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逗逗:善后未了局(《财经》 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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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未了局

本文见《财经》杂志总第228期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05日 19:57  共有4条点评 字号: 一个出台过程不透明的赔偿方案,能否抚平近30万受害者家庭的心灵创伤?《财经》记者 叶逗逗


一岁的吕佳俊食用问题奶粉后被诊断左侧肾结石,赔偿事宜迟迟没有落实

       2008年12月31日,冒着凛冽的寒风,邯郸人小吕守候在石家庄中级法院门外,他希望能够得到一张三鹿刑事案庭审的旁听证,最终未能如愿。他告诉《财经》记者:“我就是想亲眼看看害自己孩子的人长什么样。”
  小吕一直在吉林做小生意,他的孩子目前一岁零一个月。由于缺乏母乳,孩子一出生就开始喝三鹿奶粉。到九个月时,孩子出现排尿困难、发烧等症状,医院诊断左肾结石、肾积水。当时,“毒奶粉”风波正席卷全国。
  类似小吕这样的患儿家属开始追究责任人,并希望获得赔偿。但尽管以田文华为首的一批三鹿高管,以及一些生产毒奶粉原料的不法商贩相继被刑拘并进入司法程序,赔偿事宜却迟迟没有解决。一些患儿家长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也未被受理。

赔偿艰难启动
  赔偿问题胶着三个多月后,2008年12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鹿集团于12月19日筹借9.02亿元款项,交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
  这场爆发于2008年9月11日的全国性“毒奶粉事件”,至此终于得到相关企业实质性的赔偿承诺。
  2008年12月29日,新华网一则消息证实了此事。该报道还澄清了一个事实:赔偿经费是通过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支付,而不是所谓的“全国奶协”。报道称,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责任企业愿意向患儿主动赔偿,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同时,22家责任企业还共同出资建立医疗赔偿基金,患儿今后一旦出现相关后遗症,发生的医疗费由该基金给予报销。目前,赔偿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近日将通过多种渠道发放到患儿监护人手中。
  经《财经》记者多方了解,这22家责任企业,正是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在婴幼儿奶粉抽检中发现含有三聚氰胺的22家企业,包括河北三鹿、内蒙古伊利、蒙牛集团等。
  在这些企业中,三鹿奶粉最为严重,含三聚氰胺高达2563毫克/公斤;次之是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熊猫可宝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含619毫克/公斤。
  《财经》记者获悉,2008年12月30日,石家庄市桥东街道办事处开始通知该街道因食用三鹿奶粉而致病的孩子父母,前去领取赔偿金。不过在领钱时,患儿家长要签署“22家责任企业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表示接受赔偿方案。
  从这封信的内容看,企业根据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疫情情况和信息,将患儿的情况分成“死亡”、“重症”以及“接受一般治疗”三种,其中“重症”是指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接收透析、置管、手术等有创伤性检查或治疗。
  据《财经》记者了解,死亡患儿的赔偿金大概在20万,重症患儿赔3万元,“接受一般治疗”只赔2000元钱。

方案出台不透明
  《财经》记者多方了解获悉,前述“毒奶粉”民事赔偿方案,是由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卫生部、工信部等十几家国家部委和22家责任企业参与讨论,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协调,早在2008年10月底即已基本成形。方案要求在2009年1月中旬之前,将赔偿款项发放到受害者监护人手中。
  根据卫生部通报,截至2008年11月27日8时,全国因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累计筛查婴幼儿2238.4万人次;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4万人;累计住院患儿51900人;累计收治重症患儿154例。此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回顾性死亡病例共11例,其中六例不能排除与食用毒奶粉有关。
  据《财经》记者了解,先期的免费筛查费用大约24亿元,由政府财政埋单;29万多人的治疗费用和赔偿金大约11亿元,由责任企业承担。最为敏感的是各家承担的赔偿额。赔偿额根据以下几个数值确定:其一,2008年1月-8月婴幼儿奶粉的销售额;其二,各企业三聚氰胺检出的最高量值;其三,各企业三聚氰胺检出抽样率;其四,就诊婴幼儿监护人上报的奶粉品牌比例。
  一位参与赔偿方案讨论的知情人士称,最后的赔偿额,是以这些比值为依据,通过一个非常复杂的公式来计算。在确定这个规则的过程中,这些责任企业曾经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从目前公开信息可知,除了三鹿贷款上缴的9亿元赔偿款,其他21家企业总计出资2亿元。但具体每一个企业到底承担多少赔偿款,相关企业均讳莫如深,表示他们只是按照政府的要求办。截至《财经》发稿,并未见伊利、蒙牛、光明这些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
  《财经》记者另外获知,在这总计11亿元的赔偿款项中,有2亿元将用来设立医疗赔偿基金,以应对未来后遗症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这个基金将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委托中国人寿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关于这个基金还没有特别明确的方案,存在很多变数,而且款项也没有全部到位。
  截至《财经》发稿,政府相关部门尚未权威发布此次赔偿方案的详细内容。
  北京受害儿童的家长、“中国结石宝宝网”发起人赵连海先生告诉《财经》记者,无论是什么样的赔偿方案,在制定和决定过程中不能“关起门来悄悄搞”,起码应当同受害者进行沟通,使受害者能够作为一方参与赔偿方案的协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岩副教授认为,在确定赔偿方案时,最核心的是受害者权益的保护。不论是通过诉讼、听证还是其他方式,要把受害者的声音表达出来。没有受害者声音的赔偿方案,是缺乏公正的。

司法大门仍未开启
  得知这个赔偿方案后,来自重庆的宋先生对《财经》记者表示愤慨。他中年得女,孩子吃了十个月的三鹿奶粉后患了多发性肾结石。为此他委托律师志愿团,于2008年12月8日向石家庄中级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目前还没有接到法院受理或者不受理的通知。
  宋先生告诉《财经》记者,他们全家一直理性、耐心地等待政府或者企业的说法,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回音。“他们制定方案的时候,是否听取了受害者意见?如果仅仅是拿2000元赔偿了事,是对孩子健康不负责任。”他说。
  本文此前提到的小吕也告诉《财经》记者,他是不会要这2000元赔偿的,因为孩子体内尚有7.8mm×3mm的肾结石。他目前所希望的,仍然是能够继续得到权威医院的诊治。
  “中国结石宝宝网”发起人赵连海认为,目前当务之急还不是赔偿问题,而是继续提供免费筛查和治疗。有很多孩子虽然出院,但并没有痊愈。还有大量受害者在事发前已经自行去医院治疗,他们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浙江省卫生厅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建立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确诊患儿数据库的紧急通知》明确说明,据卫生部通知,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免费筛查工作截止到2008年12月2日。据《财经》记者了解,各地医院也渐渐停止了免费治疗(参见《财经》2008年第25期“‘三鹿事件’后遗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岩表示,受害人如果不接受目前的赔偿方案,从法律上讲,应当可以另行起诉。但2008年12月29日,石家庄中院开庭审理三鹿系列刑事案期间,三名北京的志愿律师带着63位“毒奶粉”受害者委托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书,到石家庄中院要求立案。几经周折,相关法官告知他们,目前这类案子仍不予受理。
  不过,据可靠消息源称,司法的大门在赔偿方案落实完毕后将向受害者敞开。但有关人士分析,法院受理后,最终判决的赔偿恐怕也不会超出目前既定方案的数额。■

  本刊记者王和岩、王姗姗、秦旭东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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