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福州停车场“圈地”怪象调查 2005-08-1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16:11:36
福州停车场“圈地”怪象调查
2005-08-17 03:37:12  □ 本报记者 林佳 熊远烊 王占艳 实习生 林家锋 陈佳丽/文 记者 林风/图

“自行车停放处看车收费的人既无证件又不给票据,不知他们收费是否合法?”昨日,一王姓女士向本报投诉。
近期向本报投诉停车收费问题的读者不少,不只是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读者对榕城小车停放点收费合法性的质疑声也一日高过一日。
昨日,本报记者对榕城自行车、摩托车、小车停放点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目前福州停车场太乱了。而摩托车车主陈先生对记者说:“看车人正在‘圈地’。”
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调查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东街口、五一北路、五一广场、中亭街、菜市场等15处“两车”(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发现这些停放点大多由个人承包,看管人员没有或不带证件、不给小票。

■华林永辉店前停车场
看车人无证上岗不给票据
昨日上午9时许,在永辉华林店门前,来此购物的王女士说,上周来购物,发现该店门前看车的换成了三名男子。他们都没有证件,只能从一个男子的蓝色围兜上看出身份:围兜上写着“福州市晋安区市容管理处”。
交电动车停车费时,王女士索要小票,看车人称没票。王女士不禁担忧:“没有证件又不给小票,要是车丢了,我拿什么凭据索赔呢?”
记者在东街口、五一北路、五一广场、中亭街等十多处“两车”停放点,发现几乎所有看车收费人员均未佩戴证件。鼓二村农贸市场门口自行车停放点的看车依姆说:“我们有证件,是参加培训后发的,今天忘在家里了。”
此外,大多数看车人都不主动给车主小票,不同停放点给的小票不一样,有的根本没有小票。如东街口东百集团对面的停放点,看车人给的是2002年的发票;而五一广场越洋图书城前的停放点,给的却是2001年的发票。还有更另类的,鼓二村农贸市场门口的“两车”停放点,给的是一种印着绿色字体的发票,也没有像其他停放点的发票那样标明“福建省财政厅监制”等字样。家住附近的李先生还给记者看了他在此收过的“发票”:一张打印了“自行车停车费2角”字样的白纸。

