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三大宗教的神 2010.12.28. BZRXZ zhuan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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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三大宗教的神


漫谈三大宗教的神 (1) ---神的“进化”
 
              

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并称当今世界上的三大宗教。基督教是近几百年来最强势的宗教,它伴随着西方文化在世界各地不断推进,在许多民族、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生活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伊斯兰教近几十年来发展迅猛,影响日益扩大,同时又由于它笼罩着长期多事的中东地区,一直是人们关注的对象;而佛教在人口众多的亚洲根深蒂固,又是中国文化的一部份,我们从小耳濡目染,对它更有切身的体会。为了加深对宗教信仰的认识,近日闲暇之余,我试着将这三大宗教的神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发现他们彼此之间固然存在着许多的差异,而相同和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少,其意义似乎更为宽广与深刻。本文是我对这一段时间里课外学习的小结,贴出来与同好们分享。

目录:

一.神的“进化”
二.神与人
三.神与天使
四.天堂和地狱
五.谁的本领大

一.神的“进化”

近代著名哲学家怀德海,将神的概念的演化分为三个阶段,即一个成熟的宗教,其神的概念一般是从“虚无之神(God the void)”到“敌对之神(God the enemy)”,然后从“敌对之神”到“伙伴之神(God the companion)”。“虚无之神”体现的是宇宙起源和人生归宿的令人敬畏的神秘,代表无法描述、难以理解的超自然力量。“敌对之神”显示的是摧毁人的生命与成就的无可抗衡的力量,这样的神对人的堕落不满,对人提出道德要求,并要审判人的罪恶。“伙伴之神”则表示创造和抚慰的力量,他赐予人生命,饶恕人的罪过,拯救他们脱离苦海,得到永生。

在基督教的《旧约》里,耶和华的表现就象个“敌对之神”,常在电闪雷鸣和狂风暴雨中显现自己,他老人家一发怒,成千上万的人就会死于非命。《新约》中的耶稣则进化到了“伙伴之神”,与人的关系亲近了很多:他成了救世主,不仅在人间布道,还在十字架上受难,为人类赎罪。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而犹太教在基督教诞生之前就已经经历了近两千年的演变,从一个信仰原始禁忌和多神的简单宗教成长为一个对人类社会具有深远影响的一神教。与其它许多原始宗教一样,在耶和华脱颖而出、成为性格鲜明的唯一真神之前,犹太教的神带着明显的“虚无之神”的烙印。

怀德海提出的神的概念进化三部曲,只是个笼统的说法,用来描述象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这类一神教信仰的发展过程,基本上是讲得通的,但对多神教信仰却不是太合适,甚至相去甚远。比如在印度教、佛教、道教中,这三种神的因素可能都存在,但往往体现在不同的神身上,其演变过程也不是如此清晰。

其实,说基督教是一神教并不太准确。先有父神,又有子神,更有后来的父、子、灵三位一体,它到底有一神、二神、还是三神,教内、教外长期争论不休,甚至耶稣到底是人还是神,教会历史上都有过长期的争议。基督教初期的一个诺斯替教派(Gnostics)认为耶稣只是个普通人,神子在他受洗时降在他身上,而在他受难时离弃了他。到公元四世纪时,教内还分成两派,争辩耶稣的身份。亚历山大里亚城的祭司阿利乌斯(Arius)认为耶稣是神不是人,但他是被造的,只是半神;后来登上亚历山大里亚主教宝座的阿撒那修斯(Athanasius),认为耶稣与“父”是一样的本质,是永恒的存在。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全基督教尼西亚会议上,阿撒那修斯的看法占了上风,而阿利乌斯的教义受到绝大多数人的谴责,从此成为异端。

既然父与子是一样的本质,那他们就应该是一码事,只是体现了同一个存在的不同的方面。可你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这是所谓的撒伯留斯(Sabellius)异端。根据正统教义,父、子、灵虽然是同一个神,却有不同的位格。那么这位格是什么?佛教里有法身、报身、化身的说法,一个佛或菩萨只有一个法身,但可以有无穷多个不同的化身。而三一神的位格并不是佛菩萨的化身。它到底是什么,恐怕没有人能讲得清楚。三位一体的教义使基督教的神给人一种高深莫测、难以言说的神秘感;或许,这正是人家想要的效果。

公元五世纪教会里还有一场“道成肉身(Incarnation)”的纠纷,争论要点在耶稣基督的神性和人性的关系问题上。曾是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的奈斯脱流斯(Nestorius)主张在基督里面有两位,一位是人,一位是神,两者在道德上合并在一起(moral juxtaposition),但并没有在实质上结合为一体(hypostatic union)。身为亚历山大里亚大主教的圣赛瑞利(St.Cyril)则是神人一体论的拥护者。公元431年在以弗所(Ephesus)召开的第三次全基督教会议上,西方的主教们首先到会,随即紧闭大门,拒迟到的东方主教们于门外,并在圣赛瑞利的主持下火速通过决议,将奈斯脱流斯判为异端。然而过了不久,这个问题又有戏剧性的转折。在圣赛瑞利死后,神人一体论演化成“一性论(Monophysite)”,主张基督只有一个本性,即神性。一性论很快就被宣判为异端:公元451年在卡勒西顿(Chalcedon)召开的第四次全基督教会议,诅咒了一性论者,确立了耶稣道成肉身的正统教义,宣称耶稣基督有“完美的神性和完美的人性,按照其神性与圣父同质,按照其人性与我们同质,……,两性之间没有混合、没有改变、不能割裂、不可分离。”

