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全文2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3:51:29
 

  第二部分 承 诺

    本人

    (正楷体)作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郑重承诺:

    一、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二)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六、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作出的各项公开声明与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七、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八、本人同意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亲自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九、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十、本人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承诺人(签署):

    日     期:

    此项承诺于

    年  月  日作出。

    见证律师:

    日     期:

    说明: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必须向本所呈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人士,均必须填写第一部分声明和第二部分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按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版本)》规定的格式填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按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自然人版本)》规定的格式填写。

    2。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分别向本所呈报《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3。填写人员应当如实回答《声明及承诺书》中所有问题。 若没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写声明部分,或没有填写承诺部分,或没有遵守承诺,则属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所有权根据本规则予以相应处分。

    4。因声明事项发生变化需要按照本规则向本所报送最新资料的,应当同时报送更新后的《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

    5。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报送本所的《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与相关人员(或单位)亲自签署(盖章)的书面文件一致。

    6。若所附格式文件不够填写,可另书并请装订在后。

    7。若对填写事项有疑问,请咨询本所或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