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生态佛学观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1:21:27

地球生态佛学观

 

    “学佛”顾名思义,是学习与“佛”有关的事物.与“佛”有关的事物总体讲有三大类:即1、大地自然本体及其客观真理.2、佛学.

3、佛教及其有关的信仰模式。

 

      生态佛学认为:大地自然生态能量本体(即地球生态精神世界),它既非形式,也非文字,而是一种真正的生态利益能量时空之存在,它应是一切社会与宗教的目的,是一切学佛者学佛的真正目的与过程,它具体体现在我们身心内在本份的生态精神本我之中。

 

     生态佛学认为:生态佛学,是说明地球大自然客观真理本体及其规律的生态逻辑理论,及其文字著作与学说。

 

      二千多年来,学习佛学的文字与学说,产生于各个历史时期学佛者的个人学佛心得与研究,由于学佛者本身,在学佛过程中的历史逻辑背景及文化坏境、个人根基、觉悟深度的差异,产生了各种不同的佛学派别(宗派)及其著作与学说。

 

     在说明地球大自然终极真理本体的多种佛学派别林立的竟争中,往往只有其中一种学说与宗派是相对地接近、统一于大地自然生态精神世界之本体.

 

     不同的佛学理论之间地位的竟争,是关系到究竟那一认识层次与深度,那一种佛学信仰逻辑处于优势的问题,是那一认识层次与深度,那一种佛学仰逻辑处于优势的问题。

 

     但总体上讲,佛学理论分为二种权威,一是以体现生态大地自然客观规律为权威的生态佛学,一是体现以创立佛教的教主及其理论为权威的生态佛学。

 

     上述二种不同的佛学学说体系之间,始终存在着的优势的竟争的斗争,在过去几千年中,贯穿于整个佛学及信仰领域.

 

      生态佛学认为:佛学只能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深化对大地自然真理本体的学习与探索,而不要滞留不属于大地自然真理本体,但又与“佛教信仰’有关联的事物,作为佛学的目的。

 

     生态佛学认为:从本质讲,佛学与佛教本身,都只是这个神圣目的手段与途径,而不是目的,而且也不是唯一的手段与途径。从这个角度,宗教与科学最终将在这个共同的目的中统一。

 

    与佛有关的,往往容易被认为就是学佛之目的的是“人文佛教”。

 

     佛教是人间某种佛学学说,经过立教者及各个历史时期佛学宗派的创立者的设计、确立,形成有关的建筑物、制度、仪制、等级、生活方式及人际关系的综合,由于它是一种可见的,具体的,具象的社会事物,它内涵了某些经过历史长期积累的宗教文化形态与信仰氛围,它因此往往成为佛者关注与入门的第一步.

 

      但如果停留在这个阶段与这个事物,把它的仪制、现象、气氛、当作学佛的目的,这反而会导致与地球生态大自然真理本体的远离。

 

      如果把佛教的仪制崇拜,某种学佛手段(如念经、供佛、手印、打坐、吃素、受戒等等)与大地自然生态真理本体及其规律之间加上等号,作为信仰、寄托,归宿的目标或是某种承诺的保证,这是一种误导,因为这些并不是大地自然生态真理利益本身,也不是必然条件。

 

     作为大地自然生态真理本体,它是大地自然生态时空的永恒规律,与人类宗教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必然的联系,而却与整个历史模式,社会体系,逻辑理念关系密切,尤其与自我存在与觉悟关系更为密切.

 

     生态佛学认为:佛性,存在于大地及其自然力生态能量之时间、空间的内在运动、作用之中,存在于我们自身生态本份时空及其直觉与日常存在之中,而人文宗教却是外在于自我的文化社会事物。

 

     生态佛学认为:学佛,是启动自身中潜在的大地生态自然力(内在的地球引力,即内定力),与之一体(定)而觉悟(慧)的过程中,它是学佛者的本份。

 

     生态佛学认为:学佛在于自我个体,对真理的本质的与定位的选择(分为相对真理与绝对(终极)真理),在于对大地自然生态绝对终极真理的不懈的,不断的探索与努力之中。它并非是形式的,外求的,它就存于我们的本身生态身躯本份中(内定力)的潜在的生态觉悟潜能之中。

 

     生态佛学认为:而佛教与佛学,只是人类早期的、外在的、启动的一种方式与手段。“师傅领进门,修行在自己”。不管是师傅,还是某种经典,只是一种启动,启发人们的方式,不可作为生态学佛的的目的与目标,因为这些对于自己来讲都是外在的。

 

     各种佛学理论的本质,是人类以各种不同认识深度、不同角度,力图说明人类本身与地球的大自然的生态精神世界的客观规律,在不同的佛学理论与经典中,究竟什么是“佛”,其解释也是不同的.

 

     不同的佛教理论及其宗派,在不同的关于“佛”的解释中,与大自然生态终极真理本体的关系也是不同的.

 

     有的佛教理论与经典,认为“佛”是“释迦牟尼”,是“佛陀”,是“阿弥陀佛”,是“如来佛”等等。

 

    有的则在什么是“佛”的概念,有意无意的回避,或者是互相混淆,或全部承认,或“方便论”,或忽视什么是“佛”。

 

    作为学佛者来讲,什么是“佛”?是学佛与思考的根本,绝不可掉以轻心。

 

     假如某一学说把“佛”说成为某一立教者,某一师傅、某一偶象,那么,这样的学佛,是达不到与非人形的,大地自然绝对真理本体及其终极利益规律之目的的,把某一立教者,某一师傅、某一偶象,作为学佛的最终信仰与目标,显然是把老师当作真理信仰,而失去自我与地球大自然生态真理本体之间本来就存在的、内在一致与生态隶从关系。

 

     世界三大宗教中的“一神教”的神学,十分重视对终极真理本体(一神,即统一的神)的研究,佛教也应把究竟什么是“佛”这一主题的研究,加以深入的研究与界定。

 

     学佛者学佛时,要十分重视对“佛”这一概念的本质的分析与研究。如果某一经典、某一宗派在什么是“佛”这一概念上回避、混淆、忽视,这样的经典对于学佛者来讲,应该持分析、研究与独自思考的态度,切不可人曰亦曰,不可见“经典”而盲从,切不可见偶象就崇拜,因为这涉及到所信仰的目标与信仰的结果的大问题。

 

     不同的关于[佛]的解释,不同的有关[佛]的理论,构成不同的信仰逻辑,因此也有不同的信仰目标,以及学佛方式的不同,因而在学佛的领域,有着完全不同的学佛群体、学佛方法、学佛特点、学佛目标以及学佛的结果。

 

如果把学佛者称为居士的话,那么就有各种不同信仰逻辑的居士,有不同的居士群体与不同的居士文化特点。

 

     在历史上,佛教在中国社会地位的不同,往取决于处于优势地位某一佛教信仰逻辑的宗派的地位的不同,一个以生态大地自然真理本体为信仰目标的,认识层次深刻的佛教宗派,在佛教内的优势地位,也决定了整个佛教在社会中的地位,反之则反之。

 

     在中晚唐及宋以来,禅学在佛教界,在中国当时社会信仰中,处于优势地位,禅宗的居士模式也很快地成为当时社会知识分子的共同模式,以王维、苏东坡为代表的文人都纷纷以居士自称.

