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与现代自由主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9:46:32
作者:[澳]库卡瑟斯/文 张守东/译 
越是危急关头,越要坚守原则。
——哈耶克①
在20世纪自由主义史上,哈耶克占有特殊的地位。在许多方面,他都具有巨大影响。他的第一本政治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不仅在西方引起了普遍的关注,而且,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89年革命之间的年代里,也(以“地下”的形式)广泛传播在东欧知识分子的地下组织中②。他对计划经济的批评已被彻底证实;若不是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灭亡所证实,那么,至少也已被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者终于承认市场过程的重要地位所证实③。论述他的思想的著作与文章层出不穷。也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在欧洲、南美,甚至在美国,他的思想得到了广泛的讨论。哈耶克的政治影响也并不逊色。他说服了安东尼·费希尔(Antony Fisher)放弃了从政的打算,致力于创建一个组织,用以传播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由费希尔创建的经济事务研究所(The l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不仅在改变英国的决策氛围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且也成了全世界许多古典自由主义“智囊团”的典范。哈耶克也通过他的作品和公开演讲④,并通过私人通信,更为直接地影响了政治领袖和活动家。从任何合理的标准来衡量,哈耶克都算得上一位举足轻重、影响广泛的知识分子,他的影响超越了社会科学的学术圈子,进入了公共政策领域。
尽管如此,哈耶克对20世纪自由观念——特别是对政治思想的贡献,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就其著作所引起的评论的质量或数量来看,无法与约翰·罗尔斯的著作相比。人们不可能看到大学开设有关哈耶克政治思想的课程,他的名字也很有可能不会出现在讨论自由政治理论中的问题的著作和论文上。在当代政治理论的学术主流中,哈耶克只是一个边缘人物。在罗尔斯的近作《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am)一书中,哈耶克不值一提;在以往20年里,批评自由主义的任何主要著作,也都没有讨论哈耶克的思想和关切。⑤
所有这一切都引出了有关哈耶克与现代自由主义之间的许多问题。为什么现代自由主义者及其批评者没有更加认真地对待哈耶克?哈耶克是否真正是20世纪自由主义的一位重要人物?倘若是,他的贡献是什么?说到底,哈耶克的自由主义遗产是什么?本文所要讨论的正是这些问题。我总的意图是要说明哈耶克对20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做出了一些重要贡献。为此。在第一节,我先是简要介绍哈耶克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然后,在第二节,我要解释,哈耶克是怎样走向这一种自由主义;导致哈耶克皈依自由主义理念的那些原因,又是如何左右了他的政治思想的发展过程。第三节要检讨更为广泛意义上的自由主义理论,并且试着解释,特别是自罗尔斯的作品发表以来,其主要关切及预设是什么。这样就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去观察哈耶克与当代自由主义理论何以未能情投意合。由此我将在第五节开始更为直接地讨论一个问题,即哈耶克不得不提出的问题是什么。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
对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最好是将其理解为对社会主义的回应。在他心目中,社会主义的显著特征,在于它渴望依照某些共同目标把社会组织起来。他发现,社会主义理念的令人难以置信之处,在于它认为,把社会组织起来的尝试,会达到预期目。
他发现,社会主义令人讨厌之处,是它与他心目中的个人自由不相容。
这些观点中隐含的两个假设,哈耶克试图在他的社会哲学与政治哲学中予以澄清。首先,在未加设计或未经中央调控的情况下,可以产生秩序。哈耶克要比本世纪的其他任何思想家(也许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除外)都做出了更多的尝试,以表明一种社会秩序的可能性,这种秩序在他心目中是一种手段相关的体系,它没有共同的终极目标序列[6]。的确,哈耶克还进一步主张,对有意控制或操纵社会进程的要求,永不会得到满足,而为控制或操纵社会发展所作的尝试,只会导致自由的沦丧,且最终会毁灭人类文明。这里所提及的哈耶克的理论,在某些方面,并不特别富于新意:他解释了由看不见的手所控制的过程,而曼德维尔、休漠、亚当·斯密认为,这一过程与人类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未经设计的后果,对于理解社会秩序来说,都是关键的因素。哈耶克独特的贡献,在于他把社会制度与行为规则说成是知识的载体。可以从实际效用的角度,把社会看作人类行为习惯与传统构成的网络,传递着引导个人行为的信息。这些制度不仅促进了手段与既定目标之间的吻合,也刺激了人类目标的发现。有人要让某种单一的人生目的观来吞噬人类所追求的多姿多彩的所有目标。哈耶克的论点是,不把社会置于这种人生观之下,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只会遏制知识的传播与增长。