诞生于公元七世纪初的伊斯兰教,可谓地地道道的一神教。伊斯兰教的神,远远没有基督教的神那样难以琢磨。《古兰经》明确宣称,安拉是唯一的神,是真主,他没有伙伴或合作者。在阿拉伯语里,“安拉”就是“神”的意思,不是神的名字。在穆罕默德建立伊斯兰教之前,阿拉伯人本来信仰多神,安拉只是诸神中最主要的一个,《古兰经》将他提升到了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圣地麦加的正方形圣堂“卡巴”里本来供有约360座当地的神灵和偶像,穆罕默德成为麦加的统治者之后全部将其捣毁,只有圣堂和安放在圣堂一角的黑石被保留下来。

伊斯兰教对犹太教和基督教既有继承,又有批判。《古兰经》重复了《圣经》中的许多神话故事,如神创万物、用泥土造人、魔鬼引诱人类始祖堕落等等。但根据《古兰经》所述,尔撒(即耶稣)是被造的,与永恒存在的神截然不同,尔撒不是神,只是一个先知;他虽然是安拉的六大使者之一,但地位不如穆罕默德,因为穆罕默德取代了所有其他的先知,是最终的、最伟大的先知,被称为“先知的封印”(《古兰经》33:40)。《古兰经》还说,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并复活是一个假象,他并没有被处死,而是被神提升到了自己的身边(《古兰经》4:157,158)。伊斯兰教认为部份《圣经》(《旧约》的摩西五经和《新约》的福音书)也是来自神的启示,但不少内容被人篡改,失去了权威性,而《古兰经》取代和废除了所有以前的经书。

可以说伊斯兰教是三大宗教中最单纯的宗教,虽然随着伊斯兰教在世界各地的蔓延,其单纯性已经有所降低。《古兰经》一个权威版本历千年而不变,为了保持伊斯兰教的纯正,正统教义认为,除阿拉伯文以外,任何文字的经书译本只是对《古兰经》的解释,而不是《古兰经》本身。像基督教一样,伊斯兰教里也有不少教派,但相互间的差别并不太大,比如伊斯兰教的五大支柱和五大信条在各个教派里都是相同的。

与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类似,佛教是脱胎于印度教。印度位于热带地区,环境恶劣,历史上老百姓丰衣足食的时候不多,因此古代印度人倾向于认为人生就是苦难,祈盼从中得到解脱。按照许多中国人的想法,人死灯灭,一了百了,但印度人相信轮回,认为人死后还要投胎继续受苦,因此寻求解脱之道就成为主要的宗教诉求。在释迦牟尼之前就有许多印度人修行、参禅、悟道,希望能脱离生死,永享清静。释迦牟尼继承了印度教中轮回、证悟、涅磐等思想,又提出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信条,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解脱之道。

佛教中神的概念与基督教、伊斯兰教有很大的不同,仅从“神”和“佛”这两个字的构成就可以看出一点端倪。“神”从示申,对基督徒和穆斯林来说,信仰的基础是神的启示和神的权威,神高高在上,是人敬拜的对象,不是人的同类。而“佛”字带人旁,佛是人而不是神(道家的“仙”也是如此),或者说佛是从人修来的,而不是自“无始”以来就永远存在的。佛教里没有一个创造万物并主宰万物的神灵,因此佛教徒信的是佛而不是神。说佛教是多神教,肯定有很多佛教徒不同意,他们说,佛教不是宗教,而是佛陀的教育。这种说法很动听,但不过是自欺欺人。佛教里不仅有神,而且那些神多于牛毛。印度教里的神本来就数以万记,佛陀释迦牟尼并未否认这些神灵的存在,只不过认为他们是寻常的天道众生,还没有脱离生死轮回。按照佛陀原来的说教,人是靠自己的努力修成正果的,不需要神灵的帮助,因此是否有神并不重要。然而,佛陀的弟子们和其后的佛教徒们逐渐将佛陀神化,并创造出一大批大智大能的佛菩萨,建立起一个多佛、多神的宗教。我们这里说的佛教的神,主要就是指这些已“得大自在,获大解脱”的如来佛们。

那么佛教里有多少佛呢?小乘经典中就有过去佛和未来佛的说法,据说其中提到过28位佛;大乘里的佛则多得不可计数,一个典型的说法是“极微尘数佛”。“极微尘”是个什么概念?关于宏观世界,佛教中有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和世界海等说法,关于微观世界,则有“水尘”、“金尘”、“微尘”、“极微尘”等概念。所谓“水尘”,是指能够往来于水中空隙之尘,体积非常之小;所谓“金尘”,是指能够往来于金属空隙之尘,比水尘还要小。具体地说,“金尘”是“水尘”的七分之一,“微尘”是“金尘”的七分之一,“极微尘”是“微尘”的七分之一。“极微尘数佛”就是说,佛的数目有一个大千世界里的极微尘数那么多。在这样大的数前面,有时还要再加上“不可说不可说”几个字,更强调数目多得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三大宗教里,佛教是最繁乱庞杂的宗教。特别是大乘佛教里,不仅佛菩萨数目众多,经书也是数以千记。除经书外,三藏中的其它两藏“律”和“论”也被认为是宝典。这些典籍是在不同的时代由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写出来的,自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泥沙俱下,矛盾百出。佛教徒们或许常常为佛法的博大精深、包罗万象而自豪,岂不知物极必反,众多与杂乱几乎总是结伴而行。佛教作为一种人生观是很有意思的,佛法中的某些哲学思想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佛经里的许多教导对社会人生也颇有裨益,但不少教义莫名其妙,很难让人信以为真,要全心全意地信佛更是难上加难。


漫谈三大宗教的神(2)——神与人


               

二.神与人

虽然神的地位至高无上,但宗教的焦点是人不是神,即如何使人得到拯救或解脱。因为人们对死亡的特别恐惧,宗教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给人们永生的希望。三大宗教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轻视人生和现世,让人将永生的希望放在未来。神许诺给人的,并不是当即信,当即就可以上天堂,而是在来世脱离苦海。但来世有没有或是个什么样,人此生是无法知道的,只是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安慰。

