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技术出口政策遭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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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技术出口政策遭到质疑 
2008-01-02 17:48 | 阅读(1456) | 标签: , , , 
作者By STEVEN R. WEISMAN
半年前,布什政府悄悄放开了对中国出口敏感技术的限制。尽管对共享可能有军事用途的技术仍有严密管制,但这是一项旨在帮助美国公司增加对华高科技设备出口的新政策。
不过,现在布什政府正面临着武器专家们质疑,他们怀疑一些新近被批准的几家中国公司是否还值得信赖,因为这些公司从美国进口的设备和技术产品可能最终会反而帮助中国实现军事现代化。
这些美国武器专家称,同样令人担忧的是,这些获得免除出口许可的公司,有可能让中国与伊朗或叙利亚分享美国的技术。而这些敏感技术包括先进的飞行发动机零件、导航系统、通信设备和先进的复合材料。
这些对布什政府中国新政策所提出的质疑和疑问,来自美国独立研究基金会--威斯康星核军备控制研究项目(Wisconsin Project on Nuclear Arms Control)将于本周公开的一份研究报告。
布什政府对放宽对中国技术出口的新举措是整体驱动的一部分,它要对那些在飞机发动机、激光、通讯、飞机材料和其它中国军方感兴趣的领域,扩大发放出口许可证名单。
2007年10月,美国确认对五家中国公司和企业放宽进口敏感技术限制,此外还有十多家中国公司等待着未来可能的确认。美国商务部10月18日曾宣布,一批中国企业现在可以更容易地从美国进口敏感性技术。
这五家首批得到“宽松”待遇的中国公司包括:应用材料中国公司、波音公司旗下合资企业Boeing Hexcel AVIC I、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国家半导体公司和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称,已授予这五家中国企业“合法终端用户”(VEU)地位,此举旨在促进中美贸易。
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副局长曼库索(Mario Mancuso)当时表示,美国认可中国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在评估风险时不能把视野局限在地理边界上。在谈到这五家公司均不是全中资企业时,曼库索说,公司所有权情况是联邦机构考虑是否放松出口规定时标准之一,但公司所在地并不一定是美国商务部授予“合法终端用户”地位时判断企业合格与否的因素,未来不排除授予中国国内企业“合法终端用户”地位的可能。
曼库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扩大技术出口名单这个新制度仍需要获得出口许可,但对一些值得信赖的公司免除了许可的规定,其结果在对美国国家安全的更有效的保护上。
“我们相信我们已经建立起来的这个体系,确保我们对国家安全的保护,它符合我们一贯的促进合法出口民用产品这个目标,”曼库索强调说。“我们采取了一致的基础广泛的举措,来防止帮助中国实现军事现代化。”
但威斯康星项目的研究报告称,两家已被美国认定为值得信赖的与军方没有联系的中国公司,其实都具有很高风险,因为它们与中国政府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还有其他曾被指控为与叙利亚和伊朗有关系的中资公司等都保持着联系。
威斯康星项目华盛顿办公室主任米尔霍林(Gary Milhollin)说,“原则上,你可以发现这些公司不会受到怀疑,但在这个案例中,他们(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并没有这样做,如果你只是看看这些公司的关系,却没有受到怀疑,那么它们就很值得高度怀疑了。”
威斯康星项目的报告还指控说,波音公司和Hexcel在申请出口许可时都曾出现过差错。不过,两家公司的发言人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均表示,他们对这家合资公司同中国军方没有任何关系充满信心,因为他们所出口的飞机零部件和材料,都严格地用于商业和民用目的。
这两家美国公司也强调指出,过去在获得适当出口许可时所出现的差错,已让它们采取更加严格的管制,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都是不准确的文字材料正在影响到继续获准出口的美国产品。波音公司发言人强调,该公司没有卷入任何中国国防活动,在中国的所有活动都在遵守美国的出口法律法规。
但是,威斯康星项目华盛顿办公室主任米尔霍林表示,他手下的工作人员通过研究已发现,无论是美中合资企业BHA,还是五家公司中另外一家--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都与中国军方企业保持着一定的联系。
威斯康星项目的研究报告指出,拥有BHA股份的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不但为中国军方生产战斗机,还能制造核能轰炸机和航空武器系统。而美国国务院已认定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与向叙利亚和伊朗出售武器有关系。
这份纽约时报最先获得的研究报告还指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CEC)已通过“企业链”成为上海华虹NEC电子公司的大股东,而这家庞大的集团公司则是一个政府企业,在生产军事装备的同时,也生产一些电子消费品。报告还称,CEC下属的一家子公司,还负责为中国军方采购武器。
米尔霍林认为,布什政府所悄悄推出的给予一些公司在未经事先许可而有权进口一些技术的新政策,已对美国的“出口管制造成隐秘打击”。不过,负责监督美国技术出口的商务部高官曼库索则强调,美国商务部是在2006年年中公开提出这个建议的,在经过有兴趣的团体和美国国会的长时间讨论后,才推出了这项政策。
此外,曼库索还指出,未经美国国务院、美国能源部、五角大楼以及情报部门的审准,这些被确定为“合法终端用户”的中国公司无法获得美国的敏感技术。而在2007年10月批准这五家中国公司时,上述政府部门均无异议。
总的来看,这项对华技术出口新政策,是美国商务部试图让美国公司对外出口变得更容易一些,尤其是对中国的销售,因为美国与中国的贸易赤字在2007年已经接近3000亿美元。与此同时,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来自民主党和共和党的领袖,也一直都在敦促克林顿政府和布什政府,要对中国的军事现代化和航空航天业的崛起保持警惕。
美国商务部官员曼库索说,“对于我们的商业技术出口来说,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但我们还要铭记真正的安全风险。我们对此一直都在非常严密地关注着。”因此,只有那些可以证实自己负责地使用这些敏感技术的公司,才能获得批准。此外,那些被取消出口许可的公司,根据规定还有额外的义务,包括美国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积极推动与中国分享敏感的民用航空技术和其它领域技术的美国商业团体指出,尽管布什政府悄然推出了这项对华技术出口,但华盛顿一直对此保持着谨慎的态度,尤其是在选择“合法终端用户”的中国公司时都非常小心,首批所批准的五家中国公司多数都是美中合资企业。
推动国际贸易的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委员会主席莱恩齐(William Reinch)认为,整体上说,布什政府在对华技术出口方面一直是严格控制着,而几上前刚批准的五家中国公司,也只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相差悬殊的美中贸易逆差。莱恩齐曾是克林顿政府负责出口管制的主要官员。
美国商务部说,2006年美国对中国的550亿美元的出口,涉及到出口许可以确保中国军方不会使用的技术产品,只有3.08亿美元。而五家获准的中国公司只进口了价值5400万美元的美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