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妖魔化的外资二:深陷在华投资失败的外企_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4:59:17
近日,发改委限制国内食用油价,但是外资粮商并不担心,外资四大粮商早已垄断了中国食用油市场多年,但并非所有外企都能如此强悍,外资也有掉入陷阱的一面,而中国在成为众多外资滑铁卢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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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在华屡遭滑铁卢

化工巨头杜邦公司在东营的钛白粉项目曾是当地政府的重点引资项目。而8年间投资近5亿的杜邦项目至今无法开工。

外资电企于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开出了年固定回报率为15%到20%的优厚条件。
 
杜邦东营项目投入巨资血本无归
化工巨头杜邦公司在东营的钛白粉项目曾是当地政府的重点引资项目。而8年间投资近5亿的杜邦项目至今无法开工。2004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以杜邦为依托建立项目组,由杜邦公司提供资金和技术,整个项目的研究持续到工厂开工灌注后的一年,而研究成果将为中国在深井灌注的应用与管理提供重要依据。2005年,东营市政府也将该项目列为重点引资对象,因为这项投资计划能够带来5亿元的税收和600个就业岗位。这相当于当时东营市全年财政收入的近1/8。
然而,随着东营市政府领导调整后发展思路的改变对杜邦项目的热情消退了。东营政府试图改变过去依靠石油、化工的局面,欲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国际新能源产品及装备制造基地,在此背景下,杜邦东营项目成为牺牲品被无限期的搁置。
有报道指出,并不是外国投行第一次狙杀中国国企。早在2003年下半年,中航油集团下属的新加坡子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也是被狙击深南电的高盛杰润拖入原油看涨期权圈套之中。中航油新加波失手,成为了央企海外资产巨亏的典型代表。
外资电企两次撤离潮
电力是外资在华投资失败的典型行业,1999年和2004年,外资电企曾两次撤离中国。
外资电企于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当时中国电力需求增长很快,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本进入,开出了年固定回报率为15%到20%的优厚条件。
当时的山东、福建、广东等省对外企许诺固定的回报率,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了几年内的上网电价,这引来包括法国和韩国等世界500强企业来华投资。1997年,外资占中国电力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一度最高达14.5%。
这种局面持续到到1999年中国电力大重组供应出现过剩。此时,对外资承诺的固定回报已不符合地方政府的利益,固定回报政策被取消,外企首次撤离中国,而留下来的外资电企艰难支撑到2004年,电煤价格一路上升,国有电厂因政策优势,依靠低价的计划煤保证盈利,而包括外资在内的非国有电企挣扎在亏损边缘,从而出现第二轮外资电企撤离中国。
外资电企进退中国,政策都起到了主导作用。进入中国是看中了其固定的投资回报率,而退出中国则是由于无法与“国电”竞争,陷入亏损不得不撤资。此外,外资电企的审批复杂,一些投资的最佳时机往往因为审批程序繁琐时间太长而丧失;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资金投入,却要在新电厂中占控股地位,也令外企感到为难。
 
