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人的计算结果:中国实际税负已经显著超过美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0:38:12
惊人的计算结果:中国实际税负已经显著超过美国!
  发信站: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版面: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7836
  
  
  很多人至今认为,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税收负担并不重。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其核心在于选择了错误的比较标准。
  
  国内一些人,用税收占国家GDP的比例,来衡量税收负担的轻重。如1993年,王绍光和胡鞍钢发表流传极广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依据的正是这个尺度。正是在王、胡这篇文章以及其他一些类似观点的误导下,中央政府近10年来,执行了以“增收”为主要目标的税收政策。
  
  在这种以“增收”为首要目标的税收政策下,中央财政能力果然逐步上升。税收收入的增长连年快于GDP的增长。即便如此,如果按照现在这种比较方法,即直接计算税收占GDP的比例,中国的税负看起来似乎仍然不高。如2002年,全国税收/GDP的比例为16.6%,其中,中央税收(国税)/GDP为11.4%(计算方法见附录)。而2002年,美国政府收入/GDP的比例就高达28.4%,其中联邦收入/GDP比例为17.8%。如果这样看,中国财政似乎还有大大“增收”的余地。
  
  但是,国内流行的这种税负衡量标准,存在两大严重的缺陷,因此是不可采信的。
  
  首先,国内的计算往往忽视了一个重大事实,即国外政府收入中,非常大一部分是社会保障缴费。这种缴费在一些国家也被叫做税收,如美国称之为“工资税”(Payroll Tax),但实际上它和财政性的税收(所得税、销售税等)有本质区别。它是专款专用的,如在美国,工资税一律进入全国统一的社保基金帐户。政府不但严格禁止挪用社保基金,而且这笔基金也不能用于营利性投资,只能用于购买国债等方式进行保值。其支出方式也是固定的。政府对这部分资金完全没有自由支配权,因此严格意义上它不是政府的收入。它是一种严格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缴费——返还”制度,一部分居民(工作者)向社保帐户缴费,同时另一部分居民(主要是退休者)以社保津贴的方式从这个帐户中领钱。可见,它是一种转移支付,是收入在全民之间几乎实时发生的再分配。从总体上说,它并不减少全体居民的收入,也并不增加政府可支配的财富,因此不能看成一种负担性的税收。
  
  所以,在比较各国税负轻重的时候,必须把社保收支撇开。在发达国家中,社保收支在政府收支中占较高比例,在帐面上增加了政府开支占GDP的比例。然而,这恰恰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相比之下,中国社保缴费并没有列为国家税收,占政府开支的比例也很低。如果由此得出“中国税负较低”的结论,是完全误导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此外,国外政府收入中还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而在中国,国有资产的权益利得并不列为政府的收入。如果中国考虑这个因素,政府的财力占GDP的比例将立刻上升到惊人的程度。既然如此,为了比较的公平起见,这些因素都应当剔除。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的第一条原则是:比较各国税负,必须以财政性的税收为准,不能包括社会保障缴费、国有资产收入等其他收入。以美国为例,2002年美国全国政府总收入为29807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收入18607亿美元。但其中,社会保障缴费(个人、公司)高达7503亿美元。把这以及其他因素剔除后,美国全国税收/GDP的比例,立刻下降到19.1%,仅比中国(16.6%)略高。而联邦政府税收/GDP的比例,更剧烈下降到10.3%,已经略低于中国(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