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编年史 觊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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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5日23:36 来源:独角兽博客—数卷残编
中华民国二年十一月四日,袁世凯发动政变。
无国会、无宪法统治必然仰仗赤裸暴力,其领袖必将极不愉快地沦为梁山寨主,以“论秤分金”收买江湖盟誓,延迟终难逃避之火并。若非重建立宪法统,势必逃归传统合法君主之神秘性寻求庇护,一如梁山草寇不能另立新朝,必以招安复归旧王统以免横死。自然,徘徊两间、两头落空如袁氏者,永远为大多数。
十一月五日,国务院招集各省代表入京,议地方行政问题。
霸术以削藩为首,袁氏能覆国会而不能废联省制,无怪其亡。
同日(11.5),外长孙宝琦与俄使库朋斯基立约,许外蒙自治。
十一月七日,俄使库朋斯基致电圣彼得堡,转达华方要求:劝说外蒙军自内蒙撤退。
同日(11.7),梁任公张季直说袁氏维持国会。
十一月十日,俄外交部依约劝告库伦政府停止攻击内蒙,库伦政府接受。
十一月十二日,袁世凯接受黎元洪建议,下令驱逐各省议会之前国民党籍议员。
十一月十三日,国会不足法定人数,流会。
十一月十七日,众议院议员一百九十四人质问政府破坏国会。
同日(11.17),蒙古库伦政府外交大臣达杭亲王照会俄使,不承认中华民国对蒙享有宗主权。
十一月十九日,奉军克复内蒙大王庙。
十一月二十三日,康有为出任孔教会会长。
十一月二十六日,袁世凯指派行政会议成员。
为冒牌国会作预备工作。
十二月三日,参议员六十一人质问政府破坏国会。
十二月八日,陆军总长段祺瑞抵汉口。
十二月九日,袁世凯召副总统、鄂督黎元洪入京议事。
十二月十日,袁世凯令段祺瑞代鄂督,周自齐代陆相。
十二月十二日,袁世凯令李经羲为政治会议议长。
此“政治会议”即前“行政会议”移花接木暗渡陈仓,逐步抹去行政圈定性质,以盗国会之望。
同日(12.12),袁世凯释湘督谭延闿于狱。
十二月十六日,袁世凯令冯国璋代张勋督苏。
金陵大掠,干犯吴绅及各国领事之效。
十二月二十二日,袁世凯咨询政治会议修约法事。
十二月二十四日,合农林、工商二部为农商部,特任张季直为总长。
十二月二十九日,政治会议首次会议,议袁世凯政纲及增修约法事。
中华民国三年一月三日,俄外相允蒙使三音诺颜供给枪械。
一月七日,软禁章炳麟于京。
黎菩萨章疯子同一待遇,亦助袁毁法之论功行赏。
一月九日,政治会议宣布停止国会,另立约法。
保姆宣布驱逐主妇,整顿家政。
一月二十四日,政治会议决议特设“约法会议”。
二月三日,袁世凯下令停办地方自治会。
并光、宣“预备立宪”之基石,亦欲扫除。
二月六日,停办京师自治会。
二月十二日,熊希龄下野。袁世凯令孙宝琦代国务总理。
“人才内阁”利用完毕。无国会,即无进步党或任何政党内阁。
二月十四日,禁法官入党。
北洋最可取者,即在“司法不党”确能践行,明知其效多有碍于秉政者。
二月二十日,梁启超下野。
二月二十六日,政治会议宣布停止省议会职权。
二月二十八日,解散各省省议会。
三月四日,袁世凯特任李经羲为“约法会议”资格审定会会长,蔡锷、姚震、饶汉祥等为会员。
三月九日,设置清史馆。
三月十八日,“约法会议”开会,孙敏筠、施愚任正副议长。
