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石海龙: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与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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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海龙中国出生性别计划生育政策
/石海龙  2005年11月16日 09:53  《人口研究》2005年第3期   「内容摘要」中国出生性别自1980年代开始且持续升,这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男孩偏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经济现状是基础,便捷安全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技术是手段,少生孩子是动因。计划生育政策是促使少生孩子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途径。

  计划生育政策出生性别并非直接的因果关系。

  关键词:出生性别计划生育政策

  「作者简介」,1962年生,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天津:300071;石海龙,1956年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司副司长。北京:100088

  1.背景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在全国普遍推行计划生育以来,伴随着生育政策的提出、调整和完善,伴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与社会的巨大变革,伴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生活质量包括生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全国的生育率水平迅速下降,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从1970年代初的6个孩子以上,降到1990年代初的更替水平,并一直维持在更替水平之下已长达10年以上。中国人口已经完成了从出生死亡、低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跨入了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

  然而,伴随生育率的下降和有中国特色的人口转变的完成,出生性别持续升逐渐成为中国人口在过去20余年中最显著的结构性变化之一。一般认为,出生性别的正常范围为103~107.但是,中国出生性别自1980年代以来开始且持续升,1982年为107.6;1990年为111.3;2000年更达116.9;18年间增加了7.74%.很多学者(尤其是国外学者)

  在解释这一现象时,认为出生性别中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把产生出生性别这个现象归因为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事实果真如此吗?本文利用因果分析方法,系统阐述中国出生性别计划生育政策的关系。

  2.假设与因果分析

  2.1假设计划生育政策出生性别是因果关系,因为至少在一个时期内执行以控制生育数量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导致出生性别和升

  如果这个命题成立,至少以下关系应该成立:第一,有控制生育计划生育政策存在的地方,出生性别就会;第二,生育调节政策越严格的地方,出生性别。然而,现实中至少有三个矛盾难以解释:

  第一,如果说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出生性别,为什么无计划生育的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生育率下降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出生性别现象?当今国际人口演变中已经发生的历史变化表明,无论是自愿的或是非自愿的生育率下降已经成为全球性人口发展的共同特征,少生孩子逐渐成为人们的期望和行为。随着现代受孕、避孕、胎儿性别鉴定、人工流产等技术的进步与普及,为人们满足既要少生,又要实现期望的子女性别结构提供了手段。事实上,出生性别的现象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东亚、南亚国家或地区都普遍存在,如韩国、新加坡、印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以及台湾、香港等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并没有以生育政策规定的形式限制家庭生育数量,但是生育率依然下降很快,从1950年代后期到目前,韩国的总和生育率从6.33下降到1.41;新加坡从5.99下降到1.36;印度从5.92降到3.01;香港从4.72下降到1.00.而同一时期,韩国的出生性别从108增加到112以上;新加坡从108增加到109以上然后又回落到108上下;香港从106增加到109.出生性别均随生育率的下降出现了或升的迹象。

  第二,如果说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出生性别,为什么生育调节政策严格的城市地区的出生性别正常或者程度低,而生育调节政策宽松的农村地区的出生性别严重?我国城乡生育政策生育率变化有显著差异。城镇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农村则广泛采取"第一胎是女孩的夫妇可以再生育第二胎"的政策;老、少、边、穷地区的生育政策则更加宽松。而且,城镇生育率下降的速度和程度都农村快,城镇总和生育率从1960年代开始下降,1970年为3.28,1970年代中后期达到更替水平,目前徘徊在1.0上下;而农村总和生育率1970年高达6.38,几乎是当时城镇生育水平的一倍,生育率从1970年代开始下降,到1990年代中才达到更替水平,目前保持在1.8以上,城镇实现更替水平的时间农村早20年。但是,中国出生性别恰恰是在生育政策相对宽松的农村地区严重生育政策相对严格的城镇出生性别的程度相对较小(见表1)。



  第三,计划生育和医疗技术条件好的城市出生性别程度轻,而计划生育和医疗技术相对落后的农村出生性别程度重。从道理上讲,城镇的计划生育服务场所、公共医疗卫生条件、服务质量都要优于农村,如果想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流产都农村便捷、安全,甚至成本更低。但是城市居民并不是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的最严重的人群,大部分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发生在农村居民,尽管其中有些农村居民的行为发生在城市或城镇。