 

     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清代,包括雍正皇帝,该人间皇帝以禅宗居士自称,著书立说,说明了当时的居士模式,是完全不同于这百年的居士模式的,很显然,这是因为这是二种不同的佛学逻辑的不同地位造成的。

 

    生态佛学认为:在佛教中信仰目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是某一教主作为信仰目标,这种信仰的本质,就象学生把老师当作信仰的目标,事实上,无论是立教者的教主,宗师,它们的地位只能是老师,它们不能取代大地自然真理本体的地位。

 

     第二,佛教中的任何一个非人类偶象,他们也同样不能取代大地自然真理本体的地位,因为大地自然真理本体是超越一切生命个体的。

 

     由于几千年来,偶象已经成为佛教的重要模式,因此对于当今的学佛者来讲,为何正确解释,对待寺院的偶象,把它置于何种地位,也就十分重要。他们的地位,在学佛者来讲,就象学生进入学校,见到老师那样,以尊敬的态度为宜,不可作为信仰的目标与本身。

 

      在佛教偶象中,要区别二种偶象,一是创立佛教的释迦牟尼及其第子们,及人间一些宗派的祖师,他们都只是人类。

 

     而另一些偶象,不是人类,而是神灵,他们究竟在永恒的生态精神世界中指的是谁,作为人类谁也难以明确,如果作为代表生态精神世界永恒社会的权威,他们的地位必然超过在人间立教的教主与宗派的祖师。

 

      打一个比方,地球生态精神世界永恒社会的国王,派一使者到人间去传教,创立宗教学说与制度,在人间看来,这一立教者是代表了整个宗教,但在地球生态精神世界永恒社会中,真正的权威却不是使者,而是派出使者的统一国的国家及其国主(在其他宗教中也称为[主]或[真主])。

 

      在佛教史上,有一些理论,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失误的。

 

      伊斯兰教的立教者穆汗穆得,十分严格地把自己与真主的地位区别开来,基督教的立教者耶酥,也只把自己说成是“主”的儿子。

 

     佛教中的小乘佛教,十分重视强调释迦牟尼只是一位立教者的地位,可见在信仰领域中,人间立教者的地位,不能超越大地自然永恒世界的绝对真理与权威。

 

     不管什么偶象,既是偶象,便是一种局部时空之事物与个体,它们都不能取代大地自然真理本体及其规律的权威。

 

     大地自然生态本体,由于地球生态自然力对地球生态能量整体的凝聚、整体、自洽、信息处理等的生态统一功能,使它具有超级的生态智慧利益意志。

 

     在大宇宙中,每一个星球便是一个星球生态智慧活体,无数个星球生态智慧体的组合,形成大宇宙的总的生态智慧组合,而它的基础却是每一星球的生态自然力的凝聚、整体、信息、智慧的生态统一能量功能.

 

     因此每个星球的地球生态自然力及其生态功能利益规律,是每一个星球的共同的生态利益规律及其信仰,这都不是任何一个生命个体能取代的。不光是人间宗教的创立者不能取代,就是永恒社会的每一个个体,也只能捍卫生态大地自然整体的生态功能规律而不能取代的。

 

      如果一个宗教信仰者,把偶象与立教者生命个体,当作信仰的目标,很显然,它反而使信仰者与大地生态智慧整体之间的本有的隶从、统一、信仰关系的取代与削弱。

 

     生态佛学认为:伟大的地球生态大自然的本质,是地球生态智慧能量整体,是无形无色(空),而非具象与偶象的(色).

 

     生态佛学认为:学佛者的信仰目标,应该是生态大地自然及其利益规律意志,切忌把脱离大地的,与佛有关的词语及个体事物,当作信仰的本体与目标。因为每个生命个体的真正的终极利益(即终极利益),就在大地之中,地球的生态自然力,就在我们的身心中(即内定引力),我们每个生命个体,都是大地生态能量整体的一部份.

 

     生态佛学认为:每个生命个体,只要忠诚自己的生态地球,在主观上不脱离自己的生态地球,伟大的地球大自然生态精神世界的智慧意志信息,就内涵在我们自身及其内在生态觉悟潜能(即内定引力)中,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存时间(过程)与空间(体积质量)中。

 

      生态佛学认为:只要我们坚定上述信仰,忠诚伟大的生态地球大自然及其利益规律,这才是有利于我们与伟大的地球大自然内在的生态一致与生态统一,从而回归伟大的生态地球大自然的终极利益作为归宿前途。

 

     如果把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归宿,寄托于某一教主,某一偶象,某一神祗,显然是与生态大地自然之间本有的隶从关系的削弱。因为生态大地自然本体是非人形存在的,一切人形不能代表生态大地自然。

 

      禅宗寺院中,只设禅院与神堂,原因就在此。伊斯兰教不设偶象原因也在此。日本的高僧一休,把寺院的佛教偶象当作柴火来取火,这并非是无礼无知。

 

     生态佛学认为:伟大的生态地球大自然的生态精神能动,存在于学佛者的自身智慧潜能及日常时空中。伟大的生态地球大自然,既然是生态智慧能量活体,必然具有特定的权威、利益等意志,它希望每一个生命个体信仰的是它自己,而不是某一立教者与偶象。从这个角度,重新解释与认识我们应该崇拜信仰的目标,可以恢复我们与生态大地本有的生态隶从与生态统一的终极利益归宿的依存关系中。

 