孙氏系资深党人,革命元老,军兴举为皖督,让国于柏文蔚。其出身阅历,最适于充任“政协”花瓶,制造“举国拥戴”形象。
三月二十日,袁世凯以增修约法大纲咨“约法会议”。
四月十一日,俄皇宣布保护唐努乌梁海。
自圣祖朝扣关求款,唐努乌梁海与清运相始终。大华国族主义、满蒙藏独立运动与列强瓜分遗产。
四月二十二日,“约法会议”一读通过“约法增修大纲”。
四月二十五日,“约法会议”二读通过“约法增修大纲”。
四月二十九日,“约法会议”三读通过“约法增修大纲”。
袁氏“增修大纲”(章宗祥为其灵魂)所提要求大大超越民国二年袁大总统向旧国会宪法会议所提要求:其一,求主权之统一。其二,大总统任免国务员,制定官制,紧急处置权不受节制。其三,不以国务员为政府,国务员不外襄赞大总统。其四,立法院不宜揽权。其五,宜设咨询机构。其六,财政会计应立专章。其七,宪法者国会之所出,宜先制宪而后开国会。
以此大纲,元首权力远在前清“预备立宪”君主之上,后者降大命于责任内阁,大臣秉国,任、免皆难,非一君之私属,内阁受资政院节制,预备未满期,已面临议绅纠弹。“先制宪”即圈定制宪团体,使之无合法性。立法院永不召开,无所谓揽权限权。可见“袁记约法”确定者,已非总统制立宪政府,而系波拿巴执政府式全能政府。有异于波拿巴者,在于法国立法团尚能存在,而“袁记约法”相关机构纯属画饼。
五月一日,“约法会议”决议公布“约法”。
同日(5.1),废止国务院官制,附设政事堂于公府,特任徐世昌为国务卿。
五月四日,政事堂成立,裁撤公府秘书长。
五月十日,章士钊“甲寅杂志”出版于东京。
同日(5.10),胡汉民、居正“民国杂志”出版于东京。
五月十一日,孙文致书大隈首相,乞助民党倒袁,以开放全国市场酬之。
五月十七日,平政院条例颁布。
五月二十三日,颁布新官制。
甲寅官制为袁氏行政改革灵魂所系,其要有三:一曰“大部制”,废内阁,裁撤各部司局,简并国务员,直属公府。二曰“冻省置道”,改各省民政长(行政实官)为巡按使(中央特派员监察虚官),改观察使为道尹(实官)。略师汉制,刺史监察区虚置于上(十三州部),(四十八)郡国守相实任于下。行政、监察互制于下,免时君外重、尾大之忧。三曰“还军于国”,厚禄以养(各省及北洋)诸将以赎其兵,重参谋总部以画一军制,收权中央。保全蒋百里、重用蔡松坡、闲置段祺瑞皆其步骤。此制若成,民国将有一“迪亚斯式新权威主义”国内和平及经济起飞(袁氏明确以迪亚斯为导师,如后之民党视凯末尔)。败局之成,诸将不受驭为内因,民党-日本联盟抵制为辅因,大战将兴,列强(以英为首)无力维系远东国际协调(即民国统一和平)为主因。
五月二十三日,公布“参政院组织法”。
虽以“甲寅约法”利于行政专制,袁氏意犹未足。尚欲以“参政院”偷换傀儡“立法院”,更下拿翁数筹。
五月二十五日,设“国史馆”,任王湘绮为馆长。
五月二十六日,“参政院”成立,“政治会议”解散。
任黎元洪为院长。黎氏托疾隐居,不问院事。
同日(5.26),袁世凯特任周树模为平政院长。
五月三十日,孙文所委“讨袁军第一路司令”蒋中正沪上机关暴露,陈乔荫等被捕,蒋氏逃逸。
六月二日,确定诸道辖区。
六月四日,藏军逼昌都。
六月二十九日,袁世凯令“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
六月三十日,袁世凯裁撤各省都督。
七月二日,英藏于西姆拉单独立约。
七月六日,西姆拉会议决裂。
七月二十八日,颁布文官官品。
八月三日,外交部以欧战兴,宣布中立。
八月六日,颁布“局外中立条例”。