支撑哈耶克政治哲学的第二个假设是,不可以从人们控制其所处环境的能力的角度,也不可以从集体自治的角度,来理解个人自由。而应认为,当个人享有一个受到保护的自主空间,他人不得予以侵犯,并且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图追求自己的目标,他就算获得了自由。这种自由主义与卡尔·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马克思来说,只有当人们掌握了那些由他们自己造成、却又支配并控制他们的社会力量,才能获得自由。只有消灭了自发形成的社会目标和力量,才能克服异化,获得自由。在社会主义之下,这一切都会大功告成,那时我们会看到,生产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生产。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生机勃勃的社会进程,建立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之上。若不将其看成由自由联合的人所进行的生产,且由他们根据既定计划有意识地进行管理,就不能揭开其神秘的面纱。”⑦哈耶克的自由主义认为,这不过是虚幻的期望。人永不能获得控制或设计社会的能力,因为人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任何一个头脑所能知道的,不过是所有的头脑所知道的内容的一部分。这一事实为一个范围设定了界限,即有意识的操纵能够对无意识的社会过程的结果加以改进的范围。这样来理解社会进程的“自生自发的”特征,在哈耶克看来,正是作为一种社会哲学的自由主义的基础。对人类来说,什么是最好的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不管怎样回答这个问题,都得以这样的理解为起点。哈耶克给出的答案是,人际关系应由可以维护自由的体制来调整。这里所说的自由应理解成“不受他人专横意志的支配”⑧。更明确地说,哈耶克认为,自由社会是一个受法治支配的社会,惟有在法律为界定个人自由效力的时候,才有正义可言。简言之,自由主义所维护的自由社会观念是,在那里,个人行为受正义规则的支配,这使每个人都可以在和平状态下追求自己的目标。
在这一蓝图中,仅当哈耶克承认“人们为争取自由的斗争所确立的伟大目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⑨,平等的理想才占有一席之地。个人之间的差异,并不是政府区别对待他们的理由:“对人应该一视同仁,尽管他们各有不同。”⑩然而,必须认识到,这样做,只能导致人们实际占有的地位上的不平等。自由所要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造成了物质上的不平等。哈耶克的论点是,“虽说在国家为其他缘故必须使用强制的地方,它必须对其百姓一视同仁,但是,若以那种让人们的条件更为相似的愿望,作为施加更多的、且带有歧视性的强制的理由,在自由社会中,是不能接受的。”[11]他所反对的,不仅是平等本身,也包括为社会强加某一选定的分配模式的一切尝试。
哈耶克对按品行分配物品的制度进行的抨击,具有相似性质。例如,倘若把按品行分配的原则当作收入分配的公正基础,我们就得以试图控制酬金而告终,而这又反过来会使进一步控制人类活动成为必要[12]。“这一切将形成一种社会,它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成了自由社会的对立面,在那里,由权威来决定每个人要做什么,又怎样做。”[13]
害怕这样的结果,也是反对另一种平均分配的要求的出发点。这一要求赖以立足的理由是,一个人具有某一社群或国家成员的身份,使他有资格达到某种物质生活水平,而这种水平取决于他所属的群体的总财富。根据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具有某一国家的成员身份,并不赋予一个人权利或资格,使他能够分享任何一份国家财富。“在国家层面上认可此类主张,实际上只能在国家资源方面形成一种集体产权(其排他性并不比个人产权逊色),我们却不能用与个人产权相同的理由来为它辩护。”[14]此外,认可此类主张的后果将是,“一个国家非但不会把生活在自己国家所得到的好处给予外人,还会把他们完全拒之于门外。”[15]
依哈耶克之见,这样的民族主义感情,在自由理念中没有立足之地。相反,自由理念必须抵制这种感情。诚然,哈耶克所捍卫的自由主义的典型特征,在于它“一概反对中央集权、民族主义、社会主义”,他称之为“英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16]。当然,关于哈耶克的自由主义,这一概要还不够充分。然而,要更为充分地领会这种自由主义哲学的特征,还需要不仅对它的信条,还要对它的起源,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哈耶克自由主义信念的成因
有关哈耶克观念的思想根源,所发表的论著很少。哈耶克本人讨论过他对奥地利学派的早期经济学家的感激之情,这些人中最著名的是米塞斯、维塞尔、门格尔[17]。而杰里米·希尔曼(Jeremy Shearmur)已在多篇论文中探询了哈耶克思想背景的某些层面[18]。不幸的是,我们还没有哈耶克在这一阶段恰当的思想履历,何况要理解哈耶克的自由主义,重要的不仅是要理解它在欧洲思想世界中的根源,还要理解它在哈耶克生活中的缘起,特别是在他实际关切方面的因缘。
