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贵州路政怎么谋财害命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8:43:39
路政枉法 车主祸不单行

位于贵州西部的晴隆县,因其境内的“二十四道拐”而闻名于世,二战期间,该路段作为史迪威公路的一部分,为保障来自东南亚地区的抗战物资顺利进入内地立下了汗马功劳,曾被称为“套在侵略者脖子上的绞索”。而六十多年后的今天,作为上瑞高速路一部分的镇胜高速从该县横贯而过,在人们的想象中,此路的贯通应当使贵州的西大门畅行无阻,然而,由于当地路政的严重渎职,让该路段成为众多外地司机的鬼门关——因为路中被筑起一道与路面同色的水泥砖墙而无任何提前提醒标识。


笔者是一名普通的昆明市民,今年国庆期间,应邀参加了有安顺市旅游局组织的首个黄果树自驾旅游团,10月4日晚归途中,不幸撞上此“鬼门关”——致使车辆几近报废。而路政随后的“趁火打劫式”处理(虚报路产损失、多收钱少开票),不仅违背了路政服务的初衷,更让无辜的受害者祸不单行,倍感寒心。

在此提醒外地司机尽量绕行此路(前往昆明的司机可从关岭往兴义到罗平石林方向绕行),同时强烈呼吁媒体与当地有关部门关注此事。

违规设障 路政严重失职
镇胜高速高速公路晴隆境内,沙子镇附近一段,由于道路塌方,需维修较长时间(持续数月),当地路政(即安顺市镇胜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晴隆中队)在沙子出口旁修筑了一道水泥砖墙将道路阻断,仅右边行车道上留出一道豁口供施工车辆通过,由于墙体颜色与路面颜色几乎一致,来路又无任何明显提示标识,致使多位外地司机驾车撞上。最近的一次是9月30日晚,一辆成都牌照的标致307撞在此处

10月4日晚20点左右,本人驾驶自己的赛欧车经此处回昆明,由于未看到任何提示标识,加之当时看到了路边的沙子出口,为避让可能的后面来车为驶入出口右拐,有意将车驶入超车道,于是在车速近100km/h(此路段限速120km/h)的情况下,看到路中砖墙时,同时听到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老潘大喊 “注意”,但已经来不及了,未及踩刹车,就听轰的一声,顿觉眼前一黑,在下意识狠踩刹车数秒后,车终于擦着路边围栏停下。

下车定神查看,自己由于安全气囊爆发打在脸上致使下唇磕碰到牙齿出血,老潘与坐右后排的弟弟毫发无损,但左后位的小连头部受伤,鲜血直流,安排老潘照顾她后,我一面让弟弟从后备箱取出三角警示牌支到距砖墙50米开外的路中提示来车,一面拨打110和120以及自己投保的大地保险公司电话,同时自己站在砖墙旁摇手示意来车不要驶入,但奇怪的是,几乎所有来车都不听指挥,径直朝豁口驶来(由此亦说明路中并无任何禁止前行的标识)。

经事后了解,当地司机大都知道此路并未完全阻断,过此豁口前行近一公里,便可左拐驶过路政为之打开的隔离带缺口,沿左道逆行数百米再驶回右道即可继续前行(逆行路段路中无任何隔离或提示标识——有照片为证,非常危险,但愿未出现过任何碰撞事故)。在迎面驶来的车辆中,就有一辆昆明牌照的车,驾车者是一位邓姓老者,曾经与我们一道在晴隆一加油站加油时打过招呼,热心的邓老主动提出帮我们把车内行李以及弟弟捎回昆明,老人同时亦表示他一路上的确未看到任何禁止前行的标识。

趁火打劫 让人寒心
按理说,损坏路产照价赔偿是理所当然的,但纵观此次事件的前后经过,不难发现,当地路政的某些行为是违规甚至违法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其一,违规设置路障,且不设置禁行标识。在高速公路上设置与路面颜色几乎完全一致的砖墙作路障这本就是违规的,从安全的角度考虑,此类路障应该是相对安全的塑料锥桶、或者涂有反光花纹的塑料圆柱,而且按常理分析,道路并未完全中断(如前所述,前方道路是通的),车辆驶过此处暂时并无危险(塌方处还在近一公里之外)的情况下,也完全没有必要设固定路障阻断。唯一行得通的理解就是,路政是为虚报路产损失牟利而故意为之。而且,一位路政工作人员的表现更佐证了这一理解的“合理性”。10月5日,我前往当地路政办公室接受处理并提出路政应负主要责任时,经办人言之凿凿地提出,在该路段砖墙前面栽着80根防撞反光塑料杆,而且表示可以带我当场去看。可从10月6日上午我拍的现场图片上和10月4日晚上照片中,连一根杆子都看不到,难道80根杆子会在两天之内被人连根拔起不留任何痕迹?如果该工作人员不是故意撒谎,就只能说明在他们的头脑中,或者说某个报告(或材料采购清单)中这80根杆子是存在过的,只是没有栽到路上。

其二,趁火打劫,虚报路产损失,牟取暴利。如果说上述内容大多只是出于“合理的推测”的话,那路政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的所作所为便是明显的“虚报损失”。当晚,在事发现场,路政以极快的速度填写了路产损失清单,让我签字。这清单中,包含4根防撞杆,但对照当晚的和10月6日上午所拍的照片,没有看到一根杆子受损,从10月6日的照片中,唯一清晰可见的是栏杆上的擦碰痕迹。而且,按常理,一辆乘坐四人的赛欧车,冲过一道水泥砖墙并在紧急刹车驶出30多米后,是不可能再撞坏4根坚固铁杆的。至于,50元/平米的渣土污染、150元/平米的油污污损,以及800元/米的栏杆等等明显超越常规的路产损失赔偿标准,虽然据称由物价部门核准过,但我却未看到任何批文,在此强烈建议有关部门去查查。


其三,多收钱少开票,中饱私囊。上文提到的路面油污污损,其中大有文章。因为路产损失中大部分是三责险赔偿的范围,但路面油污污损的保险必须单独购买,而如我一般的车主是几乎不可能知道此险的存在的。于是路政人员正式抓住了这一良机,在我惊魂未定的时候,将路面油污污损面积写的很高,最先是写15平米,我不明就里当时也没有去核对就签字了。等第二天去接受处理时,才想起先天晚上朋友的提示这一项是必须自己出钱的,于是开始还价,几经周折工作人员终于探到我的底线,最多接受5平米,最终以800元赔偿款成交,条件时清单上只写2平米(合300元),这样余下的500元就进了其个人腰包。耐人寻味的是,当我拿着从银行取出的现金前去结账时,先前坐在办公室的其他工作人员都立刻借故离开了,估计这已是行业“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自觉离开以免尴尬。


本帖来源:由王炮仗 于同升娱乐军事八卦阁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