在基督教中人的地位是卑微的,人是被造物,由上帝用泥土捏造而成。更因为人的祖先犯了罪,所有人都成为罪人,对上帝只有绝对信仰和服从,才能洗清罪过,否则就将受到严惩,不信神的人终将进地狱受永世的折磨。公元五世纪著名神学家奥古斯汀,在其《忏悔录》开篇中的话对基督徒的思想很有代表性:“一个人,受造物中渺小的一分子,愿意赞颂你;这人遍体带着死亡,遍体带着罪恶的证据,遍体证明‘你拒绝骄傲的人’。但这人,受造物中渺小的一分子,愿意赞颂你。你鼓动他乐于赞颂你,因为你造我们是为了你,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怀中,便不会安宁。”

在伊斯兰教中,人的地位更低。“伊斯兰”是阿拉伯语,意思是“服从”、“降服”或“奉献”,用来描述人与神的关系。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被称为“穆斯林”,即“顺服神的人”,《古兰经》反复强调人要畏惧真主。每一个穆斯林都是神的奴隶,都属于造物主,人被造的目的就是永久地敬拜和无条件地侍奉神。神高高在上,与人绝对不同,他离开受造物越远、与他们的区别越大,就越荣耀。神不是“父”,因为这个称呼使得神象一个人,亵渎了神的高贵。人不是神的儿子,不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人是肉体的和物质的,也将永远如此。人得到拯救并不意味着本质的转变,从而可以在精神上与神同在,而只是因为遵守律条而得到神的奖赏,可以永远住在神为信徒准备的乐园里。

相对而言,佛教中人的地位是最高的。众生在六道中的排列顺序是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和地狱,前三者为三善道,后三者为三恶道。虽然天众的福报比人好,地位比人高,本领也比人大,但享乐之事太多,顾不上修行,所以佛教中有一句话:“得人身是成佛最好的机缘”。但佛还说:“人身难得,佛法难闻。”人虽然可能成佛,更可能一不小心,下辈子退化成畜生、饿鬼,甚至下地狱,常常需要亿万年以上的时间才能修成正果。这让人感到远水不解近渴,因此一些抄近路、走捷径的法门便应运而生,最典型的一个就是净土法门。中国佛教徒信仰的有三大净土,最有名的是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世界”。净土宗修的是在现世的立即拯救,信徒们相信只要诚心敬拜阿弥陀佛,临命终时心不颠倒,就会受到阿弥陀佛及其弟子的“接引”,往生净土。最占便宜的是可以“带业往生”,即带着业债往生净土,等到修成正果之后,再来偿还,因而可以在人这一世之中脱离轮回;而不象佛教八万四千法门中其它各种法门,需要在漫长的时间里生生世世坚持修行,一旦有所懈怠,便可能前功尽弃。

虽然人人可以成佛,佛也曾经是人,但人还是需要对佛菩萨们顶礼膜拜,求他们保佑和引导,否则难入正道。事实上,“顶礼膜拜”这个词就来自于佛教,“顶礼”就是用头顶触到佛的脚上,表示最高的敬意,“抱佛脚”的说法也与此有关。可以说,佛教是将人生的意义看得最渺小的,尽管佛教里人的地位相对较高。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历史性的宗教,即作为基本信仰的一部份,教徒们相信在某一个历史时刻发生了某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比如神创造宇宙、基督受难及复活、穆罕默德领受神启示的古兰经等等。佛教则是非历史性的,信仰佛教的人并不太在意关于释迦牟尼降生的神话。佛教的这个特点与它所处的环境有关,整个印度传统文化都不重视历史,认为人生是苦难和短暂的,没有太大意义。印度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多数是由于在外国典籍中有所记载而为后人所知。据说印度的第一本重要历史著作,就是在英国殖民主义统治期间,由英国学者编写的。佛经中动辄就是无量劫、大千世界、恒河沙数、极微尘数等这一类非常大的时间、空间和数量概念,也说明了作者不重视现世,将人生几十年、甚至整个人类历史和整个世界看得非常渺小。

在神面前,人不仅渺小,也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甚至连思维的自由都没有。《圣经》和《古兰经》中都有神控制人的思想和行为、预定人将进天堂或地狱的记载。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正统教义都认为每个人的最终归宿是早就由神完全确定下来的,这就是所谓的预定论。在哲学中,决定论与自由意志是难以协调的矛盾;在神学里,就是预定论与自由意志的矛盾。与此紧密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罪恶的来源,预定论的一个自然推论就是罪恶来源于神。按照信徒们的说法,神是全知的,对永恒的时间和无穷的空间一览无余,人生对他来讲没有秘密可言。这意味着人没有自由意志,因此对罪恶不负责任。

然而,三大宗教的另一个共同点就是都鼓吹人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意志,因此对罪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对于坚持创世论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来说,这是一个逻辑悖论。如果神创造了一切,那他应该也创造了罪恶。神知道人将会犯罪,但他没有改变主意造一个更好的。他选择造出人这个次品,就要对人的罪恶负责任。人的一切都来源于神,包括所谓的自由意志,追根溯源,如果神是万物的第一因,神也就应该是万恶的第一因。

为了替神开脱“罪”责,神学家们提出了种种说辞。十三世纪神学家圣多玛(St.Thomas Aquinas)认为神的选拔(election)和摈弃(reprobation)是神预定的,说天意(providence)如此,神的意志就是人的价值标准。后来的加尔文也有类似的说法。伊斯兰教的一个正统基本字义派也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本没有好坏之分,真主称为好的就是好的,而做这事的人就是义人;真主称为坏的就是坏的,而做这事的人就是罪人,真主的命令就是判断是非的标准。

