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分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5:13:34
1、不予刑事处罚
17条4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不负刑事责任
18条1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0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3、免除处罚
19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条2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2条2款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4条2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28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7、68条自首和立功中的“免除处罚”
164、290、292条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免于刑事处罚
37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上述法条中“不负刑事责任”是无罪;“不予刑事处罚”刑事违法但无罪;“免除处罚”有罪不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定罪不处以刑罚。
现行刑法已无“免于刑事处分”一用语,“免予刑事处罚”更规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