国际协调破裂,永未恢复,此袁氏之大不幸。民国统一始终有赖于“大国一致”,否则国内党争将迅速转为外患,不复可制。袁氏苦心经营之“二十年稳定”初有希望,冰山已倒。袁氏寄望最切之英帝国无力兼顾远东,许日图德,渐成滑夏之形。自是如罗素所言“袁政府政策坚决抵制日本,日本亦坚决反对袁氏------以袁死后政局判断,袁氏亦非尽谬。”
八月八日,日本回绝外部“限制战区建议”。
八月十二日,各国承认中华民国中立。英国表示:若能限制战区,即许日本参战。
八月十五日,日本对德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九月十五日前割青岛予日。
八月十九日,德使示外部,愿割青岛予华。
同日,英使朱尔典劝外部参事顾维钧宜放弃中立。
八月二十三日,日本对德宣战。
八月二十八日,美国通告日本:不可在华扩张领土。
九月二日,日军登陆龙口,据中立区,掖青岛之背。
九月四日,德奥公使抗议日军侵占中立区。
九月八日,中华革命党据奉天本溪起事,奉军讨之。
革命党以南满日租界为庇所及后勤本部。青岛易手后,居正于青岛组建中华革命军东北军略鲁境,亦仰倭援,参见“后藤新平回忆录”,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
九月十一日,俄蒙立铁路协定。
九月十二日,日军据即墨(华区)。
九月十四日,德使再度抗议日军侵占中立区。
九月十五日,以日军虐待山东华民,外部提出交涉。
日军侵占德界外华土(中立区),华不敢责其撤回青岛(战区)界内,仅争军人虐民,一若以军纪良好,即有权侵入华界。以公法论,实已放弃中立。
同日(9.15),“中美解纷免战公约”签订。
九月二十一日,德国奉还胶济铁路于华。
九月二十八日,日使照会外部,称胶济线素为德产,将发兵占据。
九月三十日,外交部抗议日据胶济铁路。
十月五日,参政院就鲁案质询政府。
梁启超提案,蔡鄂徐绍祯等附议。
十月二十三日,模范团成立,袁世凯任团长。
袁氏“新军计划”启动,其步骤无大异于二十年后蒋氏新军计划,北洋老将自是解体。
十月二十七日,保定军校头期生毕业,袁世凯亲发文凭。
天子门生,新军核心。对观二十年后,蒋中正之优势不过年少,有充分时间培育门徒,其政略未尝愈于袁氏。袁氏自知家族短寿,时不我予,有急于立后之心,洪宪密谋生于是。
同日(10.27),公布立法院组织法及选举法。
未降生之“立法院”权限缩小,已如前述。其选举资格,亦退回“有产阶级选举制”,合格选民不及民元旧国会四分之一,且各省选举会皆受行政干预。
十一月七日,青岛德军投降。
十一月十日,日本阁议通过“二十一条”要求。
十一月十四日,袁世凯任命林长民为参政院秘书长。
十二月二日,天皇裁可格议通过之“对华交涉案”(二十一条)。
十二月八日,孙文遣邓泽如至南洋槟榔屿,说李烈均陈炯明入中华革命党,二氏婉拒。
孙文以“党魁效忠”,几于众叛亲离。求助洪门弟兄,洪门以孙氏军兴背约,屠割弟兄,传语“先生休矣”。筹款华埠,则以卖官筹款革命,功成不能授官践约,应者寥寥。其侥幸不亡者,在于“善于选择(更烂于我之)敌”,世事多如是。
十二月二十八日,“参政院”代行“立法院”期满,休会。
同日(12.28),“约法会议”通过“大总统选举法修正案”。
此案酷似拿破仑执政府约法,赋执政官圈定继任候选人名单之权。
“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联任,任满得圈定三人为继任候选人。
十二月二十九日,外交部宣布取消青岛“交战区域”。
中华民国四年一月七日,外交部照会英日公使,取消山东“特别行军区域”。
一月九日,日使复照:取消行军区域不当。