哈耶克第一部主要的政治论著,《通往奴役之路》,直到1944年才出版。这时候,已过了45岁的哈耶克是一位有地位的学者,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还是一位其名望与凯恩斯不相上下的经济学家。我们需要问的是,是什么原因使一位其本来兴趣在商业循环研究的经济学家,转而关注政治理论,且又实实在在把以后的45年时间投入到政治理论中来。
这一问题的答案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并不是他的理论成见导致他写政治论著,而是他对现实的强烈关注。在30年代,眼见纳粹掌握政权,哈耶克显然越来越关注欧洲的政治演变。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看到“文明”受到两种不可轻视的力量的威胁,即民族主义与极权主义。危险不纯粹在于某个政党取得胜利,而在于一种观念的胜利,而这种观念有能力侵蚀欧洲的文明。在1939年9月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对于问题的性质以及如何面对它,哈耶克已有了一些清楚明白的看法。在此后20年里,直到1960年发表《自由宪章》(一译《自由秩序原理》),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支配着哈耶克的思想精力与政治精力。
诚如哈耶克所洞察到的那样,问题在于如何去打退为极权制度提供基础的思想观念。他认为,答案在于,必须马上对那些观念进行坚持不懈的抨击,并且要培植并促进自由观念。这里,注意这样两点是异常重要的:首先,哈耶克并不认为这在根本上或首要的是一项哲学任务,而是一项思想上的任务,它不仅需要哲学家的贡献,也需要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家的贡献,如同需要(也许最重要的是)历史学家的贡献。其次,哈耶克十分坚定地相信,为了成功完成这项任务,就不仅仅需要在学界打这场思想之战,还要在更为广泛的公共领域战斗。
在德国侵入波兰,二战开始后不到一个星期,在哈耶克与英国广播公司的一些通信中,这些论点就已得到了非常明确的表述。1939年9月9日,哈耶克写信给BBC广播公司的奥吉尔维(F.W.Ogilvie),表示愿意为它向德国播音提供帮助[19]。信中还附有一份备忘录(日期标为1939年9月),题目是《关于对德国宣传的几点意见》[20]。哈耶克也写信给情报部总监[21],又一次附上了他的那份备忘录,他还写信给情报部长麦克米伦(Macmil—lan)勋爵,表示愿意做一个宣传家来效劳。
哈耶克在他的备忘录中所提供的建议带有指导性。他认为,宣传的目的,应当是捍卫并阐释自由民主的原理。为了使宣传奏效,就必须讲清楚,英国与法国所支持的原则,为什么也正是伟大的德国诗人与思想家衷心拥护的原则。他也强调精确的重要性,因为德国人民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知道纳粹政权更多的无耻行径,这就需要以冷静、客观、实事求是的方式让他们了解真相。他认为,不要因这种“宣传”过程似乎学究气太浓而有任何顾虑。真正重要的是:说出真相;犯了错误就要承认;且要注意使用纳粹的宣传不具备的方式:冷静与准确。[23]
哈耶克的倡议具有两个有趣的特征。首先是持之以恒。实际上,他把宣传问题看得很重,所以直到1940年还为此写信(他一度还警告,他还要继续干这件令人讨厌的事,直到BBC改正为止!)。其次,显示出他很强烈地相信,要想使宣传奏效,就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因此,在1939年9月22日致奥吉尔维的信中,他说他为时下听到的反纳粹广播感到悲哀,再一次强调在宣传中有必要告诉德国人,自1933年以来,在德国发生了什么,并且还提议建立由英国、德国相中立国家的学者组成的委员会来做这件事。[24]当梅杰·吉福德(Major Gifford)写信给他,说创建这样一个委员会的价值,与建立它所需要的“机构”的规模不相称,哈耶克答复说,说服德国人的惟一方式,是向他们提供纳粹犯罪的详情、姓名、不可胜数的证据,要足以说服他们有关纳粹政权的可怕本性,而不只是讲它的犯罪事例。[25]
然而,这些通信也显示了哈耶克深切关注德国及其命运。他所关心的不仅仅是如何最完美地利用宣传来瓦解德国的士气,从而削弱它把战争打下去的能力,虽说这一点也十分重要。对他来说,问题在于如何加强德国抵制纳粹的内部力量。当战争接近尾声,形势越来越明朗(至少在哈耶克看来),德国会被打垮,而在他心目中,有一点变得更为重要,那就是,要做一些事,来挽救并恢复德国的道德生活与思想活力。不过,哈耶克关心的并不只是德国自身的福祉。德国的兴亡与欧洲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倘若欧洲要在战争中劫后余生,就不能失去德国。1944年2月28日,在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向政治学会宣读的一篇文章中,哈耶克极为清晰地表达了对这一问题的关切。他在文中写道:
在战后,我们是否能够建设诸如共同的欧洲文明这样的东西,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随后几年里会出现什么情况。伴随着德国的垮台所发生的事件,有可能会引起这样的劫难,如把整个中欧的几代人甚或世世代代从欧洲文明的范围内清除出去。假如真是这样,事态的发展看起来也就不可能局限于中欧;倘若欧洲重又回到野蛮状态,虽说最终会有新的文明从中出现,但英国却不可能幸免于难。英国的未来与欧洲的前途休戚相关,而且,不管我们是否喜欢,欧洲的未来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德国发生的事情。我们努力的方向,起码是要让德国重新确认欧洲文明赖以立足的价值,单是这一点,就可以为我们确立一个起点,使我们由此能够朝实现那些指引我们的理想前进。[25]
