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揭秘文强的黄色生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3:33:59

“亮点”最早开张于1994年,地点是距离今天重庆市最繁华的商业街解放碑十字金街不远处的江家巷一栋居民楼上。也就是当年的重庆市公安局大楼背后约100米处。

当时,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刚刚两年。

江家巷草创时期的“亮点”,和后来的其他“亮点”一样,营业处没有任何招牌,当时也不叫“亮点”,而是完全没有名字。那时候坐的士说去“亮点”,没多少司机知道,但要是说去“温开水”或者“80块”,那的士司机很快就会把你送到目的地。为什么叫“温开水”和“80块”呢?因为“亮点”内从事色情服务的女子为客人服务时,都需要用到一杯温开水,而“亮点”的价格是一个钟80元。

“价廉物美”,又有特色,使“温开水”和“80块”几乎成了这个色情场所的代名词,很快有了名气。没过多久,“温开水”和“80块”就在距离江家巷不远的临江门魁星楼一层居民房中,又开设了第二个分店。当其中一个分店客人太多时,工作人员就把一部分客人带到另一个分店去接受“服务”。

这样一个“声名显赫”、路人皆知的色情窝点,设在与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隔街相望的楼内,但却从来没有出过事。

因为生意太好,“温开水”、“80块”狭窄的营业场所已难以接待更多的客人。为了扩大“业务”,1999年,“温开水”搬到了渝中区一号桥扞卫路华一坡的亮点宾馆。后来大名鼎鼎的“亮点”之名,就是这时候被叫了出来。从此,“亮点”逐渐成为全重庆最著名的地下色情场所。“亮点”生意最好的时候是2000年以后,那时“亮点”每年的利润达到几千万元,客人多得都接待不了。

在重庆民间,有一点得到大家公认,就是那里绝对安全,从来不会出事。2007年,“亮点”从一号桥搬了出来,又先后在渝中区其他地方开设了“紫宁州”、“颢懿斋”、“阙园轩”等8个类似的场所。其中,位于大溪沟星都大厦的“阙园轩”,是2009年8月7日被警方端掉之前,“亮点”最大、最著名和最后的一个场子。

一名曾在“亮点”服务过的“小姐”以详尽的文字在网上作出数千字的血泪控诉。她在网帖中披露,“亮点”组织了一个班子,负责到车站、菜场、劳务市场和人才市场等地,打着招工的幌子,专门物色刚从外地到重庆的年轻女子。骗进“亮点”之后,以统一食宿、统一理发、统一体检的理由,收掉其手机、身份证、存折等一切物品,限制其人身自由。然后,开始在“师傅”的耳光、棍棒等“侍候”下,进行“业务”培训。如有不从,即关进黑屋内毒打,直至顺从为止。“亮点”还制定了严酷的考核制度,要求每个“小姐”每人每天最低上10个钟,每周必须有2天上20个以上钟等,如完不成,轻则处以扎马步45分钟、两脚并拢下蹲200次等体罚,重则用胶皮管打折腿,并处罚款。

这名女子控诉,“亮点”还用药物控制“小姐”的经期,强迫“小姐”在经期卖淫,以便减少“小姐”月经休息带来的损失,从“小姐”身上攫取最高的利润。而这些药物、栓剂,甚至卫生棉,都由“亮点”强行卖给“小姐”。“亮点”规定,“小姐”不准外出、不准与家人和朋友联系,生活起居均被严密监控。

“亮点”还定期组织“小姐”进行逃跑演练,规定在接到望风人员报警25秒内必须穿好衣服按预定线路逃脱,如做不到可能会被“上电棍”和扇耳光;在模拟应对警方审讯训练中,如卖淫女应答不当,则可能遭殴打,或者关进黑屋,24小时断水断粮,百般折磨。