一月十六日,外交部覆日使:民国有权单方面取消“特别行军区域”。
一月十八日,日使日置益递交“二十一条”秘约于袁世凯。
同日,袁世凯召集徐世昌、孙宝琦、曹汝霖、段祺瑞、梁士詒,密议对日交涉。
一月十九日,袁世凯转告阪西利八郎,斥“二十一条”。
同日,外部次长曹汝霖回绝日置益使“二十一条”。
一月二十日,日置益使递“二十一条”于外交部。
一月二十二日,袁政府泄中日交涉内幕于美驻华公使芮恩斯。
“联美制日策”与民国相始终,自善后大借款、二十一条,经凡尔赛-华盛顿会议,直达珍珠港。
同日(1.22),日本以“二十一条”前四款告知英国(隐瞒第五款)。
一月二十七日,袁世凯调孙宝琦为审计院长,特任陆徵祥为外长。
同日(1.27),美使芮恩斯建议国务卿布赖恩,英美应达成谅解,维持中华民国主权及门户开放。
同日,日本向英美否认提出“二十一条”要求。
一月二十九日,各省将军(冯国璋领衔)联名通电反对“二十一条”。
一月三十日,追赠赵秉钧为上卿,宋教仁为中卿。
此时无声胜有声。
一月三十一日,日置益使警告曹汝霖次长,不得外泄日方要求。
二月二日,陆外长、曹次长与日置益使开始会议“二十一条”。
二月三日,日外务省否认有意损害中华民国主权或门户开放原则。
二月四日,日本以“二十一条”前四款告知法俄。
二月五日,中日二次会议,日使责问消息外泄。
二月八日,日本以“二十一条”前四款告知美国务院。
二月九日,加藤外相见泰唔士报记者,承认四款外尚有其他条款。
二月十日,英国对日方隐瞒第五条款,深表遗憾。
二月十一日,曹汝霖次长拒绝讨论第五条款。
同日(2.11),英记者端纳将“二十一条”原件发出(得自袁政府)。
二月十二日,加藤外相与陆宗與外长会谈,坚持第五条款。
二月十九日,中国驻美使馆以“二十一条”原文递交美国务院。
二月二十五日,民党分裂派黄兴、陈炯明、李烈钧、柏文蔚、熊克武、林虎、李根源等通电绝不乘国之危,借外力倒袁。
二月二十八日,中日第五次会议,议山东开埠、烟台铁路、南满东蒙问题。
三月三日,中日第六次会议,议南满、安奉二路问题。
三月六日,中日第七次会议,续议南满、安奉路无果。
三月七日,日置益使向外交部提出警告。
三月九日,中日第八次会议,中方对南满、安奉、满蒙杂居问题让步。
三月十日,日本阁议出兵中国。
三月十三日,日军三万人进抵山东、天津、奉天。
同日(3.13),美国务卿布赖恩致备忘录于日使珍田,重申美国远东政策,否认“二十一条”第三、四、五条款。
一如“善后大借款”,民国所恃者,唯华府援手。诸欧相戕,远东无主,英人媚日拒德,不复坚持海约翰宣言,唯美国中立,尚有余力制日。
三月十八日,日军入据奉天省城。
同日(3.18),“约法会议”闭会。
三月十九日,袁世凯召集重臣会议,议中日交涉,段祺瑞主拒日、应战,徐世昌不置可否。
同日(3.19),袁世凯追仇杀参赞罗常琦、酿成藏乱之罪,诛驻藏办事长官钟颖。
三月二十二日,外交部质问日使日军增兵之故。
三月二十三日,外交部电致各省,报告交涉情形。
袁氏专断若是,于中央保留领域尚不能移联省之定局。
同日(3.23),袁世凯乞援于美使芮恩斯。
三月二十七日,日本拒绝英国调解中日纠葛。
四月十四日,威尔逊总统致函布赖恩国务卿,谓日本要求破坏中华民国行政独立主权及门户开放。
四月十七日,中日交涉破裂。
四月二十日,日本阁议通过对华交涉让步条件。
四月二十六日,中日交涉重开,日方提出修正案二十四条。
四月二十七日,张季直下野。袁世凯特任周学熙为财政总长,周自齐为农商总长。
五月一日,外交部要求修正日方修正案。