哈耶克在这一时期所关注的问题是,某些道德理想,尤其是在德国,面临沦丧的危险,并且,这一危险所带来的效果,将是把人们推入民族主义阵营,而那里会成为极权主义观念的避风港。他认为,人们有必要重申并重建与极权主义针锋相对的道德观念。
可是,仅在某一个国家里承担这一使命还是不够的。就拿德国的情况来说,纳粹主义留下一个“道德与思想的荒漠”,在那里,“许多绿洲,彼此之间几乎完全隔绝,而其中有些还很不错”[27]。除了反对纳粹和共产主义,德国人缺乏任何共同的传统。这使好心人难以大有作为。因为“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共同道德传统与政治传统,是把人们团结起来的要素。但在这十来年里,德国全面的纳粹化,已摧毁了这一要素,而很少有英国人能够想像摧毁得多么彻底。在缺乏这一要素的情况下,最为显眼的,莫过于眼睁睁看着良好的动机无所作为了。[28]为此之故,把德国带回欧洲文明的家园,是十分重要的。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利用欧洲文明的广泛传统中的资源。孤立德国,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哈耶克指出,一战以后,“把所有德国人从一些高级学会中开除出去,并且把他们排除在某些国际科学大会之外,乃是把许多德国学者逼入民族主义阵营的最强大的力量中的一部分。”[29])
然而,在学术论文里提出了这些论点之后,哈耶克担当了一项使命,就是寻求把德国重新纳入欧洲文明生活的切实可行的途径。他把自己向剑桥大学提交的那篇论文分发给许多学者和知名人士[30],寻求他们对他这一建议的评论。此外,他还提出了一个想法,就是建立一个国际社团来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我们不应低估在那个时候说服他人参与这样一项事业的难度。例如迈克尔·波拉尼(Michael Plo1anyi),回信表示他不愿再见到其他德国人,说他可以宽恕,但不能忘记[31]。哈耶克自己也很清楚人们越来越怀疑德国和德国人,这在他于1945年3月发表的一篇评论中显示出来了。这篇题为“存在着一个德意志民族吗?”的评论开头写道:“实际上,一个普通人很难相信他所听到的所有关于德国人的那些事情全都是真实的,而那些对德国人生活的某一方面有过直接接触的人更是近乎完全不可能相信”。[32]哈耶克又一次申辩,绝大多数德国人很少赞同希特勒的纲领,却因民族主义的感召而参加进来,而且,要想补救由此产生的问题,只能由欧洲人齐心协力“把共同的家园建设好”。[33]
不管会有多大困难,哈耶克还是着手去组建一个由具有自由思想的知识分子参加的国际社团。他最终得以筹到资金,资助志同道合的学者,在1947年4月开会,就是在这次会上,创建了Mont Pelerin Society(朝圣山学社)。但从1944年出版《通往奴役之路》到组建Mont Pelerin Society之间,哈耶克的大量精力用于促成或鼓吹把德国的学问,特别是历史方面的学问与欧洲的思想生活结合起来。
在纳粹德国兴亡之间,哈耶克的著述与活动很重要,因为它们揭示了他作为一个政治理论家的奋斗历程在多大程度上渊源于一个积极投入社会的知识分子的忧患意识。特别令人深思的是一份尚未发表的“有关建立一个国际性政治哲学学术团体的基本设想的备忘录,本学会暂定名为‘阿克顿一托克维尔学社’”。此备忘录标注的日期为1945年,开列了哈耶克的一些基本倡议,包括把德国学者及德国文化生活带回欧洲大家庭;打击“极权主义”;维护自由传统。备忘录透出的急切语气,在第一段便显示出来了:
在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以前的共同文明,处于濒临瓦解的危机之中。而西方世界的其他地区,尽管看起来依旧稳固,但她赖以立足的基本价值中,有不少已受到威胁。即便是在那些已意识到这些危险的人们当中,也因为无法把握目标、又缺乏一些坚信不疑的基本信念,而使他们志在力挽狂澜的孤军奋战收效甚微。最可怕的征兆是四处泛滥的宿命论,它随时准备把人类的决定所导致的后果看成必然的趋势;它相信我们的意愿根本没有能力改变无情的历史发展规律为我们安排的命运。假如我们不愿随波逐流,到无人想去的地方,那显然就迫切需要共同致力于重新检讨我们的道德价值与政治价值,找出其中某些价值,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予以保护,决不能为其他什么“进步”而牺牲或危及它们;同时也迫切需要深思熟虑的努力,为的是让人们意识到,他们视为理所当然、犹如自己呼吸的空气一样的价值,若不倾心努力加以保护,也会受到威胁。[34]
在整个备忘录中,哈耶克关心的是,即便是在战争胜利后,形势也是不稳定的,因为极权主义观念已有了立足之地,为了肃清它们的影响,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在第二份备忘录中,更明显地表达了他的关切。这份备忘录标题为“自由展望”,大概写于1946年[35]。他在文中引用了凯恩斯勋爵,“我们刚刚失去的一位伟人”的话。在谈及思想的力量的时候,凯恩斯指出,“世界并不是受别的什么东西的支配”,而且,“无论好也罢坏也罢,真正危险的东西是思想观念,而不是既得利益。”[36]在这一点上,哈耶克完全赞同凯恩斯。这也有助于解释为何他急于着手去培育极权主义观念的替代品,特别是因为他认识到“在观念得以流行与它们得以支配人们的行为之间的间隔”,总是漫长的。[37]
