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人大代表要走在网民前面(南方周末 200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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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情余理】人大代表要走在网民前面

作者: 长平 2009-02-11 21:42:10 来源:南方周末

网民们把自己当作代表,想要直接行使决策权;而代表们把自己当作网民,不经意地放弃了决策的权力,甚至连普通网民都不如

各地“两会”正陆续召开,全国“两会”即将开幕。在网民数量急速增长的今天,“两会”报道中总是说,网民的意见越来越受到重视。网络民意和“两会”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是一个需要梳理的问题。

根据往年的经验,我留意到,一方面,两会中委员、代表们所讨论的事情,都是网民们所关心的问题;另一方面,网民们所关心的问题,却并不一定是委员、代表们讨论的事情。比如去年大家都期待陕西“周老虎”事件能够成为两会热点,结果侃侃而谈的委员、代表们却当它并不存在。今年情况又将如何?不妨拭目以待。

举个例子。最新的消息说,有网友曝出汶川县威州镇政府购置万元笔记本,认为用于公务太奢侈。记者打电话给该镇一位官员时,得到的回答是:“我拒绝回答你的问题”。这自然让人想起不久前北川县政府购置豪华车的风波,那车也由网友曝光出来,县政府的回应也是针对网友,说“网友可能误会了”。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奇怪:在一个民主国家里,从包括中国人大在内的代议制制度设计上说,政府开销首先应该面对并说服的是代表民意的人大代表或议员,而不是作为舆论监督者的网民。在这些事情当中,人大代表都到哪里去了呢?

官员重视网络舆论,毫无疑问是一种社会进步。但是,舆论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中应当处于“第四种力量”的位置。在舆论之前,还有政协、人大和司法等等力量。这两年时兴政府官员和网民直接对话,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想起外国电影里政府官员和议员的唇枪舌剑。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或者说,为什么舆论的力量只能位居“第四”呢?当前三种力量尤其是人大代表都不作声时,“老四”的冲锋陷阵,又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

这就涉及到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问题。直接民主是古代希腊与罗马城邦民主制度的基本形式,近现代国家普遍实行的是间接民主。所谓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而不通过中介和代表。有什么公共事务,大家都来投票,当场就可票决。它的好处是把公平直观化,坏处一是不好操作,二是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间接民主则先由公民投票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授权他们来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人大代表就是这些被选出来的人。间接民主虽然避免了直接民主的上述坏处,但它本身也有坏处:假如代表或议员选得不好,或者当选了不作为,公共事务就难以搞好。

这样我们就能明白,如果非要在公共事务的操作环节上排序的话,在直接民主中,公共舆论居于第一力量,在间接民主中,它则让位于代表和政府官员的直接对话。这时候,公共舆论的作用在于“影响”,而不是“决定”。因此,网民们并不需要证明自己有多少代表性,也没有必要动辄说自己代表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可以平等地说出自己的意见,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但是人大代表就不一样了,他们的作用首先是“决定”,而不是“影响”,因此需要证明自己具有合法的代表性,并真正代表他所代表的民意行使权力。

在现实中,我常常发现一种错位:网民们把自己当作代表,超越舆论的位置,想要直接行使决策权。而代表们把自己当作网民,不经意地放弃了决策的权力,只想说点个人意见,期望影响政府官员;更有甚者,只会鹦鹉学舌,连普通网民都不如。

(作者为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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