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民粹主义思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1:53:24
  何谓“民粹主义思潮”?
  肖雪慧
  《书屋》 2008年第1期
  读过传播甚广的《值得重视的几种错误思潮》〔1〕一文,发现这篇出自中国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李树桥之手的文章,其写作手法和观点倒是比文章列出的思潮更值得注意。
  文章主旨是点评“当今中国的社会思潮”。一开头就采取排除法,称“新权威主义、新自由主义”这些“外国的社会思潮”已经被国人关注过了;“专制主义、民本主义”等“中国古代的社会思潮”也已经关注过了。言下之意,这些都不属“当今中国的社会思潮”。
  排除了所谓“外国的”、“中国古代的”,作者列出了“正在社会上流行、传播、发酵”的四大“思潮”:民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教条主义、无政府主义。四种主义,民粹主义居首,属于主要的鞭挞、讨伐对象,因此本文专就就其所批判的“民粹主义”作一点辨析。
  一段时间以来,“民粹主义”一词有些不寻常的出现于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作为一种可能的危险思潮,基于防患于未然而提出,自然有道理。但如果把民粹主义当成中国当下主要问题,甚至张冠李戴,借以回避和转移现实问题,就值得注意了。但《思潮》所作的远不止于此。
  在《思潮》作者笔下,民粹主义是讨伐——不是讨论——的重点。当然,作者可以选择只讨伐而不讨论,但起码该清楚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首先得弄弄明白,什么是民粹主义?当下中国,民粹主义是不是形成一种社会思潮了?前一问题涉及理论,后一问题涉及对现实的判断。谁也不能说自己理论上一定正确,事实判断一定准确。但既然利用媒体公共平台谈民粹主义,读者自然有权要求作者所谈名实相符,也有权要求现实判断不要离事实太远。
  那么,还是从基础开始。
  一、什么是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Populism)并非一个版本,至少有美国以人民党主义为代表的版本和俄国以激进知识分子为代表的民粹主义版本;不是一种走向,发展趋势和结果可能是极权主义,也可能被吸纳进民主政治之中。
  在美国和俄国,民粹主义是几乎同时出现于十九世纪中后期的运动或思潮。美国的人民党主义与俄国民粹主义有区别,但在关注农民这一点上是共同的。人民党运动是起于十九世纪后期美国中西部和南部农业改革者的政治联盟,主张以广泛的经济政治立法来促进农民的利益。当时的美国,一些人以阴谋方式占有金融和政治权力并借此谋私和排斥人民。这一现实使人民党主义者大多不相信代议制民主,而倾向于公民投票等直接民主手段。运动持续了二三十年,虽然最终在十九世纪末濒于崩溃,但它的政纲和实践影响了美国后来的政治,许多州关于全民投票公决、公众创议权——即选民可以不通过代表而提出立法议案,在公民表决中进行投票、镇民大会以及罢免等保障和强化公民参与权的宪法条文中,就有人民党主义的影响。
  俄国民粹主义是十九世纪俄国革命运动的一个阶段。在这场运动中,激进的知识分子将农民、农民的宗教性传统和价值观理想化,希望在俄国农村中残存的集体耕种传统基础上建立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
  正如无政府主义并非绝对消极——在它作为“其他思想体系和运动的批判精神的一种来源”的意义上,就不乏积极性,民粹主义同样不可轻率定论。无论美国版本还是俄国版本,本身都包含着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发展因子。而且它并非独立的思想体系,而是一种政治心态,往往要与其他意识形态或政党相结合。例如人民党主义,当它“与其他意识形态或政党的结合,或者向其他意识形态或政党的转化,有两种不同的形式。这取决于其他意识形态或政党为国家所规定的角色”。当人民党主义运动或集团被吸收进那些具国家主义性质的政党,“由于国家主义(崇尚国家)的政治体制所固有的、趋向垄断权力的必然发展,权力将会集中到极少数‘精英人物’乃至某个几乎无所不能而又被自愿地推上绝对权力宝座的领袖人物手中。但对此却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连怀疑也被保藏起来”。
  但另一种情况是被吸收进民主政党或政权中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及其官僚集体和强制力量均被置于国家治理的各个层次上的人民控制和人民决策机构的制约之下”。瑞士联邦制那样的体制,就“接近于人民党主义那种基本上是非集中化的、反国家主义的、参与制的理想”。在美国,如前所述,这种草根政治的理想,也通过被许多州纳入宪法条文的全民公决、公众创议权、罢免权等有所体现〔2〕。
