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聘谢泳,教育创新从个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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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聘谢泳,教育创新从个案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7051309:43 新京报

作者:杨东平

  就打破惟学历和学历高消费的用人制度而言,道理并不复杂,是非十分清楚,需要的就是实践的突破,是案例。

  厦门大学破格聘谢泳为教授,具有重要的制度创新意义。

  闻知谢泳被厦门大学破格聘为教授,令人惊喜不已,成为这个时代一个难得的校园佳话。朋友们的担忧主要是针对谢泳本人的,担心他能否适应为人诟病的现行学术体制。这并非过虑,这对他无疑是严峻的考验,况有陈丹青的“牺牲”在前。此外是对这一事件的反应,倾向于看低其社会意义,视为没有制度创新价值的孤立个案。我想表达的是对这一认识的不同看法。

  对弊病丛生的教育现实,我们最常见的就是抱怨,不仅抱怨教育太“黑”,也抱怨无可奈何,于是骂完了还得去适应,甚至不得不削尖脑袋,卷入其中,推波助澜。公众的无力感———术语叫效能感低下,主要是由于缺乏改变现实的渠道,缺乏社会参与的机制。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

  在这种无能为力的背后,是否潜藏着一种“总体解决”的宏大思维,寄希望于自上而下的、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根本性改革?事实上,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等待和与这种等待相伴的无所作为的心理。于是,我们看到了这种貌似激进的思维模式的重大缺陷:消解了公民的个人责任,似乎在根本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我们的所有努力都是无足轻重的,从而助长了普遍的冷漠感和犬儒主义。

  就打破惟学历和学历高消费的用人制度而言,道理并不复杂,是非十分清楚,需要的就是实践的突破,是案例。因而,厦门大学的此举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创新意义,它不仅昭示了在并不理想的制度框架中,我们其实也是可以有选择、有作为的;而且提出了一个发人省思的真问题:在大致相同的制度环境中,为什么有一些人、有一些地方会有不同凡响的创举?我相信,在这一过程中,个人的能动性、首创精神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创造性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精神,在市场经济中被称为企业家精神;在教育领域,不就是教育家精神吗?因而,对这种总体而言还很弱小、不常见、不成气候的探索,也许不必急着去矮化它;相反,应当大力肯定、应当传播、应当推广、应当弘扬。同样值得探究和清理的是为什么有些创举成为永远的个案,比如去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改革招生制度,均衡各地招生名额的探索?当越来越多的改革个案汇集成宏观的社会现象时,变革才会真正发生。在这个意义上,有效的社会变革,往往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努力的合力;在很大程度上,又由那些不安于现状的人去突破的。

  今天,我们比以往更能认识这种“一点一滴的努力”、改良和改善的价值。在黄山脚下的休宁县,有一所为初中毕业后农村贫困生培训木工的“德胜鲁班木工学校”,其校训之一是“我们不认为一个平庸的博士,比勤劳敬业的木匠对社会更重要”,写成大字赫然贴在墙上。他们为毕业的学生授自创的“匠士”学位,戴“学士帽”拍照。他们的创举不仅令人尊重,同样是极有价值的。

  回到教授不惟学历的事由。真正的解决,当然要靠制度安排。试举一例。1940年公布的《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格审查暂行规程》,在详细规定了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任职资格(包括学历、学位、任教年限、学术成就)之后,还有这样一个条款“在学术上有特殊贡献,而其资格不合于教授或副教授之规定者,经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出席委员之四分之三以上之通过,得任教授或副教授。”我们今天有这样的规定吗?

  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