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9·20大火的全部真相仍待还原(南方都市报 2008-11-2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3:17:00
[社论]9·20大火的全部真相仍待还原
日期:[2008年11月27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43  条
今年9月20日,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导致44人罹难。迅即,这起惨剧就被定性为一起极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国务院还为此成立了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涉事官员的渎职行为。在调查中,调查组发现杨周武等7人有涉嫌职务犯罪事实,指定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目前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会通报上述情况。
即将移交司法审判的7名责任人,主要就职于派出所、区消防队、街道办等基层单位。从检方通告的排序看,将要承担重责的是下辖舞王的派出所所长,其受贿30万元,检方确指他三项罪名。而对于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检方认定他仅仅受贿6万元。对此,新闻发布会特别进行了回应与澄清。
此前,香港报纸报道了9·20大火的内情,直指陈旭明充任一方保护伞的黑幕。报道披露的很多细节经内地媒体转载,快速在坊间流传等等。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检方称在案件侦查终结前,从未向任何媒体披露案件相关信息,对于外间的这些描绘,深圳检方称目前尚不能证实,但检察机关将继续予以关注。
相较于检方的公文式解释,民间对9·20大火深层内幕的想象极其细腻,也更引人入胜,而且民间的说辞也没有被全盘否定。其实,在火灾后的第一时间,舆情就痛斥小数官员与无良业者狼狈为奸,正是他们联手制造了惊天悲剧。10月7日,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在通报会上,披露正循腐败线索展开调查,如今检方的结论证实了这一点。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检方也以开放姿态,表示欢迎公众举报涉案官员的行贿受贿问题。
引发9·20大火的浑水很深,黑暗势力紧密勾结,历经十数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经营,早已结成唇亡齿寒的利益盟友。如果不是44条人命,本次被推向审判席的人或许仍会全身而退。可是,这次通报的9·20大火涉案人员7人,并非是官场现形记中的所有角色。据媒体10月27日报道,10月24日召开的深圳市“9·20”特大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披露,深圳市纪委和检察院也已经对10名在事故中有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其中7人涉嫌渎职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3人涉嫌违纪被纪委部门立案调查,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检方尽快查清案件相关事实,及时向社会公布,至此,方能明示将数十条生命送上不归路的因果关系是什么。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问责9·20大火一案,曾经提出4个问题:“有无涉及权钱交易?有没有保护伞?政府相关部门干什么去了,有无履行相关责任?没有审批就可以不负责任了吗?”追问是否存在幕后交易,追讨相关部门的责任。换言之,我们需要还原9·20大火真相,这当然就包括官员介入灰色产业的途径、结盟的手段、后果呈现,即在小数腐败官员的庇护下,公共安全逐渐被攻陷的步骤。随着火灾审判程序的展开,希望官方版本补充这方面的内容。
9·20大火不是孤立的,正像它背后的保护伞不是孤立的那样。火灾前后,深圳多次要求官员自查自纠,也展开过不止一次的整风运动,但收效甚微。主政者与其厉声训诫,不如学着把官场移至聚光灯下,令作奸犯科的无所遁形。
当然,这很难。好比让民众深信大火之外的因缘一定会纤毫毕露的那样难。可话又说回来,除了陈旭明自己,谁会在乎他贪腐到什么程度呢?他不过是一个符号,与那些完美隐匿或将来还有可能暴露的陈旭明们没有本质区别。但是,纸里终究包不住火。七名责任人的查处表明了深圳惩治腐败的决心。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27/content_640896.htm
检方否认“家中搜出千万现金”
■深圳“舞王”大火案龙岗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陈旭明等7人涉职务犯罪■检方称陈旭明案中受贿6万,其拥有“舞王”干股等传闻无事实根据
日期:[2008年11月27日]  版次:[AA01]  版名:[封面]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2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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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4时30分,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9·20”特大火灾涉案人员的初步调查情况,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杨周武等7人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等职务犯罪,目前已被提起公诉。据新闻发言人介绍,陈旭明分3次接受舞王俱乐部法人代表王静的好处费共计6万元,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现已指定盐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院还表示,对于有关陈旭明“涉嫌在舞王歌舞厅拥有干股,家藏现金千万余元,总资产过亿元”的传闻尚不能证实,欢迎群众举报线索。
2008年9月20日晚11时许,深圳龙岗区龙岗街道“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据深圳市检察院通报,“舞王”大火发生后,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成立了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同步介入调查事故中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陈旭明等7人有涉嫌职务犯罪事实,指定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目前,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七人均涉玩忽职守罪(据检方通报)
陈旭明
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陈旭明,男。任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并兼任查处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舞王俱乐部无证无照经营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诸多违法行为,在开业一年时间内就发生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24宗,直至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陈旭明曾两次接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宴请,并分三次收受王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现已指定盐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杨周武
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杨周武,男。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存在治安隐患的情况下,怠于履行查处职责,致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同时,在收受好处费之后,违反规定擅自调解涉及舞王俱乐部的聚众打架斗殴事件。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力飚
龙岗区同乐派出所民警
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刘力飚,男。在负责辖区娱乐场所监管和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中,收受舞王俱乐部好处费3000元之后,玩忽职守,明知舞王俱乐部未通过消防验收、无合法营业执照,未依法取缔,导致舞王俱乐部非法经营一年之久并最终发生特大火灾。同时,在杨周武涉嫌徇私枉法一案中,刘力飚积极参与并组织调解,违规结案,涉嫌构成徇私枉法共犯。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陈峰
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陈峰,男。2007年10月以来,龙岗消防大队先后部署近十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陈峰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的情况下,不履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职责,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舞王俱乐部长期非法经营,致使发生特大火灾。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黄忠
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龙东社区巡查组组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黄忠,男。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怠于履行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发现和查处职责,致使舞王俱乐部长期无证经营酿成特大火灾。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津
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王津,男。任职期间,怠于履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稽查监督职责,致使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最终酿成特大火灾事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新华
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刘新华,男。在龙岗街道办“扫雷”行动中,指示下属隐瞒舞王俱乐部“雷情”,导致舞王俱乐部逃避各种检查,酿成火灾事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深圳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深圳读本)
视频地址:http://sznews.oeeee.com/a/20081126/668809.html
统筹:本报记者张俊彦
采写:本报记者 程文 王成波 肖友若 徐文阁(除署名外)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27/content_6408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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