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  妻 与 儿 子 的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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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妻 与 儿 子 的 故 事 [ 2008-3-28 10:34:00 | By: 贾运银 ]   0 推荐

  过去,老人们习惯于用“家中有三宝,丑妻、薄地、破棉袄”来规劝年轻人。

  今儿个我就唠一唠我家其中一宝——丑妻。要说起我丑妻,还不得不先提及我的儿子——大卫。大卫从小天真活泼,聪明可爱。说话时一对小酒涡,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上去着实让你喜欢。他从45天起就一直在学校的托儿所长大。每逢学校升国旗,国歌一响,他也“会”象小学生们那样举起右手,行着注目礼,还“唱”着国歌直到升旗完毕。

  在他不满生日的时候,有一次他正在吃奶,国歌一响,他立刻挣脱妈妈的怀抱,去“参加”升旗仪式。更可笑的是有一天晚上,当时中央电视台每晚7:00时有个升旗仪式,当时大卫正在院子里拉baba,国歌突然响起,“这可怎么办?这是大事,可不能耽误,先升完旗再说”。这时他立刻跑进屋看着电视,举起那胖乎乎的小手,“哎呀!屁股上还有‘残留物’呢?没办法,先将就点吧”。于是迈着小步,拉巴着小腿,开裆裤呼扇呼扇着,“哎!真是不方便”?

  大卫从小讲卫生,在他三岁那年,还是个冬天,妻子在外地学习,我就带者大卫上班。我给学生上课时他就自己在我的办公室里玩。有一次,他把裤子尿湿了,办公室里又没有老师,“还好是个晴天,不行,爸爸看见了肯定不高兴,我得跑太阳底下晒晒去”。后来我的一位女同事看见了:“大卫,你撅着个屁股干什么”?“阿姨,我把裤子尿湿了”。我的这位同事笑着把他领进了屋。

  要问我妻子有多丑,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儿来形容,我就讲两个真实的故事吧。

  我儿子两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嫌他的妈妈太丑,决定不要自己的妈妈了,自己做主认我妻子的一位女同事做妈妈。后来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给劝回家。

  我儿子6岁那年,妻子去县城报自考,顺便领着儿子逛逛县城。当时正是盛夏,妻子那拿破仑的身高,却有着两个拿破仑的体重,又是个扁平足,逛了大半天的街,到了下午了,也累了。坐在马路牙子上等车准备回家.这时过来一位民警,对我妻子前后左右,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又仔仔细细地看了看我的儿子,觉得我的儿子和我的妻子不象是母子俩。最后让我妻子出示身份证。妻子说:“同志,我们一不办事情,二不住旅店,谁整天价带个身份证干什么”?“不行!证明不了你的身份,就请跟我到刑警队去一趟吧”!“同志,车马上来了,我们得------”。“不行,跟我走”!这时我儿子可吓坏了,一下子扑到妈妈怀里,眼睛望着那位民警央求道:“警察叔叔,让我和妈妈回家吧”?“快跟我走”。

  后来才得知,当时我县有妇女拐卖儿童之谣传。就这样我妻子被当着“女贩子”带到了县刑警队。

  我想,要不是现在已到了21世纪,就看该民警那个认真劲儿,我还真会认为那位民警一定是黄埔出来的,时刻谨记委员长的训话“宁可枉杀一千,也不能使一人漏网”。最后由于实在拿不出什么证据,只好将我妻子“无罪释放”。到现在,每当我下班回到家看不到妻子和儿子时,马上想到的是“会不会又让110给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