是浅薄。

    文怀沙本人,倒是宠辱不惊:“知我,罪我,有书为证,乌足道?”

    文怀沙在学问上的建树,或大或小,都是客观存在,一个不抱成见的人,会客观评价的。我今天仍认为文怀沙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中做出了别人不可替代的贡献,说他是个有学有识的学者、专家,不算过誉。

    任何事情,都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以上三个问题,再作纠缠已无太多意义,关于文怀沙,历史自会作出评价,即使历史难有定论又有何妨?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由此事而暴露的一种社会心理现象——群体极化倾向。

  “群体极化”概念,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提出的。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阐释“群体极化”现象时,有过以下描述:

    “互联网论坛区的跟帖,在同一议题下容易造成群体的情绪感染或同化。在道德话语与网络狂欢的指引下,诸多网民以网络“哄客”的匿名身份,躲藏在黑暗的数码丛林里,高举话语暴力的武器,狙击那些被设定为“有罪”的道德猎物。网络媒体的道德批判,迅疾转变为现实的道德仇恨与群体的情绪宣泄。”

  文怀沙事件正是这样。

  我不知道,当初喜欢文怀沙的人有多少?同样不知道。现在声讨文怀沙的人,对他又了解多少?

    公众合力建造起来的一尊偶像,现在有人抡起老镢要砸碎他,平淡的生活里突然多了道刺激,于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立即兴奋起来,这里边有多少理性成分呢?

  还记得《新华日报》曾经报道的一件事情:

    2007年7月16日晚,一个名叫VERAl9851118的网友,在新浪杂谈上发布了一篇名叫《史上最恶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现场千人哭成一片》的帖子,帖子里详细描述了江西省鄱阳县六岁女孩丁香小慧遭继母毒打后的惨状,还附上了孩子遍体鳞伤、口吐鲜血的照片。这个帖子,很快在各大网站成为热帖,无数网民群情激愤,怒斥丁香小慧的继母是历史上最恶毒的后妈。

    7月17日上午,这名网友再次以极富刺激性的标题在新浪杂谈上发帖,声讨丁香小慧的后妈。帖子一经发布,立刻在论坛中引发轰动,跟帖者在短短几天内,便作出了上百页的回复。很多网友抑制不住自己的气愤,纷纷发言说:“让人心寒,令人发指”、“灭绝人性,丧尽天良,这种禽兽不如的家伙应该枪毙一万次”、“一定要严惩凶手”、“要发网上通缉令,让这个后妈不能出门!”……等等激愤语言。

    7月19日,红网记者发出题为《六岁女童遭毒打吐血六块脊椎被打断》的报道,还在网文中配发了“小慧被打得口吐鲜血”、“在医院病床边全是血”、“小慧全身是伤痕”、“小慧被打得大小便失禁”等极具“震撼力”的照片。

    7月20日,红网记者连续发表文章报道此事件。此后,东方网、《新京报》、《河南商报》、《金陵晚报》、《西安商报》等众多的报纸媒体,也迅速加入到后母虐童事件的新闻报道中。

    然而,仅仅过了几天,事情却拐了个180度的弯:经过调查证明,丁香小慧的伤,并非其后妈殴打所致。历史上最毒的后妈,忽然又成了历史上最冤的后妈!

    当事情真相大白之时,愤怒的声音开始消散,但是曾经被污蔑殴打小慧,甚至企图以自杀为自己洗清冤屈的继母,已经没法回到以前的生活了。这种舆论环境,对一个善良母亲的伤害,是难以抚平的。

  指责一个人为骗子,我想,起码有三个要素需要理性判断:目的、手段、后果;三个要素加在一起,还要看属于何种性质。

    即使是真骗子,定了性,还要看对他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文怀沙危害他人了吗?危害社会了吗?何以会引来群体性的、犹如对待社会公害一样的声讨?

    现在,人们的心态,实在是个谜。

    美国遭遇9•11灾难,有人拍手叫好;

    央视新楼元霄节火灾,有人幸灾乐祸;

    韩国正月十五“烧蒲苇”,踩踏死人,有人发去“贺电”。

    网上时不时会看到“刘德华车祸身亡”、“唐国强车祸身亡”的扎眼消息。

    是不是现代人太压抑,自我价值信念太过脆弱,因而在面对别人的灾难时才会找回自身优势?

