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出租车同行声援:我们依法有权个体经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17:21:20
我从昨天(2009年3月5日)上午开始,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局(车辆所)依法申请出租车个体《营业执照》。工商局表示,按照工作惯例,出租车经营不给办个体执照;实在要办,也得先经交通局许可。
  
  我说,我是依法申请办照的,工商局更应当依法办照,而不是依工作惯例办照。工商局随即表示,当然得依法办照。接着,工商局要求我作为个体《营业执照》申请人,准备好5张1寸照片、2张驾驶员1寸照片、车辆牌照(《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驾驶证》)复印件、办照法律依据提交给他们。
  
  当天下午,我把工商局要求的上述材料都交齐了。工商局车辆所答复说,为慎重起见,他们将和本局法制科、个体科作进一步探讨;出于对交通局之政府部门的尊重,也准备听取交通局的意见,要求交通局提供他们有权许可出租车经营的法律依据。
  
  通过连续两天和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局的接触,工商局首先是没能拿出拒绝办照的法律依据。但是,工商局提醒我说,即使工商局依法为我颁发出租车个体《营业执照》,因为没经交通局许可,交通局也会上道拦车、禁止我的合法经营的。
  
  工商局的意思是,不是法律不法律的问题,而是谁有实力的问题。交通局有自己专职的稽查队,只要不经它交通局许可,即使合法经营(有《营业执照》),他们照样上道拦车。
  
  如此看来,我的依法经营、依法谋生的道路看来是不会一帆风顺了,故此呼吁我们出租车同行给予声援!
  
  顺便也提醒各位的哥的姐同行,我们依法固然有个体经营的权利;但是,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依法更有自主、自愿联合设立公司的权利。只不过我现在是不等不靠先走一步了!
  
  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来依法维护!我们是同行,我们有共同的利益,也面临共同的困难,我也希望我们同行之间能够携起手来、风雨同舟、共同克服困难、共同依法维护我们的利益和权利!
  
  
  出租车个体《营业执照》申请人 冯岩 特此呼吁!(联系电话:0458-6882657,3622657)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