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市进行首批55名官员财产申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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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市进行首批55名官员财产申报[图]2009年01月01日 14:56亚心网【大 中 小】 【打印】

阿勒泰地区下发的廉政防腐文件

新疆阿勒泰试行官员财产申报 七成受访者反对

亚心网讯(本网首席记者 赵砾):经过半年多的筹备,阿勒泰地区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次财产申报工作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天,在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首批公示的是55名新提拔正科和副县级干部的申报资料。

阿勒泰地委宣传部说,此项工作准备充分,周密细致,完全到位。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说,地委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是“扎实试点,低调宣传”。

阿勒泰地区纪委12月2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次财产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地直各部门(单位)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实施财产申报工作,并要求申报对象确保申报的真实性。

财产申报三种形式

阿勒泰地区的干部财产申报,始于地区纪委5月25日出台的一份文件——《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提出公开官员财产,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记者最新了解,《规定》中官员财产申报主要有三种形式:首批初任申报的55名干部的申报资料已经全部上达阿勒泰地区纪委,2009年1月1日将在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公示。这55名干部是当地12月3日新提拔的正科和副县级干部;其他在职正县级别以及《规定》中达到申报条件的干部,2009年1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上报地区纪委党风室,经审核后公示;同时做好改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三年内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公检法、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管理公共财务的科级干部等的财产申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申报形式与国外一般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三种形式相似。

截至12月30日,阿勒泰全区“139”廉政账户已收到申报对象缴纳违纪款76万余元。按照《规定》,凡是在首次申报前主动上缴全部违纪违法收入的,无论将来由于任何原因或者其他案件牵连使申报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暴露的,地区纪检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免予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充满亮点的《规定》

这份由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制定的《规定》共有8章23条。其中让媒体感兴趣的亮点,除了“财产公开”之外,主要有三条:

一是个人财产申报的对象从县(处)级领导干部扩大到享有职权的其他党员干部。这条规定与以前国家有关规定相比,扩大了监督范围。

阿勒泰地区纪委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权钱交易的前提是有权力。所以这次对申报主体的界定主要看其是否有权,而不再只看行政级别。”

二是要申报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及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如中彩)等形式获得的财产。这条规定将“财产”的范畴扩大到股票证券等领域,这也是该《规定》之所以叫“财产申报”而不是沿用过去的“收入申报”的原因。

三是官员包括家庭成员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要申报。包括官员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单笔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资金来源必须申报。

这意味着,假如某官员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子,或者其太太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必须向纪检部门说明情况并讲明资金来源。

需要说明的是,阿勒泰这项《规定》的部分申报内容,包括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依然属于秘密,仅供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部门掌握。

阿勒泰地区纪委12月22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次财产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有两条填表说明中明确规定,申报表分公开和秘密两份。

公开申报表要填写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高定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包括原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固定工资、知识分子补贴、保健费、书报费、阳光津贴、岗位津贴、电话补助费、取暖费及单位自行发放的福利费等。

秘密申报表要填写的申报内容为历年来全部财产情况。

阿勒泰纪委工作人员坦诚,《规定》没有做到完全公开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财产,主要是考虑保护领导干部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还有隐私权的考虑,所以采取了公开申报与秘密申报相结合的原则。

近千名官员需公开财产

一位纪检干部说:“在干部队伍中,台面上肯定是所有人会表达拥护和赞成的意见,但他内心是否有抵触?这样的人肯定有。领导安排对文件广泛学习领会正是基于此。”

按照《规定》,在阿勒泰地区需要申报财产的官员,除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4套班子主要领导,地区法、检两院,地直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县(处)级领导外,还包括一些有“实权”的科级干部,总数近千人。

地区法院、检察院依法享有独立办案资格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公安侦查员,工商、税务、财政(政府采购中心)、交通、水利、城建、国土资源、民政、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扶贫办、旅游管理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管理公共财物的科级干部也要申报。

阿勒泰地区纪委的一位干部说,正是基于务实的考虑,他们才决定根据权力大小而非单纯官职大小来确定申报对象。

对于那些已经严重腐败的官员来说,会面临这样的困惑——如果据实申报,可能受到党纪政纪甚至法律的制裁,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有可能选择申报不实。

《规定》注意到了这一点,因此特别强调对申报内容的监督审查。阿勒泰地区预防腐败办公室是专门受理群众提出的有关申报对象财产申报不实、财产收入来源不明、合法财产收入与消费水平严重不符的检举的机构。

阿勒泰地委党校高级讲师熊广平说:“《规定》出台旨在尝试建立一种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而不是说一下要抓多少问题干部。有效的廉政教育和防腐制度,其实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双重保护。”

阿勒泰为何要吃螃蟹?

今年“两会”前夕,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巩献田与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专门给国家领导人写信,呼吁尽快制定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第二次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请求将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列入2008年人大立法计划的建议》,称这一制度是有效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基本制度和国际惯例。

千呼万唤的“阳光法案”最终在边远的阿勒泰地区揭开盖头,这一点很耐人寻味。

阿勒泰地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天翔的说法似乎可以为《规定》在阿勒泰的出台做个注脚:“我们的地委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创新思维。”

阿勒泰地委党校高级讲师熊广平也佐证了创新概念:“地区中青年科级干部培训班的基层干部普遍的议论是,这届领导干部有创新精神,务实高效,大家的干劲很足,也有强烈的进取心。”

据记者了解,力主制定“阳光法案”的是阿勒泰地委委员、纪检委书记吴伟平,他亲自起草了《规定》。

这位40多岁的官员2006年底从乌鲁木齐市交流到此地,此前担任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同时兼自治区党校客座教授,曾协助中纪委办理过多起案件。

制定“阳光法案”是因为吴伟平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明白预防腐败比反腐败更重要的道理。

草稿写成后,吴伟平广泛征求了多方意见,特别是在纪委内部每人都拿到了一份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文件送到地委,阿勒泰地委书记张汉东非常重视、非常支持这项改革。地委同意后,这个文件很快印发。

阿勒泰地区纪委一位干部说:“我们接触过一些身正气直的干部,他们表示这样的制度早应该实施了。”

外界有评论担心这部“阳光法案”是否会推行不下去,这位干部沉吟了一会说:“这种可能性不大,我们觉得阿勒泰会将这个制度推下去的,开弓没有回头箭。”

外界好评“始料未及”

本报6月3日刊出《阿勒泰要求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开收入》一文后,以新华社、人民日报为代表的中央媒体,以南方都市报、华商报为代表的地方媒体以及香港、澳门媒体,新加坡联合早报、英国路透社等国际媒体,纷纷介入报道阿勒泰“阳光法案”。

香港《文汇报》以《中国“官员财产公开”在新疆破冰》为题,报道称“该《规定》被认为是中国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良好范本’,对推动中国的‘党政官员财产公开’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香港星岛日报网站对此评价更高:“(阿勒泰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不愧为思想解放的重要举措,反腐倡廉的阔步前进,值得大大嘉许”。可与“安徽凤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首块试验田”相比。

面对舆论如潮好评,阿勒泰地委宣传部和地区纪委的工作人员坦言“始料未及”,也一直保持着对舆论的关注,但依然谨慎地表示“不打算对此表达意见”。

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