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腐败案终审曾锦春仍被判死刑执行枪决(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7:33:52
郴州腐败案终审曾锦春仍被判死刑(组图)

昨日,李大伦签收二审裁定书。
昨日,李大伦签收二审裁定书。
昨日,曾锦春在听二审判决。《长沙晚报》供图
昨日,曾锦春在听二审判决。《长沙晚报》供图
本报综合消息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和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李大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曾锦春死刑。
两人受贿均远超千万元
李大伦、曾锦春腐败案因其数额巨大、情节恶劣,案发后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李大伦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建筑工程、采矿、任职、减免税费、解决贷款和原材料供应及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立华等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366.3281万元。此外,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797.739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等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3123.82万元。此外,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李大伦具悔罪表现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李大伦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在“两规”期间如实交待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且退缴全部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原审判决对其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上诉人曾锦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罪该处死。一审判决认定曾锦春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曾锦春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中国现行法律,死刑判决(包括死缓)需经死刑复核程序方能执行。李、曾二人判决目前尚待最高法院核准。
郴州腐败窝案涉158党政干部
郴州系列腐败案肇始于2005年郴州住房公积金案,首先落马的是分管城建的副市长雷渊利。后经雷渊利举报,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等核心人物相继“落马”,共涉及郴州党政干部158人。
另据记者了解,李、曾二人终审宣判前一天,8月13日,原中共郴州市委副厅级巡视员刘清江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在长沙中院宣判,刘清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446.3293万元,违法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252.5903万元,上缴国库。新华《财经》
原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执行枪决
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王力夫)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郴州巨贪曾锦春曾10万元悬赏举报者人头(图)

 
黄元勋向记者出示举报材料,这样的材料,他攒了有一箱子。
50多岁的王文汉曾是郴州市宜章县的一名企业主,为了打赢一场经济官司,他多次给曾锦春送钱,但曾锦春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做法,让他在借了高利贷行贿之后,依然输了官司,从此,他走上了举报曾锦春的道路,并与彭北京、李民主、黄元勋这三人结成“举报曾锦春联盟”,正是他们持续不断的努力,将“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拉下了马。