这名女子在网帖中还称,“亮点”里有很多“小姐”是被强制安排做过整容手术的,而整容手术不菲的费用均挂在“小姐”的账上,按月从“小姐”的钟钱中减扣,直至还清手术费用为止。

虽然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正式场合说过“亮点”的老板就是文强,但在重庆老百姓眼中,这早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上面那篇网帖中,发帖者直陈“三姐”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亮点”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

网帖作者揭露到,“亮点”每年年底开联欢会,文强都会到场。而公司的其他干部也会到场“三姐”王紫绮是文强的二奶。

在重庆官方唯一一次提及的文强与“亮点”关系的通报中,是这样表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文强长期以来,涉嫌先后为‘亮点’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组织、容留卖淫等犯罪活动”。

在“亮点”内部,更耸人听闻的并不是里面的卖淫行为,而是传闻文强强迫监狱的女犯人到“亮点”靠卖淫服刑。到“亮点”玩过的重庆许姓商人对于“亮点”里面的女犯人印象非常深刻,他因曾多次听人谈及“亮点”里的女子中有在押犯,因此曾有一次特意询问过为他“服务”的“小姐”,该“小姐”当时坦承自己就是在押犯人,因在遭人强奸时反抗,夺刀杀了强奸她的人而入狱。

另外,有重庆当地媒体从业人士曾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听人谈过,确有在押犯人在“亮点”通过做“小姐”来“劳改”,如果表现好还可以减刑。这些犯人被收监前多半也有卖淫和吸毒等前科。

2009年10月初,经过2个多月的追捕,以王紫绮(三姐)、陶铭古(陶儿)、钟光玉等三人为首的“亮点”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团伙成员50余人,全部被抓获。后来经过查实,199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紫绮等80余人,先后强迫120余名妇女卖淫,从中牟取暴利上亿元。其中,1名妇女被残害致死,2名妇女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数十名妇女先后被殴打致伤、致残。

重庆官方媒体揭露过“亮点”一名女子遭迫卖淫,跳楼身残的事情,揭露了“亮点”内部的残忍,但后来这个案子被文强掩盖住。

该女子2003年被骗到“亮点”卖淫,因不堪殴打、威逼等虐待,从被关押的楼上纵身跳下,造成下半身瘫痪。“亮点”的老板怕事情败露被查处,一直将其关押至今。该女子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长期生活在阴暗的房内,人已经完全变形。她用两根毛线带绑在双脚上,便于用双手帮助双腿的活动。

出了这一件事,“亮点”内很多事都因为文强的保护而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其中最为恶劣的是2002年5月7日,发生在“亮点”内的枪击案。但令人奇怪的是,发生在“亮点”内的“5·7”枪案,非但没有揭开文强是“亮点”背后老板和保护伞的内幕,相反成为他亲自指挥破获重大枪案有功的又一项政绩。

2002年5月7日晚9时许,亮点宾馆五楼传来一阵沉闷的枪响,两男一女躺在血泊中。两名男子,其中一名是来自北京的客人,一名是宾馆的保安;女子则是宾馆的“女服务员”。急救中心的医生证实,三人被送到医院时,“当时神智尚清,还能说话,但对发案经过皆闭口不谈,似有难言之隐”。

“5·7”枪案震惊了重庆各界,也在全国引起较大的反响。当时的公安部主要领导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破案。重庆市公安局专案组在当晚成立。讽刺的是,专案组指挥长正是文强。

20多天后,重庆市公安局向媒体发出了一份通稿,宣布“5·7”枪案告破,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在这份通稿中,枪案的起因被描绘成5名犯罪嫌疑人到宾馆5楼“玩耍”时,因与宾馆服务员发生口角及抓扯而“擦枪走火”,其同伙逃跑时朝人群开枪射击,致1名客人和3名服务员中弹。

