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俱乐部大火烧开巨贪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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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俱乐部大火烧开巨贪内幕
2008-11-22
来源: 中通社
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月份发生的一场造成44人死亡的火灾,此案调查最近获得突破,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已被拘查。
据香港中通社昨日报道,查案人员在陈旭明家中搜出的赃款现金,就多达上亿元(人民币,下同),金额打破了全国纪录。
今年9月20日晚上,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场内逾300人惊慌逃命,有毒浓烟和踩踏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其中香港人五死一伤。调查发现现场闭路电视片段显示,事发时作为节目道具的自制手枪点着了舞台顶的天花板,15秒后整个现场布满浓烟及大火。
事发后,有13名俱乐部工作人员被拘捕,公开被免职的官员仅限于龙岗区一名副区长和消防大队长等人。而陈旭明则是这场大火“烧”出的第一个贪官。
消息称,陈旭明在龙岗分局内主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管理的副局长,他因此在多个舞厅、足浴城以及舞王俱乐部等多间娱乐场所持有“干股”。
花2000万元买官
“舞王俱乐部”于去年9月8日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舞王”虽然没有营业执照,却能在深圳开张营业一年多相安无事,就是因为有陈旭明这个股东的“特别关照”。深圳一些无牌无证的娱乐场所规模很大,利润亦高,一个月净赚几百万元是寻常事,这些场所幕后多有官员参股。
据悉,警方在舞王东主的数簿中发现了陈旭明的名字,顺藤摸瓜查到他。据说,检察官在他家搜出的人民币现钞,竟可堆成一个大双人床的体积,令人咋舌。而据陈旭明自己的数簿纪录,他的这个副局长官职,也是花2000万元买回来的。
陈旭明的落网会否引发深圳公安系统的大地震,已经成为舆论界的关注重点。
在中国,像陈旭明这样知法犯法的公安人员还有不少。据《山西晚报》日前报道,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庞星明也是因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而被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此案是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侦查的。
报道称,嫌犯庞星明在2002年9月至2007年4月担任霍州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6万5000元;为私开矿矿主充当保护伞,共索取和收受其财物合计595万零800元;同时还伙同他人挪用本单位公款10万元。
据悉,这也是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建院以来,直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