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案,今天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报记者在庭审前赶赴郴州,采访了扳倒这名“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的民间举报人,了解了这些普通人与曾锦春作斗争的艰辛历程。
王文汉:
“我到现在都不敢回家”
“我到现在都不敢回家,我父亲之前去医院做了几次手术,但是家里人都不让我回家。因为虽然曾锦春倒台了,但是以前把他当作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却还在逍遥法外,有一年春节,他们连续搜了我三天三夜!”王文汉这样说。为了见记者一面,王文汉特意从藏身的地方回到了郴州。
50多岁的王文汉原本是郴州市宜章县的一名企业主,为了打赢一场经济官司,曾多次给曾锦春送钱,让他想不到的是,曾锦春吃了原告吃被告,看谁送钱多就帮谁。王文汉曾通过一个和曾锦春关系不错的中间人与曾锦春牵上了线,中间人一开始就告诉王文汉,曾锦春很爱钱,有钱就办事。在第一次给曾锦春送了6万元后,曾锦春竟然在当天午夜赶到了宜章,督办王文汉的案件。
“曾锦春给我的印象是,只要给钱,他的办事效率就很高。”王文汉说。当晚在宜章,曾锦春就向负责接待的宜章县纪委负责人交代,要当地纪委“双规”宜章法院的副院长,而且第二天就要把他送到郴州去。王文汉听到曾锦春说出“双规”之后是大吃一惊,马上向曾锦春表示,不用这么做,毕竟自己和副院长无冤无仇。
结果王文汉那拖了很久的官司,三天后就开庭了。“但后来法官和我说,他有点搞不懂,怎么曾锦春两边都帮。这样我才知道,对方也给曾锦春送钱了。”王文汉说。
在曾锦春看来,钱是最重要的,于是就出现了两边都帮的荒唐局面。这样,随着双方送钱“力度”的变化,法院的判决也不断地按照“曾书记”的意思改变。为了支撑这场行贿大战,王文汉甚至将亲人出车祸死亡后获得的赔偿金以及通过高利贷借来的钱,统统投了进去。可结果是,王文汉仍然输了官司。
“人们不信郴州这么腐败”
从此,王文汉走上了举报曾锦春的道路。他在投诉的过程中,结识了彭北京、李民主和黄元勋这三个人,四人从此结成了“举报曾锦春联盟”,还达成了生死协议,每周彼此都要通话一次,确保其他三人都还安全。
结成联盟后,四名举报人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曾锦春腐败的证据和线索。多方举报的王文汉自然成了曾锦春主要打击报复的对象。2005年12月25日,曾锦春庇护的一伙黑恶势力20多人,来到王文汉经营的一处矿山,用点汽油的方式,烧毁了全部机电设备。
现在的王文汉仍然没有闲下来,因为曾锦春以前庇护的黑恶势力仍然横行乡里,王文汉仍然在搜集这些黑恶势力的犯罪证据,要将他们绳之以法。
回忆起举报告状的经历,王文汉说:“一开始我们告状的时候,别人还不相信,不信郴州有这么腐败,我和其他举报人还被骂了。后来曾锦春被抓了,骂我们的人又打电话给我们赔礼道歉,说真是没有想到,郴州官场有这么腐败。”
黄元勋:
项上人头曾被悬赏10万元
黄元勋是“举报曾锦春联盟”中最忙碌和勤奋的一个。7年来,黄元勋一直没有放弃对曾锦春的举报。各级举报机关,他都去过了,对于信访和举报制度,黄元勋已经是轻车熟路。而真正让黄元勋名声大噪的,是他给湖南省省委书记张春贤写的一份公开信,这也是他的遗书:“尊敬的张春贤书记: 您好!为什么坚持正义所付出的代价总是那么令人震惊!……这支笔有千斤重,我含着眼泪用血写下这份灵魂的遗书! 是‘天灾’还是‘人祸’?腐败的‘人祸’比‘天灾’更让人受苦受难,我遭受着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的劫难!…… 我知道我和我的全家都处于恶势力团伙及其在党政机关司法队伍中黑后台、保护伞所构成的杀机四伏的恶劣环境中,我面临着灾难、血光和恐怖。这就是一个举报者的人生遭遇。”在写这份遗书的时候,正有人出价10万元,要买黄元勋的人头。
曾锦春的马仔黄生福开办的荣福煤矿就开设在黄元勋的家旁边。黄生福养了一群打手,平时残害乡邻,激起了黄元勋的极大愤怒。在和王文汉等人结成了举报联盟之后,黄元勋成为了联盟的马前卒,其举报的脚步就再也没有停顿过。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黄元勋出示了一大皮箱的举报材料,那是他多年积累下来的成果。专案组在进行调查的时候,很多材料都直接来自黄元勋。也正是黄元勋写的那封遗书,让郴州官场腐败问题露出水面。
“在这些年里,我最要感谢的就是媒体的记者,没有他们对我的支持,我们也不可能一直坚持到现在。”黄元勋说道。
记者与曾锦春的三次交锋
今年年初,李根加入了《记者观察:民声》杂志,成为了该杂志的记者,摆脱了以前自由撰稿人的身份。此前,李根三次被所在的新闻单位辞退!而最早关注和揭露郴州官场腐败状况的,就是这个颇有个性的李根。
第一次交锋:
曾锦春“双规”民营企业主
记者采访发现他态度蛮横
