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有、民治、民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5:12:25
这是美国总统林肯?的一段名言。其英文原文是(大抵如此,可能有些出入):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will never die).
有人就译成:(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不会消失)。
从这里看到,英文的原文非常精练,含义也比中文译文更深刻。
三个介词生动地体现了这个政府的性质:
of: 表归属,说明政府属于人民所有,而不是人民属于政府所有;
by: 表执行者,说明在这个政府一切的行事,包括运用(就是“治”)和不运用(不属于“治”)政治权力的时候,是人民(或其公选的代表),而不是官员来执行;
for: 表目的,这个政府以人民的目的为目的,而不是人民以政府的目的为目的。并且,人民愿意“享”这个政府就“享”;不愿意“享”,政府无权要求人民去“享”,否则就违反了“以人民的目的为目的”的原则。
显然by和for两个词,都比中文的“治”和“享”含义更丰富,更深刻。所以,不要说只有中文才是博大精深,那完全是井底之蛙。
最后,林肯用了people(人民)一词,而不是采用西方常用的citizen(公民)。
有人说,“人民”的含义比“公民”窄,因为“人民”的对立面是“敌人”,而“公民”仍然可能被划为“敌人”。其实,这不过是在“中国国情”下特有的一种误解。
在西方,citizen的最原始含义是指向政府纳税的那部分人,所谓公民权首先决定于有无纳税,纳税多少。
但显然,未成年人、老年人和种种原因失去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人也是现代国家的“公民”,但他们不纳税或很少纳税,还享受国家福利救济。
林肯其实是说,我们的国家的公民不仅包括纳税人,也包括(按法律)不需要纳税的那些人。为避免歧义,他就使用了一个认为是中性而广泛的词:people, 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