  综上所述,这些矛盾的出现使我们不得不认真地鉴别和思考:农村夫妇甘愿冒更大风险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流产,显然,另有因素在驱动着他们对所要生育孩子的性别进行选择,而且这种选择不根本取决于有否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是否严格,这在不同国度、不同地区都有广泛的例证。事实上,与落后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存的旧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普遍重男轻女的生育意愿和偏好,成为人们对出生性别进行选择的主要的和强大的动因。同时应该指出,特别在亚洲国家,不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何,人们普遍重男轻女的生育意愿和偏好世界其他地方表现得更加突出。

  2.2出生性别的因果分析

  可以肯定,出生性别或持续升,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这些因素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基础性因素。中国现时的社会生产力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环境依然构成了男孩的基础,尤其观念性文化因素,新旧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并存,旧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仍然影响着人们的生育选择和生育行为。二是促进性因素。

  现代社会少生孩子(无论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的趋势使人们失去或放弃了自然选择孩子性别的机会,只好采取人为的措施选择期望性别的孩子。三是技术性因素。现代受孕技术、避孕节育技术、性别鉴定技术和人工流产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为人们选择孩子性别提供了可靠手段。有基础、有动机、有技术保证,共同促成了中国出生性别(见图1)。



  2.2.1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基础仍然具有滋生出生性别的条件



  男孩偏好依然是中国生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意识和现代观念中,子女性别的男孩偏好,从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南亚,到中东以及北非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或地区都普遍存在,这是许多国家出生性别的社会文化基础。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养老送终"、"多子多福"、"孝道"、"人丁兴旺"等生育观念根深蒂固,是传统生育文化和生育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现实需求性,又有文化继承性,至今并没有完成根本性的转变,仍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男孩偏好是农民生育需求的核心所在。儿子对于家庭的重要性已经超越了其自然性别的属性,成为家庭生产力、家庭兴旺、家庭地位、家庭延续的象征。据最新资料显示(陈胜利、张世琨,2003),在有生育政策的假设前提下:第一,多数人依然期望生育二个或更多孩子。被调查总体(N =17380人)的意愿生育子女数平均为1.78个,其中城市为1.39个、小城镇为1.53个,农村为2.01个(见表2)。

  比较而言,约有2/3的人想生育二个或更多孩子,约1/3的人只想生育一个孩子,还有4.5%的人不想要孩子(见图2)。第二,存在强烈的男孩偏好,被调查者的意愿生育性别为117.8,其中,一孩严重,为171.3,农村更甚,为259.0;二孩正常(见表2)。反映出人们不但有性别偏好,而在只要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偏好更加强烈;在希望生育二个孩子的前提下,最理想的生育性别组合是儿女双全。第三,生育目的的主流是"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分别占被调查者的34.2%和29.6%,其中城市为38.8%和17.4%;农村为45.3%和30.5%.中国传统生育文化依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出生性别中国"速成"的生育率转变和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文化观念的必然结果。

  决定出生性别变化的根本是经济因素。事实上,中国出生性别几乎是和社会经济系统的开放、改革和快速发展同步而行的。为什么经济发展的同时,出生性别却在不断升?首先,在欧洲先发的(老)工业化国家是世界上生育水平最低的国家,但是并没有出现出生性别的问题。从经济基础看,虽然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家族经济逐步社会化,社会经济体系超越了家族经济体系,家族企业虽有名分,但必须置身于社会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在种种制度下运行,本质上丧失了家族的特性。子女在家庭财产的传承中只能得到很小的利益,儿子在家族或家庭中的经济地位的优势几乎彻底丧失,男孩偏好的社会经济以及家庭基础不复存在。

  而后发()的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都曾经历或者正在经历出生性别。虽然同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但是其社会经济体系却是以家族经济为基础,缺乏社会控制,子女有完全的继承权。在儿子的养老功能、家庭经济功能消失的同时,儿子作为家族或家庭经济财富继承者和传递者的功能以及保持家族社会名望和地位的功能被无限强化和放大。所以在整个社会都选择了少生的大背景下,为了家族利益,当然要设法满足生育儿子的愿望。中国虽然社会制度有所不同,但是私营经济的性质与这些国家和地区极其相似。其次,中国经济发展正处在起步阶段,尚未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经济社会的发达程度还不足以改变人们的男孩偏好观念,儿子在家庭中有现时需求性。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多种经济形式并存,而且私有经济的成份越来越大,私有经济的基础是家庭和家族,这和发工业化国家几乎完全一致,儿子作为不改变家族经济姓氏的客观需要,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中国60%以上的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小农经济体系,也是促进人们想要生儿子的原因,因为农村男人不但是家庭主要劳动力,而且儿子的家庭养老功能依然很强。