     生态佛学认为:无论是那一种寺院偶象,它们都只是大地生态时空的一部份,我们应从大地生态逻辑角度把它理解为生态大地维护大地生态利益的权威与代表,当我们全身伏地叩头,都是在向我们的生态大地敬礼与膜拜,是与生态大地的亲近,表示对生态大地的忠诚与信念。在伏地接近生态大地向大地伏地敬礼时,感应与体会生态大地及生态精神世界。

 

     生态佛学认为:我们在念阿弥陀佛时,应理解与感应阿弥陀佛,是伟大的生态地球,及其永恒的生态精神世界及其社会的权威,如果能从上述角度,来认识寺院的偶象及念佛,那么我们便会有终极利益的归宿。如果把这些偶象,理解为脱离地球的空中事物,会因此得罪地球,成为叛逆大地的事物,这显然是严重的失误了。

 

     生态佛学认为:从大地生态逻辑科学角度,佛,是伟大的地球生态能量整体及其绝对真理,因此真正的学佛,是以大地生态逻辑对生态大地的信念与统一中的自身修身养性、明心见性.开发生态大地自然内在于自身的生态智慧(即内定引力),而不是外求为过程。

 

     怎样才能有效而快捷地达到见性?生态佛学认为:关键在于,要始终坚持把伟大的地球生态能量整体及其绝对真理,作为我们信仰归宿的本体,而不是一些具象的个体,尤其是忌不属于大地自然本体范畴的诸事物,作为信仰与归宿。

 

     生态佛学认为:在修身养性的实践中,要始终体验与贯彻自我与伟大的地球生态能量整体及其绝对真理的依存统一与隶从的关系,这是十分重要的终极归宿之途径。

 

生态佛学认为:“空”,实际是对伟大的地球生态能量整体能量特点的描述,而在讲述其功能时,又往往以“有”来说明,这个“有”,是指伟大的地球生态能量整体本身,及其自然力生态能源功能利益之“有”,在生态佛学中,又称为“空而实有”的“中道”学说。

 

     生态佛学认为:体验、研究、理解、深化伟大的地球生态能量整体,是以自身的禅定、思考、修戒、觉悟为过程的,它们与排除地球,脱离地球为背景的有关事物,不但没有内在的联系,而且是对立的。

 

     泊来的佛教经典,在中国,与中国文化长达一千年的共融、选择、鉴别,产生了中国自己的佛学体系与中国自己的经典,这便是慧能的“六祖坛经”,它十分强调自身“见性成佛”的道理,强调了大地自然,内在于我们自身的利益智慧的生态功能,这便是中国禅宗的信仰本质。

 

     偶象的特点, 是人的形象,它是没有偶象的,生态地球的形象,并不是人的形象,因此 它是没有偶象的,在教义上,它和一神教的终极真理本体--“主”的信仰关系密切。

 

     禅宗随着历名上一些禅 师高僧的不懈努力,创立起中国自己的宗教制度--十方丛林。禅宗及其十方丛林,已不是一个佛教内的某一宗派,由于它们在信仰理论上,体现了生态大地自然智慧能量活体及生态功能,在我们自身中的潜在作用之规律,而受到生态大地自然的支持.

 

     它在中国过去一千多年历史,不光在佛教界内处于优势地位,也在整个中国社会文化中处于优势地位,禅作为主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因此也可以明确地讲,禅宗本身已经达到作为可以代表以生态大地自然利益规律的现代生态宗教的标准。

 

     禅宗和来自印度的天堂逻辑的、世俗的、浅薄的、偶象的、外在的宗教,在各个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在教义、制度、等级、经济、教育各个方面已与印度的外来的信仰体系,有着完全不同社会的结构(十方丛林)、不同的学说(经典)、不同的学佛方式、不同的信仰,不同的居士群体,不同的文化形态与社会影响。

 

     生态佛学认为:禅宗代表中国自己的宗教,从中国的宗教文化的独立角度,禅宗可以也应该称为“生态佛教”。这个条件实际早就具备,在过去几乎所有的寺院,都称为禅寺即是证明,这有利于中国信仰领域中,对来自境外的天堂逻辑理论的糟泊与污染,得以全面的清除。

 

      盲目信仰与崇拜,内涵了大量的天堂逻辑的“处来经典”是不明智的,这是在出卖自己与生态大地自然永恒的利益归宿关系。

 

     生态佛学认为:生态禅的科学内涵,通过科学的大地生态逻辑已完全被证实,深刻理解禅宗的主文化化地位的重要意义。中国传统文化可以以生态禅教作为权威代表,以生态禅文化取代几千年来旧阴阳逻辑对中国文化的长期垄断,从而使中国信仰与道德文化,与生态大地自然之真理统一起来。

 

      佛教传入中国时,正处于中国阴阳逻辑,以儒家人本哲学,在人间以专制集权的封建王权统治的绝对优势之社会背景,佛教与中国阴阳文化混合,而产生了以阴阳逻辑为背景的有关归宿学说,其学说与地位,因此隶从于儒家,成为儒家封建统治者的支配的工具。

 

     这种状态,导致了佛教理论中的失控与失误,这种失误,表现为信仰理论中随意性与不彻底性。不彻底性表现为信仰目标的具象化、偶象化、人际化,使信仰目标停留在寺院、僧侣、经书、偶象、及一些学佛仪制及文化形态等等浅层事物中。

 

      意性,则表现为任意地、随意地、比喻地、拟人地方式,用来说明大地自然终极本体及其规律,把具象个体,与生态大地自然智慧利益本体进行角色互换。甚至取代有关生态大地自然之终极主体。随意摘用过去历史上学佛者的学佛心得及学说著作,作为解释、论证的归宿规律的依据,表现在信仰原则目标上的“方便论”。

 

     生态佛学认为:生态大地自然的终极规律只有一个,作为一个从事立教,传教者的人类个体来说,尤其处于大地地表,未纳入生态大地本体(即地内)的人类,并不具有以信仰权威方式,方便、随意曲解生态大地自然的基本原则,以拟人比喻方式随意地申曲、转换大地基本原则的自由与权力,这是信仰领域中很危险的机会主义。

 

     尤其是,随意地把一些宗教仪制、学佛手段、上升为终极归宿的唯一的、必然的条件与途径,事实上,这些学佛手段与方式,如念佛、念咒,持印,打坐,吃素,灌顶,持戒等,与生态大地自然终极本体终极规律之间,只要没有大地生态逻辑信仰为背景,这种联系只是信仰者与一些参与与主持这些事物人间或非人间(情况复杂)个体之间的某种联系。