通稿没有提到5名犯罪嫌疑人到客房“玩耍”什么,也没有任何字眼提到这些“服务员”当时在从事什么服务。当然,更不会提及亮点宾馆涉黄。

正是这起枪击案,让他们对早就流传着的文强与“亮点”关系非同寻常的传言有了些许认识,而案件处理过程所显露出的一些蛛丝马迹,也似乎在向重庆老百姓证实着什么。不过,由于诸多原因,这些怀疑都未能直接见诸报端。

案发后有重庆当地的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了解到案件的一些离奇之处:枪案发生后,宾馆工作人员提前清扫了案发现场,声称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警方似乎也有意隐瞒。只是,犯罪嫌疑人在杀人后冲出宾馆,用手枪胁迫出租车载其离开,有多名出租车司机在现场目击后到渝中区公安分局报了案,有关方面才不得不承认有案件发生。

还有一个细节可以说明“亮点”的有恃无恐。“5·7”枪案发生之后,因犯罪嫌疑人仍手持3把以上手枪在逃,各娱乐场所无不心惊胆战,有的甚至关门歇业。作为当事方的“亮点”,警方声称其已停业。

但在案发第二天晚上,路过“亮点”门口的市民发现,“亮点”内仍灯火通明,客人进出频繁,一排排出租车停在宾馆门口候客,显示“亮点”仍在正常营业,似乎枪案发生在别处,与“亮点”毫不相干。

“亮点小姐”控诉材料

“亮点”绝不是所谓的“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绝不是!而是“有组织的暴力胁迫妇女卖淫”!真心希望姐妹们勇敢站出来,把事实说清楚!把应得的收入要回来!知道内幕的人很多,我算其中一个!

我知道那个女老板和公安系统的合伙人都该千刀万剐,尤其那个女实际管理人。

(一)“亮点”里“小姐”大部分是整过容的。

整容费要从钟点钱里扣掉,100块里“小姐”只能得20,后来涨到30,前提是表现必须极其好,甚至主动监督汇报其他“小姐”的思想。只要摸“小姐”鼻子是硬的,就是“亮点”安排做过手术的。

所有“小姐”不准有纸张、笔来记录自己的钟数(更别说手机了)。

全靠前台记录,出房间前,要把包含套子的垃圾袋带出来,水盆等杂物归位摆好,万一房间遗留任何东西,哪怕是客人衣服中的纸片,都要扣掉50元。所以,做不满3个钟,“小姐”很有可能倒贴钱给“亮点”。

不上钟时间必须表现出乐呵呵的,充满希望和热情。

一旦有结交朋友或散布负面情绪的倾向,“小姐”间或有凭空举报的,都会当众被自扇耳光,或被管理阿叔扇,或用台球杆抽。“亮点”内部抽人上瘾,经常抽到满地断杆,反正2007年以前是每天倒班时,都要(没事也)找几个“小姐”抽,来吓唬所有人,而且是姿色出众的。

(二)“亮点”里的“小姐”们,都是绝对没有人身自由的。

“亮点”专门搞了一个团队,在菜园坝车站等地,物色胸大的,刚进重庆的。。。。。。脸蛋么倒是其次,因为进了“亮点”,会统一给做整容手术,如我前面的帖子所述。但费用全部计入“小姐”的预支金额里。后期就是直接有代理人在劳力市场招人(如储奇门市场等)。介绍时说是茶楼……700-800元工资等等。

只要进了“亮点”,那就由不得了,手机先直接收掉,按小妹写下的地址邮汇去……附上“工作繁忙,不必挂念和联系”云云…身份证,存折卡片…全部收掉…身上一个纸片也不能有。

对了,每个小妹是有5000元入场费的,雷打不动。不论是谁——就算是“钟姐”介绍进去的,也要照扣无误,每个月500,从“工资”里扣除,直到10个月满。

只要进去了,不管是怎么进去的,只有一直干到“退休”。也就是“亮点”的“三姐”——就是那个女管理人,或是那个“管理阿叔”认可这个小妹已经是彻底顺从了,为止!