著名哲学家莱布尼兹则提出多种可能世界的概念,即可能的世界有无穷多个,而上帝选择了一个最完美的创造出来。世界上之所以有罪恶,是为了衬托美好。他认为一个有自由意志、从而有恶行的世界比没有自由意志的世界更完美,这就是上帝创造了一个有这么多罪恶的世界的原因。根据莱布尼兹的说法,罪恶确实来自于神,但被合理化了,罪恶不仅不可避免,它还是神仁慈的证据。

基督教正统教义相信“正负双重预定论(positive-negative double predestination)”,即神会眷顾和指引他预定要选拔的人,而不管那些被他摈弃的人,让这些人随意堕落。不义之人的犯罪行为是自己的选择,将来受惩罚也是咎由自取。仔细想一想会发现,这是个很奇怪的说法。被选拔的人其实甚为可怜,因为他们没有自由意志,只是神的玩偶和工具;被摈弃的人也很可怜,他们被赋予自由意志,但没有一个受到神的眷顾。

好玩的是,神学家们用“堕落(fall)”这个说法,将罪归到人身上,说罪恶是人的自然倾向,不是由神造成的。但人是怎么堕落的?是魔鬼引诱的;魔鬼为什么与神作对?是因为他生出了骄傲的心,不服从神的旨意,要与神平起平坐,被神赶出了天堂;魔鬼凭什么如此骄傲?据说是因为他太聪明、太漂亮了;但他的聪明、漂亮又是从哪里来的?当然是神造的!你看,这又是一个逻辑悖论。

佛教的情况更复杂一些。佛教相信三世因缘、六道轮回的因果关系,而主宰人生命运的是所谓的“业”。佛法有言:“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因业造作的过程有业因、业力、业果(业报),这种因果报应既包含有决定论,又有自由意志的因素。一方面,因果报应的法则没有人能够逃脱,所谓“若经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这是佛教中一个很著名的偈语。佛教也宣称人人可以成佛,所谓“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得成佛”,这都是决定论思想。另一方面,业是由自己造的,果报是自己修来的,各人的命运由自己修的业来决定,因此人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未来。从这种意义上说,人有自由意志,并对罪恶负责任。

与创世论不同的是,佛教的因果关系可以无穷倒退,因此佛教教义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罪源的问题。根据十二因缘,众生痛苦的本源在于“无明”。无明是对无常、无我的实相不认识,执著于“我”,从而生出贪、嗔、痴等各种烦恼,造出种种善恶业。无明没有起始,它是生生世世阿赖耶识里面含藏的习气种子。但佛教相信人人都有佛性,只是一直被无明蒙蔽。一旦修成了佛,断尽无明,就能恢复佛性,脱离轮回,到达“常、乐、我、净”的彼岸。这就有了一个问题:既然人本来有佛性,无明如何能存在呢?如果无明能与佛性共存,那成了佛的人是否还是会产生无明,重新掉进轮回圈之中?


漫谈三大宗教的神(3)——神与天使
               

三.神与天使

人与神的关系因为天使的存在而变得更复杂、更有趣了些。神高高在上,与人相去甚远,许多时候不能事必躬亲,就需要众多的天使来听候差遣。“天使(Angel)”来自希腊词,意为“使者”,就是神与人之间的使者。按照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教义,人和天使都是神造的;与人不同的是,天使是纯粹的精神存在而不是物质存在。《圣经》里没有明确说明天使是何时被造的,但大概与造天地同时,因此应该在人被造之前。在《古兰经》里,安拉也是先造了天使,然后用泥土造人。

基督教里的天使众多,“他们的数目有千千万万”(《启示录》5:11),很自然地就有人将他们分为不同的等级。典型的是将天使分为三等、每等分三级,公元四世纪的米兰大主教圣安布洛斯(St.Ambrose)、六世纪的教皇大格雷高里(Gregory the Great)等都提出过这样的分法。最权威、或者说最流行的是十三世纪的神学家圣多玛和十四世纪的诗人但丁提出的如下排列顺序:

  (一)六翼天使(Seraphim),知识天使Cherubim),王座天使(Thrones);

  (二)统驭天使(Dominions),美德天使(Virtues),神威天使(Powers);

  (三)公侯天使(Principalities),大天使(Archangels),普通天使(Angels)。

六翼天使是九级天使中最高的一级,与上帝最接近。“大天使”又称“天使长”,虽然在级别上是倒数第二,但地位并不低,他们是众天使的统领,其中最有名的是米迦勒,是天军司令。

西方中世纪时,许多思想家、文学家、经院学者都对天堂、地狱、天使等问题有各种推测和杜撰,有些达到了荒唐的地步。圣多玛被称为“天使学者”(Angelic Doctor),部份原因就是他有关于天使的详尽论述。1259年,他还在巴黎大学就天使问题给了一系列的讲座,试图解答关于天使的所有问题。

教会自然也卷入了关于天使的争论之中。公元325年的尼西亚会议宣布相信天使是教会教义的一部份,但仅仅十八年后,在343年召开的一次宗教会议却声称相信天使是偶像崇拜。745年的又一次宗教会议提到了三个天使的名字,同时又谴责了随意命名天使的做法。终于,787年的第七次全基督教会议建立了关于大天使有限的教义,以及他们的名字和职责。教会最终裁定只有七个天使是知道名字的,但都是哪些名字又有不同的说法。其实,《圣经》中提到过名字的天使只有如下三个:米迦勒(Michael),是神的争战将军;加百列(Gabriel),应该是神的特使,圣经中三次提到他,都是传递消息;路西非尔(Lucifer),就是撒旦。另外还提到塞拉芬(Seraphim)和基路伯(Cherubim),但这些是天使的种类而不是某位天使的名字。