五月四日,日本阁议决定删除“二十一条”第五条款后,对华最后通牒,元老会议裁可。
五月五日,日本关东军宣布南满戒严。
五月六日,日本御前会议裁可对华最后通牒。
同日(5.6),英国照会日本外务省,对华交涉若欲强硬,须先征询英国意见而后可。
同日(5.6),美国电告中日两国,宽容和解、切忌用武。
同日(5.6),美国向英法俄三国提议联手干涉中日交涉,维持海约翰原则,三国谢绝。
五月七日下午三时,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中华民国外交部提出最后通牒,限五月九日下午六时前答复。
同日(5.7),东京美使向日外务省质问中日交涉。
五月八日,英使朱尔典以欧事急,劝袁委屈求全。
同日(5.8),袁氏召集重臣会议(黎元洪徐世昌及各总长),决议屈服。
五月九日夜十一时,外交部照会日置益使,承认最后通牒。
五月十一日,美国政府致牒中日两国:凡有违中国领土完整及门户开放之条款皆不成立。
五月十三日,外交部致函各国,陈述中日交涉始末,民国所以屈服,实出无奈。
五月十四日,袁世凯密谕全国:发奋自强,毋忘五九国耻。
袁氏密语,惨目心伤,有如垂死哀鸣,悔其以衰残半死之身,勉赴国难,收败局,临横暴,乞苟免,辱先人。唯念一身事小,垂死残躯夫复何畏何求,而黎民子孙尚在,今日苟全,来日大难,天幸岂可累邀?年年五九,偷安嬉游、臥薪尝胆,尽在诸君一念之中,泉下之身固不得见,谨与诸君辞别!
五四学潮即张本于袁氏五九国耻日记念,华民族主义洪流溃决,革命吞噬立宪,救亡压倒启蒙,皆自此出。
“二十一条”实质内容远不及其心理政治效果,其一:继承德人山东特权。其二:南满租界期延至九十九年,日平民得侨居南满东蒙。其三:中日合营汉冶萍。其四:沿海港口岛屿不割或租与他国。其五:聘日人为顾问,合办警政、军工、铁路。除第五条款,皆既成事实,远轻于民党接受之条款(满蒙汉冶萍全奉)。除第二款外,全为华盛顿会议废置。即第二款较俄英法租界亦非特出。日式外交,擅长受横暴之名实,享微薄之实惠,恰与俄人相反,正合“俄狡倭暴”论。袁氏以中央政府视角,爱民族主义忌列强不足怪,专视倭人为仇,则有倭近难防、且兼民党大本营及主要庇护人之意。
五月二十五日,中华革命党致书洪门,劝其解散组织、全体入党、服从完全主义。
洪门复信:“先生休矣。”
六月二日,袁世凯批准中日条约及换文。
六月七日,中俄蒙条约签字。
六月八日,中日新约互换。
七月一日,袁世凯下令参政院举宪法起草委员。
七月五日,冯国璋向北京报界宣布袁世凯反帝制谈话。
七月八日,顺天时报刊出大隈伯“中国国民性研究之必要”,论中国觉醒出于外患,外患稍缓,故态复萌。
七月三十一日,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
八月三日,宪法顾问古德诺发表“论共和与君主”。
八月十四日,筹安会成立。
创始人:杨度、严复皆宪政学者,孙敏筠、胡瑛皆民党革命勋臣,负一时物望,仅就“政协”人选而言,袁氏可谓得人。
八月二十六日,杨度发表“君宪救国论”。
九月一日,“参政院”代“立法院”开会,蔡锷、马安良等请愿改变国体。
同日(9.1),日人请重议间岛条约,拒之。
间岛,略同今之延边,韩人越界垦荒,清室责其易服,编入民籍。韩廷议图们江正源支源问题,与清争地,清室拒之。旋韩亡,日人请间岛自治、韩人归韩,清室命吴禄贞勘地,尽驳其议,界始定。交涉之日,宋教仁化名宋炼,著“间岛问题”一书,孝钦后读而大悦,责军机失人,懿旨破格授宋炼五品京堂。汉武之待司马相如,武后之惜骆宾王,蔑以复加,其奈渔夫天下之器,不以金笼为贵何?
