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PTV现状与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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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IPTV现状与发展趋势

技术分类: 通信  | 2008-12-15
朱金周

  一、我国IPTV发展现状

  IPTV作为电视新展现形态的数字新媒体,日益被用户所看重成为不可阻挡的大趋势。与全球IPTV快速发展大趋势一样,随着国内运营商IPTV 试商用的地区与规模逐渐扩大以及广大消费者对IPTV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在用户规模总量偏小的基础上,我国IPTV保持了稳定快速增长态势,IPTV用户总数已经从2003年的1.8万、2004年的4.6万增长到2007年的120.8万。进入2008年以来,虽然处在电信业产业重组的诸项事宜一度迟迟未落定而造成不利影响的背景下,我国IPTV用户总数仍然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截至第三季度,用户总数已达220万。预计到2008年底,全国IPTV 用户数将突破300万,与上年同比增长将超过1.5倍。

  IPTV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印证了电信业的媒体属性。就电视内容本身而言,与传统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相比,IPTV可能并无区别。但是由于网络互动性特征的存在,让IPTV可以更方便地提供诸如视频点播、互动游戏等交互式增值服务。电信重组改变了现有电信运营商的格局,中国电信将是IPTV发展的先行者,中国联通是IPTV业务的追随者,中国移动则将凭借其资金实力,将IPTV作为其发展固网业务的主要手段,而为产业发展带来更多的助力。

  二、我国IPTV存在的发展问题及其政策原因

  1.我国IPTV存在的主要发展问题

  IPTV代表着三网融合的发展方向。但是,我国IPTV发展现状尚不尽如人意,尤其是总体规模明显偏小。庞大的宽带用户群是IPTV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如何在宽带用户中大力发展IPTV用户是电信企业等IPTV运营主体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IPTV是集互联网、电信、娱乐等为一体的新型业务,它不仅涉及PC终端还涉及电视机终端。因此,传统的单一电信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应 IPTV业务发展的需要。从2003年至今,经过5年的运营,我国IPTV运营商仍然面临运营模式和生态链的问题,如内容、运营模式、收费模式和生态链等,依然面临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但各运营商都在积极探索自己的发展模式。到目前为止,还不能说已经找到了完全适合IPTV发展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与IPTV类似,从全球来看,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融合性业务商业模式都还处于探索阶段。盈利的根本除了成本因素之外,扩大用户规模及提升其ARPU就成为关键。数字电视的发展就是如此,而且仅仅依靠传统的广告盈利也问题重重。

  数字内容是IPTV等数字新媒体吸引用户的根本动力之一。随着数字新媒体的爆炸式增长和人均媒体消费的提高,内容为王的日子即将来临。但是,我国IPTV主要运营主体——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国有电信企业在内容上并不具备竞争优势。我国互联网上混乱的版权状况以及免费的业务形态,对 IPTV内容价值形成较大压力。部分IPTV运营企业已经遭遇知识产权费用过大等问题;当前IPTV传播的内容主要以传统电视节目为主,新颖的有吸引力的数字新媒体内容还相当缺乏。实际上,即使是我国的传统电视节目也不能满足观众对媒体内容的渴求,只有15%左右的电视节目是首播的自制内容。

  IPTV具有区域竞争市场特征。从竞争的角度来讲,每一个IPTV运营商所面临的竞争对手首先是当地广电系统。在很大程度上,IPTV产业发展的最大阻力来自于当地的广电系统。目前,部分地区正在尝试从党建、农教等行业性业务入手,逐渐拓展与电信在IPTV经营上的合作范围和合作层次。

  2.我国IPTV发展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我国IPTV的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不可否认与市场和企业自身有很大关系,而且这种立足于市场机制的关系是制约IPTV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例如,没有合适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同时,政策壁垒亦是制约IPTV发展的重大因素。我国采取了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进三网融合体制和政策创新。 2008年1月8日,中办发【2008】1号发布,强调要推进三网融合,鼓励电信与广电相互开放和业务交叉。该文首次明确了国有资本可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建设,这为IPTV等融合性业务的发展扫清了政策障碍。1月31日,原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开始正式实施,为规范包括IPTV在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部分修正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对非广电企业的不公平监管态度。