伊斯兰教里也有众多天使,其中有四大天使:一个是吉卜利里(即加百列),他的地位是天使中最高的,奉真主的命令把启示降给穆罕默德;一个是伊斯拉非尔,专司风雨,在世界末日来临时会吹响号角,使所有死人复活并接受安拉的审判,他是审判日的天使;一个是米卡里(即米迦勒),观察宇宙万物,掌管人间衣食给养;还有一个是阿兹拉伊来,奉命主管生命,是索命的死神。

在神面前,人和天使谁的地位更低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基督教里,人的地位一般比天使低,神造人时,叫人比天使“卑微一点”(《诗篇》8:5),天使比人的力量和权能更大,天使能行神迹而普通人不能。但天使往往只是机械地服从上帝,而人有自由意志,有各种欲望,因此如果人能够克制自己,顺服上帝,则更受上帝青睐,地位反而在天使之上。按照《圣经》的说法,天使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

在伊斯兰教里,天使的地位应该比人低。安拉在造了人类祖先阿丹(即亚当)之后,就命众天使向人叩头,为他的新创造服务。《古兰经》里除天使外,还有精灵,他们比天使地位更低,因为天使总是好的,而精灵有好有坏。造精灵用的材料也差一些,精灵是用火造的,而天使是用光造的。此外,天上乐园中还有许多神女是被安拉创造出来供升入天堂的人奴役和享受的,她们的地位跟婢女相近。

说到天使,就不能不提到背叛了神的魔王。在《圣经》里他有好几个不同的名字,用得最多的是“魔鬼”,其次是“撒旦”、“大龙”、“古蛇”等。他本来的名字是“路西非尔”,意思是“明亮之星”或“早晨之子”,他被造时“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以西结书》28:12),原是一位完美的天使,能力和地位在所有其他被造物之上。圣经《启示录》记载撒旦在天上与以米迦勒为首的好天使大战,失败后被从天上抛落地上,拖带三分之一的天使一起坠落,但《旧约》中没有这样的故事。在《古兰经》里,魔鬼的名字是易卜劣厮。正统伊斯兰教义认为魔鬼不是天使,因为天使总是好的,永远不会背叛神。《古兰经》在这个问题上不太一致,一方面它明确指出魔鬼是用火造的精灵,不是天使;另一方面又几次提到,当众天使尊命一同向人叩头时,魔鬼因骄傲而不肯叩头,立刻被安拉从天堂赶出去,这似乎意味着魔鬼也是天使之一。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通常在一神教内才有天使,他们作为神的使者,出现在人们面前。而在多神教内,神常常自己在人前现身。佛教里没有天使,但众多的菩萨与天使有不少相似之处,比如他们象天使一样,来到人间传播佛的教诲、为人们消灾解难、指引人生的正确道路等等。此外,众多菩萨围绕佛唱赞歌,也和天使非常相似。

说到唱赞歌,就不得不谈谈三大宗教的另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神都非常喜欢听到人们用最美好的语言不停地赞美自己。佛教寺院里和尚们天天烧香拜佛,基督教的牧师们以向神祷告为职业,伊斯兰教里虽然很少有这样的专职人员,但所有的信徒都是拜神高手。试想一下,亿万穆斯林每天至少五次祷告、几十次跪拜,实为世界上一大景观。

只有人的赞美还不够,众天使的职责之一就是不停地赞美神。《圣经》里有多处天使赞美神的记录,在神宝座的四周,有千千万万的天使侍立,他们不断地敬拜神,以表明神的荣耀和尊贵。《圣经》中只有一个地方提到塞拉芬,这些六翼天使们围绕着耶和华的宝座,不停地唱:“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1-7)

《古兰经》里也有众天使环绕在宝座的四周,颂扬真主:“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主!”(《古兰经》39:75)。圣训和神话故事里的说法更是难以置信:天使伊斯拉非尔用许多张嘴说一千种语言赞美安拉,安拉从他的呼吸里创造出一百万个更多的天使来赞美自己。天使吉卜利里有六百只翅膀,他天天进入海洋里360次,每次出来时,一百万颗水珠从每只翅膀上滴下来,变成天使为安拉唱赞歌。

说到颂扬的功夫,佛经更高一筹,其中的佼佼者是《华严经》。人说“不读华严经不知道佛家之富贵”,那里对诸佛和诸佛土无穷无尽的赞美,一个人真的要有极大的耐心才能读得下来。看一看普贤菩萨在下面这首偈中是如何要求人们赞美如来佛的:

  “于一尘中尘数佛,各处菩萨众会中。无尽法界尘亦然,深信诸佛皆充满。
   各以一切音声海,普出无尽妙言辞。尽于未来一切劫,赞佛甚深功德海。”

你听:每一粒微尘中都包含有极微尘数那么多的佛,每一尊佛处有数不清的菩萨,他们赞美佛的无量功德的美妙言辞,汇成声音的海洋,永远进行下去。

佛教里既然有多佛,诸佛之间就免不了相互吹捧;《圣经》里圣父与圣子之间互相抬举的地方也有不少。这对安拉有点不公平,伊斯兰教的神形单影只,享受不到听他的同类赞美自己的福份。不过,这难不住安拉,他可以自己赞美自己。《古兰经》据说字字句句都是神的话,但里面充满了对神的颂扬。而《圣经·诗篇》中有150首对神的赞美诗(《诗篇》的希伯来文名称就是“赞美诗”),如果这些都是出于上帝之金口,他也太自恋了。至于佛教,有那么多的经书,对诸佛的赞美更是不厌其烦。

你还别说,神们的自恋其实是有道理的,也符合逻辑。有一句幽默这样说:“我自言自语,因为我喜欢和高级的人交流”。所谓“神爱世人”,恐怕是人的一厢情愿。伟大的亚里士多德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神不可能爱人,原因是只有低级的东西爱高级的东西,而不是反过来。神何等尊贵,想到卑微如粪土、如蝼蚁的人,就可能会感到恶心,怎么还会爱呢?十七世纪著名哲学家斯宾诺萨用数学方式证明,神只能爱自己。他还进一步发挥,说期望神爱人的人,是自寻烦恼。你要让神爱你,就是让神不成其为神,而神如果不是神,你心里肯定难受,这不是在自虐吗?