李根与曾锦春的第一次交锋始于2003年,那时他还在湖南红网的《百姓呼声》栏目工作。当时经人介绍,李根认识了一直在告状投诉的李民主。李民主是当时湖南省第一个民营收费站的经营者,却因为没有向曾锦春交纳40万元保护费,得罪了曾锦春,被郴州纪委“双规”,他的民营收费站也因此关门。
接到李民主的投诉后,李根约了一批记者到郴州采访,这也是他第一次与曾锦春直接接触。“我还保留着当时和曾锦春对话的录音。我问他为什么管民营收费站的事,曾锦春回答说凡是危害人民和国家的事情,他都要插手。”李根回忆说。
李根告诉记者,曾锦春不断告诉他,媒体不要管这些事。“曾锦春还强调他们是依法办事,说李民主是携款潜逃。我问他要证据,曾锦春说,没有必要给我看证据。”
在李根的印象里,曾锦春说话很横,不过记性并不好。采访后的第二天,两人又在当地纪委的会议上碰了面,可曾锦春却没有认出李根来,问李根是什么人,李根随便编了个名字,居然把他给骗过去了。李根说,曾锦春在会上用手指敲着桌子,告诉与会人员,说有记者找了过来,让大家都小心说话。
民营收费站的问题被报道后,李根马上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但通过这篇报道,李根又认识了彭北京、王文汉和黄元勋等举报人。通过这些举报人,李根了解了郴州官场的更多问题。2005年,李根被辞退后去了法制周报社工作。他接到了黄元勋的投诉,称当地因为李毅中要去检查,竟把路挖断了。李根收集了很多证据材料,但稿子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法制周报》上发表。一气之下,李根将稿件《湖南宜章“黑矿主”挖断公路逃避国家安检》投给了《法制早报》。稿子发表了,李根又被辞退了。
第二次交锋:
非法煤矿有曾锦春做后台
记者报道未点名仍丢工作
同样是在2005年,李根第二次与曾锦春进行了交锋。当时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巨额贿赂,为其投资入股非法煤矿提供便利。“当时的情况严重到当执法干部去查处这些非法煤矿的时候,却遭到了数百人的持刀围攻!”李根说。
出于种种考虑,李根并没有在报道中提到曾锦春的名字,只是提出非法煤矿的背后有郴州的大领导做后台。曾锦春在接受李根采访时,只是说黄江武拿了他的驾驶证,在外面给人办证办矿,自己对此并不知情。后来,有人曾经将黄江武送到了检察院,但在曾锦春的直接过问下,黄江武很快就被放了出来。此后,李根又被迫离开了法制周报社。
后来,李根干脆做起了自由撰稿人。“那个时候,我就被很多人盯上了,只要我写稿子,就有人到处找关系,不让发表。可是我就在QQ上给全国媒体投稿,效率很高,他们还要拉关系,请人吃饭,哪有我快。”李根说。
第三次交锋:
揭露被庇护煤矿瞒报矿难
点燃郴州官场地震导火索
2006年2月,李根又接到了黄元勋的报料,称曾锦春的马仔黄生福开办的荣福煤矿出现矿难,死亡一人,但煤矿对此瞒报。李根和几名同行在一知情村民的带领下,终于找到了死难者的骨灰藏放地。矿难和瞒报的情况被报道出来后,荣福煤矿的五证一照全部被没收,但生产并没有停顿。
同样因为荣福煤矿矿难的事情,有人说要出10万元买报料人黄元勋的人头。黄元勋因此才写信给湖南省省委书记,李根将这封公开信在网上公开后,引起了省委书记的注意,调查组也因此被派到郴州,郴州的官场地震从此开始。2006年6月,当时的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双规”;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专案组“双规”。“郴州的事情都在我预料中,我准备了稿子,领导一被‘双规’,我的报道马上就出来了。我还给一家法制杂志写了彭北京、黄元勋等人多年来不懈举报曾锦春的故事,我给他们起了个‘举报联盟’的名字。”李根说。
湖南郴州纪委书记借助双规掠夺矿产利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1:48 新京报


一名举报人手持四名落马贪官画像。在郴州,矿业已成为官员腐败高发区。李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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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走过郴州市纪委门前。9月19日,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双规。李根摄
本报讯 (记者 朝格图) 曾矿长,这是郴州坊间对曾锦春的别称。这位郴州市纪委书记不光管干部还管矿,他同时是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独揽矿权于一身。
“他说开就开,他说关就关”。多名举报曾锦春的当地人说,曾锦春多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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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是享誉世界的“有色金属之乡”,储量颇丰。