  但是,我国三网融合的相关体制和政策仍存在不完善和相互矛盾之处,部分政策原则性较强,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基于部门利益和传统行业利益,有关政府部门有可能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解释,因而会继续制约IPTV等融合性业务的发展。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所有权歧视,二是部门歧视。我国的国情以及电信不具有内容竞争力的事实决定了IPTV产业的 发展难以脱离广电而单独进行。随着IPTV产业的逐渐深入,通过与现有牌照运营商等合作主体开展的试点的成功,所起的示范效应对产业发展的帮助越来越大。但是,如果不改变地方广电系统的敌视态度,即使电信企业拿到IPTV牌照也难以突破地方广电的束缚。因此,对于IPTV运营企业来讲,在现行政策的框架内,做好IPTV发展的顶层设计,争取与地方广电部门结为战略联盟(至少是合作对象之一),实现与地方广电产业合作共赢至关重要。  三、我国IPTV发展趋势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深入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是我国面临的长期任务。我国广播电视、电信和互联网等原本不同的网络设施产业正加快从产业分立走向产业融合的步伐是产业发展大趋势。在此背景下,尤其是随着2008年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关政策的调整,我国包括IPTV在内的三网融合性业务正在进入快速发展期。

  IPTV竞争优势来源于其个性化、人性化的电视节目内容和互动形式。随着应用的不断普及、市场规模的扩大,IPTV市场将吸引更多的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和增值服务提供商的进入,他们将为内容的创新、业务模式的探索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而随着TD-SCDMA的大规模商用和新一轮电信重组的完成,3G已经走入大众市场。从用户角度来看,3G终端可以成为IPTV用户终端的有效延伸。借助于3G终端个性化,IPTV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将会得到极大释放。

  随着新一轮电信重组的完成,运营商不同的发展战略对IPTV的发展将形成不同的影响。但是,对于三大全业务电信运营商来讲,IPTV都会是其业务组合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已经获得IPTV牌照的5家IPTV牌照运营商已经借助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始发力IPTV;而广电运营商通过数字电视双向改造和互动化也在推进向数字新媒体转型。预计到2008年底,我国将拥有300万IPTV用户,到2011年,我国IPTV用户总数将达到2200万。

  产业共赢是IPTV和数字电视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IPTV的媒体属性要求IPTV运营商以市场为基础,以网络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积极与媒体、娱乐、信息内容服务合作。IPTV业务运营的核心问题并不在接入带宽上,而是在内容上,这是电信的弱项。因此,要满足市场需要就必须发挥IPTV与数字电视的功能互补性。除功能互补之外,还表现在覆盖区域的互补上。在那些有线电视不能覆盖的地区,IPTV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IPTV是下一代网络(NGN)中最重要的业务之一,也是未来数字家庭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业务形态。随着ICT的发展,电信网、互联网、有线电视网三网融合已成必然趋势。三网融合发展要求电视机终端和PC终端都可以同时连接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在接入互联网的同时能够接收数字电视广播。多种接入方式并存保证了能够以最优的方式提供单播、组播、广播和双向交互业务,满足数字新媒体的需求。在这样的趋势下,电信与广电产业价值链的融合也必然随之而实现。IPTV和数字电视运营主体应该摒弃成见,相互借鉴对方发展战略、运营经验,共同推进三网融合,实现产业共赢的和谐发展新格局。

  四、进一步促进我国IPTV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顺应三网融合大趋势,促进IPTV发展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市场各负其责,相互协作。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各有其作用边界,市场机制是基础,政策机制是保障。在全球IPTV快速发展和我国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大环境下,需要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强化三网融合政策的制度效应、立足IPTV的规模效应、培育电信和广电的竞合效应、推进数字电视等新媒体的集群效应,以有效促进我国IPTV产业进一步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1.强化制度效应,修订《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分类发放标准,扩大IPTV对内开放范围,制定互联网视听服务业务指导目录,做好IPTV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统筹促进三网融合相关政策,实现政策功能有效协同,消除制约三网融合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

  2.立足规模效应,以规划为导向,上下结合,重点突破,扩大IPTV应用范围和市场规模,推进产业化运营。以三网融合为目标,推进IPTV产业化运营。广电部门增加IPTV牌照申请的范围和牌照数量,为国有电信企业增发全国性IPTV运营牌照。同时,须快速处理有关IPTV业务的申请且不能无故驳回申请。鼓励国有战略投资者投资IPTV相关数字内容提供企业,提高IPTV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

  3.培育竞合效应,依法监管IPTV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行为,鼓励电信、广电等运营主体加强技术、业务、市场以及战略等层面的合作。

  4.借助电信企业的运营经验和资本,推进数字电视接入网建设和骨干网改造,加快数字电视产业化步伐,与IPTV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共同做大数字新媒体业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