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戈:公安局收“保护费”与黑社会无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4:35:49
收取保护费一事,古今中外都不鲜见。最常见的收取者为黑社会,它们的存在毫无合法性可言,这种非法的敛财方式自然构成了其最重要的财源。如果我们能够扩大保护费的涵义,同时扩大黑社会的涵义,那么可以说,一切不以社会契约而生成的、反法治的国家,向其治下的民众所征收的税赋,皆是一种保护费。差异仅仅在于保护费的名目,有些征收者说要保一方水土平安;另一些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生活在王土之上,理应交钱来供养王族;还有一些什么话都不说,把寒光闪闪的刀架在你的脖子上,不给钱,就要你命——最后一种“丛林法则”,最能折射保护费之真谛。
按理说,在民主社会,公权力乃是出自民意的让渡和授予,它实在没有充分的理由再玩专制时代的那一套把戏。但亦有例外。据报道,2008年11月8日上午,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在内蒙古召集辖区内的煤老板召开座谈会,某局长首先发言,称“刑事案件的频发,使公安机关并不宽余的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随后有煤老板现身说法:“……为公安分局集资,让他们多买几部车,对干警们待遇稍微提一提。虽然名义上是支持了公安局,实际是对我们个人利益加强防范。”——话说到这里,哪个参会的煤老板会不识相而不交钱呢,不然以后的生意就没法做了?大家纷纷慷慨解囊,据统计,当场交的现金在300万元以上。(见《三秦都市报》11月9日报道)
这里至少有三个细节值得注意:第一,会议地点选在了内蒙古境内,而非在自家地盘;第二,座谈会会场没有悬挂任何标语;第三,所有参加会议的公安干警没有一人穿警服。这些均可说明,警方还是对自己的做法有所顾忌,还晓得自己身上的制服代表了什么。可反过来一想,警察不穿警服,不就是普罗大众吗?哪个普罗大众敢于明目张胆收煤老板的钱,不就是黑社会吗?当公权力与黑社会秘密或公开结盟,法律的尊严受到了玷污;当公权力直接扮演了黑社会的角色,其执政的合法性根基便开始摇摇欲坠。
公权力与黑社会之间一直存在隐秘而繁杂的血缘关系。我们不妨先做一个总结:黑社会合法化,就是公权力;公权力非法化,就是黑社会。这一个“法”字,真是奥妙无穷。谁掌握了“法”的诠释权,谁是法权的主人,谁就可以划分公权力与黑社会的鸿沟,就可以为二者做DNA鉴定。
继续说公权力。公权力向黑社会转化,脱掉制服,穿上长袍马褂,多少还是要冒一些风险的,哪怕它手里有硬邦邦的枪杆子。而且,黑社会收保护费,虽然更为痛快,可毕竟不敢公然实施,只能锦衣夜行,正如我们上面所指出的那样,神木县公安局开座谈会向煤老板要钱,连警服都不敢穿。公权力则不然,它若想揽钱,完全可以冠冕堂皇,巧取豪夺,只是有些事,实在无法公开操作,只好回归黑社会打家劫舍、敲诈勒索的勾当。可以想象,神木县公安局如果能公然逼煤老板掏腰包,何必不远千里、偷偷摸摸开劳什子座谈会呢?它们所举出的理由——“并不宽余的经费”——很可能便是实情。说到底,公权力黑社会化,亦是迫不得已。至于谁让神木县公安局的经费“并不宽余”,则是公权力内部的一笔呆帐,不算也罢。
俗话说,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公权力黑社会化正属于这种结合了双重恶的残酷情境。对于煤老板而言,恐怕他们还是更愿意和黑社会直接打交道,而非是黑社会化了的公权力。对前者还有道上的规矩可讲,对后者,你就是刀俎上的鱼肉,只有被吃的份。也许,有人说,这些煤老板,大多数都是黑心肠,发的是不义之财,他们即便是鱼肉,亦是腐坏的鱼肉,让公权力或者黑社会去吃,属于黑吃黑,吃坏了肚子最好。对此需要说一句:以恶抗恶,最终只能衍生恶,使这个世界愈加恶化。
回头想想,被冠以“黑心”的煤老板挺难的。除了依法纳税,公安局要变相收保护费,记者来了要给封口费,在各种不正当的“费”、各种潜规则之间,生长了一个变质的、苦难的、矛盾沉积如火山的中国。要了解这一个中国,你必须像剥洋葱一样,剥除层层辛辣的黑幕,深入权力博弈的的真相。要整治这一个中国,则不是某一脱轨的、腐败的环节的修理工作——譬如说,免去神木县公安局负责人的职务,就能防止保护费的泛滥?更深层次上,则需要权力的压缩与制约,不仅是警察权、行政权,而是对整个公权力的全方位革命。即是说,从根子上斩断公权力与黑社会的一切血缘,顺便在公权力下身抹一刀。 (本文来源:金羊网 作者:羽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