 

     而这种联系越多,信仰程度越强化,学佛者与生态大地自然终极本体隶从、统一、依托、归属关系反而越被取代,与外求的、局部的、形式的、脱离大地的事物的联系则更多,与内在的、自我本身的、生态大地自然的、永恒利益规律的联系就越少。

 

     生态佛学认为:生态大地是以地球生态自然力作为凝聚、整体、智慧、能源功能的,它是一个具有智慧的、巨型的生态球形能量活体。作为它的一部份的人类,如果把信仰与崇拜,从其生态大地自然转向反自然的,脱离大地的及其生态统一曲率相逆的事物,以及由它们主持的、天堂信仰逻辑为内容的某一些宗教形式,是对生态大地的对立面的支持与强化,是对生态大地的不忠与伤害,是有害于生态大地自然的,以宗教方式的对生态大地自然的叛逆。

 

     信仰逻辑正邪的区别,在于能否正确地、明确地说明生态大地自然及其生态利意志规律,以此作为宗教的目的与目标为标准。

 

     各个宗教派别的区别,在于与生态大地自然,及其终极利益之间的联系与统一的程度的区别。那些越是强调天堂逻辑背景之有为法,及其形式与手段为信仰的,或是在终极原则问题上不严肃与随意歪曲的理论,如果越是被强化,那么个体与生态大地自然本有的内在的归宿与利益统一联系,也就越被削弱与取代。

 

     信仰崇拜的目标,从浅到深可分以下层次:△立教者,△神祗偶象,△经典咒语,△大地自然智慧整体其利益规律。

 

     很显然,只有以信仰生态大地自然本体及其生态利益规律,才是最根本最究竟,具有真正归宿利益的信仰,而这种信仰,很难与既有的天堂信仰的宗教及其形式作为途径。

 

      生态佛学认为:生态大地自然即是佛,地球生态自然力及其凝聚、整体、智慧、能源等功能及生态统一性即是佛性,地心即是“佛心”,地球生态能量整体,即是生态大地法身,生态佛性存在于地球生态自然力生态统一曲率作用的,大地万物的时间、空间、能量中,与地球生态自然力的一致就是垂定,也称生态禅定。

 

     生态佛学认为:地球生态自然力方向为“正”向,逆者为“逆向”。在生态禅定中,与大地生态佛性的统一而觉悟,以定而慧(大地生态信息系统),在慧中体验大地生态智慧能量活体的生态利益意志规律,并作为生命存在观念,进而把它系统总结出来,作为道德行为观念乃至整个社会制度的依据,这便是“戒”与戒制。

 

    生态佛学认为:我们每一个个体,是生态大地的一部份,生态大地的生态功能,就存于我们的生态本份时空的身躯中,存在于从上而下,如如而来的自然力的生态能源中,存在于生态自在自然力作用的时间、空间及其日常生活中。

 

生态佛学认为:“平常心即是道”,“道不借修,但莫污染”。这都是生态宗教的修身名言。

 

     生态佛学认为:从大地生态逻辑之科学,证实了在大地自然力生态时空中,我们具有大地生态智慧整体内在利益、意志的主观能动效应(觉悟)。

 

     生态佛学认为:通过科学解释,确立对生态大地的信仰、崇拜、统一与一致,这是时代的前卫科学为基础的、最先进的生态学佛逻辑与生态信仰逻辑。

 

     生态佛学认为:我们每一个生命个体本身,只要不脱离本地球(即本星球),理解、体现生态大地自然及其生态统一曲率作用构成的凝聚、整体、统一.智慧等生态功能及其作用,在我们的时间(存在过程)、空间(自我身心)及其日常生活,我们每一个生命个体,统一于生态大地的终极利益归宿也就成立。其过程之本质是我们生命个体的主客观,与生态大地的生态自然力统一曲率的一致,这各过程须要我们在主观上明确自我与生态大地的统一与依存关系的科学原理的理解,乃至作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过去几千年,人间宗教中,很少有信仰生态大地的理论,关于伟大地球为信仰主体的生态宗教信仰,缺乏明确的信仰指导。

 

    相反,过去很多的信仰理论都力图把信仰者的信仰,从大地本身转向天信仰背景的偶象、经典、或把一些天堂信仰的佛教形式、手段、途径、文字等当作信仰的本体与目标,或者以方便学说将上述事物,用于取代信仰者与生态大地自然本来的统一、依存关系。

 

     在这种信仰目标的角色转位中,使信仰者本来是生态大地自然之一部份的内在自我,成为把脱离地球的,或把外在的事物当作终极的归宿与信仰的目标,使个体与生态大地自然本有的隶从关系,转向外在的、局部的、形式的、非本份的甚至是脱离大地天堂诸妖等事物的过程,这可以说是深刻的历史教训。

 

     生态佛学认为:生态宗教的使命,是让每一个体与社会明确:我们每一个体与大地生态整体的统一科学原理(大地生态逻辑),使个体从生态大地的自然力生态时空、生态整体能量、生态归属信仰等来强化这种关系,明确这种关系。

 

      如果宗教的信仰理论不是以此为目标,而是把宗教本身、把立教者、把寺院偶象及经典,作为宗教信仰的目的目标,或以暂时的、方便的、形式的、人间许诺的、手段类的事物,及学佛方法作为信仰,作为归宿利益与前途的必然途径加以承诺,这可以讲是一种信仰关系的错位,其后果反而失去了自己与生态大地本有的生态隶从关系与前途.

 

     有些信仰者,往往以历史上的脱离地球为目的的宗教理论为依据,把终极前途设想为“离开地球”,把“离开地球”与成正果,成佛,成菩萨加上等号,正是是极其错误的想法.

 

     根据科学分析可以得出:“离开地球”必须抵制地球的生态自然力,而悬浮空中,由于在空中逆重时空中,非物质个体(灵魂),其能量已经脱离伟大的地球生态自然力的生态统一曲率构成的生态能量整体信息体系.其时种种想皆为妄想,一切空中存在都是空华,其本质是离地者的幻想,其中包括把自己幻想为空中的统治者,乃至于以宗教的名义,作用地球的人类的信仰与宗教事物.

