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之变背后的六方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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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陷入困境,新一轮土改成为必然,三农受惠可期
2008年10月9日    南方都市报

自古土地问题就是我国的根本问题。在当今中国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中,土地还是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村土地制度已几经变革。这几轮土地改革似乎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农民,为了发展。
申银万国报告认为,当下,农村土地制度(主要是耕地和宅基地制度)已经是制约中国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绊脚石,这点毋庸置疑。为了实现保障粮食安全和保护农民利益两大目标,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是必然的。
B土改剖析
农用地
家庭承包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社会保障的性质,主要体现公平;其他形式的承包,即通过招标、拍卖和协商等形式进行的承包,主要是“四荒”等其他土地,主要体现效率。
特征
1承包期限。至少30年,强调“至少”二字,既符合林地、草原承包期较长的特点,也符合有的地方已经将耕地承包期确定为50年的实际情况。
2承包地的调整。承包期内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只能动用机动预留地等进行调整。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以后,承包方有权自愿、依法处置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土地承包法》没有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实际操作中是不能抵押的。
困境
1由于不能抵押,土地向专业或种植大户集中,实现适度规划经营会非常困难。因为规模经营的生产过程中往往需要较大数量的资金,如果不允许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则很可能无法实现真正的规模经营。
2由于承包期限只有30年,对于大规模经营而言,显然太短;这也不能充分保证经营者,尤其是外来经营者的权益。
改革方向
1改变承包期限,由30年改成70年甚至更长,或者实行承包制。
2关于抵押权的改变。
可能后果
耕地制度改革已经到了比较高的程度,但是对于提高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利益帮助不大。
宅基地
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包括建筑物的基地以及附属于建筑物的空白基地,一般是指自然辅助用房、庭院和历年来不用于耕种的生活用地以及生活用房中的生产场地。
特征
1集体所有。
2使用主体特定。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只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
3一户一宅。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4不可流转性。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也不可以抵押。
5随房屋转移。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房屋的合法存在而存在,并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在买卖房屋时,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屋转移。
困境
1目前受到的限制非常严厉。不能向集体外流转,不能抵押、不能继承、不能有任何用途的改变,这些限制使得宅基地目前基本没有市场价值。
2地方政府越权,强征宅基地。
3村民违法。村民获村委会建设小产权房,或者直接将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城市居民或外来人口。
4最重要的,宅基地不能变成农民的财富。
改革方向
1加快确权步伐;
2给予农民宅基地使用证,即给农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且确定其期限;
3允许符合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流转。
可能后果
1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有效保护耕地。
2保护农民土地利益,增加农户的财富。
3促进金融结构转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为城市化注入新动力,使得农民城市化成为可能。
利益博弈
改革一方面会激发所谓的制度红利,正如1978年的改革一样,这会创造更大的财富,基于这个角度,改革是一个财富创造的过程;另一方面,改革也是利益再分配的过程。
农村制度改革中涉及的利益各方包括:
1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的目标是解决农村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因此,改革有助于这些目标的实现。但是,中央政府担心两个问题:会不会危及粮食安全?会不会导致社会不稳定?
2地方政府。原有的土地制度下,地方政府拥有巨大的寻租空间,因为土地性质的转换意味着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改革后,这一块利益不复存在。不过,由于制度改革激发的经济增长,蛋糕做大,地方政府也能获得一定的利益。所以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对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选择。
3村委会。村委会的权利其实相当有限,虽然媒体不时会报道村委会主任之类的贪赃枉法,但是,村委会并不能擅自更改土地性质,而是需要更高一级的政府。实际上,由于村委会的委员可能拥有更多的土地,因此,他们对土地流转是持欢迎态度的。另外,部分地区的村委会建设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宅基地可以流转对小产权房的增值是大有益处的。
4农民。自然,任何倾向于给农民更多权利的土地改革对他们都是有利的。
5市民。市民与农民的关系会发生在两个方面:第一,土地改革以后,市民的可选择范围扩大,去农村购买土地成为可能;第二,经济增长,或多或少总是有利的。
6房产商和企业。如果宅基地可以流转,一定会增加房屋和土地的供应,对于房地产商而言,至少短期内会对房地产商造成冲击,长期来看,则由于城市化加速,房地产会重获动力,但是随着土地供应的大量增加,暴利时代肯定趋于结束;土地流转之后,企业谈判对象发生变化,得到土地所需付出的代价更高。所以,对房地产而言,不是好消息。不过,土地制度改革所造就的经济发展,也将让众多企业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