漫谈三大宗教的神:(4)——天堂和地狱


             

四.天堂和地狱

无论神如何完美,仅仅凭他(们)的个人魅力和说教还是不足以使大家去信。不过不要紧,神还有两大法宝:天堂和地狱。三大宗教的又一个共同点就是,经书里对天堂和地狱都有许多描述,天堂美好诱人,地狱恐怖吓人,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不由得你不服也不由得你不信。

在圣经《旧约》中,天堂是上帝的居所,《新约》中天堂是耶稣统治的地方,又是为所有重生的信徒所预备的地方,是圣徒的归宿。除天堂外,另有人间乐园(Paradise on Earth)的说法。按照《启示录》,耶稣将再次来到世上审判列国,撒旦被捆绑并被仍进无底坑里达一千年;千禧年之后,将进行白色大宝座前对恶人的审判,撒旦将被仍进火湖,现有的天地被彻底烧毁,神造新天新地,作为神永远的国度。

《圣经·启示录》中对新天新地、特别是新耶路撒冷的描写令人心驰神往。新耶路撒冷是一座正方形的金城,长、宽、高各1500英里,城墙是碧玉造的,根基用各种宝石修饰,城内不用日月照明,因为有神的荣光。基督徒进入新天新地永远与神同在,身体改变成为荣耀,永不朽坏,不再有饥渴、死亡、疼痛、和悲哀。有一点遗憾的是,新地里不再有海洋,地球上将有更多的生存空间,但人们可能欣赏不到“海上生明月”之类的美景了。更遗憾的是,人不再有嫁娶,因此不能享受齐人之福了。另外,在新天新地里,人还是有等级差别的,耶和华见证人就相信,144000个圣徒将升天与上帝同在,其他信徒则只能在人间乐园享受永生。

《古兰经》在多处很具体生动地描写了天堂里清净幽雅的去处,对住在沙漠里的普通人充满诱惑。天堂虽有灵魂的升华,更是肉欲的乐园,能够满足人的所有欲望。乐园下临诸河,有漫漫的林荫,泛泛的流水;人们睡的是锦绣床榻,穿的是绫罗绸缎,美食好酒伸手可得,僮仆神女长伴身边。神女们珍珠一般的黑眼睛非礼勿视,只关注自己的男人;她们是用特殊材料造出来的,不管与男人寻欢多少次,都可永保处女之身。男人们可以享尽艳福,但《古兰经》里没有提到女人上了天堂以后是否也有众多的神男供其享用。

天堂的结构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基督教的天不只一处,天的复数形式在圣经里被使用了一百多次,如《诗篇》第115章16节:“诸天,是耶和华的天;大地,他却给了世人。”根据《圣经》,天有三层,使徒保罗曾提到“第三层天”(《革林多后书》12:2-4)。第三层天是乐园,又称天上之天(《列王记上》8:27)。《古兰经》里则说天有七重,神应该住在七天之上,天命通过七层天而下降,启示各天的居民(参看《古兰经》41:12;65:12;67:3-5;78:12)。

早期的基督教教会对天堂的位置、性质和个数有过不少推测,文学作品中更有很多杜撰。根据但丁在《神曲》里的描写,在人间乐园之下有七重炼狱,而在人间乐园之上则有九重天堂,分别与九级天使对应。在九重天之上还有最高的天外之天,这不是在空间中的实体存在,而是上帝的居所。

十重天算多了吧?但和佛教的天相比仍是小巫见大巫。佛经中对天有不同的分法,典型的是分为三界二十七重天,即欲界六天、色界十七天、和无色界四处天。欲界众生都仍有饮食男女的各种欲望;色界众生已经断尽五欲,可是还有色身和色相;无色界众生既没有欲望,也没有色相,只有神识。三界又称为九地,欲界称为散地,系修福行善者所生;色界和无色界称为定地,系修得禅定者所生。

佛教的三界天不是可以永享福乐的天堂,天界诸神仍然在六道中轮回,与人相比,他们只是本领大,寿命长,但不能永生。具体地说,最低的四天王天以人间五十年为其一昼夜,天神寿长五百岁;然后向上依次递增,直至最高的无色界非想非非想处,天神寿长达八万大劫。“劫”的长短有不同的说法,短的有134384万年,长的有8万万万万万万万万年,甚至更长。

三界天并不是人的最好归宿,根据大乘经论,三界外另有诸佛净土。佛教里与其它两大宗教对天堂的描写最相近的大概是西方极乐世界。按照《阿弥陀经》,在极乐世界中,声闻、菩萨无数,众生个个智慧高明,无有众苦,但受诸乐。七宝池里,充满八功德水,镶满金银珠宝,池中莲花大如车轮,四彩色光微妙香洁。种种奇妙杂色之鸟,昼夜六时,出和雅音。微风吹动诸宝行树,音声微妙,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闻是音者,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

