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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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公平、均衡、素质、质量、协调”为主线,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努力促进全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义务教育
  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6200所,较上年减少414所。校舍总面积4312.34万平方米,增长1.46 %;仪器设备值36.81亿元,增长10.1%;图书1.16亿册,增长4%。专任教师28.54万人,增长2.04%。义务教育入学率99.97%、巩固率99.99%、完成率97.8%。
  ——小学全省共有4417所,比上年减少396所;招生55.78万人,比上年增加0.93万人,增长1.8%;在校生332.28万人,比上年减少3.18万人,下降0.95%。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为99.99%。校舍总面积2293.18万平方米,增长2.4%;仪器设备值20.33亿元,增长9.2%;图书6925.03万册,增长3.4%。专任教师16.78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小学生师比为19.8∶1(其中:城市20.5∶1;县镇20.1∶1;农村18.6∶1),每名教师负担学生数比上年下降0.5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及小学高学历(专科及以上)教师比例分别达到99.6%和81.7%,分别比上年提高0.2个、3.2个百分点。
  ——初中全省共有1783所,比上年减少18所;招生62.21万人,比上年减少0.27万人,下降0.4%;在校生184.99万人,比上年增加5.52万人,增长3.1%。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92%、99.98%。校舍总面积2019.16万平方米,增长5.7%;仪器设备值16.48亿元,增长11.2%;图书4678.14万册,增长4.9%。初中专任教师11.76万人,比上年增加0.35万人。生师比15.73∶1(其中∶城市15.6∶1;县镇16∶1;农村14.7∶1),与上年持平。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及初中高学历(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分别达到99.2%、77.3%,分别比上年提高0.2个、4.9个百分点。
  在小学就读的民工子女81.22万人,在初中就读的4.32万人。全省对47万名民工子女免除了借读费。
  义务教育阶段校均办学规模,小学由上年的697人提高到752人;初中由997人提高到1037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5人、40人。全省小学6个班级以下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由上年的555所减少到465 所,占小学校数的10.5%。初中6个班以下学校数由上年的43所减少到38所(其中3班以下为零)。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6.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3平方米; 生均图书小学20.8册,比上年增加0.8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小学由上年的8台增加到8.8台;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4.4%,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80.3%,提高5个百分点;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78.9%,提高5.3个百分点;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77%,提高5.2个百分点;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83.7%,提高4.4个百分点;建立校园网的学校达到62.9%,提高8.9个百分点。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10.9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7平方米。生均图书初中25.3册,比上年增加1.3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初中由上年的10.9台增加到11.7台;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85.5%,提高2.7个百分点;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87.8%,提高2.8个百分点;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84%,提高2.8个百分点;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83.4%,提高2.4个百分点;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90.9%,提高0.62个百分点;建立校园网校数比例为80.9%,提高5.1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的均衡度,全省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城乡之比(以农村为1,下同)为0.89∶1,与上年持平;小学生均图书城乡比由上年的0.89∶1扩大到0.87∶1;小学生均仪器设备值城乡比由上年的1.52∶1缩小到1.42∶1;小学每名学生配备计算机台数城乡比由上年的1.19∶1缩小到1.17∶1。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城乡比由上年的0.94∶1扩大到0.93∶1;初中生均图书城乡比为0.73∶1,与上年持平;初中生均仪器设备值城乡比由上年的1.26∶1缩小到1.19∶1;初中每名学生配备计算机城乡比由上年的1.11∶1扩大到1.13∶1。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幼儿园10212所,在园幼儿为159.34万人,比上年增加11.56万人。全省幼儿园教师共7.97万人,比上年增加0.65万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7.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2008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64所,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1864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29万人,其中盲人学校在校生328人;聋人学校在校生2716人;弱智学校在校生4167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在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5712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44.2%。特殊教育学生在小学阶段学习的8985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69.5%;初中阶段3631人,占28.1%;高中阶段308人,占2.4%。
  
