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出国旅游”为何不算贪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2:50:49
公款出国旅游”为何不算贪污

纳税人花在公务员公费出国上的钱有多少?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的国家财政支出中,仅干部公费出国一项消耗的财政费用就达3000亿元。2000年以后,出国学习、培训、考察之风依旧,公费出国有增无减(中国青年报3月11日)。由于没有更新的数字,按照我国近几年财政收入支出增幅均超过20%计,如今公款出国费用应该超过4000亿元。加上公车消费及公款招待费,这“三驾马车”每年花掉财政收入的30%。

  公务员出国考察确有必要,学习他国的先进经验,少走弯路,多和国际接轨。但是现在很多公费出国已经完全变质。不仅被很多公务员认为是一项福利,而且成为滋生腐败的又一温床。

  2006年11月20日,以安徽省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所持芬兰司法部邀请函被芬兰边防局官员识破系伪造的信函,考察团因此被拒绝入境(贵州都市报8月9日)。

  随后的一些报道披露,目前专门从事公务出国的旅行社全国已有上百家,通过行贿获得业务是常规动作。徐文艾这一公务团,便是广州中介业务员贿赂办公室副主任叶彬11万元才搞定的。为了给官员们“减负”,旅行社开发出“一条龙”服务,首先安排行程,办理邀请函,代写出国申请。行程单中,一套用于给外事部门审批,里面安排了很多考察内容,另一套才是真正的旅游路线。在出国回来之后,还代写考察报告,提供“公务考察照片”等。

  有时候出国考察的经费并不是国家财政经费,于是一些官员以出国考察的借口向企业、下属索贿。2003年被提起公诉的广西横县原县委书记汪湜波,曾借口出国考察,先后收受贿赂1.3万元人民币和6000元美金。

  据报道,由于公费出国规模越来越大,费用越来越高,有的政府官员为了出国甚至要挪用其他款项,包括挪用税收、土地开发收入、动用留存外汇、动用人民币买入外汇作经费、侵吞行政和其他公共项目经费等。

  另外,出国考察还成为贪官携款外逃的新通道。高山、杨秀珠等人就是借助公费出国考察的机会,为转移赃款、外逃预先“踩点儿”。

  公款出国浪费巨大,让一些人中饱私囊,却无法认定为贪污。以安徽省检察院出国一事为例,中纪委的处理结果依然是“违纪行为”。对此,有关专家解释说,“公费出国考察”是一种消费行为,跟个人将国有财产占为己有不是一回事。现实中公款消费和个人消费公私不分,因此这种行为违反党纪、政纪,但无法按照贪污罪惩处。

  三四千亿元打了水漂,仅仅是违纪行为,无怪乎公款出国愈演愈烈。让人想起政府另一个烧钱项目――豪华办公区。花国家的钱换成国有资产,连个人消费都不存在,即使打肿脸充胖子或是负债累累,或是挪用其他款项,也只是“违纪”而已。

  公款出国、公款建楼、公款吃喝,似乎只要是消费行为,只要不把公款装到自己口袋里,花上天去也不会怎么样。这些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将国有财产占为己有,但是吃喝玩乐的好处都占全了,和“贪污”只有程序差别,没有实质差别。现在每年再加上公款吃喝4000亿元,如果一直“违纪”下去,公款消费的胃口只会越来越大,“三驾马车”势必成为全社会的沉重负担,社会和谐将无从谈起。(姚丽颖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