 

     如此不断产生与强化的脱离地球的信仰及其理论,成为过去人类信仰领域的怪圈,不断取代信仰者生命个体,与生态大地自然的本有的、统一的、依存的、内在的、自在的、本质的、利益的、终极的永恒的整体关系,其后果极其严重。

 

     由上述空中悬浮逆重的欲天诸妖等事物的作用主持下的念佛,念咒,以及等等关于归宿的理论及归宿前途的承诺,实际上不但不具有终极归宿利益可言,反而是导致生命个体与生态大地的自在内在本有的,终极归宿依存的必然联系的消失。

 

     不同的信仰逻辑,在处于不同的宗教地位与影响时,其历史后果也大不相同。内在的宗教与外求的宗教,是二种完全对立的信仰本系,也是宗教仰领域正信与迷信之区别,它导致二种完全不同的历史后果。

 

     生态佛学认为:要使宗教信仰,宗教作用,符合真正具有生态大地自然的利益与前途,就必须确立生态大地自然本体利益规律的科学原理,这是极为重要的,应该成为信仰领域的共同的理论目标。

 

     生态佛学认为:建立时代的、科学的、有关生态大地自然功能规律的系统理论,普及并作为信仰领域的权威理论,以取代、批判与取代阴阳天堂信仰逻辑(包括善恶等级),是当代全体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

 

     和中国的信仰情况的错误倾向一样,一些境外的宗教,长期受阴阳天堂逻辑的影响,在历史与现实相继把归宿前途,与脱离地球为本质的天堂,升天,天使等联系起来,或把二者当作一回事情,其后果是严重的。

 

     如果人间的宗教是教人类如何厌弃、讨厌、否定自己的星球,把归宿信仰与脱离自己的大地联系起来,这样的宇宙观后果会是如何呢?以此推理,可以设想,非人类世界的星球大战、地球颠覆、领空占领等,很可能正是过去几千年人类世界一系列历史被动的原因之一。

     一些人类唯一论者,既[唯人论者],把脱离地球的信仰所导致的历史后果,归罪于有神论,或者以[人类唯一论]来取代与批判[空中统治论],这在客观上承认了[脱离地球]的空中统治逻辑。因为脱离地球[空中统治论]已经不能产生精神、智慧功能,它们只是在歪曲与破坏大地的生态智慧精神功能,故脱离生态地球的[空中统治论]与[脱离地球的信仰]是不成立的。

 

     生态佛学认为:伟大的生态地球大自然,以地球生态自然力及其生态统一曲率构成的大地生态能量的凝聚、自洽、统一、智慧等生态能量功能,使大地生态能量整体,成为最超级的、一元的生态精神本体,这伟大的、一元的、统一的生态能量智慧整体,理解为“一神”、“主”、“真主”“佛性”、“法身”等,理解赞美为“万能的主”、“神圣的主”、“万能的真主”、“一切荣耀属于主”、“主在我心中”、“主与我同在”等,作为解释宗教学、神学、佛学的科学依据,是符合伟大的生态地球大自然的生态利益的。

 

      如果以人类感知经验作为逻辑基础推理产生的唯人论,来批判与否定[脱离地球]的空中统治逻辑,实际上是人类对大地自然生态精神功能的取代,是对地球生态利益的排除,是更严重的迷信。迷信也就是:把生命脱离伟大地球的生态能量整体功能利益规律的观念作为信仰的内容

 

      生态佛学认为:任体一个生命个体,无论是神灵,还是人类立教者、宗教主持者,从时间空间的能量功能角度,它们都不能与伟大的生态地球大自然的生态自然力的生态统一概率具有的生态能量整体功能相比,这是人形偶象权威,不能在信仰领域中取代与超越伟大的生态地球大自然的重要原因。

 

     佛教从小乘转向大乘时,由于当时对地球自然力的伟大生态功能规律缺乏认识,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严重的观念错误,在小乘佛教中,释迦牟尼是一个立教者,传教者。但到了大乘佛教时,释迦牟尼被强调成为大地法身及其功能整体的代表甚至取代者,继而成为信仰的主体。

 

     生态佛学认为:任何一个单独的生命个体(不管是神灵还是人类),是无法与伟大地球的生态自然力的生态能量整体的时间,空间统一功能相比,也是不能取代的。

 

    到了大乘后期,这种对生命个体(表现为人的形象,即偶像)的权威信仰,取代对伟大地球生态大自然及其生态自然力的生态能量整体的生态统一功能规律的信仰的趋势越来越严重。其后果是导致信仰者,与地球大自然生态能量本体及其及其生态精神能动世界,本有的隶从关系的削弱。

 

    生态佛学认为:体现伟大生态地球及其生态自然力整体统一的生态能量功能规律的逻辑,也称为[地球生态逻辑], [地球生态逻辑]批判了人类感官的、形式的、平面的唯人类逻辑。批判了流行于几千年宗教信仰领域中脱离地球的观念为内容的崇拜”。批判了以某一外星球作为“极乐归宿”球外信仰。

 

      如果承认生态能量世界的客观存在,我们可以设想,星球之间是否存在着以“脱离自己地球的观念为内容的信仰”为逻辑的,星球之间的不正常关系的历史与现实之可能呢?如果有可能,那么离开自己的本土星球(升天),把其他某一外星球,当作归宿目标的升天信仰的颠覆性及其后果,可能远远超出我们人类的想象。它涉及到星球关系、涉及到大宇宙正常的、自在的各星球能量利益规律的整体组合。

 

      生态佛学认为:大宇宙,是由各星球的生态自然力的星球智慧能量整体,作为组合单位的自在时空基础上的统一,大宇宙自在法则统一效应的基础,是各星球的生态自然力之生态能源效应。

 

      信仰领域有一种严重倾向,是人类对空中统治权的盲目信仰,这种排除我们伟大生态地球的有害信仰,与阴阳逻辑的高低信仰逻辑密切有关,它导致人类对生态大地自在终极真理本体及其功能利益规律的整体统一关系的取代。

 

     发生于这几百年的欧洲意大利人文主义文艺复兴运动的反神权这一文化运动。与当时的物理学有关,当时的物理学认为世界是物质粒子所组成,并推理产生了相应的以人类感官中的物质为自然观、哲学观、历史观与审美观.