九月三日,梁启超发表“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
梁任公唆冯督入谏袁,己亦劝袁步武拿翁,编练精军,伐俄复土,功德已成,而后水到渠成。筹安会兴,知袁意已决,环顾海内,雄藩未剪,其唯滇军乎?进步党援引滇军,经略西南基地,事虽无功,究为民党粤军策略预备演习,为“通向党国之路”奠基。
九月六日,大隈首相警告驻日公使陆宗與,毋因帝制而致乱。
九月十一日,滇督唐继尧召集军官会议,预备讨袁。
滇军于癸丑之役,以奇兵略定东川,拥袁有功,反召制裁,渝黔饷源已入囊中,扫数退还。其心已知雄主当阳,削藩不免,苦于无机可乘。今袁氏师新莽故辙,慕爱新觉罗之威仪而不度其本,以二三私臣之力,欲逆转洪杨以降外重之局,方伯得此大礼,雄藩之大幸,即国之大不幸。
九月十五日,陈独秀“青年杂志”创刊于沪。
九月二十日,“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建议年内召集“国民会议”,解决国体问题。
“国民会议”于洪宪首次登台(非如流俗所谓由孙文于直奉战后首次提出),无论倡议人为袁党民党赤党,凡恶“国会”而爱“国民会议”者,无不恶立宪选举之不可控,欲以“国民会议”可操控之“实质民主”填之,而能不失立宪之美政民治之虚声。此皆贩萝卜,标人参之价,而必欲强史家录良医贤名之国民楷模。种瓜焉能得豆,龙种之生跳蚤,端在所谓名品龙种引进人,自始即有贩萝卜人参之意。
九月二十五日,袁世凯复“参政院”,主提前召集“国民会议”解决国体问题。
九月二十六日,孙敏筠电令各省行政长官,于本省各县绅民中择定“国民大会代表”。
孙先烈以民间团体(筹安会)代表,责令在职官员服从一己命令,无疑已属政变行为,除三岛由纪夫命令自卫队长官未遂而自裁外,人类历史极少有类似记录。自癸丑旧国会省议会之普选,甲寅约法之有产者选举,缩为地方长官为本省独一无二选民,国民代表人数多于选民总人数,华民族之无限创造力,令人叹为观止,子孙万代与有荣焉。
九月二十八日,“参政院”决议以“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问题。
十月二日,英使朱尔典晤袁,声言赞成帝制。
十月三日,裁青海办事长官,任马麒为甘边宁海镇守使。
十月七日,滇军二次会议,决议起兵。
十月十四日,东京阁议,决定干涉袁氏帝制运动。
十月十五日,日本商请英国共同反对帝制。
十月十六日,日使电告外务省:中国尚无乱象可为干涉借口。
十月十九日,中华革命党刺名报人黄远庸(倾向进步党)于三藩市,年三十有二。
对照刺宋(教仁)案民党所作鼓噪,一切尽在不言中。
十月二十一日,英外相格雷勋爵致井上大使,同意联合干涉帝制。
十月二十五日,首届“国民代表大会”选举开始。
十月二十六日,日本外务省商请美法俄大使加入英日劝阻帝制行动。
十月二十八日,日英俄三使至外交部劝阻帝制。
同日(10.28),国体投票开始。
十一月三日,法使至外交部劝阻帝制。
十一月四日,美国拒绝加入劝阻帝制行动。
十一月五日,意大利公使至外交部劝阻帝制。
十一月十一日,外交部致日英法俄四国公使:变更国体已为大多数国民决定,政府将以适当时期谨慎推行。
十一月十五日,“国民代表大会”通过赞成君主立宪案。
十一月十八日,日本内阁令外务省建议协约国不承认帝制,直至欧战结束。
十一月二十一日,梁启超辞参政职。袁世凯慰留,给假两月。