信神的人可以上天堂,不信神的人就要下地狱。《圣经》中提到地狱的地方多于天堂,地狱有两种,一种是阴府,另一种是火狱。阴府是恶者死后的临时去处,《旧约》用的是希伯来文的“示阿勒(Sheol)”,《新约》用的是希腊文的“哈得斯(Hades)”。在惩罚恶人方面,圣子比圣父更严厉。《旧约》中的耶和华只是将恶人完全毁灭,而《新约》中的耶稣将要在末日审判时,使恶者复活,然后被投进火湖受永刑之苦,就是“第二次死亡”。火湖就是火狱,来自希腊文的“革赫拿(Gehenna)”,《新约》中指恶者死后的永久去处。火湖原是为撒旦及其使者准备的,但被扔进火湖的不仅是魔鬼、敌基督和假先知这所谓的假冒三位一体,还有随撒旦堕落的坏天使和所有不信神的人。那里火与硫磺在一起燃烧,痛苦的烟往上冒,虫不死,火不灭,各人必被用火当盐腌,哀哭切齿,昼夜受苦,直到永永远远。

文学家描写的地狱就更复杂一些。但丁在《神曲》里描述的地狱是在地下,过了地狱之门后,分为九重。第九重地狱位于地球中心,是地狱之王撒旦的居所。按照十七世纪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在《失乐园》中的描写,撒旦在天堂战败从天上坠落之后,掉进了火湖里。而但丁则说撒旦住的是冰湖,因为这样才符合魔鬼没有爱、而拥有一颗冷酷的心的事实。

伊斯兰教的地狱分七重,与七重天堂对应。阿拉伯人生活在沙漠之中,对酷热有切身体会,因此伊斯兰教的地狱就是火,一热到底。根据《古兰经》的描述,火狱是为不信神的人预备的,用人和石头当燃料;火狱有沸水、烈火、沥青、和恶劣的饮料;在火狱里,除脓汁外,没有食物,人只能饮沸水和脓汁;人要睡火床、垫火褥、盖火被;真主要把铁圈和铁链,戴在不信道者的颈上,他们将被拖入沸水中,然后在火中被烧灼;有为不信道者裁制的火衣,沸水将倾注在他们的头上,他们的内脏和皮肤将被沸水所溶化;火焰烧灼他们的脸,他们在火狱中痛得咧着嘴;当他们被投入火狱的时候,将听见沸腾的火狱发出驴鸣般的声音;他们被枷锁着投入烈火中一个狭隘地方,在那里哀号求死;每当非穆斯林的皮肤被烧焦的时候,真主另换一套皮肤给他们,以便他们连续不断地遭受刑罚。

如果说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对地狱的描述让人感到恐怖,佛教的地狱更令人毛骨悚然。佛经里关于地狱的名称、个数、大小、位置等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主要的是八热地狱,即等活、黑绳、堆压、叫唤、大叫唤、焦热、大焦热、无间等八大地狱。这八个地狱的每一个又各有十六个眷属地狱,合在一起就是一百多个地狱。八热地狱又称八根本地狱,众生在根本地狱受完罪后,再到眷属地狱受更多的酷刑。眷属地狱又称游增地狱,因受罪众生游到每个眷属地狱时,其苦倍增。除八热地狱外,还有八寒地狱、十八层地狱等等。最可怕的大概是五无间地狱,也即阿鼻地狱,是八大地狱的最低一层。“五无间”有不同的说法,一般是指趣果无间、受苦无间、时无间、命无间、形无间。不管哪一种众生,犯了五逆大罪,立即坠入五无间地狱中遭受苦报,身形遍满纵横八万四千由旬(由旬是长度单位,约等于30华里)的地狱,没有间隔,一劫之内连续不断地在各种刑具上受折磨。如此严酷、惨烈的刑罚,居然会有人想得出来。


漫谈三大宗教的神(5)——谁的本领大
 
             

五.谁的本领大

三大宗教的神个个本领高强,有无上神通。人们自然会问,哪个神的本领最大?这个问题听起来有些滑稽,象是“关公战秦琼”一样的笑话,但许多宗教神话就象童话一样地幼稚,象儿戏一样地可笑,我们不妨也玩一场游戏,让三大宗教里的神来比一比高下。

《圣经》中对神有很多不同的称呼,除耶和华和耶稣外,还有“万王之王、万主之主”、“道路、真理、生命”、“磐石”、“葡萄树”、“阿尔法(α)”、“欧米迦(ω)”等等。耶稣有两个特殊的称号:基督和弥赛亚,翻译为救世主。“基督”是从希腊文“Christos”音译而来,希伯来原文是“弥赛亚”,意为“受膏者”(参看《但以理书》9:25-26和《约翰福音》1:41)。“受膏”就是将膏油倒在一个人的头上或身上,是一种宗教仪式,有不同的意义和功用。在此是表示该人领受圣命,被神设立为王。

基督教的上帝是一个创造万物、主宰万物的永恒存在,拥有全知、全能、全善等属性,可以说本领大得不能再大了,但伊斯兰教的真主似乎更高一筹。伊斯兰教神的概念本来是从犹太教和基督教借鉴过来的,然而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基督教的神耶稣到了伊斯兰教里,仅仅是众多先知里的一个,地位还低于穆罕默德这个人。真主安拉更是不得了,他独一无二,却有“九十九个大名”,即各种各样最美好的属性。这还只是个流行的说法,实际上,安拉的名字远不止这么多,有人统计了一下,在《古兰经》里安拉有五百多个不同的名字。《古兰经》还说,最美好的名字都属于安拉。