 

      这种延续了几百年的物质观及其现代人类物质文明,成为对天堂统治逻辑的批判者与取代者,而处于历史的绝对优势,并形成了全球人间共同的信仰体系,但同时其后果也是人类与生态大地自然的脱离。

 

     唯人类信仰其后果,与天堂统治信仰一样,它同样否定了生态大地整体的、非形式的、本质的、终极的、自在生态智慧体及其利益规律的优势存在与作用权威。

 

      唯人类逻辑背景中的人类,在意识形态上,已不再是生态大地自然信息整体的一个组成部份,人类在客观上,否定了人类与生态大地智慧整体的依存、隶从、统一关系,造成了人类的社会、人类的权力,人类的文明、人类的需要的不断被强调、被扩张、被肯定。

 

     一旦人类否定与超越了生态大地自然整体的作用地位,人类的意识形态已不再是大地生态智慧活体信息整体运作中的事物,而是被沦为物质现象的、局部的、暂时的、形式的、感官的人类,并且作为历史的批判者,而排斥了整个生态大地自然的主体地位的作用。

 

     反生态大地自然的人类的社会、人类的权力、人类的制度、人类的道德观,必然是有限的、平面的、物质的、不具有本质利益意义的。在这种社会、权力、制度、道德、理念及其文化方式的强力统治下的人类,其内在灵魂由与生态大地自然主观意识的叛逆因此是痛苦的、歪曲的、空虚的。

 

      这种人类人际为范畴的道德逻辑性辑的人类历史也不可能是公正的、合理的。这样的全球人间必然是难以统一的,因为任何一种逻辑体系,当它脱离生态大地自然及其功能利益规律的,以其局部存在时就不可能以整个生态地球作为统一体,当然也不能全球(全世界)实现和平统一。

 

     实现全球和平统一,必须以全球(生态地球)作为共同的信仰逻辑及其目的与目标。

 

     在过去几千年历史的种种失控与错误,分析根要原因,就在于人类信仰目标、信仰逻辑排斥了生态大地自然智慧整体作用为主要教训。在天堂信仰逻辑背景中念佛、持咒、吃素,膜拜又有什么意义呢?同样人类不断强化着只有人类息己的逻辑背景中的物质文明的及其价值的不断发展,是滞在伤害在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大地自的整体利益规律作用之前途呢?

 

     “天堂、物质、人类”三阳信仰逻辑背景的历史发展模式,实际都在不断地脱离生态大地自然的整体作用、主体作用而失控。

尤其是这三种逻辑背景中的互相取代、互为合作、互为共存的时候,这种后果更为严重。

 

     生态佛学认为:确立与信仰生态大地自然智慧本体的途径,是以信仰逻辑,及其宇宙及自然观的调整为过程。一旦众界重新以生态大地自然及其功能规律作为信仰时,历史便会重新进入光明,从新回到子大地自然的关怀与作用之中,生态大地万物也重新作为生态大地自然智慧精神能动的一部份,而获得真正的精神安宁。

 

     生态佛学认为:理解生态大地自然具有智慧、统一、能源的功能效应的基本原理,立足于星球球心引力生态统一曲率的凝聚,生态统一的时空能量整体效应及其智慧、意志、利益规律,并从这个角度建立信仰体系,不仅对宗教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对整个人类文明史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指导义意义。它应该是未来全球人类全球统一的基本理论。从这个生态信仰逻辑来调整整个人类社会与宗教,那以,在这样的生态信仰逻辑统一的人类生态精神文明,就是未来全世界人类社会和平地统一的基本模式。

 

     生态佛学认为:在大地生态逻辑前提上,来讨论什么是佛以及如何学佛,以及具体的学佛方法是:

1、对生态大地自然的信仰及其生态生命实践。

2、对地球生态自然力的生态时空能量利益规律的开发为修身过程。

上述二者中,对生态大地的信仰是更主要的,对生态大地的地球生态自然力生态统一曲率的生态功能规律的理解与实践,以“应顺自然力,开发自然力的生态功能”为重点,它可以通过观想,放松为具体途径。

 

     生态佛学认为:以大地生态逻辑为内容的生态信仰与开发地球生态自然力的生态修身实践,称为“大地生态信仰修身法”,它主要是以对生态大地及其生态功能规律的信仰,而与之沟通一致为基础原理进行的。

 

     生态佛学认为:在这种生态信仰逻辑性中的念佛、手印、打坐、持咒、持戒、以及偶象模拜、吃素(大地的慈悲原理)等才真正具有生态终极利益意义。

 

     生态大地质量整体内涵的大地生态能量整体,生态佛学称为“生态法身”,地球上空的自然力场的生态虚空部份,生态佛学称为“生态天”是地球生态自然力摄取宇宙能量的生态空间,有如大地法身的衣服。身(即“地”)加上衣服(即“天”)全部,是生态地球自然力场整体,称为“生态法身”,在生态法界内的能量皆处于地球生态自然力的生态作用中,所有生态能量方向向于地心。

 

    生态佛学认为:地球生态法界能量凝聚不散,是以星球的生态自然力为机制,其生态利益原理在于地球生态自然力对星球自转的离心力、球外恒星及其他星球引力等等各种不利因素的超越。

 

      生态佛学认为:生态地球也以地球生态自然力,不断摄取宇宙能量存藏于地球法身(即生态地藏)并保持能量不漏失。生态地球的心脏及其动力是地球生态自然力,即是生态佛学中所说的生态佛心,此生态佛心即是星球生态整体的永动核心及其(生态佛学讲的)“明心见性”。

 

     生态佛学认为:地球生态自然力,决定了地球生态能量整体的生态功能性质及其生态统一性,即是“生态佛性”,只有统一于地球生态自然力的生态统一曲率,才能体验现(见),星球生态能量整体的生态功能统一性(即生态佛性),在此前提下才能理解什么是“见性是佛”。

 

     生态佛学认为:“大地生态逻辑”是学佛与信仰科学化的关键所在,其内容包括:

1、地球生态自然力以生态统一曲率的生态统一,作用于所有的地球事物,表现为内定引力,应顺自然力,便是纳入生态大地利益整体的关键条件。

 

    2、地球生态自然力,不断地摄取宇宙能量,并存积于生态地球物质质量中,该质量生态整体实际上就是大地内部,也称地下。

地球生态自然力的生态统一曲率,而成为星球的统一信息意志的生态能量,生态大地质量中内在的大地生态能量整体,以大地生态智慧意志为依据重新组合、开发、开拓,建设,这也是认识大地生态能量世界本质的基本原理,它证实了大地生态精神世界的存在与开发建设的必然性,是破译地球生态极乐世界的重大科学依据。

 

      3、生态地球对于人类来讲即是生态大地,但如此美好、伟大、智慧的生态地球,却被人类以阴阳逻辑称为幽冥与阴间。在天堂逻辑中,被称为饿鬼,畜牲、地狱之三恶道所在,导致荒唐的对整个生态地球大自然及其生态功能利益意志的优势作用的否定。

