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的枭雄往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6:33:50

今年1月底,从加拿大温哥华传来一个震惊华人世界的新闻:赖昌星获得了工作签证!此前,因厦门远华走私大案,他已逃亡加拿大近10年之久。
拥有工作签证后,赖昌星就可获得全面的医疗保障,同时,也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这是否意味着赖昌星从此“洗白上岸”?中加两国长达10年的司法交涉究竟将如何收场?如果赖昌星从此平安无事,是否将会成为大陆贪官效仿的榜样?
详细:[加移民部长称给予赖昌星工作许可非政治决定]
第833期
赖昌星一生跌宕起伏,比任何一部电影都要离奇曲折。在改革开放之初,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完全建立之时,走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他认准了走私这条来钱快的道路。但他低估了中国政府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打击走私的决心,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赖昌星:只手遮天的走私大亨   其貌不扬、被人称为“赖胖子”或“阿肥星”的赖昌星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他加减会算,乘除只能翻白眼。”然而就是这么一介文盲,日后竟成为只手遮天的走私大亨。发家后的赖昌星给人的印象从来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矮小粗壮的他给人以闽南豪客的气魄…[详细]
远华案:共和国第一经济犯罪案   自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案值达530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300亿元人民币。尽管远华案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年,但是其错综复杂的案情、触目惊心的内幕,众多的钱权交易、情色交易,使它至今仍然是人们热衷的谈资。前任中国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当年就曾同赖昌星有过一段惊心动魄的交锋…[详细]
出逃内幕:丧家之犬,惶惶逃往加拿大   1999年8月10日晚12点30分,公安部指挥中心下达了抓捕赖昌星的命令。厦门公安局200名警员分成5队扑向5个点,却扑了一个空。多年编织的关系网在最后一刻帮助了赖昌星,先是在有关人员掩护下逃离厦门,接着通过黑道乘飞艇偷渡至香港。香港自然不是久留之地,赖昌星思来想去,最终选择了加拿大,从此踏上一条不归的流亡路…[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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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十年时间,加拿大终于证明赖昌星一不是移民,二不是难民,三不是特殊人才,而是长期受到国际通缉的外国逃犯。问题是,加拿大为何就是不将赖昌星驱逐出境并遣返回中国呢?
初到加拿大出手阔绰(1999.8—2000.11)   赖昌星刚到加拿大时可能误判了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依旧过起了当年“红楼”里的生活。尽管亡命天涯,他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他还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尽显豪客本色…[详细]
作为非法移民被拘捕(2000.11—2002.6)   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当时,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在否决了赖昌星夫妇的难民资格后,释放了这对夫妇,但采取了限制措施,以防止他们逃跑…[详细]
寻求难民庇护终失败(2002.8—2005.9)   2002年8月,赖昌星的律师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要求重审赖昌星的难民申请案。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一家提出的难民申请。随后,赖昌星的律师再次向加拿大联邦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申请。2005年4月14日,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赖昌星提出的所有要求,9月1日,加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赖昌星及其家人所谓“难民资格”的上诉…[详细]
漫长的遣返前风险评估(2005.9—今)   因为中加之间尚无双边引渡条约,接下来由加移民部启动行政程序,对赖昌星进行遣返前的风险评估。但赖昌星的律师向加联邦法庭提起上诉,要求推翻移民部对遣返赖昌星所作的风险评估。2006年5月18日,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启动遣返程序,并一度为赖安排了遣返行程。但赖随后向加拿大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决定接受赖昌星的申请。于是,加移民部重新做评估,截至今年1月仍未有最终结果…[详细]
赖昌星避难案确实令加拿大政府头痛。如果,这起案件在来回折腾了10年之后,竟然以赖昌星得以长期合法居留加拿大告终,如何向世人交待?
赖昌星为何能获得“工作许可”   赖昌星这次获得工作许可,并不意味着加拿大政府接受了他的难民申请,或者改变了要将他驱逐出境的决定,只是认为他在生活上已经遇到相当程度的经济困难。在加拿大人看来,外国的逃犯不该在加拿大饿死街头。如果这些人的案子拖延太久,而他们在加拿大又没有收入,就可以考虑发给他们工作许可。这样,一来可帮助其自食其力,二来也可鼓励其依法纳税…[详细]
赖昌星长期居留加拿大成为事实?   未必。赖昌星本人是否真在经济上遇到了困难,这将直接影响事态接下来的发展方向。如果是真,那之前 赖昌星打官司和雇用那些身价不菲的律师的条件都可能不复存在,他还能再经受马拉松式法律诉讼“折腾”多久呢?如果是假,那他获得工作签证的前提将不复存在,而这需要中国和加拿大,加上其他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来调查赖昌星的实际资产…[详细]
遣返与否,最终取决于什么   1.加方遣返赖昌星的立场是否明确。先例:2008年遣返邓心志证明加拿大政府“对所有罪犯的容忍度是零”…[详细]
2.中国能否守诺。中国多次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其中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先例:此前余振东被美国遣返,我国遵守量刑承诺——对余振东的量刑不超过美国对他判决144个月(12年)的有期徒刑…[详细]
3.加拿大的法官和官员对中国的法制的了解和信任。加拿大的行政司法官员能否改变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偏见…[详细]
腾 讯 调 查
你认为加拿大最终会遣返赖昌星回国吗
会的
不会
不好说
对于中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你怎么看
认可,这是正确选择
不太认可,有失法律的公平
不好说
你觉得本期专题如何
不错,会继续关注今日话题
还可以,看后有一些收获
无聊,浪费我的时间
很烂,看后就想痛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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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签证到手,并非等于赖案终审,广大群众可以慢一点“义愤填膺”,谴责加拿大,还是等待司法程序走完再说。不过,话又说回来,因为要处理赖昌星遣返案,中国知道了那些司法程序,那些呈堂证据,需要与西方国家,尤其是加拿大这样刻板却又宽容得让人觉得有点迂的国家接轨,这是赖案的意外收获,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