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有权者如何“与百姓接轨”(南方都市报 200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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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者如何“与百姓接轨”

日期:[2009年3月12日]  版次:[AA32]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4  条

  ■媒体思想之熊培云专栏 

  我曾经批评那些手握垄断资源又无视民意的人,一方面,他们在理屈词穷时“言必称国际”,另一方面,当民众因为某种正当理由要求他们“与国际接轨”时,这些人又会以“国情何其特殊”等原由义正辞严加以拒绝。这样的时候,你真不知道他们此前的“与国际接轨”究竟接的是“第几国际”。 

  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比如,当国际油价上涨时,国内油价紧跟着井喷,待到国际油价跌到谷底,国内油价仍旧日日坚挺,在高山上站岗,赚一天是一天。同样,若是与国际接轨,手机早该单向收费,然而时至今日,中国人还要拿着手机“进出厕所,双向收费”。 

  还可援引的例子有,为有效防止腐败,大多数国家都实施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20多年来,许多有识之士也一直在努力促其在中国早日确立。2009年的两会,这一制度设立与否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试点公务员财产申报。此前,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也表示,中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新疆阿勒泰的试点经验,将是重要的参考。 

  尽管如此,同期而至的另一些负面信息还是让人看到了一些傲慢的阻力,难以乐观。几天前,《财经》网登了一篇记者手记。两会期间,记者询问某省一位高官“怎么看待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以及“是否会提这样的建议或者议案”时,谁知道得到的回答竟然是这位官员的反问:“不会。如果要公布,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那些(私营)企业老板的利润为什么不向工人公布?” 

  此真可谓“史上最牛的反问”。如记者所感慨,“降低了要求,把自己等同于普通老百姓”是一些贪官落马后反省自己的常用语。“看来在财产公示上,部分官员又把自己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了。”众所周知,设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本是一个国家走向政治文明的标志性事件。为了让社会和监察部门对从政者的“政治性收入”一目了然,核查有据,许多国家或地区早已设立了这一制度。而且,这一切本应成为官员获得权力与政治信用时需要交付的成本,与社会财产数目并无干系,更不存在只有先公示老百姓财产方能公示官员财产之逻辑。 

  当说,上述反问及其夹带的傲慢或多或少解释了为什么官员财产申报制20余年来在中国一无所成。在水性杨花、三心二意的“与国际接轨”之后,“与百姓接轨”终于横空出世,从此对外对内,接轨合璧,所向无敌。面对这样的诘问,老百姓或是既喜又愁了。喜的是,一不小心自己倒成了有些官员拒绝财产申报制度的“保护伞”,“学习百姓好榜样”,倍儿有面子。愁的是,若非自己不肯公示财产,官员财产公示哪会拖到今天?都怪你们不积极,把官员们给带坏了。 

  可以想见,为了建立一个吏治清明的社会,倘使老百姓公示财产能立即换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实施,恐怕许多人都愿意放弃这种私权利。遗憾的是,他们的这一如意算盘恐怕也要落空了。毕竟,那些要求一视同仁公示百姓财产者,并非真想知道百姓有多少财产,而是虚晃一枪,好借这把“保护伞”滞交自家的账簿。 

  财产公示要“与百姓接轨”,让人们看到的不只是逻辑上的荒谬,更有公开的蛮不讲理。值得追问的是,就算公众承认一部分人在经济上先富起来,不主张让官员与老百姓接轨贫穷、接轨读不起书与看不起病,但就公务员拥有的特权来说,是不是该放下来与老百姓接接轨了?比如,和老百姓接轨同一体系的社保,在同时候涨工资,不再享受消耗几乎占中国财政收入1/3的“三公”消费? 

  致力于推动中国转型的人,是该好好研究一下“接轨政治学”了。综上,当下中国有两个接轨的学问,一是与国际接轨,另一个是与百姓接轨。它们的共同点是,有权者有利时就接轨,无利时就脱轨。归根到底,这都是不受约束的权力在越轨。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3/12/content_727410.htm
 王和岩:“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财经》 2009-3-10)  0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