 

      因此科学对信仰领域的纠正,关键在于对大地生态时空规律的科学理解,也是去除迷信与盲从的关键。

 

      生态佛学认为:处于地表的非物质世界的生命个体,本身缺乏一定的质量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的制约,只有在主观上以生态大地为信念,把大地生态能量整体作为自己的存在,才有利益可言,一旦离开星球,必然失去地球生态自然力之生态利益环境。

 

     生态佛学认为:在正常的星球自然力场时空中,任何一个生命个体,以应顺地球生态自然力而成为地球生态能量整体的一部份,而空中的众灵(天堂),因为这个原因,使它们身心脱离于地球自然力统一曲率的生态能量、利益、智慧等信息、能动、生态功能整体,从而导致无明,成为佛教所说的欲天与天魔。

 

      大宇宙是由各地球的生态自然力构成的生态智慧整体的组合,任何一个星球中违背与破坏各自星球大自然的自然力,作为生存方式与价值构成手段的事物与作用,会导致一系列大宇宙自在状态坏与紊乱之后果。

 

     从这个角度,可以得出天堂逻辑是何等危险,如果把这种对我们生存的生态地球进行否定的逻辑(阴阳离开地球升天等逻辑),作为终极归宿与信仰的理论依据,在这种逻辑及其有关经典的信仰中的念佛,拜佛的种种学佛方式,必然没有利益归宿可言,而且是很危险的。

 

      根据推理所分析:在空中浮悬的无明的升天者(天堂)看来,它们是佛,是得道成正果者,是善道,地球万物及信教者须要它们来引渡“升天”,大地万物应由它们垄断、决定、解释善、等级、轮回与因果,这正是历史导致历史严重失真,罪恶及一系列严重的人生与宇宙后果的原因,故佛学称这些为“人天有漏之果”

 

      生态佛学认为:达摩西来的目的,是为了结束中国当时盛行于佛教界的升天信仰之有漏的福德功德观及其因果。

达摩对梁武帝关于上述逻辑展开的功德、善、福等观念以否定,但却受到了梁武帝的不能觉悟的反映而失望去了少林寺。

达摩西来的目的,最后以中国禅宗的方式得以弘扬,禅宗在“破邪立正”确立了生态大地自然的生态利益功能,其理论与信仰利益意义巨大。

 

     达摩当时在中国所感到的,以及梁武帝这个虔诚的佛教徒皇帝的错误与浅薄的信仰观,都反映了当时中国佛教界的严重的能量方向路线错误的信仰趋势。

 

     一直以来“达摩西来意”作为公案,长期未能作出明确的解释,“大地逻辑”之科学破译了禅宗公案“达摩西来意”,对于纠正功德,福报,善恶等信仰领域中的错误倾向,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佛学认为:对地球生态自然力生态统一曲率的凝聚、能源、统一,智慧等诸多的生态利益功能的信仰及信仰的身心过程,由于符合大地生态智慧整体的意志利益,故这种信仰本身及其过程,必然具有与生态大地的一致、沟通与感应的潜在生态效应,在这种生态信仰中展开社会的发展进去学佛或念佛、拜佛,才具有生态大地自然的生态利益效应。

 

      生态佛学认为:学佛者要重视自已所信仰、膜拜、崇敬的信仰目标、时空背景、本质后果的分析与区别,只有选择了生态信仰逻辑,生态信仰目标,才具有真正本质的,永恒的,真实的生态利益归宿(包括现实与前途),因此进入信仰领域的信众,要重视信仰逻辑的分析与鉴别选择与调整。

 

     在中国过去几千年人间的历史,是儒家人本主义道德逻辑(以人类为范畴的道德逻辑,对人类的人生与家庭的封建统治,与升天逻辑归宿信仰二者,常期互为取代、互相强化的作用模式中,大地的、正信的(正是地球生态自然力的地心方向)宗教及其信仰,反而因此失去历史的优势作用。

 

     生态佛学认为:大地生态逻辑证实了“自性是佛”,“明性见性”等的生态大地及其生态利益规律之本质的科学依据,在这个科学的生态时空利益逻辑中,确立生态信仰及生态修身养性的生态实践,理解我们的身躯自然力,正是这种生态利益能源的获得过程的体现,从这个逻辑来理解、观想,生态大地自然的地球自然力的生态统一曲率的生态统一(定),感应体验生态大地自然的生态智慧意志(慧),在修身实践中的科学原理。

 

     生态佛学认为:以此角度来理解寺院的偶象,经典,以及一系列仪制与学佛方法(如打坐,念佛,手印,膜拜,持咒等),才符合生态大地自然的利益与归宿规律,从而获得永恒与现实空的生态利益,不然一切都是没有意义而且是有害的。

 

*作者黄葵先生几十年师法自然而 22、[地球生态佛学]论[利益]

 

     利益,从人间道德角度,一直是批判与排斥自我个体利益的,涉及到利益权的,往往只指对大众,对别人的利益。

 

     在唯人论中,利益指对人类的利益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为内涵。

 

     以人类为前提的,唯人类的利益为利益的道德观,往往以无我,自我牺牲联系在一起,如果有谁以个人利益作为处世观,他就会被视为是不道德的,在人类的道德范畴,个体的自我利益是被否定的。

 

     在排斥生态大地自然非人类世界(大地及其万物)为道德利益前提的逻辑背景中,不宜提倡个人身外的物质利益,也不宜把提倡他人、人类社会与整个人类的利益,作为权威的道德目标,因为它只包括人类,排斥人类世界利益及其规律。

 

      强调唯人类的利益其数量与范畴越多,利益目标越大,伤害非人类世界(大地自然及其万物)的自在利益规律的后果也就越严重。

 

      在唯人类前提,以人类利益、人类社会、他人的利益目标的道德逻辑后果,比人类个人在本份自我身心利益逻辑其后果更严重。因为有更多数量的人类以其身外价值发展,排斥大地自然的整个利益规律。

 

     唯人类论道德利益逻辑背景中,整个人类的发展利益,似乎是比人类个体之小我利益来得道德。

 

大公无私这个道德观,应与唯人类逻辑脱离,必须从生态大地自然的生态时空利益规律来解释才能成立,在这个前提中,大公与个体都是从大地自然的生态时空利益规律中的互为一体而得到同时的确立。