  这种体现于制度安排上对精英分子的疑惧和对人民的信任,使民粹主义在政治上表现为平民主义的民主制,或者也不妨把这类制度安排视为民主的一种极端形式。
  一般而言,“极端”常常意味着把事情推向反面。但我认为,在宪政体制下,国家制度中包含某些民主的极端形式(如全民公决、公众创议权、罢免权等),并不等于就极端民主化了。实际上,成熟的宪政民主国家的制度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这类因素,它们对精英政治构成某种制约;反过来,这种体制下的精英民主制成分也制约着平民主义。所以,在制度层面,极端不极端,要看有没有足以与之形成对抗性力量的要素。
  民粹主义的问题在于,它有着在原本并非截然对立的价值之间作绝对化取舍的倾向:信任人民而怀疑甚至反对精英分子,强调大众参与而反对代表制,要求平等而反对一切等级关系,以及对外来者的排斥态度等。所以,问题并不在于信任人民、强调大众参与、要求平等(其实对民主来说,这些本是题中应有之义),而在于对精英的排斥、对代表制的反对等方面。
  近一二十年间,某些社会政策向富人、向权贵倾斜,通过挤压平民的生存、就业空间给富人、权贵让路,乃基本的社会现实;政治表达上的极度不对称也是基本事实。与这种社会经济、政治现实相应的,是透着强烈势利气息的社会风气:吹捧权贵、蔑视平民特别是蔑视农民和城市下层——不久前媒体披露,某市有市民拒绝与民工同乘一辆公交车。仅这一社会生活细节,就透露了太多沉重信息。
  如果说民众与精英关系上的“极端平民化”是民粹主义主要表现,恐怕当下中国的问题并不是这样。
  二、《思潮》把什么当民粹主义?
  “有人说民粹主义是农民社会主义。有人说民粹主义是民主极端主义”。开头部分这两句话表明作者知道民粹主义有两大来路。可是却迈过两大民粹版本的特征、发展方向,一下子就锁定在“草根”、“激进”上。接下来引用俞可平相关文章,断章取义地选取了有利于把民粹主义锁定在“草根”、“激进”上的表述:“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民粹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它的极端平民化倾向,即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以此来评判社会历史的发展。”由于“草根”与“平民化”的相通性,讨伐对象便兑换成了“平民化”。然而,无论“草根”或“平民化”,本身并无贬义,毋宁说现代民主政治就是以“草根性”、“平民性”为底色的。只是,极端了,失了平衡,就会出问题,甚至走向反面。《思潮》作者引述时倒是保留了作为“平民化”定语的“极端”二字,实际上却没有理会这至关重要的两个字;更没有理会民粹主义的复杂影响和不同的发展走向,比如,被纳入国家主义之中,或者与自由派结盟、被民主政治所吸纳。于是,经过按需所取和非逻辑的跳跃,民粹主义就莫名其妙地与“平民化”成一回事了,而且民粹主义的多面性也不见了,只剩下纯粹的消极性,随后开始了严重的政治指控:
  有些人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帜,把自己打扮成平民百姓的代表,否定其他群体的正当利益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制造平民群众和精英群体的对立,在客观上起了激化矛盾与撕裂社会的作用。
  他们……苦心孤诣地聚合并渲染社会上的不满情绪……把改革开放以后新成长起来的企业家妖魔化。
  民粹主义喜欢“恶搞”,一阵子把国有企业的高管说得一塌糊涂,一阵子把私营企业家说得一无是处。
  这一揽子指控充满诛心之论,对此倒不必在意。可这些指控究竟是怎样跟民粹主义联系起来的呢?文章没有显示。唯一可以勉强把二者拉扯在一起的,就是那个“平民化”。因为“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帜”、“打扮成平民百姓的代表”、“制造平民群众和精英群体的对立”的指控中,都少不了“平民”。然而,“打着旗帜”也好、“制造对立”也罢,都意味着搞阴谋。指控别人搞阴谋,得用证据说话。证据呢?是这些人“指责我们的改革发生了方向路线问题”,“把……企业家妖魔化”。所谓“妖魔化”,就是“把国有企业的高管说得一塌糊涂”、“把私营企业家说得一无是处”。可是,这仍然都是作者的断言而不是证据。如此论证方法够奇特:每当需要证据,便提出新的断言,结果形成了一种不断用新断言来证明前面断言的无证据长链条。证据是没有,不过,在蔚为大观的断言链条中,隐在民粹主义背后的真实的讨伐对象已见端倪,紧接着的设问更挑明了目标所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有没有人盗窃国家财产,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非公经济的‘第一桶金’是否合法?”——原来,一连串指控是冲着揭露批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和利用非法手段暴富现象而来的!