因此,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与政治哲学的诞生,正是渊源于他对欧洲的前途与现代文明的忧患意识,也渊源于他的一种信念,即坚信美好的未来取决于能否挽救人文价值的传统,因为它的生命力受到了世界大战及极权主义势力的瓦解。我认为,这一点解释了哈耶克思想的许多重要且持久的特征。首先,它解释了哈耶克为何再三尝试重叙自由主义的原理而不是要提供一个新的自由主义理论。《自由宪章》是这样开头的:“倘若古老的真理要在人们的头脑中经久不衰,就必须用各个世代人们自己的语言与概念将其重新表述出来。”与此相似,《法律、立法与自由>的副题为“有关正义与政治经济的自由主义原理新叙”。在这一些著作及其他著作中,哈耶克自认为不是着手去重新设计一种新的正义理论或社会秩序,而是在求得保存并改进一种思想传统,这一传统作为对抗极权主义的堡垒的重要地位,他深信不疑。正是因为他关心极权主义对人们道德与精神[38]造成的威胁,超过他对自由主义理论中任何抽象的哲学问题的关注,使他通过他的重述,试图尽可能多地吸引同情者加入到自由主义阵营中来。因此,在上述第一个备忘录中,他断定,虽然“在缺乏一些……共同基础的情况下,不可能对我们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富有成果的讨论,……但在这些限度内,应该还有一些余地,可供多种观点进行磋商。在这些观点中,仅举两种为例:以某种‘自由社会主义’为一方,以某种‘自由天主教’为另一方。换言之,该团体应包容为反对任何一种极权主义而团结在一起的全体人士。”[39]哈耶克的雄心壮志并非在于重新界定自由主义传统,而是要阻止人们游离于它。[40]
其次,哈耶克对极权主义的忧虑,有助于解释他何以把自由主义解释成这样一种观点,其核心内容是反对人们刻意去控制或设计人类的进程。有人想要对社会进行“有意识的”操纵,使其朝莱一具体目标发展。依哈耶克之见,这一想法,正是把诸如纳粹主义与共产主义这样的观念联合在一起的东西,而为了把社会组织起来,它们拒不“认可个人的目标在其中至高无上的自主领域”;它们是“集权主义的”信条[41]。因此,自由主义是被当作一种传统提出来的,它认识到了人类无知的意义;它还体会到,文明的起源,并没有借助于某个头脑的精心设计。的确,特别是在《自由秩序原理》中,哈耶克试图申辩的是,创造文明的力量,蕴涵在未受人类理性控制的社会进程中[42]。
第三,哈耶克关切集权主义势力及欧洲文明面临的危险,解释了他的自由主义思想何以具有持久的国际主义及反国家主义的特征。这也许正是哈耶克的思想在现代自由主义内部最为独到、且与它不合拍的地方。当初在评估集权主义问题的时候,他就认定,它所构成的威胁,只能靠国际性的运动来对付;而且,对于自由社会来说,重归闭关锁国状态,不仅是致命的错误,同时还会助长集体主义势力。这也就是为何早在1939年他就质问:
但现在,国家主义与社会主义已不仅是在名义上联合起来,它们实际上已组成强有力的组织,威胁着自由民主国家,甚至在这些国家内,社会主义者与民族主义者彼此的立场也越来越接近。在这样的时候,盼望真正的自由主义重生,忠实于它的自由理想与国际主义理想,难道还算过分吗?[43]
但假如这样的关切正是形成哈耶克思想的因素的话,也同样是它们使他在重要方面与大部分当代自由思想不合拍。然而,要理解何以如此,还得更切近地观察近期自由理论的发展。
当代自由理论
在过去25年里,自由主义理论受约翰·罗尔斯著作的支配。大部分政治理论家是通过检讨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阐述的问题、方法与结论来认识自由主义的。文献资料显示政治哲学家关心两个主要问题。他们关心的首先是正义政权的本质这一实质问题。这一问题使他们询问,什么是政府的恰当角色;个人享有什么权利;社会生活的利益与负担该怎样分配。第二个问题是为论证这些安排而遇到的程序上和方法论上的难题。然而,并不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把这两个问题区分开,这是由于他们常常采用方法论上的辩难,因为这样可以得出一些实质性的结论,至少可借此排除其他结论。
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大部分时间集中在“中立”这一难点之上。许多人申辩,中立乃是自由主义的基础。有两种主张得到了确认。第一。自由国家必须作中立的榜样,因为它的法律决不可以把任何一种幸福生活观放在优于其他生活观的地位上,也就是说,在多元社会中存在的五花八门的善恶观必须予以同样尊重。‘‘自由主义要求,对于个人可能会投身于其中的事业,政府必须保持中立。”[44]第二个主张是,支配自由政体的原则,必须是在“中立的’’条件下选择的原则,也就是说,挑选这些原则,决不可以受任何一种幸福生活观的支配,尽管这些原则本身会把某些生活方式排除在外。(实际上,如果未排除某些生活方式,这些原则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以此来解释罗尔斯的原初状态说,是顺理成章的。
可是,许多自由主义者不接受中立说,认为它乏味,或说它在哲学上缺乏说服力。例如,威廉·高尔斯顿(William Galston)认为,为自由主义进行前后一致的辩护,需要坚定地服膺某一特定的、自由的幸福生活观。而斯蒂芬·马切多(Stephen Macedo)则试图说明,自由政权以别具一格的自由主义美德的存在为前提,并且还鼓励人们培养这样的美德。[45]然而,对中立说提出的绝大部分批评,来自于自由主义的批评者。他们认为,国家中立的观点,既不可能实现,也不值得追求,而且,程序上的中立在哲学上不能自圆其说。这些批评者对自由主义的基本假设提出质疑,认为任何貌似合理的政治秩序观,在相互竞争的幸福生活观中,都不能仅仅以中立为目标。他们坚持认为,社会不只是由契约纽带联在一起的个人之间的同盟,而是因人们拥有共同的习惯与信念而使内部协调一致的群体。他们指出,在深层次上,倘若人们要使自己能够在人群中进行合作的话,他们就必须在幸福生活的特征上具有共同见解。政治并不单纯是要保护或实施个人权利,还要确保公益。他们还强调说,我们在为政治体制辩护的时候,不能不提及人们共同的目标。
