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牵手走巷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4:28:29
只需要牵手走巷陌

  七年前,我大学毕业,每天和太阳一起起床,像煎饼般挤在地铁里,在城市的罅隙中轰轰烈烈地活,渴望有天找到几米漫画里的他,或是被他找到。仿佛每天都一样,但一个紧赶慢赶的早晨,却让我惊心动魄。那天,我晚起了40分钟,来不及化妆,甚至来不及把头发捋顺,一切的寻常都变得突如其来。

  我冲到地铁站,使劲推开一堆人,越过黄线钻到第一位,看着列车即将进站,我无法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脚一滑竟然摔到了轨道旁边!神啊,谁来救救我……就在一瞬间,我面前伸过来一双手,我看都没有看手的主人,就死死抓住了,我想当时就算是伏地魔伸的手,我也会毅然决然地死死抓住。我被这双手的力量拉了上来,惊魂未定,和他一起上了地铁,抬眼看了看恩人,一个普通的小白领男,微微有些发福,似乎和我一样高,虽说今天也算是英雄救美,但谁说英雄就一定得是玉树,还要临着风?管他什么包子样,都是我的恩人!道一声:“谢谢你救了我!”真的,我还从未如此真诚地和一个人道过谢,当我如含羞草一般等英雄的回话时,他却说:“没事,我也是被别人挤到前面,顺便搭把手。”一下子让我从仙界跳回凡间,我们都只是食烟火的草民,在一个早晨他帮了我,也许不帮的结果会酿成惨剧,但动机却和同事之间帮忙复印文件、带个盒饭性质一样,哪有那么多《向左走向右走》?哪有那么多“瞬间迸发的热情”?他不是我要等的人,我有些失望。“不管怎样,我还是要请你吃一顿饭。”我和他约好了时间,他也没有拒绝,突然有些难过,因为如果他稍微拒绝一下,我就会以为他不是因为我是个女孩才“搭把手”,也许他在我心里的位置就不一样了。

  约  好吃一顿饭,知道了他叫毛率,我笑着给他取了个外号“毛驴”,而后他又回请我,一个星期后,他又说有打折券,不用就过期,我们就吃了第三顿饭,第四次是一群人去野外生存,第五次是他陪一同事相亲,最后他成多余的了,让我去帮他合理地消失掉……反正,在无数理由的撮合下,我和毛驴成了哥们,至少我是这样定位的。我们一起过愚人节,冒充工商局给我的前老板打电话,清明时为他的宠物狗扫墓,中秋节吃莲蓉月饼,惹到那颗蛀牙,半夜到医院挂急诊,圣诞节为了抢一客蛋糕,差点把圣诞老人的胡子给掀了。春节我没有回老家,他也没有,我们一起包饺子,包完才发现,饺子馅里没放盐,最后我们连情人节也一起过了,在吃完一顿昂贵的套餐后,又后悔了,计划着如何逃走,却在招待的一再提醒下,老老实实交了饭钱。

  毛驴说话总爱和我戗,在一起时吵吵闹闹,却肯为我处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有次我手机掉进女厕所里,是他帮我捞起来,而我还非常不仁义地“嫌弃”了他几个星期,我工作不顺利,他陪我喝酒,我换了工作,他送我去上第一天班,我买了新高跟鞋,他说太高了伤脚,我画了胭脂,他说我素面时最纯洁。一次,毛驴的初恋女友路过这里,我们一起招待了她,不知为何,我老看她不顺眼。在紧张的气氛下,终于饭毕,他女友悄悄对我说,我和毛驴现在只是朋友,其实你俩挺般配的。我当时就生气了,等她一走,就问毛驴,她是不是没长眼睛,哪里看出来我们是一对了,难道不知道我是公主,你只是青蛙车夫吗?毛驴笑笑说,我是你的小毛驴,想骑随便骑,我说,我不爱骑毛驴。