  两个设问所涉问题关系到全社会所有人的正当利益有没有受损,经济运行是否健康、有序,什么样的制度缺失需要面对,等等。其中任何一方面都既是现实问题也是理论探究对象,而且人人有权过问。可是《思潮》作者霸气十足,一句话就要大众和媒体统统闭嘴:“这一类问题是司法问题,而非理论问题……这些是在法庭上进行听证和判决的问题,而非在媒体上进行讨论和炒作的问题。”作者想封住大众和媒体之口,这着急上火得很没来由,而媒体“炒作”之说则离事实太远。媒体的实情是什么?是炒“皇”、炒“星”、炒花边新闻的空间大得出奇,偏偏在最该发挥作用的舆论监督上动作偏慢而且乏力。经由媒体披露的重大经济案件(无论国企还是私企),比事件本身慢了许多步,早就不该是新闻了。严格说来,这是媒体失职,尽管媒体有着不得已的苦衷。《思潮》作者甚至霸道地以“司法问题”为由否定在媒体“讨论”的权利。然而,“司法问题”就神秘得到了连媒体讨论都要禁止的地步?不让公开讨论,莫非只能“腹诽”?只能“道路以目”?
  这且不说了。可是,揭露批评国企高管和私营企业主中的问题跟民粹主义有何相干?
  但作者用一种令人大开眼界的方式硬把二者扭在了一起。叫人闭嘴后,便描绘出一幅劳资关系和谐,国企、私企精诚合作,协调发展的图景。紧接着词汇一变,指控就转回民粹主义了:“民粹主义极力在工人群众与企业家之间制造对立,表面上为工人群众争利益,实际上是从就业、税收和工资等方面摧毁工人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动摇国计民生的根基,侵害工人群众的根本利益。”不知道作者意识到没有,这段话其实把“工人群众”看成了企业家施与恩惠的一方。
  “制造对立”、“摧毁生存发展机会”、“动摇根基”、“侵害根本利益”……罪名大得吓人。证据呢?一如既往,没有!但正如在前面一连串断言链条中露出的端倪一样,这段指控字里行间也透露出,真实目标是对国资流失、暴富现象以及弱势群体遭遇的不公正提出批评的人。作者在多得令人咋舌的无证据断言中绕来绕去,说穿了,其实就用了一个公式:揭露批评国资流失和种种不合法致富现象,就是反对精英;道出弱势群体的困窘,呼吁公正、呼吁善待社会下层,就是“打扮成平民百姓的代表”,就是“否定其他群体的正当利益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而批评也好,呼吁也罢,都是在“制造对立”,都是民粹主义的表现。
  至于国资有没有流失、暴富群体中有没有不合法行径,弱势群体有没有受到不公正对待,等等,全然不在作者视野之内。遗憾的是,回避了这些关键性问题,一连串判断全成了信口开河。
  三、睁眼瞎还是屁股决定大脑?