这些所谓的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批判家对自由主义所作的这种质疑,对当代自由主义理论具有实质性影响。这一质疑已说服一些人相信,若说自由主义站得住脚,那也只不过是适用于现存的自由社会,而自由社会当然会推崇自己传统中的习惯与价值。[47]这一质疑也在相当大程度上说服了罗尔斯重新表述他的正义理论,以回应现代世界的某些重要特征,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多元论及宗教分歧。在《政治自由主义》中,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the principles of justice as fairness)被当成基本原则提出来,用以确保一种“交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它将有助于民主政权下的稳定及社会统一。
在对自由理论的基础及内涵进行的讨论及争论中,要说主导性的问题与自由主义的道德基础有关,也许是公平的。或者,换成不那么笼统的说法,自由主义理论家集中关注的是为民主国家里政府与个人的具体社会权利及义务提供道义上的论证。在所有这一切中,应该认识到与自由主义理论的重要关切相关的许多预设是什么。首先,自由主义理论假定,多元论是一个非同小可的问题,也许还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因为在一个社会中,有着不同的善恶观,它们与不同的生活方式或偏好联系在一起。其次,它假定,如何对待多元论的问题,是在一些现有国家的背景上提出来,并且也必须在这一背景上加以讨论的问题,而为了论辩,把它们当成封闭社会来看待;的确,自由主义者常常提出的问题是:政府应该做些什么?第三,与适合于自由社会的体制相关的问题并未得到全面的讨论。例如,罗尔斯显然撇开了一个问题:倘若社会要按他的自由原则管理的话,采用哪一种经济体制才合适。制度设计的问题通常不被考虑。关于政府的架构、为其运行所需要的机制、分权(如联邦主义、立法与行政权的分立、市民社会内的独立结社)等问题,罗尔斯、布鲁斯·阿克曼、罗纳德·德沃金没有进行讨论,实际上,绝大多数卓越的自由主义著作家,也都不曾讨论这一问题。
这一切说明了,上述自由理论在风格及关注的问题上,与哈耶克的方法,特别是与他关切的主题相去甚远。首先,对哈耶克来说,现代世界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非多样性或多元论,而是极权主义。在合理的体制下,多样性不仅不是问题,还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其次,哈耶克拒绝依据一个假定进行理论推导,即假定社会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在把理论推广到国际领域之前,详细列举该体系内部的正义原则是有用的。对哈耶克来说,自由主义不仅仅是一个普适的信条,还是一个国际主义的信条,它不承认国界有什么道德上的意义。因此,哈耶克试图去发挥一种解释,把自由主义说成是开放社会的传统观念。这并不是说哈耶克忽视国界的存在,毋宁说,这一学说不认为自由主义是以国家的存在为先决条件,而认为国家乃是自由理论必须对付的难题。第三,他认为,倘若要解决自由主义的全局问题,就必须讨论他极为重视的社会理论问题。
由此看来,哈耶克与当代自由理论未能投缘、结合,也就不奇怪了。这是一件可惜的事,因为哈耶克的贡献,尚未充分得到现代自由主义者的普遍承认。为了更好地认识哈耶克对现代自由主义的贡献,现在我们就来更为详细地考察,有哪些话他不得不说。
哈耶克与现代自由主义
诚如我们在上文已经看到的那样,哈耶克为捍卫自由主义原则而奋斗的起因,是他对战后世界局势的关切。哈耶克担心民族主义与分离主义的势力依[日可以得胜,并毁灭现代文明。战胜这些力量的惟一出路在于利用与它们针锋相对的观念:自由主义中包含的普世观、平等观、自由观。
信奉这些观念就是要信奉“抽象秩序”的观念。这一点对哈耶克尤为重要,因为他很早就注意到,要使更多的人认同某些道德价值,就得缩小他们需要就其达成协议的实质问题的范围。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他认为,这正是自由观念难以得到捍卫的原因之一。人们对开放社会新的道德观念的抵制,也因他们的一个认识而被强化了。这一认识就是,开放社会不仅无限地扩大了一个人必须依道德规范与之打交道的人员范围,而且,这样来延伸道德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身就必然会减少其内涵。[48]人类渴望的始终是更有人情味的、更为具体的道德规范。用哈耶克的话来说,在部族道德规范与普适的正义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整个人类历史上,这一冲突都“以忠诚感与正义感之间的无休无止的冲突”[49]而显示出来了。
哈耶克认为,无论怎么说,必须认识到扩展了的社会实质上是抽象秩序。抽象秩序乃是由正当行为规则支配的秩序。之所以称之为抽象的正当行为规则,是因为它们受到争议的时候,要援用与目前的争点具有某些相同的抽象特征的其他规则来解决。因此,在解决争议的时候,根本就用不着诉诸或认同于争执各方所追求的具体目标哪个更为重要。[50]长期坚持应用抽象规则,就会形成一种抽象秩序,而就整体而言,它不为任何具体目标效劳,但无论如何都会促进人们追求干差万别的目标。然而,之所以必须明确认识到扩展了的社会实质上是一种抽象秩序,是因为人们必须懂得这一秩序不是一个社群。抽象秩序乃是哈耶克的术语,用以描述他另称为“开放社会”或“大社会”的东西。他的作品总的来说是反对有人试图把这样一个社会转变成另一个社群,在那里,要求人们共同追求某些具体目标。这样的尝试是对自由的威胁。更糟的是,“依照常见的小群体的形象来塑造‘大社会’,或以指令人们朝近在眼前的共同目标奋斗的方式来把它变成一个社群,所有这一切尝试,都必定会造成一个极权社会?”[51]
