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做秀”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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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20437) 评论(50) 发表时间:2009年03月05日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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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演讲 激情 唐氏 鲍尔默 微软本文已被推荐到腾讯博客, 点击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唐氏演讲风格的师承关系
在我看来,所谓演讲,顾名思义,首在演,次在讲。
和我当年在大学时跳舞自创的“唐氏探戈”舞步一样,我的演讲术也综合了众家之长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细分析起来,我演讲的风格有如下几类师门渊源:
其一曰幽默。我自大学起便超级崇拜好莱坞演员出身的美国总统里根。他的幽默深深感染了我,日后我的演讲便努力向他学习。因此我在演讲中,每每以一个小段子开场,中间还会不断穿插小段子,越搞笑的事我越是一本正经,听者既使不想捧腹也难。幽默的最高境界是自嘲,我演讲时最爱自嘲的是本人的相貌。
其二曰气势。20世纪90年代初,我在美国留学时,最喜欢的课余活动便是去听美国总统老布什的竞选演讲。除了演讲内容,我更关注老布什演讲的阵势,空运来的演讲台,他西装上的总统徽标,台上那八个戴墨经叉手而立的保镖,这种架势营造的威严感给人极其深刻的印象。于是,在微软中国任总裁时,我便有了一袭燕尾礼服以乐团指挥模样登台的年会演讲,也便有了一身白色戎装舰长打扮的微软合作伙伴大会演讲。前者象征我雄心勃勃的“军乐团计划”,后者昭示微软要做中国软件业旗舰的宏图。
其三曰激情。不难想象,激情的演讲方式来自于鼎鼎大名的微软总裁史蒂夫·鲍尔默,那个演讲时攥紧拳头像疯子般满台奔跑,声嘶力竭到可以撕裂自己声带的人。我在微软多年,自然深受鲍尔默熏陶。现在回头看我微软时期在公司内部的演讲照片,其脸部肌肉的扭曲程度较之鲍尔默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为有趣的是,我还喜欢于演讲时脚步配合手势在台上翩翩滑行,为鲍尔默式的西部牛仔激情又增添了一番唐骏式的英国绅士风度。
其四曰节奏。在极力追求演讲的戏剧性效果的同时,我也非常注重对节奏的把握和细节的控制。这方面我的老师是板仓文忠,我留学日本时的研究生导师。虽然知名度远逊于前几位,但板仓老师却让我受到了最严格的演讲基本功训练。在板仓老师手下,我不但论文一改二十几遍,而且宣读论文的演讲也被再三操练:如何突出重点,如何分别详略,如何使时间控制务求精准到秒。如此训练的结果,使得如今无论给我的演讲时间是一小时还是十分钟,总能把握得恰到好处,绝不会出现头重脚轻或者是拖沓累赘的情况。
其五曰体察。有道是上什么山坡唱什么歌,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我极为擅长此道,对特定听众的心理总是体察入微。唯独这一点倒没有什么师承可言,乃是多年自我苦修而成。也是在日留学期间,为谋得一份薪水较高的打工活计,我绝对不再干刷盘子之类的苦力,而是到学校里给日本学生上课。我最初的“体验生活”全得之于这段经历。那时,我在去学校的地铁或者公交车上,对着窗外的一段景物,或者车厢里的某个人,就会默默地在心中选择一个题目,练习五到十分钟的演讲,同时想象听众的反应,每一次都绝不重复。通过这样日积月累的练习,我希望自己的每一场演讲都是为现场听众度身订做的礼物。


做秀与自律
在我的字典里,“做秀”一词绝无贬义。相反,“做秀”是艺术,是演讲的艺术,营销的艺术,差异化竞争的艺术,打造个人品牌的艺术。而且,我从不单独提“做秀”。我职业经理人“三做”观:
做人、做事、做秀。具体地说,简单做人,勤奋做事,有空时再艺术化地做做秀。“三做”缺一而不可。
也许人们更多注意我在台前的“做秀”,很少有人留意到,我在“做秀”背后极其严格的自律。
尽管刚回国时演讲只能用英文,可我很快就学会和中国讲话时不吐半个英文单词。我在盛大时,无论是公开场合的演讲还是和高管们私下的交谈,都从不说我在微软如何如何。
我还可以做到演讲的另一层境界——不演不讲。盛大四年,所有的新产品发布会,所有代表公司影像的演讲活动,我都主动先让陈天桥出席。既使演讲邀请电邮上的名字写的是唐骏,我也会改成陈天桥,再把邮件给他转发过去。但也正因为如此,我和陈天桥始终保持着很好的关系,合力将公司从一家创业型企业做成了一家管理规范的上市企业。在外界普遍并不看好的情势下,我在盛大成功实现了个人品牌和公司品牌的双重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