说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每个月都在“亮点”内部发生。“亮点”的“小姐”都经历过,或亲眼目睹过身边的“徒弟”或“师傅”或自己就有此遭遇:

一个小妹进入“亮点”,很可能第一天就被培训内容吓哭了:舔肛,舔脚,肛交,不是闹着玩呢,经过“师傅小姐”(先前被驯化的)的循循善诱、管理阿叔的耳光和棍棒之后(此阿叔40多岁,眼圈通常是黑的,经常去耍的在前台很容易见到)。。。。。。先是每天“上部分钟”,经过一段时间,肯定有熬不住的一天,和管理层闹着要回家的,会被单独在一个小房间里毒打,通常就是街上五金店里的镐把,或最粗等级的锹把子,打断掉1根到2根。

小妹通常在此次教育之后就会“想通”、“开窍”了。但通常在五六个小妹当中,总会有一个或两个仍然会幻想逃跑,于是本故事每月就上演了。

小妹在和某个客人服务过程中,经极力讨好后,借用客人手机向家人通报自己的境遇和“亮点”的详细地点,然后,小妹的父母和乡亲们,亲戚等等,随你怎么叫人,叫上黑社会的头都没关系,最多曾有30多人冲到“亮点”前台要人!通常是10几个,根本就是毛毛雨,任你叫上天也没用。

之后,此小妹之惨、绝非各位所能想象。首先她的亲人在外面绝不会和她见面;其次,如果她在上班,而不是在宿舍,会被送回宿舍,单独关进“小黑屋”——个“小姐”们绝对害怕的地方;第三步,“管理阿叔”上场——“小姐”们通常称他为“涛儿”(据说是一位刑满释放人员,在监狱中就曾扬名的人士,四五十岁的行刑专家,反正“亮点”的三个店里需惩处“小姐”时,全是此公出场),打人的工具主要是3种:锹把杆、台球杆、末端填充了的粗橡胶管子。

由于“小姐”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所以她的腿通常是必须被打折的。肯定有人在“亮点”走廊里无意中会看到有的清洁人员或“小姐”走路是一瘸一拐的,或不是很利索,那已经是在接好了腿骨、在医院修养好、并且本人反省比较到位的情况下出现的!

这种惩处情况在2004,2005,2006年这3年中十分嚣张……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一两个不听话的“小姐”或刚入值的“小姐”被打折腿,直到2007年后才收敛……不再动辄就把腿打折。

至于打到“小姐”完全不能动,需要她的“师傅小姐”们轮流喂饲1个月才能爬的,不计其数!而且其中所发生的费用全部是此小妹个人自己承担!

那个“涛儿”在“亮点”中的管理位置仅次于“三姐”之下,曾单独负责一号桥2楼和“德庄火锅”六楼上(后为小天鹅酒店六楼)店的全部经营,且成绩突出,其最差日收入也有60万元!简直就是光天下日中的罪恶!

(三)把一个“小姐”从“完全不从”改造成“劳动模范”。

方法就是公布所谓的每个月“关工资”数字,在“小姐”们之间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气氛。

同时只要你上了一个层级,就相应的重新设定了新的劳动指标;对于所谓“点得起”的小妹——即“下客厅”就会被客人选中的姿色偏高的“小姐”——不是你赚的比其他“小姐”多就可以放松休息的,反而是层层加码,完不成就要受处罚。

处罚通常是两种:1,双手举过头顶,两脚并拢做下蹲200次,中间停了就重新计数,完不成就是胶皮管子抽!2,扎马步45分钟,一个钟,下面有东西顶在肛门正下端,完不成同上——抽!

“5上1、2上2”是“亮点”内部对于一些“点得起”的漂亮小妹的一个基础指标:即一周内,5天必须做够10个钟,2天必须做出20个钟以上!请相信——“亮点”里很多“小姐”在进入“亮点”内2。5个月后,就能在高压政策下达到所谓的“4天上1、3天上2”。

请注意,不是平均!假定你7天内某一天做了17个钟,只能算当天上1,第2天重新计数!有的小妹一天做了28。5个钟,只能算当天上2,第2天重新计数!