■五四路新华都前停车场
有人承包也有人私自圈地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榕城“两车“停放点有三种性质: 由城管部门批准并直接管理的;经城管部门批准,个人向街道或者村委会竞标承包的;街道或村委会直接设立的。此外,有些社会无业人员浑水摸鱼,看到哪里停放的车辆多,就私自圈定地盘,挂上“钱兜”进行收费。
鼓二村农贸市场门口的停车点是该村设立的,该村一负责人说,由于此处丢车现象严重,村委便在此设立“两车”停放点,安排村里的困难户看车,所得归他们所有。
在五一北路保罗假日大酒店前的“两车”停放点,看车人说,他们是为酒店看车收费的。而该酒店物业负责人称,这个停放点是向街道承包来的,已转手承包给他人,每月承包款为2000元。记者看到,短短1个小时,就有10辆车前来寄存。看车人称,一天来此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约有200多车次,每天能收100多元,一个月能收3000多元。除去工人数百元的工资,承包人仍有利可图。
五一广场某“两车”停放点一看车人说,他们老板承包了好几处的停车点,忙得见不到他人影。
□ 城管说法
坚决查处非法“两车”停放点
调查中,许多车主担心:为了谋利,一些街道、村,甚至个人也私自圈定地盘,这会不会演变成一种新的“圈地”?
对此,福州市城管局有关人士说,只有经城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两车”停放点才是合法正规的。这些代管点都要悬挂“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处”标志牌,同时标明收费标准。目前,全城正规的“两车”停放点,基本上已通过招标承包给个人,城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各停车点的收费行为。此外,对于非法设立的“两车”停放点,他们将坚决查处,并对责任人进行严厉的惩罚,“坚决防止和杜绝‘圈地’现象!
小车停放点调查
停车难是福州市区有车一族的共同感受。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表示,他们已经向福州市政府上报了一份《福州市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办法》,榕城车主路边临时泊车无章可依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店家圈地客人停车不收费
昨天下午,在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记者发现,齐鲁宾馆门前与人行道挨着的空地有几道白色停车线。
没多长时间,就有三四辆小车开到空地上准备停放。车子还未停稳,就有一名保安迎了上来,问司机要到哪消费,如果不是到该宾馆消费,保安就摆手示意司机停到别处去。
齐鲁宾馆的保安给出这样的解释:空地属宾馆的配套设施,不算公共用地,更不算人行道,车主在这里停车,宾馆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宾馆有权拒绝不在这里消费的车主停车。
记者问保安这片空地停放汽车是否经过交警部门的许可,保安说:“我们没有向停车的客户收取停车费,应该和交警没什么关系吧?”
与齐鲁宾馆仅一墙之隔的喜运来桑拿洗浴中心门前的人行道上也停了七八辆小车,本就不宽的人行道更显拥挤。
一辆别克车刚在门前停下来,就有两名洗浴中心的服务员上前问车主是否要到里边“休闲”,并表示,如果到喜运来消费就可以免费停车,有专人看车,保证不会被交警罚款;但如果不消费将车停在此地的话,被罚概不负责。
自行车停放点也停小汽车
沿着鼓西路前行不远,就到了达明路。记者在这条路上的老福洲小吃店门前看到一个立着“自行车、摩托车存放处”牌子的空地上,也停放着十余辆汽车,只是汽车被收费人员引导到拐弯处的一个角落里停放,因此站在达明路上不容易看到此处停放着汽车。
明明标着“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处”,怎么也允许停放汽车呢?收费员理直气壮地说,这块空地是他向市执法局承包的,要支付不菲的租金,为了创收,也允许汽车停放在此处,汽车停放收费标准为每次3元。
记者问收费员:“既然执法局只允许在此处存放自行车和摩托车,那么汽车存放在这里会被交警罚款吗?”管理人员拍着胸脯说:“有人看管,绝对安全,不会被罚。”
临时停车位泊车暂不收费
据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公路边允许临时停车的处所均应有交巡警部门划定的停车线,竖立汽车停放标志,交巡警部门还在部分路面宽度超过8米的人行道上设置了汽车停车位。
交巡警支队办公室刘主任表示,截至目前,交巡警部门共在公路边划定了2843个汽车临时停车位,主要设在路边和人行道较宽的位置,但尚无规定对临时停放在这些位置的汽车收取费用,而在自行车和摩托车存放处停放汽车是不允许的。如果车辆停放在未划定停车位的场地,则被视为违章停车。
_xyz
东南快报:福州停车场“圈地”怪象调查 2005-08-17 东南快报:福州开查四类违章电动车(2005-10-18) 两空调修理工福州凶残作案(东南快报 2005-11-01) 福州暂停户外灯箱广告审批(东南快报 2005-11-23) 福州公务员酒后驾车撞坏电动车 殴打车主母子(东南快报 2007-12-17) 福州治安超九成市民满意(东南快报 2006-2-11) 东南快报:昨日晋安开查沙霸 2005-03-31 福州家园--东南快报尽出假新闻,太没有新闻职业道德了 福州监管网吧出狠招 一名保安盯住一个网吧(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 福州家园网上演“真假美猴王”(东南快报 2006-8-29) 昆明职校8女生 福州实习变陪酒(生活新报/东南快报 2007-2-28) 福州:肯德基废弃炸鸡 大量流入小摊(东南快报 2007-4-20) 死鸡死鸭流浪猫 爬上福州烧烤摊(东南快报 2006-12-26) 福州警匪勾结案尘埃落定 终审判处三被告死刑(东南快报 2007-6-29) 福州延安中学:总理批示是鼓励是鞭策(东南快报 2007-10-18) 霉变腊肠洗洗晒晒 流入福州三大超市(东南快报 2007-12-7) 福州经适房申购门槛 家庭年收入2.7万以下(东南快报 2007-12-11) 福州凯歌音乐广场下周拍卖(东南快报 2007-12-11) 闽清“严晓玲”惨比巴东“邓玉娇”? 福州警方辟谣(东南快报 2009-6-25) 福州:37台电梯超期未检有内情?(东南快报 2009-6-23) 福州《阿凡达》票价贵过台北打平纽约 高价难求(东南快报 2010-1-7) 福州2800亩“超级地王”违规 国土资源部紧急叫停(东南快报 2010-4-10) 东南快报:代管员敢乱收费 发现三次即辞退 2005-08-19 东南快报:“没想到沙霸还这么猖狂” 200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