  高中段教育
  全省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共有学校1123所。招生54.54万人,比上年增加1.86万人;在校生为157.7万人,比上年减少8.61万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比例为1.05∶0.95。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为97.48%,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1.5%,高中段教育巩固率98.66%,分别比上年提高0.93个、0.5个、0.16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学校594所,招生28.19万人,比上年增加0.52万人,增长1.9%;在校生84.82万人,比上年减少2.26万人,下降2.6%;毕业生29.59万人,比上年增加0.24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6万人,比上年增加0.07万人,生师比14.1∶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7.6%,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23.3 平方米、2460元,分别比上年提高5.0%、9.6%。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为91.6%;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为93.1%;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为91.6%;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为92.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为94.6%;建网学校比例达到94.6%。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校529所,招生26.35万人,在校生达到72.88万人,毕业生24.67万人。中职毕业生中获得职业技术证书的人数为16.81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占毕业生总数的75.5%。完成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3.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5.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平方米;生均图书23.5册,比上年增加0.4册;生均仪器设备值2988元,比上年增加391元;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3.11万人,生师比20.3∶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9.9%,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分别达23.6%、53.6%,分别比上年提高2.8个、4.3个百分点。

  普通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77所(含筹建高职院校1所),其中大学建制的高校11所、普通本科学院19所、普通高等专科学校4所、高职院校43所。研究生、本科、专科招生比例为1∶9.48∶9.91;普通高考录取率为7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0%,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研究生招生13691人,比上年增加1365人,增长11.1%,其中∶博士生招生1864人,硕士生11827人。在学研究生35812人,比上年增加4403人,增长14%,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7449人、28363人。毕业生8944人,增长21.1%。全省另有专业硕士学位招生3644人,在校生10932人。地方属普通高校招收研究生7501人,比上年增加1329人,增长21.5%。其中:博士生217人,硕士生7284人;在学研究生18985人,毕业生3575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023人、1184人,增长26.9%、49.5%;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646人、18339人;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为83人、3492人。
  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招生数和在校生数持续增加。2008年共招生26.57万人,比上年增长6.4%,其中本科招生12.99万人,增长8.2%;高职(高专)招生13.58万人,增长4.8%;在校生数83.22 万人,增长7%,其中本科在校生46.69万人,增长8.3%,高职(高专)在校生36.53万人,增长5.3%。毕业生20.32万人,比上年增加1.93万人,增长10.5%。
  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比达48.9∶51.1,其中省地方属院校本、专科招生比达47.9∶52.1。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分校点)校均规模为10808人,比上年提高704人。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7.6万人,比上年增加0.2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78万人,增加0.22万人。专任教师中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所占比例达到39.34%,比上年提高3.19个百分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57.1%,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生师比17.41∶1。
  普通高校校舍建筑总面积2681.5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97.16万平方米,增长3.8%,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2.2平方米;藏书6623.36万册,比上年增加508.65万册,增长8.3%,生均79.6册;仪器设备值89.53亿元,比上年增加10.48亿元,增长13.3%,生均仪器设备值10759元。

  成人教育与职业培训
  全省独立设置成人高校11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招生10.48万人,比上年减少0.7万人,下降6.3%;在校生30.79万人,比上年减少0.12万人,下降0.04%;毕业生10.26万人,比上年增加1.89万人。成人学历教育以函授和业余为主,函授和业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86.8%,学生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学生占83.8%。普通高校远程教育本专科招生1.76万人,在校生4.2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17万人、0.28万人。190万人次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证书的自学考试,50万人次报考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全年本专科自考毕业生达1.3万余人。
  加强以职工转岗、农民转业为重点的职业培训。2008年全省共扫除青壮年文盲0.35万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6788所,注册学员达428.42万人次,结业460.49万人次。共有125.73万人次通过各种书培训,比上年增加26.95万人次。

  民办教育
  2008年,全省共有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2所,独立学院22所。民办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招生、在校生分别为8.28万人、27.4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7万、1.95万人,增长9.2%、7.7%,各占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在校生总规模的31.2%、32.9%。其中独立学院共招生4.43万人,比上年增加0.11万人;在校生16.92万人,比上年增加0.96万人,增长6%;独立学院的本科招生数4.35万人、在校生数16.51万人,分别占全省普通本科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33.5%、35.4%。
  全省有民办普通高中187所,在校生18.19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1.5%;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27所,在校生9.88万人,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5.6%。民办普通初中175所,在校生20.26万人,比上年增长11.4%,占普通初中在校生总数的11%。民办普通小学212所,在校生30.91万人,增长10.6%,占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9.3%。民办幼儿园8227所,在园学生101.42万人,比上年增长10.6%,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3.7%。
  全省民办学校教师总数10.2万人,占教师总数的20.2%,其中∶民办幼儿园5.08万人;民办小学1.19万人;民办普通中学2.22万人;民办中职学校0.41万人;民办高校1.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