十一月三十日,蔡锷呈请赴日本疗养,袁世凯批准。
十二月五日,中华革命党淞沪司令长官陈其美劫肇和舰,攻制造局,事败。
十二月十一日,“参政院”代“立法院”核实“国民代表大会”赞成帝制,推戴袁世凯为皇帝,世凯辞谢,“参政院”再上推戴书。
十二月十二日,袁世凯复“参政院”,接受帝位,文武联袂致贺。
十二月十四日,袁世凯令“参政院”推荐君主立宪制宪法起草人员。
每易岁必易法统,何怪乎民视法如草纸。
十二月十五日,袁世凯册封黎元洪为武义亲王,黎元洪拒之,乞赐骸骨,归田里。
十二月十六日,清内务府咨“参政院”赞同帝制,袁世凯申令保全优待条件。
十二月二十日,陆宗與电告外部:日军部将有事于华。
十二月二十三日,滇军唐继尧、任可澄致最后通牒于袁世凯:限二十五日午十时前撤销帝制,法办祸首。
十二月二十五日,云南宣布独立,唐继尧任都督。
十二月三十一日,袁世凯宣布明年为洪宪元年。
中华民国五年一月四日,北京统率处下令征滇。
一月九日,孙文令中华革命党沪部接见日使青木中将。
一月十六日,护国军蔡锷、顾品珍自黔入川。
一月十九日,日本阁议决定严重警告袁政府缓易国体,否则实力干涉。
一月二十一日,日外务省警告陆使宗與:日本不承认帝制。若北廷拒谏,日方将承认护国军为交战团体,宣告北廷有碍东亚和平,派军进驻中国内地各要区。
一月二十七日,贵州宣布独立,刘显世任都督。
二月十九日,英日法俄四使集议,于南北兵争取持平立场。
二月二十九日,“参政院”代行“立法院”闭会。
三月七日,日本阁议决定确立在华霸权,推翻袁世凯,承认护国军为交战团体,默许民间援助护国军。
三月十三日,孙文电令中华革命党东北军司令居正兴师据鲁。
居正原驻大连,受关东军保护,以日援练革命军于青岛日界,攻济南不克,旋袁氏死,南北议和,民国复辟,日本恢复承认,责令居正解散东北军,居氏从命。后藤新平坛曰:“革命党亦可怜哉!”
三月十五日,陆荣廷宣布广西护国。
三月二十日,袁世凯召集各参政、总长议取消帝制。
三月二十二日,袁世凯撤销承认帝制案,召集“代行立法院”临时会议。
洪宪末路,不在民党飞蚊、滇桂疥藓,而在列强联合抵制,重申其(庚子以降)最后仲裁权,倭人尤欲劫之以兵,北洋勛旧师东南互保故智,顺民给予家长君主制之消极支持不足恃。此后,华人新世界新语将以“反帝”=沟引强邻入室,“民主”=强制动员草根,“革命”=扩大军政负荷,“人民”=新旧士大夫阶级,“自由”=瓦解中间社团而促进原子化,“共和”=取消传统政治加于元首百官之节制义务而为独夫开道。
三月二十三日,袁世凯废止洪宪年号,恢复中华民国五年。
三月二十六日,护国军以袁世凯退位为停战条件。
四月四日,梁启超抵南宁。
同日(4.4),孙文令中华革命党东北军司令居正速据济南,待孙亲身入鲁。
四月十二日,粤保袁军与护国军议和于海珠,龙济光(保袁)军背约,屠护国军。徐勤(任公弟子、进步党、护国军)仅以身免。
同日(4.12),浙军逐朱瑞,拥屈映光为都督,独立。
“朱虚侯”之癸丑中立,暂拒北军(待段阁以何丰林沪军入浙)数载,保全浙人治浙,为东南异数。无此,县治之良、省宪之贤,将无所附丽。其无为顺势之功亦不可抹杀。
四月十四日,杨虎、蒋中正据江阴独立。
四月十九日,张作霖逐奉天将军段芝贵而据其地。
“老张家”之“四民主义”以“民德主义”为先,与孙“三民主义”争辉,此即“民德主义”(继刺杀张镕后)再次表演。平心而论,关东华埠之民德水准,实亦最宜于梁山文化,前清文官政治已嫌过奢,立宪云乎哉!民国云乎哉!