  我  们都爱吃肉,有钱时一起吃牛肉,几乎吃遍了牛身上的每一处,最贵的一次,是我生日那天,毛驴请我吃神户牛排,我说,感觉一般,就是肉嫩点,味道还不如楼下的排档,特别是小日本的芥末,太呛人。毛驴笑我说,没档次,芥末有青蛙王子的绿,虽然长得不好看,味道有点呛,一旦喜欢上这个味道,就一辈子也忘不掉。说完看着我,我觉察他的眼神怪怪的,赶紧说,有些味道,吃一次就知道不适合自己。说完,我也觉得过分了,一场饭局突然了无声息,我几乎能听到毛驴身体里细胞分裂的声音。其实我知道,为了这餐饭,毛驴攒了两个月的薪水,可是我不要他对我这么好,我希望我们是好哥们,我们都不是本地人,在这个繁华京城,都是烟云,小白领靠自己永远也买不起房,更重要的是,虽然和他在一起时也挺好玩的,但我却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

  从那次后,我就时刻提醒毛驴,别打我主意,和他在一起挺好玩的,但是如果当情人,感觉就差了点,我们还像从前一样聚会,只是不那么频繁了,我甚至还告诉毛驴,我暗恋上公司的一名高管。五月,单位里组织春游,竟还允许带一个家属,同事依云和我打赌,说我一定找不到伴儿,我故作恐慌,心里却说,你一定输了,就算全世界没人了,我还有头毛驴呢!他俨然成了我的备胎。毛驴欣然同往,同时去旅行的,竟然还有许多公司的高管,当然还有我暗恋的那位和他的女友。依云拉着她高大的男友,问我,你的伴儿呢?我把毛驴往前面一拉,这不是吗?呦,你不说,我还真没看到呢。说完,还打量了一下身高和腰围,我脸一下红了,竟说了一句,这是我哥。我发现毛驴的脸一下沉了,依云大笑起来,她的笑声引起大家的侧目,连我暗恋的高管也望了过来,我脸红的像只火龙果,毛驴却笑呵呵地说起了家乡话,俺到贵宝地探亲,碰巧春游,我硬是让我妹夫把这个好事让给俺了。毛驴的一招以歪就歪,堵住了依云们不怀好意的笑。

  从那次后,我们就很少联系了。转眼又到情人节,晚上,毛驴打来电话说,情人节还一个人吗?我本来懒懒地躺在沙发上,一下就被他激怒了,宁愿一个人,也不要你陪!话一落音,又赶紧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他笑了,没事,开玩笑,就你那吃相,我还高攀不上呢。我笑了,好半晌,他说,这个城市不适合我,我要回老家了。我哦了一声就挂了电话,不知为什么,很想流泪。

  就  这样毛驴从我的世界里突然消失了,就像他突如其来的那个早晨。我赶去车站送他,却误了点,也许他会以为我是故意的,我没有解释,他也没提这事。刚开始,每天晚上我们用QQ聊天,比在一个城市的时候还要亲密,有时还视频,看到毛驴依旧微胖的脸,就忍不住笑,他也不生气,还摇着脑袋说,想死死不掉,活起惹人笑。我们约定,结婚时一定通知对方,他还说他是我永远的娘家人,五一、国庆、春节、生日我们都会给对方发贺卡,但以后工作越来越忙,我晚上上网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他也渐渐地不再有消息发来。

  转眼几年就过去了,我在某年某月醒来,听到巷口孩子唱的童谣“我有一头小毛驴呀,我从来也不骑……”摸着不再光洁的脸,想着前尘往事,恍如隔世,那头小毛驴大概已经是别人的老公了吧?我越来越爱吃芥末,就像某人曾说的,“一旦喜欢上这个味道,就一辈子也忘不掉。”一语成谶,那种味道像手纹,像赤字刻心。觊觎我的眼光越来越少,而我也不再轻易让一个人进入我的生活。我终于成了剩女,和同为剩女的依云成了莫逆,她告诉我,那年,那个高大的男友其实是租来的,我的心突然变得像台风夜,却无法告诉她,就因为她的打赌,我输了爱情。其实,一颗强大成熟的心,只需要一个牵手走巷陌的人,而非一份外表绚丽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