正是这些丰富的矿产资源支撑了郴州官场利益黑链条。除曾外,上月落马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则担当“矿难新闻灭火队长”,服务于矿老板牟利。
对此,作为原市委书记的李大伦“可治而不为”,自己专注于城建项目,以此构成了李、曾对城建、矿产两块资源分而食之的鼎立之势。
曾书记插手煤矿
“他是恶矿的保护伞。”
黄元勋,郴州市宜章县一农民,一直举报曾锦春,他在受访时说,要想无证开采,必须取得曾书记的帮助。
恶矿,有别于黑矿,指那些有权力背景的矿。
按照当地人的说法,曾锦春一直以不同方式参与当地“恶矿”的掠夺。一些煤老板表示,若能和曾锦春搭上关系,采矿就方便得多,甚至还有一些自称是曾锦春亲戚的人叫卖煤矿开采证。
去年,曾锦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多有民间举报材料送交到湖南省委等部门,举报他的亲戚在多个煤矿参股,为此,湖南省纪委三次到郴州调查曾锦春及其亲属的问题。
“身正不怕影子歪。”曾锦春当时说,调查结果都证明他没有原则性问题,遇到行贿他都推掉了。
曾锦春说,个别退不掉的钱买被子送给农民,或者买水果送到福利院,除此之外,他还上交了十来万。
“彻底的谎言。”临武县地矿局副局长蒋贤儒说,曾先后5次炸掉了曾锦春妻兄唐荣的非法矿。
“曾作为后台,唐荣成为整顿非法盗采的难点。”熟知内情的原临武县领导回忆说,曾夫妻两人多次打招呼,使唐荣盗采点无法禁绝。
该县水东乡一煤矿股东介绍,三次矿难造成至少死亡10人,但依旧出煤,“就是曾的照顾,他至少受贿12万元。”
知情人士说,曾锦春多名亲戚非法参与煤矿经营。
本报记者从接近湖南省检察院曾锦春案调查组的人士处获悉,多有材料举报曾充当“恶矿保护伞”,收受贿赂和占干股。
爱批“矿条子”
曾锦春爱批条子,尤其爱批和开矿相关的条子。
桂阳县一位官员至今保留一张纸条,是一位农民拿给他的,上有“曾锦春”的批示,让该官员划块地给他挖煤。
宜章县浆水乡新华煤矿和义强煤矿因为争夺资源,重叠开采,分别上书给曾锦春,曾锦春先后作出相关批示。
而后,这位纪委书记做出让两边都感到惊讶的事情,就是对于贿赂通吃。
除此之外,曾锦春习惯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
1999年,李大伦刚来郴州,煤矿利润微薄,郴州市政府便动员别人开矿。2002年3月开始,煤价上涨,郴州小煤矿已经遍地开花,呈失控之势。
这种情况下,多有干部参股煤矿。去年上半年,郴州市纪委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查出38名红顶煤老板,处级3人,当时曾锦春对本报记者说,“旨在警示某些干部,并规范郴州煤矿经营秩序。”
而在当地部分官员看来,曾锦春在打击其他干部参股煤矿的同时,却保护和做大与自己相关的煤矿。
多名受访官员表示,很多官员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曾或者不认曾的条子而被“双规”调查。
两书记“分食”城建矿业
在郴州,樊甲生是在煤矿中牟利的另一名落马官员。
据介绍,樊从去年5月任市委宣传部长开始,便大开发财门路,用舆论生杀大权,在矿难发生时灭火,以此服务于矿老板获得干股或现金回报。
和樊甲生相勾结的是周湘安,樊的老乡,原任安仁县电业局局长、副县长。据《财经》报道,2003年樊甲生进入郴州市委常委,周湘安弃官经营矿山,通过樊批到开矿指标,然后转手套现。同时周湘安在永兴县塘门口镇开办了4个矿,两人共同牟利,目前周也已被抓。
实际上,在当地,已形成由多名官员组成的官煤网络图,在李大伦之后落马的郴州市国土局党组书记杨秀善,也被指插手非法煤矿经济。
据湖南省调查组查实,在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的受贿款中,也有一笔和矿山有关。永兴县铅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彦富,这位省人大代表曾向李行贿800余万元。
之外,李大伦主要精力集中于从城建项目谋利。李大伦力主推进“兴隆步行街项目”、“市政府移建工程”等,这些项目,多由其常德同乡承包。
来自省纪委有关方面的消息,目前已核实李大伦夫妇收受贿赂1325万元,被牵连的官员、商人达158名。
当地人对李大伦和曾锦春关系的说法是,两人互相卖面子,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城建与矿山“分而食之”。
郴州“三不倒纪委书记”腐败路线图
王文汉终于公开了自己的故事。
这个51岁的湖南汉子,举报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已有三年之久。9月19日是他的人生转折点。当天下午,接到朋友的一个电话后,他跳起来对妻子说“我们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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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下午4时许,曾锦春和他的数名直系亲属,被湖南省检察院和纪委的联合调查组带走。