每一个客人过后,小妹要立即把客人送出防盗门外(绝不允许在走廊和门口缠绵,2008年前小妹通常是要把客人推出门的!否则,耽误了时间,小妹是要“遭打”的!

小妹要立即到洗涤处,清洗私处和口腔——请注意是跑步过去的!2007、2008年前,如果不这样动作的话就‘遭打“!

清洗时间加穿衣,加上再次归入队列等待”下客厅“,加上化妆完毕,所有动作总共绝不可以超过15分钟!否则就不是’遭打‘,而是”受处罚“!

这样就保证了一个小妹可以在24小时内做出最多的钟。“亮点”的最高纪录是32个钟,即完全没休息——应该是在一个客人上做出的。而27个钟,30个钟在”亮点“稀松平常。。。。。。“小姐”们在拼命地互相比!

可能有人会试图让“小姐”记住你们的手机号吧?有人成功了么?已经成功把”小姐“变成了性动作的机器,一周内有2-3天不可能睡到2个小时!她们的脑子什么都记不住!只能记住规矩!

为什么“亮点”的小妹们到了公安局就都像钢铁一样,警察为啥就什么证据也拿不到?呵呵,有些人就是不相信国人的智慧呀。非要我把某些东西说明?只此一次!

“亮点”是用药把月经量逐渐减少的,到最后只有一点点,再用阴道内栓剂吸收掉——你根本就感觉不到。但这些药和药剂,栓剂——即使是卫生棉都是明码标价——强迫卖给“小姐”们的。用也要用,不用也要用,强行从每个钟费里扣掉。

“亮点”后期不是对所有的“小姐”都要求用药了,只是对那些漂亮的,绝不可以耽误钟(没有月经期这个概念)!

(四)每天雷打不动的演习

原渝中区派出所的民警们,随便拉出来一个都够枪毙了!因为他们在“亮点”里有干股!按月“三姐”是给他们分红哦!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

“亮点”不止一次被警察突袭过的,从来没抓到过一个光着身子的“小姐”!里面的小妹是每天都要演习的!

如果你在上午去“亮点”玩,经历过突然房间里的灯亮了,而且外方有人在喊“找东西撒”,呵呵,这是“亮点”在给所有的未上钟“小姐”做演习!

指标是10秒内穿好所有衣服,25秒内从楼内预先设计好的通道撤出到地面安全区。。。。。。每天雷打不动,必做一次!不达标的“小姐”一律是“受处罚”!

这种处罚是特殊安排,基本上完全是渝中区警察们告诉“三姐”怎么怎么去做的。

1)穿衣10秒不达标的——2006年前绝对没得商量——“小姐”双手过头被手铐吊住,以一个大拇脚趾着地为准,2个小时为基数,乘以“小姐”不达标的次数为“站立”的时间;我只知曾有很多“小姐”在警察局里被审——什么都不说——于是被吊了48小时,依法放人!

其实小妹在进入“亮点”的第一天,就有专人整天看着你一次次的脱光,穿衣服,惩处,再练习。。。。。。直到能够在高潮期也可以10秒内迅速完成从拔出到穿戴整齐(肯定有人注意到,“亮点”小妹在进入房间后,如果穿的是裤子,她脱下来,摆在床上的顺序是很有讲究的,两个裤筒弄得像个眼镜一样,可以一下子跳上去,拉起来,走人,到楼下)

2)25秒内下楼不达标——2006年前比较狠,上电棍!后来松了,改扇耳光等等——只是“遭打”的级别了。

(五)分配与休假制度:

“亮点”在80元钱一个钟时,“小姐”得20元;在100元每钟时分两个阶段:

1阶段,一部分人仍然是20元,表现好,犯错少,积极向管理层靠拢的30元每个钟(如举报别的“小姐”有逃跑的想法。注意:是想法,不是行为);

2阶段,全体“小姐”都是30元,包括刚入职,只能被师傅“小姐”带着“双飞”的新小妹和确实很老、“下客厅”很难被点到,主要是从内部来做“双飞”的。

正常的“小姐”在“亮点”,闭着眼睛工作,肯定月收入是上万的——根本不是漂亮的!