  比信口开河更糟糕的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作者就劳资关系发表的宏论,怕是会让人以为撞见外星人了呢:“工人群众和企业家本是利益与共、相辅相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同一体。”好像劳资之间原本亲密无间,无须博弈、谈判,中国更是不存在劳资冲突的理想国!似乎压低工人薪金、欠薪、逃薪之类损工人以肥资方是媒体凭空编造的,总理为农妇讨薪、国务院规定限期清理拖欠工资是多此一举!
  “民粹主义……从就业、税收和工资等方面摧毁工人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动摇国计民生的根基……”好像是企业家提供的就业岗位、付的工资给了工人生存发展机会,似乎就这一个群体身系着国计民生的根基,其他群体都白吃饭来着。然而,那些被认为从资方得到生存发展机会的工人,特别是其中低收入、高付出、无保障的农民工,他们为国家经济所作的贡献一点不比企业家少,可以说,没有他们,城市建设将立即陷于瘫痪。如果作者尊重这一基本事实,肯定不会把话说得这么离谱,话里话外大有资方养活工人、工人仰赖资方的意味。尽管也说“利益与共”之类漂亮话,却掩不住颂扬资方、为资方辩护的立场。作者的颂扬、辩护立场,也从语言表达和所选词汇上耐人寻味的不平衡中透出。比如,凡提及工人和“企业家”,搭配词分别是“群众”和“群体”,无一处例外,决不混用,尊卑贵贱泾渭分明。不过,最表明作者立场的,还是那种一触即跳,动辄给揭露和批评我国劳资关系问题的人扣帽子、罗织罪名的做法。
  罗织的罪名,诸如“制造矛盾”、“撕裂社会”、“动摇根基”,条条非同寻常。然而,劳资矛盾是批评者制造的吗?前不久,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陈秀庆说:“劳资冲突已是现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欠薪则是其核心。”对不起,这是媒体披露的。来源是《南方周末》2007年5月10日第十八版。按作者的逻辑,《南方周末》在炒作,这位陈处长在制造对立、在摧毁和动摇什么什么根基。我刚在网上看的一个新帖,大概也属此列。帖子上有幅图片,拍的是5月21日河南郑州刘庄蔬菜批发市场门口横幅:“拾菜偷菜下贱可耻。”在蔬菜价格暴涨的情况下,一些贫困市民靠拾菜叶解决一些生计,竟成了公开打击对象,还用上了“下贱”、“可耻”这种在某些西方国家肯定引起诉讼甚至政治事件的极端侮辱性词汇。
  对这些,作者尽可以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抵死不予承认;也尽可以坚持认为劳资关系是和谐的,社会底层没有受欺侮、没有遭到不公正,对立、冲突是民粹主义制造的。只是,认为“劳资冲突已是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有事实有数据,2004年,建筑行业累计拖欠工程款就高达三千六百六十亿元;交通、铁路等行业拖欠情况还逐年增加。
  但民粹主义之为民粹主义,不是因为强调平民化,而是把这一点推向极端。可作者自己这种一边倒、不平衡又该叫什么主义呢?