另外还有两个相关的原因,解释哈耶克何以在他的学术工作中坚持认为,重要的是不要封闭开放社会的边界,使它变成一个孤立的社群;并且也不要沿民族主义的路线走。第一个原因与哈耶克的知识增长观有牵连。他认为,人类知识的扩展与发展,会因人们试图对它进行控制或操纵而普遍受到遏制。为解决人们适应新形势的问题而在个人与制度之间产生的自发性的相互作用,会带来未曾预见到的或出人预料的答案。这一时候,知识的增长最为充分。[52]对这一进程的威胁,来自于人们试图对社会进程进行组织调按;而规模最大的尝试与威胁,则来自于国家。“在过去,自发的增长力量,无论受到多大限制,还总是能够得到确认,以抵制国家进行有组织的压制。”[53]但令哈耶克担忧的是,随着政府可用以进行控制的技术手段不断发,力量均势会发生变化。“总有一天,精心组织的社会力量会摧毁使人类进步成为可能的自发力量。我们离这一天已经不远了。”[54]因此,以社群的名义,把人类的相互作用限制在国家边界的范围内,正是令哈耶克怀疑的地方,假如还不是令他震惊的话。
使哈耶克坚持认为敞开开放社会、避开民族主义道路异常重要的第二个原因,与他同情阿克顿勋爵对民族主义与国家的看法,敌视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有关观念联系在一起。在其《论代议制政府》一书中,穆勒认为:“总的来说,政府的边界大体上应与民族国家的边界相吻合,此乃自由制度的一个必要条件。”[55]在哈耶克看来,穆勒的问题之一,是他接受的民族主义原则过多,无法与他的自由纲领相容。然而,阿克顿更清楚地看到了自由需要差异,而不是一律或共识。阿克顿认为,“把不同的国家联合成一个大国,与把个人纳入社会一样,是文明生活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且,“在同一大国内的这种差异,乃是一个坚固的屏障,使政府在人人有份的政治领域之外,不得图谋进入社会生活领域,这里受自生自发规则的支配,不受立法的干预。”[56]阿克顿的这些观点是正确的。差异乃是一道屏障,抵制把全社会组织起来。但问题在于,人们如何去对付邦国林立这一事实。各国已经划出了边界,而且还会继续去划。自由主义对此有什么话不得不说?在哈耶克看来,这里有许多话要说;而所要说的话,主要是为主张一个跨国家的联邦的观点辩护。
于是,哈耶克在1939年写到:“跨国联邦的思想,作为自由主义观点合乎逻辑的延伸,应该为所有那些在仿惶中对自己的信条感到绝望并抛弃了它们的人,提供一个新的论据。”[57]那时他相信,要使“真正的自由主义重生,忠实于它的自由理想与国际主义理想”,需要培植某种形式的跨国联邦。为给这一观点提供辩护,哈耶克有许多理论论证需要改进;但他的关切也是非常实际的,尤其是在战争年代里。这一点在这一时期的作品里反映出来了。我们值得考察这两个方面,以便理解哈耶克何故把自由思想视为欧洲文明的真正希望,为何把联邦主义看作自由思想的一部分。
哈耶克把联邦主义思想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为明显的例子,可以从他对如何处理德国问题的评论中看出来。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那样,他认为,让德国重返欧洲文明的家园,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在一篇题为《关于德国前途的一份计划》的论文中,他提出,引导德国人重返欧洲文明家园的长远政策问题,有三个层面:政治层面、经济层面、教育层面或心理学层面。[58]其中政治层面上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要改变德国人的抱负,使他们不再梦想为联合采取一致行动而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德意志帝国。但此处让人进退两难:
从长远来看,采取直截了当的办法,分割德国,阻止它、们统一,几乎注定会失败。这样做最有可能重新唤起最为激烈的民族主义,并且会使所有德国人的主要抱负得以实现,即建立一个重新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德国。我们暂时可以加以阻止,但从长远来看,若元德国人的默认作基础,就没有什么措施会成功;我们还务必奉行一个座右铭:任何成功的解决方案,在我们不能再靠持续地使用武力随时随地维护它的时候,必须还有继续生效的机会。[59]
依哈耶克之见,要走出这一困境,只有一种解决方法。这就首先得把德国声名狼藉的中央政府置于盟国控制之下,但要向德国人讲清楚,通过在以帝国各州为单位的较小规模上推进代议制与民主制,他们就可以逐步摆脱这一控制。然而,随着时光流逝,各州都会以不同速度从盟国的直接控制中解脱出来,而盟国的控制也就越来越像“联邦政府甚或邦联政府的控制”。[60]此外,哈耶克认为,倘若在各州解脱出来之后,有意加入由欧洲一些国家组成的某个联邦,而该联邦又愿意接受它们,那就更好了。他指出,总有一天,它们会成为更具包容性的欧洲联邦的一部分,法国和意大利也在其内。[61]最终目标是要把德国各州与其非德意志邻邦“混合起来”,这样一来,它们也就“再也不会急于把它们的单个实体融入一个高度集权的帝国”[62]。这里,一个至关紧要的政策就是自由贸易。制定这一政策,倒不是为了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而是因为,把对外贸易的权力给予各州,会使它们在经济体制上拥有充分权力。若为整个德国经济体制恢复统一关税制度,就会建立起一个高度集权的、自给自足的体制,这恰恰就是必须予以防止的。[63]
无论哈耶克的实际建议具有怎样的优点或难点,它们的确显示了某些重要的普遍性关切以及有关自由主义理想路径的观点。他最为关切的,无疑是一个强大的极权国家再度产生的危险。而解决的办法在于通过推行联邦制度来分散权力。他也清楚地认识到“在根本上自由的经济体制,乃是成功建立任何跨国联邦的必要条件。”[64]但他也想到,并且也明确地主张,更为重要的是,相反的推论也同样真实:“剥夺国家主权,创建有效的国际法律秩序,是自由主义纲领的必要补充及合乎逻辑的结论。”[65]
