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观察】赖昌星为何能成功赖在加拿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6:14:01
赖昌星成功赖在加拿大,是谁救了赖昌星?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4日报道,厦门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获加拿大移民部签发工作准证(Work Permit)的传闻日前得到证实。如果赖昌星的遣返案到了这个地步,看样子他基本上可以赖在加拿大了。虽然这个消息中国的媒体并没有大肆渲染,似乎只是以淡淡的形式一带而过,但看到的人肯定会有一种愤怒的感觉。包括我在内,过去我一直认为,加拿大是一个容留罪犯的地方,包括每当美国打仗,就会有人为了逃避兵役往加拿大跑,当然逃兵一般是会被送回去的,但这位中国著名的通辑犯却似乎成功地留了下来,难免让人不可思义。然而在这里住久了,才会发现,西方人有西方人的思维逻辑,对于中国人来讲,光凭中国政府单方面的宣传报道,是根本理解不了真相的。本文无意对赖昌星的走私犯罪做任何的评价,单就加拿大的司法体系做一个解读,好让读到这篇文章的人更好地理解西方。
加拿大政府做事,没有他自己的道理肯定不会去做,不用中国人来指责,对与错是由加拿大的纳税人来监督的,既然中国人并没有养着人家的政府,就很难去批评人家的政府行为。就算你气愤地去找联合国说理也没用。然而加拿大也并不是根本不遣返,像美国的逃兵就遣返了,去年8月27日被公安部通缉、潜逃加拿大5年之久的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邓心志,也被加拿大执法部门遣返。如果司法部门的执法不公,必然会受相关到制裁,显然几年的官司下来,并没有人抓住司法部门任何不妥的地方。这就奇怪了,同样是经济嫌疑犯,那是什么救了赖昌星呢?
(一)中国政府对待政治犯的态度救了赖昌星。
我们不能不服老赖的智慧,你也可以说他狡猾。他巧妙地利用了中国政府对待政治犯在国际人权法上的漏洞救了自己。也就他是把自己扯到了政治犯上面,至于他到底和政治有没有瓜葛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是不知道的,但他和上层的关系却是众所周知,都不用他自己搜集证据,中国的媒体已经进行了大规模报道,就这一招,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不客气地说,中国对于政治犯的态度在国际上是臭名昭著的,因为我们的历史上残害了大量与政治相关的人物,对待政治犯可以直接绕开了法律,把人迫害致死。我们回顾历史,只要是属于政治犯,绝对没有什么好下场。今天的中国确实好多了,用中国人的话来说,那叫知错就改。但是老外的思维和他们的法律体系可完全不一样,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信誉,那就什么都完了,对于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中国人自己造的孽,不知要过多少年,付出多少代价才能把失去的信誉弥补回来啊。前些年中国的那个什么功就是这样,很多非法移民为了留在美国,在移民官面前盘腿一坐就能骗到政治庇护的难民身份,这是中国自己的漏洞让一些无耻之徒钻了空子(我是指那些假练功的人)。
老赖就是以怕回国受政治迫害为由提出的庇护申请,律师列举了各种中国迫害政治犯的证据,以及列举了大量赖昌星和上层勾结的证据,以此来说明一旦遣返回国,必然生命不能得到保障。有人或许认为,赖昌星罪该万死,枪毙他一百回都够了,这一点又把他给救了。你要知道他身处第三国,加拿大又是一个反对死刑引渡的国家,搞法律的人应该知道有那么一个《死刑犯不引渡》的条款。我们总不能用中国的那一套去要求加拿大政府吧?中国人并没有给加拿大交税,那么就无权让加拿大政府更改一个有利于中国罪犯的法律,去指责人家的法律是不是太没道理了。倒是加拿大人还要埋怨呢,谁让你没有把犯人看住了,让人家自己跑了呢,让我惹一身的麻烦。
(二)朱鎔基的承诺救了赖昌星。
朱镕基总理当年访问加拿大的时候,针对加拿大政府担心赖昌星被遣返回国以后会被判死刑的问题,朱镕基曾经承诺,如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可以免他一死。表面上看起来,朱总理为了把赖昌星捉拿归案,采取了一个妥协的态度,但就是这一句承诺把赖昌星给救了。有人觉得我这样说会把朱总理冤死,那你是用中国人自己的思维逻辑来判断的,而西方人的思维正好相反。
西方是一个法制社会,人们根深蒂固地认为,一个嫌疑犯将来要在监狱里呆多少年是由法庭来定的,法庭又要经过复杂的法律程序。包括总理在内,没有任何一个人可能超越法律来承诺什么。既然中国的总理能够超越法律来承诺遣返回去的赖昌星可以免死的话(因为发表这个承诺的时候没有经过法律程序),那么将来比总理级别高的人发话怎么办?总理换界,下一个总理说该杀怎么办?既然你能超越法律来承诺,那么像这个级别以上的人也会有可能这样做。于是赖昌星的律师就提出要做风险评估,这里面的明堂可就大了。糟糕的是我们违规在先,没有按法律程序办,哪怕是做做样子呢。你觉得西方人的这种思维方式对吗?抑或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堂堂的总理大人都免你一死了,还不回来谢主龙恩?
(三)金钱救了赖昌星
在一个法律社会,金钱在大部分的情况下不能为嫌疑犯减罪,至少可以拖延时间,有的时候,用高薪聘来的律师,你不服不行。像美国当年著名的辛普森案,就是因为高价聘请了精明的律师,在法律上找到了空子,使这个全美国人关注的案子得到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结果。美国人的态度让中国人不可思议,他们宁可放过公认的杀人犯,然后以此为教训,弥补法律办案上的漏洞。
通过和老外交流辛普森的案子,他们的思维方式让中国人觉得难以理解。国外的官司是要原告被告交钱的,所以说案子拖长了,纳税人似乎损失不大。如果罪犯能够花大价钱雇个律师,在这个案子当中找出来法律的漏洞,而使法庭让罪犯狡猾地逃脱的话,你会怎么想?一定觉得是法律的悲哀吧。猜猜老外怎么想?他们觉得是法律的胜利,还要感谢那个罪犯,因为他支付成本修正了法律的漏洞。要在中国人们觉得,对于这些民愤极大的人,让他们跑了实在是太便宜他们了,死活也要让他们伏法。于是就超越法律把他们投进了监狱。那么好了,你只要有一次超越法律的机会,就会有第二次。国外属于案例判案的,这次案子只逃了一个,以后能逃脱法网的人会多呢,还是会少呢?那么让这个罪犯修补了法律漏洞以后,能逃脱法网的人会多呢,还是会少呢?这次逃了一个,下次保证这类的案子一个也跑不掉了。你看看这就是老外的思维,是不是跟我们太不一样了。
赖昌星就是用在中国走私赚来的钱,高价雇佣精明的律师,钻了中国和加拿***律之间的空子,这真是中国人的悲哀,本来是可以把他引渡回来的,是我们自己的漏洞救了赖昌星。埋怨加拿大政府是没有用的,也确实不公平,一个由加拿大纳税人养着的政府没有必要照顾我们中国人的利益,也没有必要以违背自己国家法律的方式给中国总理的面子。因为赖昌星对于加拿大政府来讲只是触犯了移民法。他既没有违背国际公法,两国之间也没有引渡条约。中国人也指责不到他们什么,加拿大政府凭什么对中国言听计从呢。像美国人对待辛普森案子的态度学习吧,吸取教训,堵住漏洞才是根本。(于晓华)
链接:从辛普森案看美国的司法理念    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254059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