外资在华投资失败的三大原因

外资加油站壳牌、道达尔已进入中国多年,但只能从事终端的加油站业务,不能从事中上游的炼油、储油等业务。

联合丽华租借中华牙膏商标以来,已使该品牌无形资产达1.33亿元,而原持有者白猫股份连续3年亏损被暂停上市。

包括蒙牛、国美等号称民族企业的公司均在海外注册,但一遇到股权争夺战,就有人利用民族主义情结说事。
 
进入高垄断行业 遭遇政策壁垒
外资在华投资失败有很多的原因,尤其在外资进入国企垄断行业后,命运往往更难预料。如前文所述,外资电企的失败正因为无法与占据中国90%以上电力份额的国电电力相抗衡。尽管入世时,中国宣称开放高垄断行业,但外资进来后仍然要面对不同的政策壁垒,选择不慎便将陷入“雷区”。
此外,还包括电信、石化等已经开放的高垄断行业同样步履维艰。外资加油站壳牌、道达尔等已进入中国多年,从进入之初便深陷困境,因外资只能在中国从事终端的加油站业务,不能从事中上游的炼油、储油业务,他们需要“两桶油”手中买油,然后再到终端加油站与其竞争。这种竞争中,外资加油站即无成本优势,又无规模优势,只能依靠降低利润率和提高附加服务。
触及中国利益 陷入民族主义困境
而外资在华并购中,还有一个不得不面对问题——民族主义。特别在日化领域,宝洁和联合丽华在华控制了日化行业的半壁江山,但在频频收购的过程中,经常遭遇被滥用的“民族主义”情绪。
在外资并购案中,经常爱用“民族主义”当借口,实际上,“民族企业”是一个无法准确定义的概念。几年前,可口可乐试图收购汇源时,有人高举保护民族企业大旗,但实际上汇源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民族企业,汇源果汁的注册地在开曼群岛,属于外国公司。而很多包括蒙牛、国美等号称民族企业的公司均在海外注册,但一遇到股权争夺战,就有人利用民族主义情结说事。
外资收购的一些所谓民族品牌确实消失了,但被收购的民族品牌,既有陷入困境不得不合资或出售,还有原持有者高位套现的原因。如果并购是市场经济下的你情我愿那么便无可厚非。人们在诟病洋巨头收购民族企业并导致其消亡的同时,也有一些民族品牌被外资收购后才得以发展至今。
联合丽华自1994年租借中华牙膏商标以来,已经使该品牌的无形资产高达1.33亿元,而中华牙膏商标的持有者白猫股份近年却连续3年亏损,并暂停上市。
水土不服 不适应“中国特色”
外资在华投资失败的案例中,往往是因其不适应“中国特色”。国外资本在中国的并购,不仅仅是两个企业之间的事,还要受到诸多政府部门的左右,即使是并购民企也不例外。
在太子奶事件中,花旗银行、摩根士丹利等太子奶的债权人当初均让太子奶以土地、厂房、股权等做抵押,但是,随其进入破产重整,“抵押”行为的合法性被地方政府否定。李途纯抵押给摩根士丹利等风投的股权被株洲市政府要回、太子奶抵押给花旗银行的土地,被认为手续存在瑕疵判令抵押无效。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证监会等6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中第第十二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这一条规定意味着,商务部被授予了对外资并购交易的最终审批权,但是,商务部并未规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标准是什么,现阶段“经济安全”更多是基于感性判断而不是理性事实,商务部的最终审批权由此被大大放大,政府否决外资并购也有了法律基础。
 
被妖魔化的外资

2007年,商务部发布了的中国外商投资报告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行业真正被外资垄断,真正的垄断企业多是国有企业。商务部王志乐指出,市场份额大不等于垄断。

几年前,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外资提前结束与蒙牛的对赌协议,获得超4倍的投资回报,而蒙牛管理层则获得超过6000万股的蒙牛股票。
 
外资没有垄断中国主要行业 真正的垄断是国企
2007年,商务部在厦门发布了中国外商投资报告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行业真正被外资企业垄断,真正的垄断企业还多是国有企业。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在报告中指出,市场份额大不等于垄断。
一些人说某领域被外资“垄断”了,其理由是这个行业各个外资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加起来达到很大的比重。王志乐认为,这种判断有两点失误。一是同一行业内的外资企业之间也存在竞争,不应将一个行业所有的外资企业加在一起作为一个市场主体来判断。二是市场份额集中是垄断的条件,但不等于垄断。
判断是否垄断主要看这个企业是否运用其优势地位限制竞争。从现有调查看,有少数行业的确存在某个外资企业市场份额集中度高的情况,但还没有真正形成垄断。且从目前看,一个外资企业还难以在短期内形成对中国某个产业的垄断。
对赌协议并不是不平等条约 结局往往是共赢或双输
在外资与内资企业的合作中,经常出现对赌协议。提到对赌协议,很多人认为是内资企业为拿到钱与外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附加了很多苛刻的条件。实际上,对赌协议并不是不平等条约,“对赌”往往是赢则共赢,输则双输的局面。
如几年前蒙牛的“对赌”被市场视为“成功典范”。由于蒙牛超常的业绩增长,在摩根士丹利、鼎晖和英联三家外资股东提前结束对赌协议时,外资股东获得超过4倍的投资回报,蒙牛管理层则获得超过6000万股的蒙牛股票。赌输的案例也不少,如李途纯便因与摩根士丹利等投行的对赌失败,加速了太子奶的破产,投行的投入也已血本无归。
所谓“对赌协议”,英文原名是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直译意为“估值调整协议”。对赌协议只是一种财务工具,从本质上没有对错可言。在西方资本市场,估值调整几乎是每一宗投资必不可少的技术环节,因为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对企业未来的赢利前景如何都不能做100%的判定,因此投资方往往倾向于在未来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条件加以调整。
实际上,对赌协议是机构投资人保障投资利益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作为激励企业管理人的方式,对赌往往可以带来共赢的结局。
 
外资在华投资,并不全都是一帆风顺,很多投资因误入中国的垄断行业或对中国未来政策把握不准而以失败收场。强大的外资,在民族主义的情结下,被有些人妖魔化,外资并没有也不可能控制中国的主要行业。中国真正的垄断不是外资,而是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