通常一个小妹进了“亮点”,就算表现再好,举报了再多其他“小姐”的负面情绪,3年内别想出去。打电话可以,随时向家人报平安,专人负责盯着你说话。戴着耳机,“小姐”说错一个字,电话立即挂断——狠打!罚款,再延期。

“小姐”过年想回家?没问题——前提是在“亮点”内部账上已有20万——净剩20万,去除整容费,入场费(如果你是外包团队通过上山下乡,放款进来的,要把利息全滚清),然后有专人陪同回家见亲人!

注:稍有姿色的小妹一年内也可以存账20万的,只要她完全的投入!那20万是在“亮点”内代管,“小姐”回来就可以提出,它就保证了“小姐”到家乡——再如何抱着亲人哭也不可能说错一个字!

但事实情况是:“小姐”们做到此时早已被彻底洗脑,对“亮点”,对“三姐”,“四姐”,“钟姐”,“吴英”,“文强”,甚至是“涛铭古”,都是感恩戴德,感激涕零的!真的。

即使抓进公安局,打得半死,都绝不会说出“亮点”内幕!三姐就曾多次放话:“亮点”里死几个“小姐”算什么?

我们也确实亲眼看到,和自己一批去的,有文化的,反倒最后在“小黑屋”里一直关着,实在是打都打烦了的,就不见了。

现在还有很多小妹关在监狱里,或是在劳教。因为她们都还没见到王局,就把一些内幕泄漏了,立即就被整个隔离拘捕了,只有打死都不说的小妹才被放了。

公安系统大多被“文强”他们之前就买透了的,我们哪里能鉴别得了呢?

(六)“亮点”内对“小姐”的考核制度:

之前我提到过一周内,对于可以独立“下客厅”的小妹,有“5天上1、2天上2”的最低指标。但是如果“小姐”给每个单独客人的服务时间不达标,照样会受到处罚,即使小妹已经达到“4天上2”。

具体办法是:

1)如果一个客人陪到了3个钟,那么此次服务就是过关的,相应表格上为√+O;

2)如果一个客人陪到2.5个钟,那么就打√;

3)如果只陪了2.0个钟,就是O;

4)2个钟以下,就是X。

假定一个小妹工作一天,上了1,就是10钟以上了,但是接待的客人数量超过了5个人,比如说是6个人,那么此小妹仍然是X;

如果一周内,有2天的指标是X,那么此小妹就惨了——必受处罚!

可以想象,一个小妹如果已经在某一天出了一个X,那么此周内,她的服务将是超一流的!

在“亮点”内部,所有的“小姐”都知道“三姐”是文强的老婆!每次年底开联欢会的时候,文强总是到场的!还有其他公司的干部人员,“亮点”的小妹们还要表演舞蹈,小品等。茶楼的服务员——小男生们也参加的——唱歌的小男生还会得到100元钱的奖励!

事实是:每个“亮点”的小妹都必须为这种聚会上交200元钱,如果联欢会开完,超支了,每个小妹还要再次平摊补交费用!

“亮点”内部的“小姐”可以说是多才多艺——有一个舞蹈学院的大学生就在“亮点”干了8年都没放走,她带队排练舞蹈(提前3个月)——1分钱的补助都没有,舞蹈队得奖后——奖金(上万元)也是拿到她本人的店内充公;跳舞的小妹每个人只有1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