  四、一点厘清
  《思潮》谈民粹主义,整个一风马牛。但的确代表了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即把民粹主义当成棍子,谁批评强势群体,站在受损的平民一边,民粹主义帽子就可能扣向谁。前一阵重庆杨武夫妇为维护自己私宅而进行抗争,此举受到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但被有的法学家说成是民粹主义;知识分子失去道德感召力,面对这一事实,有的人不反省自身在这些年出现了什么样的分化、其中一些人陷入了怎样的道德沉沦和腐败堕落泥沼,却说他们被民粹化思潮妖魔化了……
  民粹主义如此方便地成了可以随时抡起来砸人的大棒。
  然而,站在受损的底层或平民一边说话,并不就是民粹主义;批评“精英”也并不就是民粹主义。
  谈底层处境困顿、谋生艰难,是在表述一个事实;农村人也好城市底层也罢,都不是受歧视和虐待(尤其受来自公权力的歧视、恶待)的理由。我谈的是国民同等待遇问题和导致国民待遇不公现象的体制问题,而不是在对这部分民众进行道德评价,不是把他们的价值或习惯理想化,更不是要否定其他阶层的贡献,排斥其他阶层的利益。
  迄今为止,人们谈及底层,主要还是基于民生多艰的现实,呼吁社会公正,呼吁善待底层,给留一条自救、谋生的路,并不涉及对平民价值观的判断,与民粹主义无涉。拿舆论对杨武夫妇的支持来说,我看就不是因为其平民身份,而是因为他们的遭遇引起了广泛共鸣。就在去年四月间凤凰卫视晚间一次访谈节目,一位为被拆迁户打了多年官司的律师列举了大量触目惊心的案例。其中一例发生在武汉:几十户人家,上班时间家中物件被所谓拆迁公司搬运一空,没了踪迹。三年多过去,至今未获解决。
  如果说把平民理想化是具民粹主义性质的价值判断,那么,这不是我国的现实。现实情况是漠视底层的势利心态让人感受强烈。诚然,包括进城谋生农民在内的底层中,犯罪现象的确不少,但动辄把底层犯罪率作为反对取消城乡二元户口制或以此给外来人口进城设置门槛的人,却闭口不谈以下事实:第一,论犯罪率,我国掌握或靠近公权力的公务员群体特别其中的官员犯罪率也很高,已经披露出来的官员犯罪涉及面之广之深,令人触目惊心;对社会的现实危害和长远危害最大的也是官员犯罪。第二,底层犯罪,很多情况下是被迫的,比如,为了所谓城市清洁而驱赶各种非正规就业的人而阻断人家劳动谋生的路,就必然生出许多事端。拿一些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偷税漏税现象来说,不堪重负的高税收和税外收费无底洞应是原因之一。相反,官员犯罪不是生活所逼而是欲壑难填,是凭借本应服务于人民的公共权力去侵犯和侵占人民的权利。
  至于“精英”群体名声不佳,越来越成为批评对象,对这个现象,依我看,如果是精英的话,不必过度反应。第一,精英群体在社会上占有或支配着更多资源,受到更多关注或批评,应是社会的常态。第二,当招致了广泛批评,首先需要反省的是这个群体在社会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即使遭到误解,也没必要动辄拿民粹主义帽子砸人,至少应该分辨针对着精英群体的社会情绪是根本要排斥精英,还是对精英群体的作为表示不满或失望。第三,谈及精英,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即我国目前语境下,“精英”中包括了太多伪精英。此处无意展开,只引述美国文化评论家威廉.亨利遗作《为精英主义辩护》中一段话,他说:“美国社会中同样遍是头脑糊涂的精英分子,其中有的人起的作用极坏。有些人凭借出身或宗教信仰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对于这种人我根本不会去为他们辩解。有人不是凭借学识和成就,而是靠着其他途径跻身于一个得享荣宠的小团体里,而且为此自鸣得意。这种人令人生厌……”还说:“一旦才干不再是担任政府官员的唯一条件,信奉精英统治和褊狭就没啥两样。”〔3〕我国的情况,远比威廉·亨利说的糟糕,招致广泛的批评甚至反感,再自然不过。动不动就挥舞起民粹主义大棒,其实是缺乏底蕴的表现。
  回到《思潮》,我想说的是,谈思潮不能不关注当前现实而迫切的问题。当权力和资本成了社会上不断升值的硬通货,当官本位思潮长盛不衰时,这个社会就蕴含了太多的风险。作者文末表示要“排除各种各样的干扰”。“排除干扰”一说过于霸道,但我相信本意是想维护社会和谐。可是,如果不对权力的胡作非为这一最大乱源保持警惕,反而在“排除干扰的名义下”堵塞言路,恐怕结果会南辕北辙。
  注释:
  〔1〕载《改革内参》2007年第9期。同一文章以《当前我国社会思潮点评》为题出现在2007年4月9日《经济观察报》网络版,并有光明网、南方网、网易、新浪、搜狐等各大中文网站转载。
  〔2〕这部分主要采用了《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的“民粹主义”词条的解释,并参考了《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相关词条。引文均出自前者。
  〔3〕(美)威廉·亨利著:《为精英主义辩护》,胡利平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