  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的主要社会因素。首先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我国快速人口转变的过程中,对于家庭人口小型化后所产生的家庭养老资源短缺问题认识不足,国家相应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严重滞后于群众的需求。目前农村实行的依然是以土地保障为基础的"家庭养老为主与社会扶助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其次,人工流产合法,只要孕者自愿,几乎任何原因的人工流产都可以实施,而且计划生育部门、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个体门诊三分天下。第三,人情社会,执法不严,人际关系复杂,"人情大于原则","关系重于规定",尽管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政府文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非医学原因的胎儿性别鉴定,但是走后门、托关系的鉴定依然存在,更有甚者,有些人为了经济目的专门从事性别鉴定的营生。第四,遗产制度缺位,子女几乎可以完全继承父辈的财产,为了防止家庭财产传给"外姓人",就必须要有能够继承家族姓氏的儿子;第五,保障只有女儿家庭的各项制度不健全或者不能充分落实。

  2.2.2影响出生性别的技术方便可得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科学技术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计划生育能为人们提供的安全、方便、快速、优质的服务手段和方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可靠。

  同时,科技进步也满足了人们更方便选择生育孩子性别和随意流产的需要。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现代化的简便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和人工流产技术越来越容易得到,如B 超机、人工流产技术、药物流产技术等。虽然配置这些设备的初衷是为了计划生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但其滥用也使得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变得越来越容易,手段越来越安全,成本越来越低廉。

  2.2.3少生孩子是出生性别的促进性因素

  (1)少生孩子是具有男孩偏好国家和地区出生性别的直接因素。大量事实显示,生育率、家庭规模和性别偏好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在有性别偏好的国家或地区,性别偏好往往与大家庭规模相互迎合,即性别偏好的满足经常是通过多生育子女来实现;相反,当小家庭规模和低生育率成为时尚的时候,如果男孩偏好没有改变,出生性别就开始发生扭曲,这种扭曲在人口层面上表现为人口性别的升;在家庭层面上则表现为大家庭的性别趋于正常,小家庭的性别;在家庭内部,表现为性别随胎次的增加而快速上升,而且胎次的出生性别出奇的(Park.C.B and Cho.N.H,1995)。

  传统上,多生子女几乎是家庭满足期望的孩子性别结构的唯一自然方法和途径。根据国外学者研究,如果在出生性别为106的假设下,一个家庭要想保证至少有一个男孩,则需要生育1.82~1.94个孩子(Steps.M,1963),而中国政策性总和生育率只有1.465(郭志刚、张二力、顾宝昌等,2003)。中国生育水平已经保持在更替水平下十多年,少生孩子已经成为全国大多数人们的生育行为,2000年人口普查,城市家庭的平均规模只有3.01人,镇家庭为3.21人,农村家庭也只有3.38人;而且3/4的城镇家庭和2/3的农村家庭的规模在2~4人之间。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简单化已经成为城乡共同的特征。

  (2)少生孩子不单纯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少生孩子使得生育率下降,计划生育政策是导致中国生育率下降的直接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在微观层面上限制家庭规模,宏观层面上控制人口数量及其增长速度)对总和生育率的直接影响强度为-0.831,于社会经济因素的直接影响强度;而社会经济因素的间接影响较大,主要通过促进计划生育活动为人口控制创造环境(魏津生、王胜今,1996)。在可能影响中国生育率下降的多因素分析中,具有显著意义的指标是人口控制能力,可以解释总和生育率变动的54%(林富德、翟振武,1996)。当然,在不同时期,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变动的影响是不同的,生育率水平的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在20世纪50年代呈正相关,但相关性很小;1960年代相关性增大,但转为负值;1970年代仍为负相关,但相关性很弱;1980年代以来负相关性增强,说明经济发展在不同时期对生育率的影响是有差异的,1980年代以来逐步增强(彭希哲、黄娟,1993)。对过去30年生育水平下降的路径分析结果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在下降,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增强,1970年代计划生育作用是主导,1980年代计划生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二者的作用基本达到平衡,而1990年代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主导作用(陈卫,2005)。计划生育政策中国生育率降低影响重大,但是这一因素只能解释生育水平下降的一半左右,另一半则要依靠社会经济因素、生育观念转变等因素来解释。

  (3)伴随生育率下降出现的出生性别并非中国特有。中国不是唯一的出生性别的国家。伴随死亡率水平,特别是婴儿死亡率的大幅度下降,孩子的存活概率不断提高,促使在过去半个世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甚至最不发达国家都普遍出现了生育率下降的大趋势(见表3)。这种规律性的变化不是限制性生育政策的结果,而是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等因素的释然。