四月二十二日,孙文自东京电告居正:凡百举措,表面宜避与日人有关系。
饷械日援易讳,而以青岛日界为老营,颇难自“表面”隐入“实质”。
四月二十五日,中华革命党东北军司令居正任日人坂本寿一为空军教官。
此刻空军尚用飞艇,中国之编练空军自此始。对照段总长不能容蒋百里于保定军校,北洋老将之抱残守缺可知矣。
五月四日,康有为发表“为国家筹安定策者”,主清室君主立宪。
就学理言,君主立宪取历史继承旧王室,远胜于新造霸才,南海之论是也。就政治节操言,不弃孤穷、不负私恩、不乘国难,亦不失儒道之纲维。
五月六日,济南革命军得日人之助,攻督署,不克。
五月八日,护国军军务院成立于肇庆,唐继尧任抚军长。
五月十日,中华革命军东北军陷高密。
五月十二日,北京国务院令中国交通两行停止兑换,沪行抗命。
交通系牺牲储户为洪宪买单。
五月十八日,袁党刺陈其美于沪,终年四十。
五月二十二日,四川独立。
五月二十九日,湖南独立。
六月六日,袁世凯去世,年五十八,遗命循甲寅约法(新约法),举黎副总统继任大总统。
同日(6.6),英法日俄意比公使防段祺瑞,声明企待黎元洪继任元首,维持法统。
六月七日,黎元洪就大总统职。
黎氏系北京国务院、肇庆军务院、海外各党派、国际社会均能接受之唯一人选,而即位之日妾身未明,黎氏自身亦不知当宣誓效忠于民元约法旧国会、“甲寅约法”“代行立法院”,奉前大总统遗命、受公使团或其他团体推戴而即位。于是就职而不宣誓,别创一格。
六月八日,威尔逊总统电贺黎大总统就职。
同日(6.8),岑春煊(肇庆军务院副抚军长)通电支持“甲寅约法”(“新约法”)。
六月九日,孙文通电主张恢复民元约法及旧国会,令居正东北军按兵不动。
同日(6.9),黄兴通电支持民元约法。
同日(6.9),长江巡阅使张勋召集直豫晋皖奉吉黑七省会议于徐州,主尊重清室、优待袁族,速开国会行宪、各省取消独立整军自卫、抗拒激进分子。
六月十日,肇庆军务院抚军长唐继尧通电主张恢复民元约法及旧国会。
同日(6.10),梁启超通电主张恢复民元约法及旧国会、段祺瑞组责任内阁、审判帝制祸首。
六月十三日,岑春煊、陆荣廷通电支持民元约法及旧国会。
六月十四日,蔡锷通电支持民元约法及旧国会。
六月十五日,冯国璋自宁通电支持民元约法及旧国会。
六月十七日,黎大总统电致孙文,支持民元约法及旧国会。
六月二十二日,段祺瑞通电支持“甲寅约法”(新约法),反对民元约法。
六月二十五日,驻沪海军独立,加入护国军,支持民元约法及旧国会。
同日(6.25),章炳麟解除软禁赴浙。
六月二十九日,北京政府宣布据民元约法于八月一日开国会,旧国会议员拒绝召集令,决议自行集会。
六月三十日,北京各总长集体辞职。
七月十日,宗社党以巴布扎布蒙军举事。
七月十二日,大赦政治犯,撤销“惩治国贼条例”、“附乱自首特赦令”。
七月十四日,北京政府申令惩办帝制祸首杨度等。
七月三十一日,中华革命军东北京总司令居正赴京,许崇智代理总司令,蒋中正任参谋长。
八月一日,国会复会于京。
——本篇终,后当为“重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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