    拟或正如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现代行为学的创始人康罗.洛伦兹在其《攻击与人性》中所言:在日常生活中,当个人的正常需要遭受挫折,甚至各种需要被剥夺殆尽时,就可能强化攻击性,加剧个人对他人、个人对社会、个人对自己的冲突,造成攻击——破坏心理行为,直接危害他人、社会、甚至自己。

  这是社会心理学家的课题,我是琢磨不透了。

  最后有一点需要交代:本人与文怀沙交往十多年,但近年几乎没有什么往来。“质疑”事件发生后,我也未与文怀沙联系,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纯系个人行为,撰写本文也纯粹为个人良知所驱使,仅此而已。

附:

话说名人隐私——对名人、老人、老名人宽容些,是做人美德

写给文怀沙先生、写给其他新老名人、写给所有乐于质疑、“揭短”的晚辈们

作者:郑播德

    揭人隐私,古来有之——人性中“恶”的成分使然。揭隐私的人,有的躲躲闪闪(还不忘关照一句“别对他人言”),有的慷慨激昂,自以为“真理在握”,是“惩恶”,俨然成了“正义”的代言人。

    曾几何时,当代揭“名人”隐私、揭“老名人”隐私的“精英”们,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借着“人人都是媒体”的便利,一个个冒出来了。

    甚至更有“专揭名人隐私”的“专业户”,早已是万人唾骂的“名人”了,常常在媒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泼出一盆盆“脏水”,“惹”一身口水。

    俗话说“虱子多了不痒”,他们可能也练成了“口水多了不淹人”的“避水”、“水遁”功夫吧!

    这实在是一个很好理解的道理,初中生都应该懂得——“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

    你瞪人一眼,必招人反瞪一眼。

    你骂人一句,可能会招来十句、百句痛骂。

    在这个多数人拜金、追名、逐权的时代,人们普遍变得非常浮躁、没有耐心,修养、涵养越来越稀薄。能“忍辱”、能“唾面自干”、能“息事宁人”、能“坐看云起云收”的人,实在是越来越少了。

    古代先哲圣贤,在这方面留下的宝贵遗产,非常丰厚。试举一首经典的《弥勒菩萨偈》(节录):

    老拙穿破袄,淡饭腹中饱,补破好遮寒,万事随缘了。  
    有人骂老拙,老拙只说好;有人打老拙,老拙自睡倒。  
    涕唾在面上,随它自干了,我也省气力,他也无烦恼。  
    这样波罗密,便是妙中宝。若知这消息,何愁道不了?

    这种他人“主动”来羞辱我、尚且能“唾面自干”的忍辱精神,实在是做人、做事的“妙中宝”啊。

    那么,名人、老名人“根本没惹我”,我又何苦要“跟人过不去”、一揭激起千重浪,惹得全国人民“声讨”对方呢?

    某些揭隐私者,自命是“正义化身”,口口声声“忍无可忍”,要“张扬正气”、“惩恶扬善”、“澄清历史”,其实,未必能真正实现自己的目的。

    由于媒体、好事者、好奇者、网民们的推波助澜、鼓噪,事情往往变得不可控制,不能如愿实现揭隐私者当初的期望,大量的纸张(树木、森林)、电能、注意力,随着这些可能毫无结果的“口水战”而化为乌有……创造不了任何社会价值、经济价值。

    退一万步说,即使你揭开的“隐私”的的确确“千真万确”,又能对那些“过去式”的事实如何呢?

    其实啊,我们在幼年、青年,甚至中老年时,我们的孩子、家人、老人,人人都可能犯过种种荒唐的“低级错误”,又何必揪着别人(尤其是成功人士、名人、老名人)的“小辫子”不放呢?

    即使是“恶人”、“浪子”醒悟、忏悔,我们也应该宽容接受吧!——那是多么宝贵的回头啊!古人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啊!  
  
    至于名人在著书立说、写字、绘画等等,只要不传播错误、邪恶的思想,不抄袭剽窃,则属于“技术、技艺”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意见很正常,但不应因其“技术、技艺低下”而不依不饶地搞“人身攻击”。
  
    宽容他人,就是宽容自己;

    宽容老人,就是孝敬尊长。  

    赞美他人美好的一面,也就是赞美自己;

    放过、忘掉他人不好的一面,也就是助力“和谐”、节省资源的好公民啊!

文怀沙 回应质疑者的声明: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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