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财产不是隐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3:30:13
从《第一财经日报》上得知,2008年12月31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的廉政网上,首批公布了55名新提拔正科和副县级干部的财产申报资料;据称,这次公布的是财产申报中的“公开申报”部分,“秘密申报”部分则未予公开。

  也就是说,向社会公开的,只是官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明面上的收入,而官员的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则属于秘密申报范围,不向社会公开。

  官员要公开财产收入了,这当然是一件好事,显示着社会的进步。从这个角度看,新疆阿勒泰地区走在了全国前列。

  然而说句实话,这样的不完全公开还是让人失望。

  现在公务员已实行了阳光工资制度,工资、奖金、津贴等根据官员级别确定,已经统一了标准。对于社会而言,官员这些明面上的年收入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公众想知道的是,这些官员到底有多少财产,他们的财产是否超出了他们的正常收入。可按这样的申报法,这些官员资产到底有多少,对于公众而言仍是一头雾水。公众也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是阳光法案和终极反腐手段,并被全世界97个国家应用,正是因为这一制度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能发动群众和社会的力量对官员进行监督,防止官员权力的滥用、以权谋私。可如今,监督从何谈起?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作用又如何发挥呢?

  据悉,当地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官员也有隐私权”。可是,满足了官员的隐私权,却会让公众的知情权受伤,也会让这一被公众赋予厚望的制度有流于形式之嫌。由此,我想到香港的官员利益申报制度。

  香港自2002年7月实行官员利益申报制度以来,特区政府每年都公布政府高官的私产,由政务司专门负责登记并供公众查阅。2002年8月,董建华申报的资料显示,在过去的十个月中,他收到的礼物已经超过两百件,平均每三天他就收到两份礼物,种类由食物、家居清洁用品到娱乐用品应有尽有。在董建华申报的清单中,连一包花生也不放过。2007年7月1日,香港新一届特区政府班子于正式就任时,香港某杂志对港府“高官”的私有财产来了个大起底,揭示港府高官楼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坐拥9套房产,而香港特首曾荫权只剩一宅出租。可见,香港官员利益申报制度之严格、全面、公开。

  那么,香港官员的财产为什么能如此彻底地向公众公开呢?显然,他们不是不想拥有隐私权,而是他们明白一个道理,官员作为掌握公权力的一个特殊队伍,在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相冲突时,个人隐私权应当作出适当的牺牲和让步。因此,在我看来,官员的隐私权不能成为官员财产不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