在哈耶克的论文《跨国联邦的经济条件》中,这些问题得到了直截了当的讨论。在这里,他说得很明白:“跨国联邦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和平,通过消除联邦中各部分之间产生摩擦的原因,并且通过提供有效的机制,以解决它们之间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来防止它们之间发生战争;与此同时,通过强化联邦使它能够消除来自外部进攻的任何威胁,从而防止联邦与任何一个独立国家发生战争。”[66]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联邦不仅必须是政治上的联盟,还必须是经济上的联盟。这其中最为重要的理由是,联邦内任何一个国家经济上的隔离或孤立,都会造成该国居民利益上的一致性并造成与它国利益的冲突。“经济壁垒造成以地区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并且具有最稳固的特征:它们造成的结果是,一切利益冲突都会变成同一些群体之间的冲突,而不是不断变化的群体之间的冲突;并且结果会造成一个国家内部人民之间永无休止的冲突:有时候是这一群人对抗另一群人,有时候因另一个问题而由另一群人反对这一群人,而不是在白行交结的个人之问发生冲突。”[67]取消经济壁垒会大大减少产生冲突的潜在因素。
另一方面,政治联盟以及剥夺国家主权有助于减少对经济活动干预的范围。计划经济以共同价值观的存在为先决条件,“计划可被实现的程度局限在另一个范围内,也就是能够获得或实施人们对这样一个价值系列的认同的范围。”[68]然而,在联邦内存在的差异,会削弱人们对共同的实际价值的认同范围,使得广泛的计划成为不可能。这也就为个人自由设立了一些屏障。
然而,要使这一切成为可能,惟有靠人们在某些价值观念上达成广泛的一致。这些观念是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基础,包括尊重个人自由的思想、反对极权主义。人们对这些价值观的认可达不到某种最低水平,就不可能形成联邦。的确,不自由的国家是否可能自愿结成联邦,大有疑问。为此,重要的不只是要着手去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不可能有条件使人们认同某些具体目标,还要使人们对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认可超越一切国界。这就必然意味着,把自由当作一个理想,她决不使自己的眼界围于国家利益或国内某个集团的利益。最好还是还自由主义以本来面目:一种有关个人自由的学说。
虽说还不应理所当然地认为哈耶克的立论具有合理性、一致性,而对他的自由主义的许多层面也已有人做出了重要的批评,但是,无论怎么说,我们还是值得考虑:为什么应该认真对待他的立论,为什么他的著作值得深入研究。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之所以值得探讨,首先是因为他做了范围广泛的尝试,去研究道德理论、社会理论、政治理论中许许多多错综复杂而又彼此牵连的问题。在当今世界上,道德要求时常与经济上、政治上的实际情况发生冲突。比起韦伯以来其他任何一位自由主义思想家,他都更加严肃认真,去努力克服作为一种哲学学说的自由主义在这样一个世界上所面临的难题。哈耶克当然涉足了自由与正义方面的伦理问题,但他在试图研究它们的时候,并不视之为孤立的哲学问题,而是看到它们与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问题的联系,以及它们与国内、国际政治冲突问题之间的关系。在这一方面,他的研究向当代自由主义理论提出了不可等闲视之的挑战,而在以往2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当代自由理论躲在象牙塔里,对自由主义道德基础进行抽象讨论,末把这些问题与制度问题联系起来。
其次,之所以应该考虑哈耶克的观点,是因为在讨论制度问题的时候,他不曾错误地把自由主义问题限定在国界内。问题并不在于自由民主政权应该做什么,也不在于自由民主社会中的制度应该是怎样的,问题在于,倘若要使最为重要的自由价值绝路逢生,什么样的制度才合适。对国家的本质、角色、权威进行的基础讨论,应从这一立场出发。哈耶克准确无误地察觉到,在现代世界上,道德体系、经济体制、政治制度,并不孤立地存在,实际上也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因此,哈耶克的社会哲学也试图把这一事实当作一个重要的既定事实,来讨论道德、经济、政治理论方面的问题。在某些方面可以说,哈耶克作为一个政治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的工作,为的是挽救并加强自由主义传统,其具体办法是,建立一种可以哺育这一传统的思想观念的联盟,或是这些观念之间的交叠共识。然而,在他看来,这种共识始终是国际性的共识,因为从根本上来说,自由主义传统本身并不是民族主义的传统。
应该认真对待哈耶克的最后一个原因是,他正确地认定,民族主义和极权主义是20世纪人类文明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虽然在过去5年里,欧洲的共产主义被抛弃,但那些在形成种族冲突、国家分离主义运动、地区贸易壁垒方面仍然存在或重新出现的问题都源于自由主义传统坚持不懈地予以批评的习惯和思想,这些思想仇视个人主义的、普适的、平等的道德原则。虽然像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这样的思想家也认识到了极权主义的威胁和道德危机,但正是在哈耶克的著作中我们看到了最为彻底的尝试,试图去弄懂替代极权主义体制的理论问题。
原刊自由主义与当代世界,三联书店,2000
[转载自思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