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分子受审高峰期到来值得炫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20:26:23
人民网3月14日报道了一篇记者采访反腐败研究专家(邵道生)的文章,(以下简称:该文)“反腐败研究专家:腐败分子受审高峰期到来”。该文讲到,2006年我国有202名厅局级干部“落马”,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贪污受贿百万以上的案件623件。并说:“从数据可以看出,一年的反腐败硕果累累。”难道取得这点成绩也值得炫耀吗?人民群众最盼望的是“反腐败高峰期的到来”并非是“腐败分子受审高峰期到来”。因为这些腐败分子的受审,并不能增加我们脸上的光彩,是在向我们的脸上摸黑,只能说明我们的反腐机制很不健全。单从以上数据也不难看出,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反腐形势并不乐观,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反腐工作并不满意。据笔者分析,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反腐英雄,没有人树。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我国上至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几乎各行各业都树立一批各个级别的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国家和省一级的,大家都称他们是英雄。但是在这些英雄里边,敢于冒着坐牢危险与腐败分子单独较量的反腐英雄,却寥寥无几。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这样的反腐英雄,如河北省的郭光允、海南省的陈少清,都是冒着妻离子散和坐牢危险的反腐英雄,只可惜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有人树!更可悲的是他们也都没有好下场,郭光允反的是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腐败,但其结果是郭光允坐牢。当成维高出问题被查处后,郭光允才被释放。但是成维高现在仍然逍遥法外,郭光允也慢慢被人忘却。陈少清反的也是他顶头上司的腐败。虽然他反的顶头上司被查处了,但是,陈少清也从地市级的工商局被“发配”到一个乡镇工商所工作。这样的处理结果耐人寻味!群众能满意吗?
二是常规腐败,逍遥法外。反腐败的难题之一就是腐败犯罪的隐蔽性,也就是说腐败分子在暗处,我们在明处。但是令群众百思不得其解是,一些明目张胆的“常规腐败”如公款消费(主要指: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为什么久治不愈,长期逍遥法外?是治不了,还是不想治,或者认为这不是腐败?
三是反腐利剑,出不了台。为什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就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反腐败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的垂直领导、党政领导干部私有财产申报制、提拔任用干部的全委票决制等切实可行的建议为什么迟迟出不了台?
四是卖官受贿,屡禁不止。从2004年2月开始,中组部查处通报了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等4起卖官受贿案。同年8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又侦察终结了辽宁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的卖官受贿案。2006年1月中纪委、中组部通报了6起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卖官受贿案。同年7月中纪委、中组部又通报了陕西省商洛市委原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等8起卖官受贿案。紧接着11月29日又在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受贿案,他在该省担任重要职务的十余年间,非法收受他人或单位的财物,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仅卖官收贿一项就达300万元左右。这还不是两年来发生的全部卖官受贿案。虽然我们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制止卖官受贿的措施,但是,仍然没有遏制卖官受贿的发生。
五是反腐高峰,何时到来。广大人民群众盼望反腐败高峰期的到来,期望反腐败法早日出台。但是,前年反腐专家说,反腐败法的出台还得等五年。这五年也很快,已经过去两年了,那就耐心地等吧。但是这回该文把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反腐败又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目前刚进入第三阶段。该文说:“这一阶段估计大致需要20-30年;第四阶段:本世纪中期后进入腐败得到根本遏制阶段,到了这一阶段,反腐败斗争才可以说是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看看,这哪叫泼冷水,简直就是下冰雹!我们还有耐心能等到那一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