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网络广告的策略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8:07:23
第三,对点击率的错误认识.

人们曾经认为,网络广告的最大优点之一,就在于广告访问量的可统计性。事实证明,以点击率为依据,网络广告的效果就有很大一部分被忽视。网络广告并不仅仅在点击之后才会产生效果,当网民在看到网络广告横幅时,广告就已经产生了效果,如果一个人能够完整的看完一个4、5秒的banner,我认为他就会了解这个广告的大概内容,该网络广告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不妨做个比较,报纸广告同网络广告类似,你都可以选择看或者不看,而一般人都会浏览一下报纸广告,了解其中的大概内容。这时报纸广告产生的效果同网络广告是相似的。而要求人们点击网络广告banner的前提,则需要人们在耐心看完长达4、5秒的广告后,对广告宣传的对象非常感兴趣才可能发生。这个前提条件对于报纸来说相当于一个人在浏览广告的时候,被该广告的内容、标题所吸引,花时间仔细的看完了广告的内容。众所周知,对于报纸而言,这个比例是相当小的。网络广告同样如此,点击banner条的人在全部浏览网站banner条的人中所占比例是微不足道的。笔者认为,点击率根本代表不了什么,甚至不能作为广告效果的依据之一。完全以点击率来判断网络广告的效果,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大降低了互联网广告的价值。况且,历史悠久的传统媒体广告效果的衡量都是相对模糊的,在传统媒体的广告业中就流传这样一句话:“我知道我有一半的广告费浪费了,但我不知道是哪一半。”传统媒体尚且如此,那么网络广告试图通过点击率来对广告效果进行统计的做法,是过于天真了。

三.发展网络广告的策略及解决方法

网络有着巨大的发展潜能,它可能或者说正在孕育这一场伟大的变革。网络广告以网络为依托,也将有许多不可预知的未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在将来的一段时期我国网络广告将是逐步完善并发展的过程。我觉的发展网络广告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 网络广告的自身方面

从网络广告的现状中可以看出,网络广告这种新兴媒体传播方式,以及统计方式的不科学,计价方式的不公平,还有诸多方面,使得广告客户对其不熟悉.不信任,当然熟悉与信任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解决,但大家都知道,作为广告,其目的就是要吸引受众,引起受众的注意,以达到广告效果,那么网络广告如何才能做到吸引受众呢?

    首先,网络广告要有创意.网络广告多不胜数,只有有创意的.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广告才能打动受众的购买欲望,激发他们的消费需求,如提供让受众参与的广告,有奖问卷等,使受众觉得开心而又无法拒绝你的新产品,这才是电子网络广告真正迷人之处.2001至2002年期间,西安扬森制药有限公司就利用调查问卷这种形式,给予参与者免费赠送采乐去屑洗发水.使得大多数网迷参与这次活动,并对此产品有较深的认识,这就可以看出,此类广告不仅使人们对其感兴趣,有较深刻的印象,而且使参与者相信此产品的广告,容易接受,加上这种网络与现实相结合,更能增加信任感.

    其次:目前情况下,由于网费高,网速慢这些网络的瓶颈,使得网络广告不能将自己的优点体现出来,比如说在视觉冲击方面,就不如电视广告,还有广告的内容,如果不点击链接的话,可以说的是少的可怜,所以广告营销人员要了解消费者的心理活动,针对受众需求提供广告信息,与受众建立长久的网络关系及时向他们提供最新的广告信息,并通过他们向更多的人传递这些信息.还有就是这些信息必须真实,不虚假,以免引起人们的反感.如在网络上刊登

产品目录,让客户进行“线上定货”,实现直接销售时,应提供具体.真实的产品目录,并对每一种产品应作简单的介绍,使客户对产品有个基本的了解,可以在线试用的(软件,音乐,书籍等),可适当提供一些免费试用.

    再次,借鉴传统媒体的分类广告.分类广告是指除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产品及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广告,包括征婚.挂失.书讯.祝贺.节目预告等,一般放在报纸的中缝或者专门的版面上,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式.在网站上做分类广告,完全可以比报纸效果更好,由于使用了大量的链接,用户在互联网上可以方便的进行选择.查找和浏览,在表现形式上,网站可以图文并茂,甚至加上简单的动画,效果无疑要比报纸好的多,但在国内的主要门户网站中,只有新浪网开始刊登分类广告信息,此外中华网和搜狐网也有类似的栏目,将这类信息作为一个栏目并列在首页栏目导航条上,位置和效果都要比报纸好得多,但是目前在绝大部分网站上并没有看到类似的栏目,只有那些为提供分类搜索的网站才能看到类似栏目,将分类广告应用于网络广告之上,是认为没有价值还是有更好的表现形式?这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最后,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广告站点的宣传,促使大公司.大广告商发挥品牌优势。大公司建立网站后要充分运用其固有的优势,让更多的受众进入其网站获取公司的各种产品信息,同时应与一些知名度较高的网站进行网站连接,或参与广告网站地交换联盟,实现更多地让潜在消费者了解企业和产品的机会,加上在报纸,电视上登广告以使更多的受众了解和熟悉广告站点通过传统媒介的宣传,以提高广告站点或公司站点的知名度。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的结合,将进一步促进网络广告的发展,使更多的潜在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我们经常看到的名片上就由该公司的网址,这就说明了传统媒体已经与网络相结合了。

  (二)法律法规方面。在网络广告的现状分析中已经指出了网络广告的主体的定位问题,滞后的法律法规如何有效保障新兴的事物茁壮成长,是人们较为头疼的问题,面对网络广告又如何制定较为可行的规定使得网络广告有规可循,不再出现主体地位不明确等诸多问题我看只有修改《广告法》了,抛开主体定位问题不说,就说虚假与欺诈广告。传统广告中的虚假与欺诈问题本已比较严重,广告数量的庞大性,范围的广泛性,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和真假的难辨性致使对广告的监管就很困难,虚假与欺诈现象非常普遍,消费者对之无可奈何。网络广告出现的同时也伴随着虚假与欺诈现象,而且甚至更严重。有调查表明,用户对网络广告的评价中,认为其最大的劣势就是可信度太低。这致使人们普遍不太信任网络广告,这也是目前网络广告业深入发展的一个首要障碍。网络广告中虚假与欺诈现象之所以如此普遍,最重要的原因是法律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所造成的。传统广告的管理制度中,从事广告业务有一个市场准入条件,即必须通过从事广告业的资格认证,获得营业执照,否则无权经营广告业务。在这样一种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下,广告行业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行为便于控制,对广告的监管和控制至少有章可循。但在网络这一虚拟环境下,几乎任何拥有网络使用权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都可以从事广告业务,这使得网络广告的管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