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狗仔一记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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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狗仔一记铁拳

《财经》特约作者 张晓舟   [2008年12月19日 20:16]     共有0条点评

贝克汉姆打狗仔的理由:你可以拍我,但不能拍我的小孩。这足令绝大多数人支持他动手。如果他在闹绯闻时对狗仔动手,就不可能获得太多同情了

  【《财经网》专稿/特约作者 张晓舟】“打得好,打得妙!”“给我往死里打!”——贝克汉姆在洛杉矶打了狗仔队,却引来大众的一片声援——有的人几乎是以“网络暴民”凶神恶煞的方式来声援。
  狗仔队俨然已成人民公敌,要不然他们怎么会被称作“狗仔队”和“帕帕垃圾”而不是什么“粉丝先锋队”或“娱乐侦察员”呢?但另一方面,很多人还是很想一睹李亚鹏女儿真容,还是很想知道在经济萧条的时候,贝克汉姆的三个少爷究竟穿的是什么牌子的衣服和鞋,于是狗仔队挺身而出、冒着挨打的危险奔赴娱乐最前线,既为自己捞一票又满足大家的知情权或者说窥私癖。
  挨了明星打然后还挨了大众骂,狗仔队也有满腔委屈,究竟他们是带着人民的重托,还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是一个永恒的悖论。
  狗仔队存在的基础,在于明星与大众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他们的职责或者他们工作的效果,就是既缓解又加剧这种不平等关系。通过狗仔队的途径获知明星悲欢,既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又唤起了某种(往往比较廉价的)道德感。
  比如李亚鹏女儿的兔唇会唤起阁下的同情心,而贝公子经济萧条时期还一身名牌,也许会令您老人家顿生一股道德义愤。
  因此,狗仔队不是好还是不好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某种基本需求。狗仔队与其说是社会的毒瘤,还不如说是人们心上那块痒痒肉,甚至,在DV普及、可拍摄手机普及的网络时代、博客时代,每个人都成了狗仔,每个人也都成了狗仔的受害者(或受益者),每个人都暴露在别人的火眼金睛天罗地网之下,全民八卦,天下大同。
  比如现在很多明星隐私都未必是由职业狗仔队,而是由路人甲、闲人乙偶然撞见并拍下在网络上大白于天下的。
  对明星来说,江湖更险恶了。狗仔队是过街老鼠,明星是过街宠猫,一场猫鼠大战愈演愈烈。
  不管是李亚鹏还是贝克汉姆,都面临两个难题:首先,打人犯法,但拍人不犯法,确实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不能在另一个人的眼皮底下拍照。其次,明星不是普通人,或者说明星被剥夺了当普通人的权利,明星的存在是仰仗大众的滋养,那么就得把自己尤其是自己的私密尽可能回报给大众,这注定了明星的“原罪”,注定了他们在面对狗仔队的时候,在法律和道德双方面都处于劣势,而扭转劣势的惟一途径,似乎只能是动手了。
  上一次打狗仔是在马德里,小贝打了一个比贴身保镖还勤快、成天跟踪他和家人的摄影师,在对方屡次企图拍贝的几个儿子而贝又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贝克汉姆使出八爪阴功,在狗仔的脸上抓出几道血痕。
  贝克汉姆打狗仔和李亚鹏有相似理由:你可以拍我,但不能拍我的小孩。这个理由足令绝大多数人支持他动手。相反,如果他是在“劈腿”闹绯闻的时候对狗仔动手,恐怕就不可能获得太多同情。这说明了一个道理:不管是明星还是狗仔,其实都不存在什么原罪,是我们——现代社会无处不在的围观群众——的道德感在对他们做出“判罪”。
  那些嫌小贝说话娘娘腔的人这回会觉得他很Man、很酷,他代言的品牌商根本不用担心他的公众形象会受到什么破坏。惟一的问题是有两个保镖帮手打人,小贝没有李亚鹏那么独行侠,因此他的支持者可能会要求下一次他单对单再打一次。而人们也理应向那位挨打的可怜的狗仔致敬,因为他成全了人们对贝克汉姆形象的新的想象——从娘娘腔到铁拳。
  贝克汉姆是公认的最职业的球星——连微笑也极为职业。实际上他至今仍对马德里心怀感恩,不只是对皇马俱乐部,也对西班牙人和西班牙记者——总的来说,西班牙人不太喜欢烦扰明星,贝克汉姆和那位挨打的叫拉蒙•佩雷斯的狗仔其实也熟口熟面,双方事后也握手和解了。
  洛杉矶因为好莱坞,一向是全球狗仔一大集中营,对明星绝不会客气。耐人寻味的是,此次这位挨打的狗仔纵使被打的半边脸全是泥和血,却没要求警方拘捕贝克汉姆的保镖,且拒绝对贝提出诉讼。或许还是贝克汉姆平素温文尔雅的气场让狗仔也不免自觉理亏,宁可息事宁人。
  曾有一位女狗仔在追拍小贝的时候摔倒,贝还极有风度地回身搀扶她,引来路人鼓掌。
  当年皇马访华,贝克汉姆上场前,忽然有一中国大汉从场边窜出,满脸傻笑地扑向小贝,伸出咸猪手狠狠摸了那张俏脸一把(而那张俏脸上依然是职业的微笑)。这张咸猪手照片第二天登在《足球》报头版上,当时该报主编谢奕在社论中怒称他真想抽那傻子一巴掌。
  这样的傻子,贝克汉姆成天会见到,但毕竟他迄今为止仅仅出手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