  与此同时,即使是没有生育政策的许多国家也出现了出生性别的现象(见图3)。

  以韩国和新加坡为例,韩国并没有推行家庭计划(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际合作司,2002),妇女总和生育率从1950年代后期的6.33下降1980年代的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41,其出生性别在1970年代经历了108~110的轻度,在生育率达到更替水平之后,出生性别快速上升,1990年达到117,90年代略有下降,但始终保持在110~116之间。新加坡华人占77%,1949年家庭计划协会发起家庭计划活动,在1966年成立家庭计划和人口理事会,负责制定全国人口计划。1972年在全国实施"两子女"政策

  随生育率的持续下降,1984年解散政府家庭计划和人口理事会,成立了部门间人口理事会,提出的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如果你能养得起就生育三孩或更多",同时还颁布了一整套的奖励生育的措施(如父母奖励、减免分娩费、提供托儿所、劝阻人流和绝育等),但是,生育率一直维持1.5~1.7的低水平,出生性别保持状态。台湾、香港也无不如此。

  (4)孩子的养育成本快速攀升是促进家庭少生孩子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按照1998年的消费模式和物价水平,我国抚养一个孩子从母亲怀孕开始到16周岁止(包括生活消费、文教消费、医疗消费和其他消费),平均抚养费为5.8~6.7万元,其中城市平均为11.0~13.4万元,农村平均为4.1~4.4万元。如果按照1978年可比价格计算,1978~1998年间城镇平均抚养费增加了241.43%,农村平均抚养增加了326.98%,20年间城乡抚养费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6.33%和7.53%(杨魁孚、陈胜利、魏津生,2000)。人们普遍产生了"多生孩子养不起"的认同。



  抚养孩子的成本以家庭支出为主,社会支出为辅,城镇的家庭抚养费和社会抚养费之为85.6∶14.4,农村为87.7∶12.3,农村的家庭抚养支出比例更大。和1978年比较,同一指标分别为67.9∶32.1和79.0∶21.0.无论城乡,总抚养费中的家庭支出部分的比例越来越,社会支出部分的比例越来越少。随着教育体制、公共卫生体制、住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普遍提高,可以预见未来孩子的家庭抚养成本还会不断攀升,抚养孩子的家庭负担会进一步增大。孩子抚养成本的快速上升是刺激少生孩子的重要因素。

  3.结论

  中国出生性别和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直接关系,二者不是因果关系。出生性别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这些诸多因素及其产生的综合作用必须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说明。中国有着几千年男孩偏好的传统文化基础,男孩偏好是传统生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育价值体现。

  在社会经济发展刚刚起飞,总体水平和实力尚不发达的今天,特别是农村经济还比较落后,几千年积淀的社会文化基础不可能在普遍推行计划生育几十年的短时期内彻底改变。旧的传统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依然在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家有男孩"不但是人们生育文化、生育精神的追求,也是体现家庭经济功能、社会地位、财富与宗氏传承的需要,是家族链不至于断裂的必须,这是出生性别的社会经济基础。现代技术的发展,使便捷、安全、廉价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成为可能,且方便可得。少生子女不是出生性别的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因素,但是少生孩子使人们失去了通过多生育子女来自然选择满足家庭理想孩子性别结构的机会,只好借助现代技术达到既要少生,又要生育男孩的预期。计划生育政策是促使夫妇少生孩子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的途径。出生性别不是中国特有,在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东亚、南亚,甚至中东和北非的很多国家或地区的出生性别

  一句话,计划生育政策促成了中国生育水平的早日到来,加速人口转变的实现,间接地影响了出生性别


  参考文献:

  1陈胜利,张世琨主编。当代择偶与生育意愿研究:2002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

  2Park,Chai Bin and Cho,Nam -Hoon.1995.Consequence of son preference ina low -fertility society :imbalance of the sex ratio at birth in Korea.Populationand Development Review,Vol.21,No.1:59-84

  3Sheps ,Mindel C.1963.Effects on family size and sex ratio of preferencesregarding the sex of children ,Population Studies,Vol.17:66-72

  4郭志刚,张二力,顾宝昌等。从政策生育率看中国生育政策的多样性。人口研究,2003;5

  5魏津生,王胜今主编。中国人口控制评估与对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6林富德,翟振武主编。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口、环境与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7彭希哲,黄娟。中国生育率转变与经济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1993;2

  8陈卫。"发展-计划生育-生育率"的动态关系:中国省级数据再考察。人口研究,2005;1

  9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际合作司。各国人口与家庭计划概况(第二辑)。中国人口出版社,2002

  10UN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Population Division.2003.World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02revision (Vol.1comprehensive tables ),New York:United Nations

  11杨魁孚,陈胜利,魏津生主编。中国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人民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