确认曾锦春被“双规”后,身在广东的王文汉失眠数夜。他开始向外界讲述自己与这位官员的多年交往。
这是他一向不愿对外人提及的事:作为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他曾向曾锦春行贿9万元,但因被告方“投入”更多,他最终败诉。
围绕案件的戏剧性转变,他亲见曾锦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官场能量,更熟知了这位纪委书记的腐败路线:亲属牵线受贿、肆意干预办案、“双规”作为威胁,稍不遂意便以各种手段进行报复。
正是这几天,更多的举报正涌向调查组,曾锦春腐败路线图愈显清晰。
三种干预方式
王文汉与曾锦春印象最深的一次交往,是在2001年冬的一个深夜。
其时,郴州宜章县农民企业家王文汉起诉广东省乐昌市南岭铁路美光有限公司(下称“美光公司”)违约。8个月后,宜章县法院仍未开庭。
“我通过法院熟人问到,这是因为被告找了硬关系。”
王文汉索性托人将6万元给了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地点是郴州市五连冠大酒店。
当晚12点半,曾锦春带着王文汉赶到宜章,责令县纪委副书记李定邦联络县法院开庭。
三天后,法院开庭。
对曾锦春亲自出面,王文汉“很感动”,因他知道,这位在郴州权倾一时的官员,大多时候根本无需露面就可“搞掂”事情。
郴州一位熟悉曾的人说,曾锦春越权干预共有三种方式:“他偏爱批条子,一般不用那种小条子,而是在文件上面签字,批示给县市各级领导;还有就是电话;实在不行就亲自出面。”
一位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人士接到过曾的两个批示。这位官员至今记得,其中一张条子是申请开矿的,曾的批示包含有“大力支持”字样。
记者收到举报者的材料中,有三份矿权纠纷材料写有曾锦春的批示,分别批示给市煤炭局局长、县委书记和县委常委。
一位不愿具名的郴州市高级干部表示,通过如上三种方式,曾锦春的权力之手,至少在郴州的20个部门发生了作用,而且是“保守估计”。
“其中,县市 国土资源部门、纪委和公检法是重灾区。”
正因为此,王文汉说,自己对官司胜诉“充满希望”。
效率高的“三不倒书记”
王文汉承认,当初去找曾锦春“帮忙”,是经过选择的,“郴州人都知道,市委书记李大伦都不如曾锦春办事效率高。”
几年前,他就亲见了曾锦春的“能量”。当时,广东一家企业的发电机设备因超宽超重,在郴州被107国道管理处拦截。该企业称,谁能疏通关节放行,就给谁200万。
当时王文汉找到曾锦春,约定事成之后大家平分。一顿饭的时间,曾锦春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说事情已经办妥,让王直接去办理手续。
在王文汉眼里“神通广大”的曾锦春,从政历程中从未离开郴州,因而,相对于李大伦等人,他被称为“本土派官员”。
曾锦春系郴州汝城人,早年曾在临武县担任中学教师,后出任临武县委书记、郴县县委书记、郴州市国土局局长等职。
1995年起,任郴州市纪委书记。
任职5年之后,曾锦春因“双规民营企业家”被多家媒体报道。
2000年11月1日,民营公路收费站郴州太和收费站三股东同时被郴州市纪委“双规”。实施“双规”后,郴州市纪委接管了收费站。
当时被双规的股东之一李民主回忆,2003年底,他老婆拿着省政府的报告和媒体的报道找曾锦春,“他说,省政府管不了我,你们也告不倒我。”
鉴于举报源源不断,湖南省纪委此前曾三次对曾锦春实施调查,但每次都不了了之。曾也被称为“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三不倒纪委书记”。
“提篮子的人”
请托者与曾锦春之间的“桥梁”,是由“中介”搭起的。这种角色,在当地被称为‘提篮子的人“,其中不少就是曾的亲属。
王文汉说,通过湖南省农业银行的一与曾锦春熟识的工作人员,他先后给曾送了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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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另外要求,如果胜诉则得30%的执行款。
而中介也获利颇丰:如果胜诉,收取一半的执行款。王文汉的案子,标的额一度提高到400多万。“不过,就算是胜诉,我也剩不了几个了。”王文汉说。
此后,该案进展不大顺利,王文汉不再与这个中介合作,转而找到了与曾家关系更为密切的周某。
“后来,曾锦春说,还让雷军来处理吧。”雷军是曾的女婿,时任宜章县公安局长。雷军后与曾锦春同日被省纪查联合调查组“双规”。
同样,雷军开价7万-10万,事成提取30%.王文汉记得,2004年3月28日那天,他将7万元给了雷军一方。