 

     什么是大地自然的生态利益?大地(即星球)的利益,主要是保证大地能量不漏失,并能不断加强与整体运作。而星球能量的不漏失的条件是地球自然力即球心引力,对大地一切能量的凝聚功能,是大地及其万物生态利益的重要条件。

 

     它不但可以使星球的能量,在克服星球自转的离力与球外引力的干扰,而保证地球能量的完整与不丧失,而且可以不断地向外宇宙摄取宇宙能量,而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这一切都表现在地球自然力这一过程中,具体表现为存在于大地及其万物中的地球自然力生态能源的不断供给中。

 

     每个个体都要珍视自身物质质量中的、具有生态统一曲率功能意义的地球自然力(即内定引力),并与之一致,这便是“定”,“定”是生态大地生态利益功能的深度开发过程利益本质。

 

     生态大地的利益,既然是地球自然力的生态统一曲率,其特征是能量的向于地心垂地90度方向。大地自然的生态利益规律之逻辑体系简称为大地生态逻辑,符合大地生态逻辑的,便是符合大地自然之生态利益规律,反之则有害于大地的利益规律,而一切不符合大地生态逻辑标准的事物,因此就是有害于大地自然生态利益规律的事物。

 

      在地球正常生态自在时空中,一切万物都必然是不断地向于地心。物质世界的小鸟、飞机及飞行物,由于自身物质质量中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制约,而处于地球自然力的规律之中。

 

      从大地生态逻辑来讲,其道德利益规律是,以是否应顺地球自然力即这个生态时空规律为界别,正与邪、是与非、善与恶,皆是大地自然地球自然力生态时空能量规律的具体说明。

 

      “生态禅”便是以大地自然力生态时空规律为功能本体,“定”是应顺、统一于生态大地的地球自然力作为过程,也称为生态垂定(在建筑力学中称为垂直稳定),“禅定”,即是自我身心与自然力生态能量效应保持充份的一致。

 

      由于大地生态能量利益功能,存在于应顺地球自然力的生态时间与空间中、存在于日常的生存与自我内在身心中,理解并内守于地球自然力的这个最平常的生态能量时空,以这个平常心,便是我们个人利益的实现过程,也称为“平常心即是道”。

 

     从这个意义上讲,种种“五花八门的修身之道”实是多余。禅宗讲:“道不借修,但莫污染”,“桃水砍柴皆是道”。古人显然已经理解地球自然力生态时空这个大地自然最平常、最平凡的恩赐,存在着极其深刻的利益内涵。

 

     如何区别人生中什么价值事物可能有害于大地自然的生态利益规律?

 

     由于每个个体都是生态大地的一部份,因此从理论讲,这个区别的本能人人皆有,它存在于我们的本份良知的直觉中,尤其处于内守、禅定的生态时空环境时,对人间的价值是非的判定就十分明了而直觉。

 

      每一个个体的平凡的、本份的、内在时间(过程)与空间(身躯),本身是一种生态利益过程。而放弃自我身心的这种内在利益,去追求自我之外的事物,尤其是自我之外的价值优势事物(如他人的形式价值、权力价值、物质价),这种外求,外向的过程,实际是自我生态本份时空的大地作用身心的干拢、削弱、放弃为代价。

 

      因为地球自然力作用自我的过程,是以垂直于地心的以90度能量从上向下的生态能量作用为特点,自身之外的能量,只属于他事他物,已不再属于我自己。可以从这个角度理解、应顺地球自然力的内守,本份、禅定、与止观的原理。

 

      “止观”的“止”,是自我自身安心应顺自己身心的地球自然力的生态垂直作用力,身心活动应止于自我身心的地球自然力生态时空范畴,用止于自我身心自然力生态时空的“止观”,来理解自然力之“定”,是禅的修身原理。

 

      人际关系应该平淡(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因为自我的“道”(内守身心中的自然力),与德(地球自然力之得),内在于“自我”与地球自然力的生态统一之中,而不是自我与自我之外的任何事物(他人与他事物)的统一联系与肯定中。(区别于儒家人际关系作为道德内容)。

 

     禅的人际道德观,尊重每个个体身时空的隐私权、自在权、独立权、独身生活方式,是保证每个个体身躯身心与生态大地统一的生态时空条件,保证每一个体与生态大地的内在的本份的生态统一,不受来自他人他事他物的干拢、包围、纠缠与作用。

 

     从这个角度,来自他个体的“普渡”作用,(尤其来自叛离大地的事物),实是对大地内在于自我身心的自然力的生态时空作用的取代,来自外加的、外在的、人类的“普渡”,皆是一种有害的非自然的作用。

 

    从生态时空角度来理解“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个“已”就是自我身心的地球自然力的生态时空,及其与生态大地的内在统一,每一个个体能够从这个角度为自己负责,以这种方式为大地的地球自然力的生态利益规律负责,那么大地自然的生态利益也在其中。

 

     如果每个个体,不懂得这个大地自然利益之修养道理,不能为自己的这个地球自然力生态本份时空利益负责,那么生态大地自然整体的生态利益也因此受损,故天诛地灭是指大地生态利益意志的破坏。

 

     实现自我个体的利益,是指自我身心的地球自然力的生态时空利益环境的保证,一切超出这个自我时空本份范畴的,即身外的非本份的、外在的、物质形式的、多余的、人际肯定的价值与超前,必然以伤害,牺牲整个生态大地自然及其万的生态利益规律为代价。

 

     从人类角度讲,超出合理的本份的生存范畴的、侈奢的物质享受,因而也是有害的。超出这个范畴的物质文明也是有害的、多余的。

 

      从这个角度,来建立合理的生活方式及社会制度,便能纳入大地自然生态利益本体之作用。任何违背生态大地利益意志规律建立构成的价值与利益本体之作用,任何违背大地生态利益意志规律建立构成的价值与利益,是失真的、不善的,因而在本质与代价上是丑恶的、罪恶的。

 

 作者黄葵先生几十年师法自然而创立的[生态理论体系],表达在他的一系列的著作中,其中可以普及大众的有以下几本:第一本、[地球生态哲学](关于生态哲学、社会学、美学等);第二本、[伟大的地球自然力](关于物理生态力学);第三本、[论绿色生态文化](关于生态文化艺术思想);第四本、[树立对伟大地球的信仰](地球生态宗教学)。第五本、[论生态精神文明]。另还有一系列博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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