佛教里神多势众,无数的佛菩萨们都有大智、大能。佛有“如来”、“应供”、“正遍知”、“天人师”等十大名号,智慧圆满,以一切种智圆澈照见,无所不知,是真能支配人生宇宙之大自在者。佛还有三明、六通、十八变、十八不共法等种种神通,他们拥有的本领和所行的神迹与其它宗教的神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佛教传到中国以后,一方面受道教影响,教义上变得更加神秘化,另一方面与中国传统迷信结合,信仰上变得更加世俗化。净土宗一度深入民间,有“家家弥陀佛,户户观世音”之说。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求子得子,求财得财,所谓“千处祈求千处应”(赞观音菩萨偈),人在危急时刻只要念一句“南无观世音菩萨”,就可化险为夷、遇难呈祥。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佛的能力虽然是无限的,可是大能与万能不同,佛不是宇宙的创造者,也不是万物的主宰。佛的能力只能做助缘,不能随意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但不可由此得出结论,说佛没有上帝或安拉威力大。佛教徒相信,其它宗教信仰里的各路神仙都只是天界众生,远远没有达到佛的境界。根据佛说,古代印度人所崇拜的全能之神大梵天仍不能免于生死,而佛是永存的,超越诸神,是“天中天”、“神中神”。据说释迦牟尼一生下来就独行七步,遍观四方,以手指天,郑重宣称:“天上天下,唯我独尊”。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其它宗教里的神放在佛教里面,他们会属于三界里的哪一界天?这要根据对神的描述来定。古代中国、希腊和罗马的神大部分都有形有质,有七情六欲,接受人们供奉,这样的神都属于欲界,和佛教小乘的初果罗汉在一个层次。基督教《旧约》中的耶和华也基本上算是欲界天人。

佛教小乘的三果罗汉是色界神灵,他们断除了欲界所有的烦恼,死后生色界五净居天。第三果梵文称为阿那含果,又名为不来果,因为三果圣人不再来欲界受生。正统伊斯兰逊尼派神学强调神的绝对权威和神圣,甚至完全从字面上接受《古兰经》,比如《古兰经》说神有手,神就真的有手,而不是象征意义。这样的神最高是在色界。

有欲有色都属于“有”的范畴,并不是高层次的,更高的境界是“空”。佛教小乘的最高果位阿罗汉就是脱尽了烦恼,进入“空”的境界(涅磐),心地永远清净光明。“阿”是“无”的意思,阿罗汉是无色界神灵。

早期基督教神学受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具有神秘色彩,强调神的不可知性,认为人的语言无法准确地说出神的属性,至多只能是象征性地或隐喻性地描述神。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信徒们在这个方面有相似之处:即使是用最美妙的语言来描述神,他们也感到词不达意,因此不得不用否定的方式,用神不是什么来界定他。比如信徒们常说:神不是一种属性、没有任何东西与神相似、没有喜怒哀乐、不生不死、不会变化、没有缺陷、没有罪恶、无边无际、无法计量、没有部份、没有形体、眼睛看不到、耳朵听不见、不存在于时空之中,等等。根据这样的说法,他们的神应该到了无色界。十三、四世纪的苏格兰神学家司各脱(John DunsScotus)更进一步,说神的本质不仅不可言谈,甚至不可意会,是根本不可知的。不仅人和天使对神不能认识,连神自己也不能认识自己。这样的神至少应该到了三界天的最高处,即非想非非想处。

佛教对佛菩萨们和最上等佛法的描述也是多用否定的方式。比如佛法的第一义悉檀分可说与不可说两种,不可说的佛法是诸佛所证得之理,是最高的佛法。心经上说:“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土垂],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磐。”

以上的神一级比一级显得崇高,但与人的距离却越来越远。老百姓还是喜欢活灵活现、与自己生活贴近、能为自己排忧解难的神。菩萨能入涅磐而不入涅磐,如来入了涅磐又出涅磐,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正统教义,都强调神的超越性和临在性(thanscedence and immanence),神既超越于万物之上,又无所不在,这都是“空空”的境界,即“空”也是空,或者说,空而不空。圣子耶稣“道成肉身”,降为人子在世上布道,这与佛菩萨大慈大悲,化出应身来普度众生,好有一比;而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为人做替罪的羔羊,与地藏菩萨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难分高下。

佛法有云:“万般神通皆小术,唯有空空是大道”,佛家认为“空空”才是至高无上的正道。不过在我看来,还有比“空空”更高的境界。我们可以将“空空”也给“空掉”,就是“空空空”,数学术语是空的三次方。这样的文字游戏可以一直进行下去:空的四次方、空的N次方、乃至无穷。

然而,这些还都不是最高的境界。最高境界是什么?是人的思想。神大、佛大,没有人的想象力大。由前面的对比不难看出,三大宗教的一大共同点,就是它们都借鉴了别的宗教信仰,神的概念及其演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产物。西方中世纪以后,随着人类思想的解放,神的概念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逐步成为“填补空白的神(God of the gaps)”,因为科学的发展给越来越多的自然现象提供了理性的解释,不必或不能再归因于神,只能将科学上的空白,即那些科学还不能解释的现象暂时留给神。

神在哪里?神就在我们心里。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早在几百年之前就放弃了对神本质的哲学思考,让神成为心灵的感受。哲学家康德则说,他排除知识以便给信仰留下空间。康德提出神的观念,是为了建立道德秩序,他并不认为有一个实实在在、能与人交流的神存在。黑格尔虽然并不否认有神,但他认为人和神拥有同样的精神存在,我们不必贬低自己而抬高神,使二者对立起来。他的追随者之一费尔巴哈则直接了当地将宗教称之为“人类的梦想”,是将人的理想和特征投射到神的身上。马克思从另一个角度毫不客气地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尼采的话更难听,他发出“上帝死了”的呼声。美国近代实用主义哲学家詹姆斯则主张,不管神是否真的存在,如果他有正面作用,不妨姑且信之。俗话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各个宗教的神其实是人头脑的产物。我们不必拜倒在任何神灵面前,我们就是自己的主宰。即使有信神的需求,也不必执著于某一个宗教或某一个神,我们可以随时创造一个自己喜欢的“神”来。让我们放弃奴隶思想,当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