为曾锦春“提篮子”有此暴利,因此,在曾操控的煤矿业,出现颇为荒诞的场面:一些人游走于煤矿之间“叫卖”,称是“曾锦春亲戚”,可为煤老板们疏通关系代办煤矿开采证。
在煤老板中颇为知名的一个中介名为黄生福。
湖南省检察院一份材料揭示了他与曾锦春的关系:最初联络曾锦春花费了100万,此后每月再给20万至30万。
王文汉后来才知道,这个名叫“黄生福”的人与自己的案子也有关联:他曾给被告方美光公司与曾锦春“搭桥”。
两头通吃
时任宜章县法院院长的文道值回忆,早在王文汉之前,曾锦春就通过黄生福找他去吃饭,宴请方为美光公司。
席间,曾锦春对他暗示关照美光公司。文道值承认,回到法院后,他找到此案的审判长范助海,转达了曾锦春的意图,事后,法院的判决对美光公司有所倾斜。
让他没想到的是,由于王文汉的“努力”,曾锦春专程赶到宜章县,又转而支持王文汉。
2002年5月,宜章县法院下达一审判决。双方上诉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时,一位朋友曾提醒王,曾是一个认钱不认人的人,“不管是否有理,谁送的多他就帮谁多”。
事后,曾锦春果然再次转向。2004年4月,官司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之后,王文汉败诉,理由是“无主体资格”。
法院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宣判前,郴州中院一些分管此案的人员被曾锦春叫到办公室,进行专题汇报,最后曾锦春留下一句话:“我个人建议,看看王文汉有无主体资格。”
“两头通吃”的事情,对曾锦春来说并不鲜见。
处于宜章与临武两县交界的金子坪矿,2001年频遭来自临武县一公司的盗采。金子坪矿一股东透露,频繁反映无果后,发现对方有曾锦春支持。
“正规手段解决不了问题,我们也要去跑曾书记的关系。”
于是2005年初,金子坪矿董事长召集大股东等宜章人,凑足一笔上百万的钱送给了曾锦春。随后,曾锦春果然改站在金子坪矿一边。
接近省纪委曾锦春专案组的人士透露,此案已在调查。
“双规”杀手锏
王文汉不曾料想,因为自己的案子,数名法官被双规。
曾锦春突然转向,让宜章县法院颇为为难。文道值回忆,在曾锦春带王文汉赶到宜春县之后不久,曾锦春将6日内结案的要求下达到县法院。但事后,此案并非按此要求审结。
此后,在曾的授意下,王文汉写了一份针对主审法官范助海的检举材料,“曾锦春说有500元就可以把他双规掉。我就写,范助海母亲过60大寿,我送了600元。”
此后,范助海、文道值,在10日内后先后被双规。
即便是宜章司法系统,因不听命于曾锦春而双规的不乏其人。原县检察院副检查长邝茂盛因为违逆曾的意志,2002年内先后被市纪委双规59天。
“34天不让我上床睡觉。”曾锦春被双规后的第三天,沉默了5年的邝茂盛终于坐在记者面前,没说几句话即已掩面而泣。
诸多受访官员证实,曾锦春利用双规手段,要挟各县、局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伴随权力日重,他胆量也越来越大,扩充到司法等范围。
一位郴州纪委系统官员人士说,“我曾当面跟曾锦春说过,你这样迟早要出问题的。”
他提供的数据是,2002年后的3年多时间,仅桂阳县就有11名科局级干部先后被双规。
11人中,5人系曾锦春插手操办,“不少都是冤案。”
其中建设局长胡颂才被双规的原因是,曾锦春通过他人传达:桂阳烟草局的5栋家属住房不要招标,直接把工程给一姓刘的包工头承建。他觉得不妥,决定“分半搞”,2栋房子给刘,3栋房子公开招标。
胡颂才说,原以为“曾锦春该满意了,没想到他大为不悦”。随后的2001年6月,郴州市纪委对胡颂才进行了为期100天的双规。
以上纪委人士说,被双规的官员或多或少都有点问题,“但一定要注意的是,纪委执法绝不能为私人所用。省领导批示天理不容,用在这个事情上很合适”。
反腐重拳入郴州
三审败诉,把王文汉变成了一个坚定的举报者。
2005年的下半年,一些人携带枪支、刀具、汽油等,把他经营的煤矿厂房以及机电设备全部烧毁。肇事者扬言,只要看到王文汉出现,就一定不会放过。
举报曾锦春者,多有类似经历。5年来一直举报曾锦春的郴州市宜章县浆水村农民黄元勋,在曾的干预下,被当地警方刑拘15天。
黄元勋给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写遗书,引起高层广泛关注。据湖南省纪委相关人士透露,今年上半年,省纪委派员专门调查黄元勋之事,并鼓励当地民众举报。
对比此前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副市长雷渊利的落马,曾锦春落马的民间反应相当强烈,“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
因官名口碑极差,曾锦春被捕当日,郴州市及其下属宜章、桂阳等地放鞭炮打横幅欢庆。
有人统计,郴州下辖的宜章县近几天燃放的鞭炮超过5万元。郴州市及桂阳等地多有群众打横幅欢庆。
接近1年没有回家的王文汉不敢乐观。他说,“我必须等着那些涉案的人全部被抓,才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